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三沙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东山村、五澳社区、中心村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6-12 发布者:霞浦纪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三沙镇东山村、五澳社区、中心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2026年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三沙镇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审议通过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班,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制定《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时间节点,5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定期听取阶段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动态分析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集中整改期内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村级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村级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村级巡察未完成的8个问题同为“海域使用租金征收滞后”问题,三沙镇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将该问题与本次巡察新发现的问题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于2026年4月7日对该问题进行研究销号,相关档案材料已报县委巡察办备案。二是东山村、五澳社区、中心村切实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直接责任,巡察反馈至2026年5月,均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部署巡察“回头看”各项工作,研究审议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方案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三是2026年3月4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严肃通报五澳社区、中心村在集中整改阶段未专题开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的问题,对各村(社区)落实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3月4日三沙镇召开党校培训班,对全镇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党费专项培训,压实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主体责任,严防调资不调党费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5年11月1日东山村完成相关党员调资后差额党费共计30元的补缴工作。截至2026年3月,全镇53个党支部均完成2026年度党费测算及第一季度党费的收缴工作。三是巡察反馈后,镇党建办牵头各村级党支部,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村级党支部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公示要求,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2026年4月,镇党建办对东山村等10个党支部党费收缴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调资不调党费情况。截至2026年5月,各村级党支部均按季度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四是针对“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合并其他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关于“巡察整改存在‘改后又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3月4日镇农会中心组织各村(社区)主干召开三沙镇2026年财务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明确村级资产出租的评估流程、决策程序等核心要求,对东山村“出租资产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引导各村(社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规范村级资产出租管理。二是巡察入驻至2026年5月,东山村仅有1处村级资产进行出租,经2026年3月3日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后,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并于2026年3月12日出具估价报告,未发现村级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问题。三是三沙镇联合县水利局、霞浦生态环境局实地核查大龙溪周边加工企业污水排放情况,对未纳管、超标排放企业逐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同步提供污水处理技术方案,督促企业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巡察反馈至2026年5月,召开大龙溪沿线加工企业污水直排整治推进会2次,开展沿线垃圾清运1次,持续推进污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大龙溪水环境质量。截至2026年5月,大龙溪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等前期工作,计划于2026年11月动工建设。四是针对“巡察整改存在‘改后又犯’现象”的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合并其他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3月4日镇农会中心组织各村(社区)主干召开三沙镇2026年财务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霞浦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精神,对五澳社区“超标准报销主题党日活动费用”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压实财务审核责任。二是经核实,五澳社区实际超标准报销费用应为950元,已于2025年11月20日退回。三是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专项应付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6年3月4日组织各村(社区)主干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通报东山村“专项应付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明确专项应付款清理工作要求。二是2026年3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东山村村集体资产进行清查核资,同月出具《霞浦县三沙镇东山村民委员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经2026年5月东山村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同月完成对东山村林虾项目征地补偿款、乡村振兴等6个专项补助资金的挂账清理工作。三是镇农会中心每季度对各村(社区)账簿开展核查,如若发现负债类挂账问题,根据逾期债权债务数量指导各村分类进行处置,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开。截至2026年4月,各村(社区)均按规范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村级财务公开,未发现新增逾期挂账问题。

6.关于“差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7.关于“出差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3月4日镇农会中心组织各村(社区)主干召开三沙镇2026年财务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霞浦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精神,详细解读差旅报销范围、标准、凭证要求及审批流程,通报中心村差旅报销不规范、五澳社区出差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二是落实出差人整理报销凭证、分管领导/村主干审批、镇农会中心审核的差旅报销监管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差旅报销的审核把关。对手续不全、填报不规范、材料缺失的一律不予受理,并退回补齐完善。三是针对“差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出差审批把关不严”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合并其他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为民办实事情况

8.关于“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6年3月4日镇劳动保障所组织各村(社区)主干召开三沙镇2026年社会保障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通报“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提升各村(社区)主干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知及服务水平。二是2025年11月建立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台账,定期对全镇各村(社区)参保情况进行通报部署;东山村、五澳社区、中心村等31个村(社区)通过微信群转发、电话通知、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参保政策宣传、参保流程指导工作力度。三是对“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差距”问题进行说明。三沙镇及各村(社区)持续通过线上推送、线下宣讲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群众对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业务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9.关于“养老金停发现象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镇劳动保障所每季度摸排高龄老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情况,督促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停发养老金老人进行“一对一”提醒。同时,靠前做好资格认证代办服务,对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开展现场认证;对异地居住的老年人,通过电话、微信视频指导其完成远程认证。二是截至2026年5月,五澳社区相关老人的养老金均已发放到位。三是针对“养老金停发现象明显”的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两违’‘两乱’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截至2025年12月,东山村1处未完成整改销号的违法图斑已完成整改并报县自然资源局进行销号。二是2026年4月镇综合执法大队、东山村委对上述违法图斑整改成效进行复查,未发现问题反弹。三是镇综合执法大队坚持常态化巡查,加强对“两违”“两乱”问题的查处力度。巡察反馈至2026年5月,未发现“两违”“两乱”新增问题,也未收到上级下发的新增违法图斑。四是针对“‘两违’‘两乱’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村(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11.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1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3月4日召开三沙镇党校培训班,集中对全镇各党支部书记开展组织生活会业务培训,培训会上对本次巡察指出的“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评议党员落实不力”问题进行通报,明确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流程及具体要求。二是2026年1月下发《三沙镇关于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落实会前流程指导、会中列席督导、会后档案抽查的全流程工作要求。2026年3月,镇党建办干部全程列席指导东山村、五澳社区、中心村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审核上述会议有关材料,未发现程序不规范、参会人数不达标等问题。三是镇党建办于2026年5月对全镇各党支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材料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持续强化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2026年5月各党支部已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1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的问题。

14.关于“培养考察程序履行不充分”的问题。

15.关于“吸收流程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3月4日召开三沙镇党校培训班,组织全镇各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详细讲解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二是2026年4月东山村党支部核实相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时间,完善其发展党员有关材料,同月召开东山村党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党员材料时间顺序颠倒”“培养考察程序履行不充分”的问题,党支部书记在会上作自我检讨。2026年4月,五澳社区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同意取消有关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消除“异地入党”风险;严肃通报“吸收流程不严谨”的问题,党支部书记在会上作自我检讨。同月,五澳社区补齐相关预备党员个人思想汇报材料,补充登记考察情况,组织开展入党宣誓。三是镇党建办结合发展党员备案、考察、思想汇报等时间节点,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跟踪指导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档案资料,对检查发现的流程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截至2026年5月,先后审核把关1名预备党员、2名发展对象材料。四是针对“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的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合并其他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培养考察程序履行不充分”的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合并其他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吸收流程不严谨”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合并其他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党组织后备力量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东山村、中心村党支部聚焦致富能手、青年骨干、返乡优秀人才等群体,持续拓宽党员后备队伍来源。截至2026年5月,两村各有2名优秀青年递交入党申请书,有效夯实党员后备力量基础。同时,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一对一”联系培养机制,对4名人员逐一结对跟踪、精准培育。

17.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1月起,镇党建办每月传达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各党支部紧扣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运用集中学习、线上自学、现场研学等形式规范开展活动,并按要求做好活动资料归集存档工作。二是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前报备要求,明确各党支部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前,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镇党建办报送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同时通过公告栏、小微权力公开群等预告主题党日活动,动员引导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对长期无理由缺席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党支部书记适时对其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巡察反馈至2026年5月,中心村、五澳社区党支部分别开展了3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其中,2026年4月2日中心村党支部开展以“整治人居环境,彰显党员担当”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2026年4月17日五澳社区党支部开展以“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观东山村“幸福之路”展示馆,进一步丰富党日活动的形式。

18.关于“党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3月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年度党课计划,明确党课主题、时间、主讲人和内容要点,报镇党建办备案;镇党建办每季度汇总各党支部开展党课情况并建立党支部党课工作台账,对未按规范要求召开党课的及时予以提醒。二是建立党课内容预审机制,重点审核授课内容及活动形式等,持续提升党课质量。2026年3月10日、3月18日,中心村、东山村分别召开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主题的党课。三是2026年3月10日,三沙镇党委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加强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的指导。四是针对“党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合并其他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4月镇党建办配合五澳社区对2023年至2025年“三会一课”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时间逻辑错误的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并予以更正。二是2026年5月编制《支部会议记录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的具体要求。同月,组织开展对各村级党支部第一季度会议记录专项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针对“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2026年5月19日三沙镇党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0.关于“党员参与度不高”的问题。21.关于“推动教育抓手不够”的问题。22.关于“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3月,中心村党支部书记先后对15名全程未参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党员逐个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详细了解缺席原因,重申党内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与纪律要求。二是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时间节点,镇党建办每月督促各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全程指导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各环节工作。巡察反馈至2026年4月,东山村、中心村党支部分别制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1份。三是各党支部结合学习计划,综合运用集中学习、线上推送、上门送学等方式,有效调动党员参学积极性,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巡察反馈至2026年5月,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五澳社区党支部累计开展流动党员、老弱党员的送学和助学活动3次,中心村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参与率由原来的38%提升至67.5%。四是明确镇党建办于学习教育期间,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中共三沙镇委员会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0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10人,其中,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部分群众缴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愿不强。

下一步整改措施:通过微信宣传、电话通知、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参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业务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整改时限:2027年1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3-8662121,通信地址:霞浦县三沙镇四澳50-1号,电子邮箱:sszzf8662121@126.com。

中共三沙镇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