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教育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5-26 发布者:霞浦纪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7月30日至8月27日,县委专项巡察一组对全县乡村振兴领域培训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5年1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落实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提高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以及时间节点。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跟进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进度,研究推进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并对账销号,着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有序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流,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改深改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培训组织管理方面

1.关于“培训协议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1月对3份未签订日期的培训协议补充签订日期,重新修订“基建装备人员培训”协议,确保协议内容与实际一致。二是建立形成业务部门草拟、法律顾问初核、分管领导复核、局长审定的培训协议审核机制,持续提升培训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规范性。巡察反馈至2026年3月,县教育局先后审核把关“霞浦县新教育实验管理研修班协议”等3份培训协议。

2.关于“参训对象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8月组织师训工作有关人员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工作人员不能参照培训对象报销培训费用,其出差费用需严格对照差旅费相关标准执行。二是加强培训情况审核,明确由局师训部门负责对照培训通知及参训签到表核查参训人员身份,严格按程序报审培训费用,防止工作人员参照参训人员标准报销相关费用。巡察反馈至2026年3月,共开展“霞浦县新教育实验管理研修班”等培训3批次,均未出现工作人员违规参训现象。三是针对“参训对象不精准”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3.关于“劳务费超天数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29日组织霞浦县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局体卫艺股工作人员、财务人员等学习《宁德市体育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体育竞赛活动裁判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校园足球活动经费管理的通知》精神,明确劳务费的计算标准、发放流程,防范违规领取劳务费问题再次发生。2026年1月28日全额追回超发劳务费7080元。二是建立业务部门申请,财务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终审的活动经费审核机制,精准测算劳务费用,严格把关活动经费,切实提升经费使用效益与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针对“劳务费超天数发放”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培训费执行标准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培训费执行标准不当”问题进行说明。二是强化培训经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业务部门申请,财务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终审的培训经费审核机制,切实提升经费使用效益与管理规范化水平。

5.关于“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8月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局机关及各所县管学校财务人员学习经费管理与会计核算、教育经费账务与处理方法、会计核算疑难问题分析、中小学审计案例分析等财务知识,提高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审核能力。二是2025年9月县教育局财务人员对2021年至2025年的培训《结算单》进行审核签字,补充提供发票的费用明细凭证,确保费用支出合规。三是2025年9月制定《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财务审核流程和责任,持续加强对培训费用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合规合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中共霞浦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2人,其中,批评教育2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3-8766766,通信地址:福建省霞浦县松山街道万安路1号,电子邮箱:jyxtdwxcg@163.com。

中共霞浦县教育局党组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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