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7月30日至8月27日,县委专项巡察一组对全县乡村振兴领域培训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并于2025年1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专项巡察整改责任。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印发县委专项巡察一组<关于巡察县乡村振兴领域培训资金使用监管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局党委始终以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为根本遵循,正视巡察指出的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组织保障,狠抓整改落实。巡察反馈后,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形成党委牵头、专班推进、股室落实的工作体系。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问题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调度、整改成效亲自督办;相关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涉及各股室细化整改措施,务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巡察反馈至2026年3月,先后召开2次党委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注重成果转化,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扣应急管理核心业务,将整改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处置、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巡察发现的培训管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针对性健全完善培训费管理规定,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培训组织管理方面
1. 关于“内容未贴近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聚焦化工新型合成工艺、危化品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将新工艺风险识别、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实操性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体系,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情景化教学,切实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监管能力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应急处置水平。2025年9月26日至12月5日先后开展2025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列培训6场,培训人员150余人次。二是2025年11月25日开展2025年霞浦县突发事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对此类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二)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2. 关于“场租费用虚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8日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2026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局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文件内涵,准确了解培训与会议在场地选择、费用标准等方面的差异,精准把握政策界限,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场租费用核算失误问题。二是经沟通协商,2026年2月6日收回场租费5000元。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紧、全程管控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股室初步审核、办公室复核、财务人员合规性审核、分管领导复审、局长最终审核的审批流程,对培训计划、经费预算、票据凭证、支出标准等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列支培训费用问题。四是针对“场租费用虚高”问题,2025年12月2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 关于“专项资金未合理利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与第三方公司及蓝天救援队进行沟通协调,2025年8月6日回收8个假人以及1个逃生屋,财务人员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将这些器材登记至固定资产台账,并存放于县应急物资储备库。二是优化器材配置模式。坚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原则,在各类短期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中,优先以租赁方式统筹使用教学器材和设备,从严把好采购必要性审核关口,从源头防范资金浪费,切实提升资源配置效益。三是健全资金管控机制。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明晰资金申请、拨付、使用、报销等各环节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资金会上研究、股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核对、分管领导复审、局长签批的工作流程,实现全程留痕、可查可溯,不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实效性。四是针对“专项资金未合理利用”问题,2025年12月2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2人。其中,批评教育2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67526,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9号,电子邮箱:qaWE74yj@163.com。
中共霞浦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