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4-03 发布者:霞浦纪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6月10日至7月16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开展巡察,并于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县国资中心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及下属企业党组织深化思想认识、凝聚行动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及巡察整改具体要求上来。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举措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促进中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国资中心反馈会后,中心迅速成立县国资中心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党工委书记、中心副主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统筹推进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责任股室主动认领,形成巡察整改合力。在此基础上,中心紧扣反馈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逐条回应,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将整改责任落实落细,层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向纵深推进。

(三)深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实效。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加强国资国企工作相结合,促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全面加强管党治党能力,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有效建立和落实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提升国资国企协调服务水平,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1.关于“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会前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与国资国企工作相关的讲话精神学习文件作为“第一议题”学习材料,在中心班子会议和党工委会议上进行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7月以来,共召开中心党工委班子会议7场,中心班子会议6场,均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安排专人会后及时整理归档材料,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记录,准确记录主要领导提出的贯彻意见,保证会议记录完整性。

2.关于“与职能职责相关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2025年中心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全年共开展15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场均开展交流研讨,如,2025年12月16日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5年7月至12月,国资中心党工委共召开7场会议,学习内容严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一系列创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专人负责中心党工委会议记录,办公室复核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记录完整准确。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工作推进迟缓。

3.关于“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综合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国资中心根据三大一级企业报送的“三定方案”请示件,结合现有企业框架、部门人员构成等情况,与企业多次讨论修改,于2026年1月形成三大一级企业“三定方案”初稿并征求政府办、编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待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批复;二是结合国有企业用工情况和近三年对三大一级企业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情况,多次征求国企意见,修订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6年1月29日经中心班子会议审议,出台《霞浦县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霞浦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4.关于“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事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议定事项要求,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并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按时推进;二是每周对清单内事项的进度开展跟踪,及时掌握实际进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以保障工作高效落实。

5.关于“牵头指导服务筹融资工作序时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定时更新各个融资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跟踪项目具体推进细节,及时发现潜在问题,积极对接相关金融机构了解政策变动情况,保障融资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如,海参底播养殖项目通过每周跟进项目进度及对接政策性银行把握政策窗口期,于时限要求内完成授信;二是2025年中心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筹推进7个重点融资项目。

(三)指导监督县属国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不到位,履行监管职责有差距。

6.关于“对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所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有企业按期报送资产情况,建立所出资企业固定资产台账,台账包括报中心审批并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的资产,以及单项年租金(底价)5万元以下、综合资产累计年租金(底价)10万元以下等企业自行公开招租资产,做到实时更新、底数清晰;二是加强制度管理,督促三大一级企业建立资产出租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向国资中心报备,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定期核查企业资产出租信息的报备情况,2026年2月3日至5日前往三大一级企业开展核查工作,对存在漏报、重复报送的问题予以督促纠正,确保应备尽备。

7.关于“监督指导企业投资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国资中心召集三大一级企业分管领导,针对企业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和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依据,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并已督促三大一级企业于2026年2月初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投资管理、风险防控和投资决策程序等相关制度;二是要求三大一级企业参照上一年度重点项目及业务开展情况明确年度投资方向,拟定投资计划,并于2026年2月底前报送中心,今后将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投资计划检查;三是中心根据县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拟定《县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初稿),对企业的标后评价项目范围、标后评价内容、标后评价程序及办法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企业、监管部门职责,为企业标后监管提供制度依据。

8.关于“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三大一级企业报送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三大一级企业报送的考核办法及建议值,制定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初稿,待班子会议通过后下发至三大一级企业,并对执行情况开展动态跟踪;二是每年组织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2025年的考核计划于2026年3月开展;三是根据2025年上半年对三大一级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经班子会议研究,于2025年8月21日印发《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度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通报》。

9.关于“对县属国企用人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要求企业根据《霞浦县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和项目需要上报年度招用工计划,并对拟招工职业资格条件及新增岗位必要性进行描述,计划中提出招聘条件应与实际需要相符,请求增设岗位数量及职责论述需从多角度论述,做到有据可依;二是建立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台账,并于2026年2月上旬对所出资企业员工总数及劳动用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企业是否按规定用工、人岗是否匹配等情况进行核查;三是要求企业党组织每年报送《霞浦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将招聘后录用人员信息材料报中心进行备案,确保企业聘用过程合理、信息完善。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识不足,工作不够重视。

1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6年3月召开意识专题会议,研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国资中心党工委分别于2025年6月23日和12月19日,召开2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并对国资国企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党内通报;三是中心党建办负责同志及时通知党工委委员在写述责述廉报告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报告中,党工委书记亲自把关审核。

11.关于“保密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保密工作纳入2025年度国资中心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5年7月国资中心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并开展研讨,2025年11月24日中心班子会议学习《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2025年12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提高班子成员及干部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2025年度保密工作计划,2025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2025年度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并部署2026年度保密工作,制定2026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三是设立中心档案室,将保密文件统一存放档案室保密柜,建立涉密文件登记和借阅台账,由专人负责管理,分管领导在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

12.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国资中心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调整国资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下发至国资中心各股室及县属三大一级企业;二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中心2026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安全生产预案指导意见》并建立问题隐患台账;三是2025年第四季度对下属企业城投公司、国投公司、海投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3次。下一步国资中心将每季度开展一次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在重大节假日前对下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3.关于“金融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6月县银保监局与县人行机构改革,基于机构整合后的职能划分,经沟通,金融分析工作由合并后的金融监管局负责开展,我中心负责金融统计监测工作;二是自2025年6月起,中心每月编制霞浦县金融统计监测报告,主要聚焦全县每月信用风险基本情况及不良贷款情况,详细统计不良贷款的规模、分布行业以及形成原因等,通过监测分析,为县金融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4.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差距”的问题。

15.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国资中心党工委于2025年6月23日和12月22日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对中心各业务股室及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三是国资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提醒“面对面”谈心谈话,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履行“一岗双责”、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岗位风险等重点内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次。

16.关于“落实工作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近三年对三大一级企业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情况,结合企业相关意见,修订印发《霞浦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其中,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将经济指标、管理绩效指标权重进行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奖惩。

(六)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风险隐患。

17.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已核查2020年7月至2024年的利息收入1663.3元,于2026年1月28日将2021年至2024年利息收入上缴国库,后续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及时将应缴财政款利息等政府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国库;二是2025年10月对“挂账款”明细科目入账往来款展开细致梳理并处理;三是2026年1月27日已对违规发放的绩效奖励进行退款,后续财务人员及领导班子认真学习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严格遵循绩效发放条例,在发放绩效奖励时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层层把关,对不符合发放标准的绩效奖励坚决不予发放;四是针对“长期挂账未清理”和“绩效奖励违规发放”问题,2026年3月3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1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核查固定资产台账原值和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原值差额并进行调整;二是2025年12月2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固定资产采购、入库、登记入账、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坚持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单位固定资产,于2025年8月开展对中心现有资产的盘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资产信息的准确无误与实时更新。

19.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2日组织全部干部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强调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严格规范各项经费支出;二是2025年10月核算未上缴的2022年至2024年工会经费共3553元,于2026年2月6日全额上缴县总工会,同时合并缴纳2025年工会经费1311元,共计4864元;三是针对“工会经费未及时上缴”问题,2026年3月3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履职尽责有欠缺。

20.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24日经班子会议审议研究,出台《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规范中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提升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流程,有关股室填写《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备案表》,分管领导做好议题审核。巡察反馈以来共向驻国资中心纪工委书记报备后提交中心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事项3项。

21.关于“党工委组织架构不全,影响正常履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国资中心党工委委员由县委任免,中心党工委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关于配齐国资中心党工委委员的事宜,并请示上报县委批复,待县委批复后配齐。

22.关于“股室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梳理调整中心内设股室职责及各岗位工作人员分工,2025年12月31日印发《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关于调整中心股室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中心三个股室及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岗位职责模糊与交叉重叠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权责清晰、衔接顺畅。

(八)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2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国资中心党工委于2025年6月23日和12月29日召开每半年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制定2025年国资中心党工委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党建工作,今后将坚持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二是制定2025年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抓实抓细会前支部书记审阅会议方案、会中签到留痕、会后记录归档等环节举措,切实巩固常态化管理成效。

24.关于“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8月14日国资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扎实开展支部“三会一课”,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相关制度,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2次党员大会,每场会议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或部署下一步工作,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授1次党课,2025年7月22日中心党支部书记开展主题为“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推进国资中心作风建设”的党课。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国资中心党工委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同时按文件要求严格流程步骤,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开展会前集中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案例剖析、对照检查、会上批评等各项工作,共收集意见建议7条,谈心谈话7人次,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份,个人发言提纲3份,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国资中心党工委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二是国资中心党支部于2026年2月28日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全体党员在会前进行集中学习和自学,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交由党支部书记审核,防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相关问题发生。

(九)整改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整改抓得不实。一是对县属国有企业巡察整改情况不重视。

26.关于“对县属国有企业巡察整改情况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5年11月21日通知三大一级企业报送上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了解三家公司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建立三大一级企业未完成整改事项责任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跟踪督促三大一级企业整改工作,确保问题真改实改、见底清零。对三家公司巡察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抽查,发现县城投公司和海投公司学习“第一议题”时,存在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不规范等问题,中心于2026年1月16日对其进行发函提醒。

27.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整改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每年制定国资中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已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中心党工委会议,研究制定2026年国资中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2025年7月31日邀请宁德市委党校教授对国资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2025年9月12日国资中心纪工委书记前往海投公司后慕码头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2025年12月8日国资中心党工委书记前往国投公司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2025年国资中心党工委班子共开展8次“霞小宣”宣讲活动;三是2025年6月23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进行谋划,并进行任务部署和研判分析;四是中心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档案室,按规定配齐相关设备,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国资中心党工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2人。其中,谈话提醒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对县属国企用人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企业需根据上年度公司经营和项目开展等情况,结合2026年度工作思路,客观评估2026年度用工需求,计划于2026年度4月底上报招用工计划。

下一步整改措施:中心督促三大一级企业于2026年4月底前上报《霞浦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基本情况统计表》及2026年度企业用工计划。

整改时限:2026年4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639609,通信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国资大楼4层417室,电子邮箱:xpxgzzx@163.com。

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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