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1月8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察,并于2025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自觉接受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巡察整改全程监督,积极争取指导支持。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对照、逐项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并进行自我批评或深刻检查,进一步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机关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9项27个问题,提出73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和完成时限。召开7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接受县委巡察中期督导,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增强整改实效。坚持即知即行即改,对县委巡察二组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研究,拿出具体举措,迅速整改落实。坚持统筹兼顾、举一反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同扎实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确定的重点任务,高效服务保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效履职,促进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关于“‘双联’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调整联系对象。2025年2月11日,对因工作变动或退休的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络对象进行调整,印发《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对象的通知》,分送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位代表,在履职平台、代表工作群对尚在任期内的代表进行公布。二是定期沟通反馈。明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联系代表不少于2次,及时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申报、登记联系情况。安排专人维护、管理,每半年进行数据汇总、工作提醒。三是提高活动质效。提前印发《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的通知》,通过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代表工作群发送活动通知以及在各选区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广而告之,进一步密切代表同群众的联系,提高双方参与的广泛性、覆盖率。活动当天,共有383名代表参加选民接待活动。
2.关于“指导督促代表履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5年5月13日,组织学习《中共霞浦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强化代表履职管理。二是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2025年4月8日,印发《霞浦县人大常委会评选2025年度优秀县人大代表工作方案》,将代表履职报告、参加活动列入评选条件,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述职工作。落实《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按照代表团年度述职安排,督促补选、履职满一年的县人大代表按要求提交履职报告。
3.关于“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活动室建设、管理情况调查。2025年3月以来,分别深入松港、松城、崇儒等10个乡镇、街道调研,督促活动室建设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八有四上墙”,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标牌、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计划、有工作台账、有工作经费、有工作实效,做到代表权利和义务、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名单信息上墙、网上联络站二维码上墙。巡察反馈后,各活动室共收集意见198条。二是配合省市人大做好“数字人大”的基础性工作。完成活动室二维码及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的“代表码”采集工作,为全省“数字人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健全代表履职档案管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完成299条代表履职信息录入、审核工作。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代表约见活动。针对本届人大代表关心的停车场建设、收费等问题,开展约见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活动。2025年5-7月,通过组织提出约见的代表实地调研、异地考察和召开约见会议等形式,提出具有操作性、代表认可的解决措施,提升城区交通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助推霞浦文旅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4.关于“围绕中心工作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2月,对2024年常委会工作报告、2025年工作要点中各项任务进行细致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共梳理任务33项,目前已完成15项,剩余18项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内时间点完成。二是2025年6月3日,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三是根据省市县三级联动相关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工委、社会建设委各自牵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执法检查、医保等社会重点关注的领域调研安排在2026年开展。四是2025年5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领学《信访工作条例》《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贯彻意见。
5.关于“审议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反馈后,把审议意见跟踪落实机制纳入人大机关业务建设重要日程。2025年发出的审议意见均实现清单化管理,并落实材料归档。二是2025年5月21日,通过电话形式对霞常综〔2025〕6号等4份进行中期提醒,督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三是2025年3月25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明确规定催报时限,对反馈即将超期的发送催报函。巡察反馈以来,未出现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反馈超期的问题。
6.关于“代表建议督办质效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把好代表建议质量关。2024年11月5日,印发《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会议议案建议准备工作的通知》,加强与代表沟通,及时掌握代表建议情况及选题,落实活动小组沟通、会审、审核机制,对相似建议并案处理,代表建议质量显著提升。2025年2月25日,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82件建议交由54个单位具体办理。二是做好重点建议件办理工作。研究确定4件建议为重点办理建议件,2025年3月7日印发《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的通知》《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件督办工作的通知》,通过“五办联动”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提高建议办理实效。2025年5月12日印发《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启动开展十八届一至三次会议以来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检查“B类”“C类”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提升建议办理解决率,减少代表相同建议重复提交现象。
7.关于“调研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细化调研内容。召集调研组成员对调研内容及调研行程进行研究讨论,确保调研内容有针对性,调研行程科学合理。二是民侨台工委深入开展调研。于2025年4月23日、29日、30日前往牙城、水门、盐田等地实地察看、并召集部分乡村干部、群众、人大代表开展座谈交流征求建议意见,5月14日组织召开县直有关单位座谈会。三是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及时收集汇总调研材料,分析、复盘调研内容、存在问题,在形成调研报告后,多方征求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提请常委会审议。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10篇。
8.关于“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3月1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最新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和2020年4月出台的《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等学习篇目,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立足人大工作实际,2025年5月25日细化支部学习计划,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的重要讲话精神、当年度人大相关重要会议和相关文件纳入支部学习年度计划,做到动态更新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理论。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分别于2025年1月23日、6月24日召开支委会通报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和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务虚会精神、人大机关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3月25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三是2025年4月10日,组织学习霞浦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指导手册。2025年上半年,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6场次。四是加强个人材料审查把关。11位委室主任及县管干部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
10.关于“未严格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批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2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提高人大机关干部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三审三校”审批制度,2025年3月20日建立县人大机关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明确“三审三校”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审校资料及整理归档。三是2025年5月20日组织开展本单位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排查工作,暂未发现问题。巡察反馈后,共发布3条LED信息,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1.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2月19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省人大备案审查业务工作视频会议,不断提升审查工作能力。二是2025年4月16日,督促县司法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提交规范》,梳理材料清单,明确各单位在提交规范性文件备案时需附带的材料。三是明确由法工委牵头,每季度与县司法局法制股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动态跟踪。今年以来已备案4份规范性文件,未出现迟报、漏报、资料不全等情况。
12.关于“信访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反馈后,制作《人大信访件全程纪实表》,将信访件按性质、涉及部门、复杂程度等进行梳理,列入信访件全程纪实表,完善信访阅批表、领导签署意见、签名办理等内页材料。二是2025年5月13日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2025年5月19日将相关信访件转县监委阅处并反馈。
13.关于“照搬照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党支部的材料由经办人做好申请材料初步审核,支部副书记进行复审,最终由党支部书记确认定稿。二是广泛听取党员意见,找准支部工作方向。2025年6月24日召开支委会,审核通过《2025年度人大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要点》,深度融入党员意见,有效提升决策科学性。
14.关于“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24日修订《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流程。2025年4月10日,组织干部学习《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提高机关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复核相关凭证,2022-2024年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凭证经认真审核、辨认后,及时补齐审签手续;2025年以后的接待费报销附件中接待函均附原件。
15.关于“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0日组织干部学习新修订的《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提高财务人员政策水平,严格执行现金支付管理,做到及时入账、专款专用。二是针对“现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作情况说明。三是今后开展的慰问,原则上要求由本人签字;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签字的,需经办人员2人签字,并附现场慰问照片。
16.关于“维修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0日组织干部学习《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提高全体干部尤其是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二是重新复核相关凭证,补齐2021年1月、2023年7月和12月零星维修结算清单并盖章,补充签订修缮协议。三是2025年起修缮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审批及验收流程,并按要求收齐供货清单、修缮协议及修缮前后对比照片。
17.关于“未按规定确定应休未休补贴发放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25日组织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福建省工会关于参加工会疗养人员应休未休补贴的相关规定文件精神,提高财务人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按当年度公务员局等部门的内部规定发放应休未休补贴并附请休假情况汇总表。
18.关于“重复报销食宿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反馈以来,未出现违规报销食宿费用情况。二是今后加强与市人大会议会务组的会前沟通联系,落实参会工作人员的食宿保障,无法满足会务人员需求、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规范做好出差事前审批、差旅报销,对不符合报销规定,不予报销。
19.关于“加班伙食补贴发放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6月24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表现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典型案例,为机关全体干部敲响警钟。二是2025年5月13日退回2020年加班补贴,2024年后不再发放加值班补贴。三是2025年5月13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增强机关全体干部廉洁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廉政风险点排查,2025年4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任务,督促各工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于2025年5月12日更新县人大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将会务管理、预算编列等岗位风险纳入排查。
2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围绕被监督单位职能、群众关注点精准开展监督,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谈话制度,落实主动约谈;于2025年6月20-23日,完成与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在上半年的谈心谈话,共计12人次。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每季度、每逢重要节日开展节前督查,加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2025年1月下旬,由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牵头,联合其他纪检监察组共同前往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综合覆盖单位开展节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督查。2025年3月,对近五年来人大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费用支出情况开展自查。三是通过参与片区协作、参加问题线索查办、开展工作指导、参与巡察工作等形式提升业务水平。
2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支部议事规则,2025年6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分析复盘现阶段支部建设工作,严格会议程序规范,提升组织生活严肃性。二是规范支部会议主持程序,今年以来12场支部会议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三是科学谋划党建任务,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审定支部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2024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23.关于“会前谈话走‘流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2025年3月17日组织学习《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明确工作的重点和规范。2025年3月7日至14日,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落实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共计45人次,发扬党内民主。二是2025年3月12日,支部书记与2024年度受处分党员开展谈心谈话1人次,加强受处分干部的廉政意识。三是规范谈心谈话记录表,安排专人做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
24.关于“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学习,深化党员认识。2025年3月17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党支部书记重申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规定,为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思想基础。二是2025年3月17日,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围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学习研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自查,2024年度县人大机关党支部暨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92条均未发现以建议或意见代替批评的问题。
25.关于“民主评议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系统组织专题学习,2025年3月17日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意见》,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二是严格评优结果审定,规范评议程序标准,按照规范程序开展优秀党员民主评议工作,2024年度优秀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于2025年3月17日经支委会审议通过。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26.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3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人大机关现阶段重要政治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巡察反馈至2025年6月先后召开7场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同时详细记录专题会议讨论全过程,如实记录参会人员的发言和表态。三是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加强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27.关于“个别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2日组织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等学习,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二是2025年3月24日修订《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资产从采购申请、审批、入库到报废等全部流程。全面梳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及财产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采购、验收、登记、使用处置等管理办法。2025年4月,对2020-2024年购置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及时补登、补录品牌、型号、规格、购置日期。三是开展排查,经过排查2025年至今县人大机关未有新增固定资产。今后将加强新增固定资产购前审批和品牌、型号等信息登记。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围绕中心工作不够紧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省市县三级联动相关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务虚会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工委、社会建设委各自牵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执法检查及医保等社会重点关注的领域调研安排在2026年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计划2026年开展应急管理、医保调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执法检查。
整改时限:2026年10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52180,通信地址:霞浦县府前路1号6层,电子邮箱:lin.8598@163.com。
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