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11 发布者:霞浦纪委 阅读 : 11444

2023年2月10日至3月24日,县委巡察二组对霞浦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6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县民宗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明确整改任务要求。县民宗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共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务求整改工作实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以整促改、以改促进,举一反三、全面提升,把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推动我县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关于部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开展研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对2022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研讨,2023年4月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在云南考察调研和2021年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精神开展学习研讨,2023年4月1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学习研讨,2023年6月29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对《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等开展学习研讨。二是根据民宗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中共霞浦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对学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2)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对2023年以来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今年以来“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5场次,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

(3)关于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和批示精神,立足我局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023年7月10日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学习202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中央统战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二是2023年4月27日开展宗教领域培训会,邀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民警对宗教界人士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和宣传,2023年6月15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学习研讨,2023年7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细则》民族工作方面开展学习研讨。三是一名党组成员已重新撰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心得体会。四是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及时做好学习记录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推动民族事业发展不够有力。

(4)关于扶持指导民族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已收集经济发展类项目74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0个。今年已安排少数民族补助项目33个,资金总额314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1个,资金总额233万,产业发展资金占比达74%。

(5)关于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水门乡长湖村畲药种植基地已成功申报省级“畲药种植基地”备案点,正在指导申请市级“畲药种植示范基地”,并争取示范补助。二是2023年6月对从事畲医畲药人员再次摸排,落实畲医畲药人员30人,进一步完善了人员信息库。三是大力支持畲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学校、进社区。2023年4月6日,畲族医药文化传承人雷顺荣医生以《畲族医药与健康养生》为主题,为县社会主义学校春季主体班授课。6月21日,组织学生走进松山街道方厝城雷氏青草药制作技艺非遗传习所,参观畲药百草园基地,了解畲族医药文化。

(6)关于协调培养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履职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主动与县文旅局对接,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台账(22人),2023年5月、6月走访省级畲族小说歌传承人雷远姐、雷翰琳、雷国胜,斗笠制作传承人蓝寿其、畲族服饰制作传承人蓝昌玉、市级畲药非遗传承人雷顺荣,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加强畲族文化保护力度,积极配合文旅局,并督促其加快《霞浦县畲族文化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目前已完成初稿。

3.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不够规范。

(7)关于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和宣传。4月27日组织宗教领域培训会,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学习,6月28日召开宗教团体工作会议,再次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学习。二是县佛教协会已上报备案表,已将3人纳入信息库。

(8)关于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的学习。4月27日组织宗教领域培训会,邀请了银行专业人员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和对公账户开通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监督和指导。截至2023年7月,全县依法登记的宗教场所266个,开设对公银行结算账户176个,完成率66%。三是加强日常检查。5处使用个人收款码的寺院功德箱已整改。并将此项纳入日常安全检查中,并加强团体对场所的指导力度。四是对5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五是加强排查工作。巡察整改以来,6月15日、6月30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4日、8月9日、8月17日-23日分别联合统战部、公安局国保大队、各宗教团体,以及乡镇(街道)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综合检查,对个别宗教活动场所也存在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的问题,当场进行整改,现已全面整改到位。

(9)关于“四进”工作指导督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了宗教活动场“四进”台账,对“四进”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全面排查督促整改。二是结合宗教团体工作会议、宗教领域培训会及各团体会议,再次部署强调“四进”工作。三是4处宗教场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宗教事务条例已上墙,1处宗教场所已悬挂国旗。四是加强排查工作。巡察整改以来,6月15日、6月30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4日、8月9日、8月17日-23日分别联合统战部、公安局国保大队、各宗教团体,以及乡镇(街道)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综合检查,对个别宗教活动场所未悬挂国旗或国旗褪色(破损)等问题当场进行整改,现已全面整改到位。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有差距。

(10)关于未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民宗局工作实际,印发了《2023年中共霞浦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对学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落实了重点发言人制度。二是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0次,做到学习主题突出,并及时做好了学习记录和档案归档工作。

(11)关于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了意识形态学习,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霞浦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专题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水平。二是2023年6月26日召开民宗局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对当前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下一步措施。三是两名党组成员已重新撰写了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民宗局党组对相关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7月10日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单位宣传阵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程序,规范填写审批单并进行严格审查审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

5.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扎实。

(13)关于督促指导少数民族项目不够有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与相关乡镇(街道)及项目业主单位对接沟通,加强督促指导。今年以来,安排了5次督导,对9个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实地指导督促。二是2023年5月11日与畲族文化研究会、编撰人员专题探讨继续编撰《霞浦畲族志》事宜,初稿已提交至我局。三是持续跟进项目进度,根据我局与柏洋乡政府的沟通协调,柏洋乡阮洋村畲族文化驿站项目已由柏洋乡政府作为业主单位,依据业主的施工合同,预计年内完成;盐田畲族乡龙凤店村道路硬化项目、牙城镇斗门村里湾自然村渔沃码头及道路路基建设项目均已完成。四是对县民宗局民族工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14)关于文风不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相关党组成员的心得体会已重新撰写。二是相关人员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刻检讨和自我批评。三是对相关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部分文件材料未归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等材料已整理好并归档,进一步规范了文件、档案管理等工作。二是2023年7月10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6.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1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分别于2023年4月8日、6月29日召开县民宗局党风廉政专题分析会,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7月20日召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二是重新梳理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将财务会计等重要岗位纳入廉政风险点管控,修订了《霞浦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17)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再次梳理往年档案材料,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谈话材料的归档。二是根据岗位特点和廉政风险点,按照工作分工职责,对全局民族、宗教、办公室等工作领域开展谈话,已于2023年6月开展了上半年的廉政谈心谈话。三是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2023年4月以来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9场次。

7.宗教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齐抓共管举措不够有力。

(18)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日常监管不够深不够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巡察二组发现部分寺院存在明火进殿、消防器材过期、消防制度未上墙、打火机随意摆放、乱拉电线、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宣传和培训,4月27日组织宗教领域培训会,邀请了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宗教界人士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加强督促工作。巡察整改以来,6月15日、6月30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4日、8月9日、8月17日-23日分别联合统战部、公安局国保大队、乡镇(街道)等部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日常检查,未发现明火进殿、消防器材过期、消防制度未上墙、打火机随意摆放、乱拉电线等问题。

(19)督促制止宗教场所“乱滥建”情况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夯实工作基础,通过召开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对宗教场所“乱滥建”情况的日常督查力度。二是加强部门联动,2023年6月拆除龙峰寺的1处违建。

(20)部分场所存在个别明码标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督促检查出明码标价问题的场所立行立改,并约谈了相关场所负责人。二是加强排查与管理,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巡察整改以来,6月15日、6月30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4日、8月9日、8月17日-23日分别联合统战部、公安局国保大队、各宗教团体,以及乡镇(街道)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综合检查,未发现明码标价的问题。三是建立举报平台,对宗教场所的违规行为开展监督。

8.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21)关于报销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6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细则,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费用报销。二是完善本局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民宗局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将财务制度纳入日常制度,严格票据审核,规范财务支出管理。

(22)关于预算科目与资金用途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使用资金。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提高财务业务水平。把握本单位工作重点,统筹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靠性。

(2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收回违规领取的差旅伙食补助240元,已对违规领取补助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民宗局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党建工作不够规范。

(24)关于党组织结构设置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月31日召开机关支部委员会,明确了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并指定一名支委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二是加强学习,2023年4月17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2023年6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

(25)关于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17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2023年6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二是重新明确支部组织机构和职责,并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部换届选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工作、谈心谈话等7项制度,相关职责及制度均已上墙。三是确定一名支委负责党务工作,完善支部档案管理,重新梳理往年支部档案,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2023年7月10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6)关于发展党员公示期限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4月17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了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学习,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0.组织活动存在薄弱环节。

(27)关于“三会一课” 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严格落实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二是积极动员退休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3月28日,6月28日召开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3月28日3名退休党员参加,6月28日5名退休党员参加,并由党支部书记专题上党课。3月18日、6月28日“主题党日”活动分别有4名、5名退休党员参与。

(28)关于民主评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3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规范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确定优秀党员4名。2023年4月17日召开支委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3年6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提升了支委班子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29)关于“主题党日”活动未按要求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活动。2023年2月7日、2月13日、2月20日组织了专题学习会,在职党员干部均参与研讨,并按要求做好归档。二是精心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按照上级党委关于“主题党日”活动要求,确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今年来组织党员到水门乡开展学雷锋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到松城兴贤社区开展创城志愿活动、到三沙东山村参观“幸福之路”展示馆等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归档。

11.干部积极作为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30)关于指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4月25日,民宗局民族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到城北城区开展工作指导,加强了对城北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服务点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城北社区健全了相关制度和办事指南,指导工作人员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力度,经常性深入指导,今年来已组织7次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指导开展民族工作。

(31)关于引导、推进协会发挥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霞浦县道教协于6月20日完成会换届,霞浦县佛教协会于8月8日完成换届。二是2023年5月11日组织召开畲族文化研究会班子会议,要求其规范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加强外来交流人员的报备。三是发挥县畲族文化研究会优势,大力开展助学、畲族文化传承、畲歌平台建设等,助力乡村振兴。

(32)关于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重新制定《干部考勤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所有在职专职工作人员均纳入考勤管理,并将干部日常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及年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2、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3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报备仍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善“三重一大”报备制度,重新制定了《霞浦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报送制度》,明确报备内容和程序要求。2022年5月15日组织全局干部共同学习《关于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和人员信息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三重一大”报备制度的认识。

(34)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无“辣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会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等,并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学习,提高全体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和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心态,严肃认真提意见,直面问题、坦诚相待,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35)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4月17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2023年6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提高了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2023年3月28日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上由党支部书记通报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并代表支部班子述职,查摆存在问题,与会党员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组织生活会激励鞭策、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民宗局党组高度重视,对问题涉及的3名科级干部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提醒谈话3人。建章立制3个方面7项,清退款项240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90430;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共青路5号民宗局;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xmzz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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