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3月2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残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6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县残联班子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巡察情况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成立由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切实为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反馈意见,制定下发《霞浦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霞残联〔2023〕16号),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了整改任务清晰明确、整改措施科学可行、整改责任落地落实、整改时限合理合规。
(三)坚持以上率下,狠抓整改落实。县残联领导班子坚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真认账、真整改,不推诿、不敷衍,积极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问题,强化巡察整改跟踪问责,切实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全面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切实以整改新成效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1)缺乏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主题,组织班子成员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对残疾人人权保障发表的重要讲话,并结合单位实际交流学习心得;2023年7月27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育英学校考察时提出的“要切实做好与儿童事业发展有关的各项工作,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的孩子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让所有孩子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都能有一个幸福美好的童年。”开展学习研讨。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缺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列为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并严格执行好。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召开班子会议6场,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向康复国际百年庆典贺信等。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支持和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要求不到位。
(3)就业补助资金发放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坚持加强对就业相关补助项目完成情况的督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落实,确保补助资金及时通过金融机构发放于受助对象。截止7月底,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省级)、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项目(市级)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施,于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资金发放。
(4)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有待规范和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联系2018年举办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的乡镇残联,核实出现经费结算与实际有出入、参训对象安排不合理等情况的具体原因,日后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审核把关。二是2019年以来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归档工作逐步完善,2023年6月30日成立了专门评估小组,为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8月7日开展了2023年度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收集参训残疾人信息、授课教师资质等材料,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核,评定培训办班综合质量。
3.践行“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群体”要求不扎实。
(5)宣传惠残助残政策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坚持多措并举宣传惠残政策,提高惠残政策知晓率。2023年1月以来,结合2023年霞浦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活动”、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2023年下乡巡回办证活动、第七个全国残疾预防日等,采用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残疾人就业、康复等政策共7场;7月12日,召开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协议管理机构工作会议,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进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培训,组织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并利用县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发放2023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告知单,让往来群众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政策。截至目前,享受康复训练补助残疾儿童265人,其中7岁及以上30人,占比11.32%,居全市第三,14-17岁1人,居全市第二;申请2件辅助器具残疾人12人。今后将坚持在惠残政策宣传上下功夫,按照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等工作安排序时推进,抓实抓好惠残助残政策的宣传工作。
(6)推进家庭无障碍改造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组织乡镇(街道)残联全面摸排上报与县残联实地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需求摸排到位。班子成员于2023年4月分批次前往柏洋、长春、下浒等乡镇残疾人家庭,调查了解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需求、房屋结构等情况,切实为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的顺利、科学实施打牢了坚实基础。二是及时申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项目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完成市残联下达的100户指标基础上,超额为3户符合条件且有改造意愿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4.履行残疾人服务保障职能还有短板弱项。
(7)回访验收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20年县级精神病患者住院救助项目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二是健全回访验收机制,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组织乡镇(街道)残联于5月15日—6月17日期间,与第三方施工队伍一同前往残疾人家里施工并验收确保改造质量。8月28日,县残联已按照“电话回访全覆盖、入户验收达5%”的标准完成了回访工作。三是重新梳理了2022年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内页材料,补齐了20户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的残疾类别勾选和杨剑兰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验收单上验收意见栏盖章。
(8)“爱心助残驿站”服务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责令松港街道下村村和下浒镇上澳村两个爱心助残驿站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整改,两村已提交了设备使用的整改情况说明,包装完整闲置的设备已安装于驿站并投入使用。今后将坚持监管捐助物资使用情况。
5.落实党管保密工作政治责任不到位。
(9)未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保密工作领导,重新调整了县残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7月31日召开保密工作自查部署会,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抓好分管领域保密工作自查,并将保密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列为述职和报告内容。二是6月30日重新修订了县残联保密工作制度,并于7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
(10)保密工作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面梳理收文,及时将涉密和内部文件单独保存至保险柜,由专人保管,确保涉密及内部文件不出现泄密现象。并为档案室配备了“三铁两器”。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11)未以正式行文成立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6月29日,以党支部书记、理事长江滩为组长正式行文成立了霞浦县残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县残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
(12)在意识形态形势专题研究、舆情综合分析、党内情况通报等规定工作上还未完全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分别于1月30日、7月17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学习了《霞浦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通报了我会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7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3)分析研判制度落实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积极对接宣传部门,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认真撰写了霞浦县残联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并上报,报告总结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了意识形态领域态势和风险点,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措施建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4)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出现与当年实际不符问题的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二是分别于1月30日、2月27日召开了县残联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通报了县残联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部署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月31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总结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15)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端午节前,班子成员结合所分管股室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残联联络员岗位实际,针对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对2022年6月廉政提醒谈话中出现不适时表述的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8.综合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16)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执纪问责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纪检监察组指导县残联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事项报备台账,进一步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二是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职责,积极参加县残联巡察情况反馈会、整改工作专题会等,提出问责处理意见,指导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问题整改及时落实到位。
(17)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存在业务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要求县残联报告岗位职责分工和廉政风险点,打牢监督工作开展基础,并通过参与班子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县残联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6月15日对县残联开展“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工作流程,紧盯工作落实,督促县残联确保惠残政策精准落地,并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
9.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坚决、不彻底。
(18)发文不规范、数量未精简。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9年发文重号问题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二是强化业务学习,7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提升公文制发质量和水平。三是规范处理流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登记编号、印发,确保文号、时间逻辑对应,避免出现空号、错号和重号问题。2023年1月至今“霞残联”发文共27份,“霞残联党支”发文共8份,均未出现文号错漏等情况。
(19)文风不严谨,照搬照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照搬照抄人员重新撰写了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的“坚定理想信念”专题研讨材料。二是严把材料审核,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阅签字把关。三是主要领导与干部间开展深入针对性谈话,杜绝内容雷同问题出现。
10.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严。
(20)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并立即清退2020年4月超标准接待上级督查组费用620元;2019年残疾人联络员培训伙食费支出超标准3000余元已做情况说明。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于7月13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增长公务接待政策知识,提高公务接待工作能力。
(21)未按要求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相关规定,于7月31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2019-2021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分配方案,要求办公室,重新统计2019-2021年度工作人员请休假天数,计算清退金额。已于8月4日完成金额清退,并按照分配方案鼓励先进原则,结合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了重新分配。
11.固定资产监管乏力,存在“重采购、轻管理”现象。
(22)县残联未按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系统录入、年度结转等环节,报销均未附《固定资产入库单》,造成目前固定资产账目不清、账实不符,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业务学习,7月13日组织学习《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补足固定资产管理知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二是全面盘点梳理固定资产,补附了《固定资产入库单》,完成了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系统补录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有薄弱环节。
(2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班子成员于7月31日学习霞浦县残联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明晰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规范议事程序,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召开班子会议6场,均能严格按照要求,由班子成员充分发言表态后“一把手”表态决定。
(24)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召开6场班子会议,班子成员对残疾儿童康复、辅具适配、一户多残等上会事项充分发言后表态决定,会议记录人准确、全面记录议事过程。
1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所弱化。
(25)“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修订“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并于7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制度学习。二是2023年1月至今,共向纪检监察组提交“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表24份,事后备案表21份,均能严格按照要求上报。
(26)警示教育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19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针对巡察指出的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良好效果。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增强干部廉政意识,2023年1月至今共召开警示教育会8场。
1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扩大会前谈心谈话对象覆盖面,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股室负责人和党支部党员间广泛进行了谈心谈话,切实找准了存在的问题。二是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从严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28)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认真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内容,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支委成员、支委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开展了谈话;会上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于会后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今后将坚持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
(29)“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7月27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县残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明晰党员大会、支委会议事内容等;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大会、支委会的议事决策功能,研究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等事宜,杜绝了以学代会等问题产生,推动支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30)党支部组织建设不扎实。
整改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规范党费的收缴、公示,以及党支部印章专人保管、规范使用。做到了每月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每季度支部缴纳党费有收据,并利用党务公开栏定期公示月党费缴纳明细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对明确由支部盖章的《2023年霞浦县残疾人联合会党建工作要点》等党内公文,均加盖党支部印章。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等方面
15.整改成效尚有差距。
(31)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规范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制定方案、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于7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总结会议情况。
(32)制度修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修订《霞浦县残联党支部会议制度》《霞浦县残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霞浦县残疾人联合会服务承诺制》《霞浦县残疾人联合会首问责任制》《霞浦县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并将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等纳入议事内容。二是强化制度制发的审核把关,坚持“拟稿人草拟、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的层层把关机制,确保制定制度符合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33)扶助残疾人对象仍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省级补贴目录》要求实施完成了2023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二是分别于7月25日、8月10日召开第一期、第二期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班共计319人,学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业务知识,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水平,杜绝再次出现残疾人类别不相符、改造对象不精准等问题。
(34)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发挥公益作用依旧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7日,向福乐康复中心运作实施主体—霞浦县中医院反馈了相关问题,8月14日理事长带队前往县中医院,沟通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推进问题整改落实。8月28日,县中医院已制定整改计划并上报县残联,今后县残联将督促县中医院按照计划安排序时推进。二是坚持开展常态监督检查,于5月30日、6月21日前往县福乐康复中心开展督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残联高度重视,对问题共涉及的5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名;谈话提醒5人,挽回损失620元,建章立制3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785996;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花园新村165号;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cl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