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工商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11 发布者:霞浦纪委 阅读 : 9536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3月2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工商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6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推进问题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当好整改第一责任人,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以上率下全面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共同参与抓整改工作。全体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全力纠正,逐条逐项对照梳理,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沟通对接,保证限期完成

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流程须知》的要求,主动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沟通对接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有关材料。7月25日,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方向,确保整改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会议费管理制度、加值班误餐补贴管理办法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消除盲点,坚决防止类似、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1)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经查,2023年2月9日至今党组会均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第一议题”学习23场次。

(2)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明学习纪律。6月26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温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进行学习研讨。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中心组学习开展16次,结合实际进行交流研讨16次,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3)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重要论述不够扎实。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重点学习内容。6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重要论述列入《2023年中共霞浦县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二是组织学习。7月25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关于“两个毫不动摇”重要论述,重温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2019年3月10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2021年4月26日在广西考察调研时、2023年3月6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并开展学习研讨。下一步将继续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

2.对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缺少有效指导、有力措施。

(4)服务非公人士健康成长观念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学习宣传宁德企业家群体新风正气宁德“名片”。7月1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宣传推广企业家群体新风正气宁德“名片”工作。7月25日,走访县青年商会,鼓励青年企业家坚持新风正气。8月1日,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名片”要义。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及“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开展“亲清大走访”“我为民企办实事”活动。通过走访调研、电话联系等方式,倾听民营企业家的意见诉求,针对建筑企业反映强烈的法院助力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积极为建筑企业、县法院牵线搭桥。3月,与县法院召开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7月,由县法院副院长、法官带队走进建筑企业为他们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同时,组织建筑企业现场旁听“涉企侵权纠纷”案件庭审,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引导建筑企业规范管理。针对民营企业家外出考察学习的需求,7月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前往泉州、厦门开展“同心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走访参观泉州稳顺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马塘精神主题馆、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新圩镇乡村振兴主题馆以及厦门市霞浦商会。三是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6月17日,与县委组织部共同前往福建溢源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考察参观企业党建,指导企业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家支持企业党建工作。

(5)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研究部署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6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总结“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举措。二是推介典型。2月推荐拾间海民宿项目、愉村半舍山庄项目为“万企兴万村”行动市级实验项目,并被市“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首批市级“万企兴万村”行动实验项目。4月推荐崇儒商会为省级“万企兴万村”行动先进商会。目前正在收集典型案例材料,以便下一步开展宣传报道。三是组织专题活动。8月下旬组织商会开展助学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并开展相关典型宣传报道,提高民营企业家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3.发挥服务引领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不够充分。

(6)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会员入库率。截至目前,会员入库率达到62%。二是提高走访调研工作的实效性。围绕《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商会建设的建议》这一课题开展调研,加强对商会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调研报告于7月底完成。及时收集民营企业关注问题及诉求9个,如“希望上级多为本地民营企业家开展经营管理培训班”“希望尽快解决霞浦县三沙镇东壁村停车场问题”“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政策促使民营企业有更好的发展”“保证民营企业家有良好的营商环境”等,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协调推进解决。三是扩大走访调研覆盖面。2023年调研走访会员企业13家,以45岁及以下的年轻一代民营企业为主,如福建省崇儒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溢鸿水产有限公司、福建欣乐食品有限公司、霞浦县阿信水产有限公司、福建影响力传媒有限公司等,关注年轻一代民营企业。

(7)“四访四通”机制未有效激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主动摸排。开展“亲清大走访”“我为民企办实事”活动,走进县工商联副主席企业、青年商会、崇儒商会等,摸排民营经济领域的困难问题和意见诉求。二是宣传告知。7月,将县领导接访公告及霞浦政企直通车—企业诉求一键受理等相关链接发送至县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微信群,向民营企业进行宣传告知。三是约返跟踪。针对5月19日县工商联与县检察院召开的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暨2023年第一次联席会议上,电子商务协会、建筑行业协会较为强烈的法律服务需求,会后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再次详细了解情况。7月,协同县法院组织电子商务协会、建筑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参与庭审观摩、送法进企活动。“工商联+检察院”“工商联+法院”,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8)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进一步规范学习。6月,正式印发《2023年中共霞浦县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霞联党组〔2023〕13号)。截至目前,中心组学习16次,每次学习只安排一个主题,每次学习会上均开展学习交流研讨,相关会议记录完整详实,不存在多主题杂糅等现象。

(9)对新思想的学习宣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宣讲。明确要求班子成员下基层宣讲需制定宣讲方案,准备宣讲材料。二是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教育。6月28日,党组扩大会上,党组书记对宣传宣讲材料的管理提出要求,提高经办人员对宣讲材料管理的意识。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经查,2023年班子成员下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有宣讲方案、宣讲材料、宣讲照片。

(10)未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6月21日,向县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对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研判,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今后,将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待加强。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有关文件。5月正式印发《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6月正式印发《中共霞浦县工商联党组关于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等8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召开部署会。2月14日、6月21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指导商会党建工作。5月10日,与县委组织部共同向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发出电话通知,要求相关乡镇党委加大指导力度,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并在9月底前完成商会党组织组建。5月16日开始,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共同到松城、松山、溪南、沙江、盐田、松港等乡镇(街道)走访座谈,推动商会党组织建设。6月9日,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走访崇儒商会党支部,推进商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6月30日,三沙商会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

(12)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机关干部廉政提醒谈话。6月21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同志谈。二是与基层商会开展廉政提醒谈话。7月开始党组书记陆续与各基层商会会长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现已与在霞的崇儒商会、松港商会、盐田商会、水门商会、长春商会、北壁商会、三沙商会、下浒商会、松山商会、柏洋商会等10个基层商会会长开展了谈话。下一步,将适时与长期在外地的商会会长进行谈话。

6.形式主义问题整治不够有力。

(13)发文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6月28日,组织学习公文制发有关规定,规范发文,加强文号管理。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在6月廉政提醒“面对面”谈心谈话中,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负责文号管理的同志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4)学风文风不够端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问责相关人员。鉴于相关同志已调离本单位,党组于7月26日发函给其现单位进行谈话提醒。目前已收到相关同志的相关谈话提醒材料。7月26日,党组对涉及相关问题的退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县管干部2023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材料进行自查,经查,不存在抄袭网络范文现象。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

(15)超标准开支伙食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会议经费管理相关制度。7月正式印发《霞浦县工商联机关会议费管理制度》,明确要求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执行中不得突破,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不得报销。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7月26日,党组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16)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责令退还相关款项。7月13日,相关同志已退还多领取的市内交通费60元。二是加强教育。6月,党组书记与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抓好机关财务。同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提升业务能力。

8.执行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

(17)加值班补贴审批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加值班补贴审批制度。7月正式印发《霞浦县工商业联合会加值班误餐补贴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主要领导及时进行加值班审批,杜绝出现节假日领取值班补贴未做加班审批的情况。二是强化思想教育。8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加值班误餐补贴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18)餐补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餐补资金发放制度。7月正式印发《霞浦县工商业联合会食堂补助费管理办法(试行)》,对费用结算做出明确要求。2023年餐补已按季度支付。二是开展谈心谈话。6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严格把关,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仍需加强。

(19)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党组议事规则。7月正式印发《中共霞浦县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要求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增强民主意识。8月1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提高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三是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经查,1月6日研究2023年红十字“爱过年在宁德”项目推荐慰问对象事宜、5月12日研究工会申请2023年行政经费补助事宜、7月3日研究干部处理有关事宜、7月19日研究拟增补县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会执常委人选事宜等,均由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2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制度。7月正式印发《霞浦县工商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经查,5月10日、8月23日按要求上报霞浦县工商联“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表。

10.高质量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足。

(2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3场次党员大会,分别是:3月28日研究评定党员等次,6月5日研究党支部换届选举,6月21日进行换届选举,充分发挥支部党员大会议事决策职能。

(2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党费收缴。指定本支部的党员负责党费收缴及党费材料保管工作,严格做好每月《党费收缴登记簿》登记,已落实按月缴纳党费制度。二是加强党性教育。8月11日,召开党支部学习会,组织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强化党员意识,进一步提高规范党费收缴的自觉性。

11.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够全面。

(23)民主生活会不重视。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28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明确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7月11日,开展会前谈心谈话,班子成员间互谈,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谈。7月17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7月25日,按程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现任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根据实际撰写、述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在会上说明个人有关事项。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鉴于相关同志已调离本单位,7月26日党组发函给其现单位进行谈话提醒。目前已收到部分同志相关谈话提醒材料。三是责令相关同志重新撰写有关材料。现已完成重新撰写。

(24)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7月3日,召开党支部学习会,组织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明确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6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指导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员民主评议等规定动作,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25)党史学习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部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7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正式印发《霞浦县工商联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鉴于相关同志已调离本单位,7月26日党组发函给其现单位进行谈话提醒,目前已收到相关同志谈话提醒材料。三是责令相关同志重新撰写有关材料。现已完成重新撰写。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2.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精神。7月向所属商(协)会转发《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联2023-2027年所属商会建设规划>的通知》《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联2023-2027年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对问题共涉及的4名科级干部按照程序严肃处理,谈话提醒3人,函告其现任单位问责1人,挽回损失60元,建章立制6项。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别干部当年度受到诫勉谈话,未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进行‘个人有关事项说明’,也未在会上说明整改情况”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鉴于相关同志已调离本单位,7月26日党组函告其现任单位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措施:将跟踪处理结果,归档相关问责材料。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31921;通信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灵祐路18号老干部活动中心5楼;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752610132@qq.com。

中共霞浦县工商联党组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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