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01 发布者:霞浦纪委 阅读 : 10809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日至12月11日,委巡察一组对中共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4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员推进整改工作

(一)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负责人任组长,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巡察反馈会以来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专题部署、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及时制定印发《中共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目标及措施,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根据职责和分工,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5月22日召开了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进一步深刻反思和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严格督促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年终个人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深入反思、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做到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各项工作在改进中提高。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强国”战略重要论述不够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强国”战略重要论述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3月6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3月13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并重点对交通强国建设篇章进行交流研讨,4月27日再次对局属各单位进行宣贯学习。今后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

2. 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局管理制度的通知》,加强审核把关,努力减少文件数量,能精减则精减,能合并则合并,切实减少重复发文和不必要发文,推动发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截止2023年5月28日,局机关总共发文101份,比去年同期116份有了明显下降。水陆公司党支部目前仅有5名党员,按党章规定只设支部书记1人,不设支委,该党支部已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集体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3)指定书目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4月23日,党组理论中心组重新研学《改革开放史》《新中国史》,5月4日重新研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霞浦党史大事记》并开展交流研讨。5月23日印发《中共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霞交党组〔2023〕14号),局党组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霞交党组〔2023〕14号),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

(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够深入具体。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5月8日下达通知要求各股室报送工作总结,目前各责任股室已补充报送。二是我局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四好农村路建设,目前已按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具体开展情况、完成时间节点等量化指标,逐月研究推进。

3. 推进上级部署重点项目不力

(5)省级重点项目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门、交通战备部门,争取将省道S201纳入国家交通战备路计划,继续跟踪项目的进展。省道S201由于涉及基本农田330亩、水源保护地及生态林,按目前国家政策无法审批,争取将项目纳入国家交通战备路计划,该项目于2021年4月份由福建省军民融合办公室以闽委融办 ([2021]年39)号文,将该条路通过《国家十四五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上报国家交战办,国家交战办已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已同意并上报国务院,目前等待批复。二是2023年3月14日由市局会同我局一起组织召开项目的建设推进会,同时设计部门开展现场勘察,进一步优化路亭隧道进出口位置,对路线进行优化;2023年4月3日对火车站至路口段的大桥施工图开展变更审查,优化施工图设计,为下阶段工作争取主动。

(6)市级重点项目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安排专人对接跟进土地及用海报批,目前已重新组卷上报用地及用海审批材料。土地预审材料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批复,用地正式组卷材料于2022年12月19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根据2023年3月16日提出需补充国有林场审查意见,于2023年3月17日完成收件,2023年4月15日取得省国有林场批复。2023年5月5日提出需补充修改水利部门、图像清晰问题的意见。已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尽快审查通过后报自然资源部。用海报批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预审评审会,编制单位已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目前待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待要素保障批复后立即组织施工力量进场施工。

(7)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全面落实省、市、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政策,推动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今年计划完成30公里新改建任务。二是拓宽融资渠道,拟以“福路贷”模式融资,计划启动46条220.795公里农村道路单改双工作。三是全力推动东海一号南北段约76公里用地报批,尽快动工建设。四是力争在“十四五”末完成80%建制村(约234个)通双车道、85% 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约705个)通硬化路任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

4.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8)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制定《局党组议事制度》,今年以来党组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对上会议定事项,党组成员逐个表态发言,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办公室人员按实际发言情况对会议记录进行如实记录。

5.交通执法不规范

(9)行政乱作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关于案件超档次处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3年4月13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了《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版》,加强对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理解。2023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案件审核中已着重加强对裁量基准选择的审核,对出现裁量基准适用不准确的案件经办将给予通报批评。二是霞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以案卷评查为契机,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司法案件评查存在问题整改会、2022年11月30日召开案件评查反馈整改会,召集各股室中队和业务经办,着重对裁量基准进行强调和学习,加深执法人员对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理解,今后将会把裁量过程体现在案件处理的全过程记录中,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以及超档次处罚的情况。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今年已选派业务骨干两批次两人参加省厅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轮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四是局党组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2.关于处罚对象遗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5月11日组织学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规定》。在日常案件办理中,要求执法人员注重案件办理质量,案件审核人员加强对案件的证据链条的审查,做到证据链条完整、充分、确凿。

3.关于处罚标准不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执法大队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0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了《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版》、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等文件精神,加深对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理解,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二是霞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以案卷评查为契机,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司法案件评查存在问题整改会、2022年11月30日召开案件评查反馈整改会,召集各股室中队和业务经办,着重对裁量基准进行强调和学习,加深执法人员对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理解,今后将会把裁量过程体现在案件处理的全过程记录中,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以及超档次处罚的情况。三是2022年以来,大队办理的此类案件严格依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修订版》办理,未再发生处罚标准不一或降档处罚的情况。

(10)行政不做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3年2月22日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宁德市交通执法支队和东侨大队学习网约车监管方式方法和平台处罚取证要点。2023年4月13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网约车监管职责和内容的理解,完善网约车监管。二是2023年以来,执法大队已经根据新修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处罚3起,并根据新规要求,同时对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进行处罚3起,对网约车平台约谈3次,发出整改一份,提醒函一份,并将处罚结果进行抄告。

(11)行政慢作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目前,大队已对举报电话接线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对举报内容进行及时反馈,对于相关辖区中队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协调其他中队前往受理,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反馈。今年以来收到的举报件均能及时处理。

6.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12)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制定出台《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完善本单位“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截止2023年6月1日,已开展6次“第一议题”学习,形成常态化学习。

(1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6月26日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强化班子成员对中心组学习重要性认识,加强经办人员对档案材料管理的意识。二是出台了《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全年学习时间及内容,截止2023年6月1日,已开展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22次,确保每次都有2名以上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并且所有会议资料均按“一会一档”要求归档保存。

(14)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出台《霞浦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霞交党组〔2023〕10号),将意识形态列入重要学习内容;二是未述及意识形态内容或对意识形态内容仅一笔带过的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及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相关个人已全部重新按规范要求重新撰写,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和述责述廉报告都把意识形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剖析;三是今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发言材料,会前均由局党组负责人审核把关,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15)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系统党委于2023年4月27日对《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相关党内法规进行学习,5月26日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意识形态思想宣传”专题讲座,提高干部宣传工作水平;二是对今年意识形态领域各类发布的信息,办公室都严格按照先审批后上墙的原则,做好三审三校手续,由办公室负责人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同时做好归档保存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机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6)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原局班子成员3人,其中2人(1人退休、1人借调)已按原调研方案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原运管所负责人曾某某已按原调研方案形成调研报告。三是在职1人已根据现在交通行业新形势新业态形成调研报告初稿。

(17)疑似存在虚假发文。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印发《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公文处理制度,重点在文号管理和发文流程上严格把关。今年以来未出现发文日期与发文字号顺序不一致情况。

2.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8)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交通局2020年度无依据报销劳务派遣人员吕某某、王某某体检费,已于5月6日各退回630元;二是2022年我局机构改革完成前,原运管所、执法大队部分人员由交通局统筹使用,在确认原单位未发放后由局内经费给予发放当年综治平安奖和文明奖,未发生重复发放情况,2022年机构改革后后由编制所在单位发放。

(19)公务接待不规范超范围报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5月31日的干部职工会议中对《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霞委办〔2017〕41号)等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其严格执行。二是按规定退回公务接待餐费544元(凭证号:2018-03-0004)。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党建活动违规领取个人伙食补助。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中项的通知》(霞财行〔2019〕31号)的学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报销手续。二是联系当时违规领取伙食补助的曾某某等10人,要求每人退回260元,共按规定退回违规伙食补助费2600元,现已入账霞浦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账户。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1)违规购买办公家具。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经核实,购买“茶具”7百多元系超市系统开票品目按大类开,所有烧水壶、水杯均按“茶具”类开具,实际为2021年6月各办公室购买烧水壶(单价93.19元)、玻璃杯(单价2.35元)及一个沥水盘子(单价14.96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今后办公用品采购时将加强票据的审核把关。

3. 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22)挪作它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8-2020年期间,县交通局使用专户内专项资金4次借款给县公共交通公司,分别为2018年2月借款80万元、2019年2月借款50万元、2020年1月借款100万元、2020年4月借款40万元,共计270万元,由于当时霞浦县公共交通运输公司是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公益性企业,因临时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而向局临时申请借款用于公司营运,每笔借款均于当年归还,至2020年5月出借县公共交通公司的累计270万元已于当年全部还回借款,今后将严格资金管理,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二是我局已对挤占挪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进行调整,由局办公经费中支付8.8万元,返还原资金渠道。

(23)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认真梳理长期挂账情况分别为海岛乡便民工程建设项目暂借资金22万元、预拨北壁乡C732线上岐桥危桥改造项目的资金30万元、预拨下浒镇柘阳路口-石湖项目的资金50万元、国省道规划和前期经费的工可费用支出63.879万元共计165.879万元,我局已函告相关单位,要求尽快返还预拨项目资金。二是县畅达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返还国省道规划和前期经费的工可费用支出63.879万元、海岛乡于5月18日返还便民工程建设项目暂借资金22万元。三是加强学习,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落实财经纪律不够到位

(24)财务审核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20年1月、2021年3月的支付发票补齐签字手续。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把审核关,规范财务核销手续,杜绝报销不规范问题的发生。此项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三是对县交通运输局财务人员王龙锋进行诫勉谈话。

(25)费用转账给个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报销款项转给经办人员。同时加强财务报销制度学习,杜绝垫付现象发生;今后办公用品规范购买流程,按财务制度核销。打字员姚某已退回办公耗材报销款19416元,按规定转账给霞浦县兴利电脑店。二是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已取消食堂原有运营模式,单位账户午餐补助不再直接转入个人账户,按照巡察组要求标准,规范食堂午餐补助财务开支,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6)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党课、培训讲课费支付不够规范问题,我局加强《霞浦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霞政办〔2015〕3号)财务制度学习,今后严格把关培训讲课费支付手续,确保财务支出规范。二是补充完善了我局公务用车制度,规范了公务活动租车手续,并对之前遗漏的财务资料补齐。三是交通执法大队于2020年3月已改用银行转账支付电话费,今后将继续采用银行转账。四是交通执法大队制定《零星修缮工程报修审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强合同管理,完善附件说明,汲取本次巡察经验教训。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5.车辆管理不规范

(27)未按规定向公车平台申请用车。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县车改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县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审批手续,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管。二是2023年以来使用车辆均有向公车平台申请派车。

(28)车费转给个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叶某某已退回2020年植树节包车费1千元;二是根据县车改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县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审批手续,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管。

(29)非公务活动租车。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交运中心根据县车改办要求,按照县交运中心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手续,每次出车前都先填好派车单,写明用车时间、事由、目的地及出勤人员,并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出车,用车后及时归还,杜绝公车私用的可能性。二是联系曾某某、陈某某等27人,退回2018年体检租车费,租车费用1500元已退回至单位账户,以后将引以为戒,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6. 工程项目不规范

(30)一是存在先实施后议事的情况。

(31)工程验收把关不严。

(32)工程预算书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5月16日我局印发《霞浦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霞交〔2023〕79号),从前期工作、招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工程验收管理、资金拨付及工程决算管理、安全管理等多方进行规范管理。

关于存在先实施后议事的情况。一是由于该项目当时是水毁工程,时间紧迫,所以存在先实施后议事情况。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关于工程验收把关不严。一是已责成施工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退回县道X984牙溪线 K0+298-K0+318 道路水毁修复工程浆砌片石急流槽工程款5406元。二是已实施完善柏洋乡至联七线公路林洋村段边坡修复工程槽壁。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关于工程预算书审核不严格。2023年5月9日交运中心已对预算编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33)工程招标过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由于对竞争性谈判的相关政策及规定了解不够透彻,导致出现谈判小组人员组成不规范的情况,为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我局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非招标采购方式,避免手续不规范。

7. 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规范

(34)固定资产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当前资产进行重新盘点,并对未入账资产进行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建立资产登记验收台账。

(35)未列固定资产核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将设备列入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

(36)宣传物资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补充完善《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宣传品管理制度》,由于无法查找当时领取宣传品的群众,之前的签领手续无法完善,今后将规范宣传品发放程序,加强对宣传物资的管理。

(37)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对固定资产重新登记载册。经与畅达公司沟通,对暂在交通局使用的畅达公司资产在资产登记册里备注。对于原指挥部的空调设备,已在资产登记册备注。

(38)车辆去向不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排查,闽J91555车辆在罗汉山应急养护中心存放,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存以及清算处置工作。二是经核实,2007年9月18日闽J90555车以23000元的价格转让给霞浦县长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今后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置固定资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系统党委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9)系统党委与局党组(行政班子)工作边界不清。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于2023年5月10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完善《中共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度》,明晰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今年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党委(组)议事规则抓好落实。

(40)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补充2020-2022年党建工作总结。2023年3月24日召开系统党委会,会上听取了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委书记张雷俤对支部书记的述职进行了点评,并对支部书记进行了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同时研究部署了2023年度党支部工作及意识形态宣传工作要点。4月4日已制定《霞浦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霞交党委〔2023〕1号),并印发各支部。5月23日局党组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霞交党组〔2023〕14号),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

(41)抓基层党支部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3月24日已召开系统党委会,会上听取了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委书记张雷俤对支部书记的述职进行了点评,并对支部书记进行了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同时研究部署了2023年度党支部工作及意识形态宣传工作要点。2023年4月27日召开党委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点。

2.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42)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表述引用不规范及存在内容雷同的相关人已要求重新撰写材料。二是党组负责人已对2022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及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存在大篇幅雷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

(43)支委会未按要求召开。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交通局党支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今年以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类召开会议。二是制定《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并组织学习党章等相关制度,明确了“三会一课”内容,杜绝以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的现象。

(44)书记上党课不规范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制定《霞浦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将书记上党课作为重要内容列入。7月份结合“机关党建宣传教育月”活动,党组成员分别到党建挂钩联系的闾峡、赤沙等村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上党课。

(45)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印发《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学习制度》、《关于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对县交通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分别记录,详实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做好会议材料的归档整理。二是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已于2023年3月28日按要求认真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4.支部换届选举不够规范。

(46)系统党委未建立提醒督促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交通运输系统党组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规范管理,已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并分别于2022年12月27日分别对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霞浦县交通运输局退休干部党支部、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退休职工党支部发出换届提醒函,提醒其按期换届并抓好跟踪落实。

(47)个别党支部未按时换届。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县交运中心党支部已于2023年5月16日、5月6日分别组织相关支部书记、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支部换届程序和要求。二是已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规范支部党建工作,并对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霞浦县交通运输局退休干部党支部、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退休职工党支部发出换届提醒函,提醒其按期换届。三是已制定《霞浦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霞交党委〔2023〕1号),将党务干部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示范班和培训班纳入年度工作,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48)未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执法大队党支部、交运中心党支部、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已经分别于4月28日、5月6日、5月23日组织全体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

(49)会前谈心谈话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交运中心党支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认真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工作,并做好材料的记录、保管。

(50)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交运中心党支部在支委会、党员大会上传达组织生活会有关文件精神,并于3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材料的记录、保管。二是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已指定专人找出2021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个人自我批评和党员互评环节的原始会议记录,并及时进行补充整理归档。

(51)会后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交运中心党支部于3月7日召集党员干部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各党员上交了个人检视材料,详细指出了个人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承诺。二是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已列出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后整改清单,并作出整改承诺,同时指定专人进行整理归档。三是霞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已于2023年3月28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2022年组织生活会,并根据党员个人实际情况编制了《党员查找问题及整改承诺书》。

(52)个别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召开。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交运中心党支部认真按组织生活会文件要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于3月7日召集党员干部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遵守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的工作流程。

6. 发展党员不规范

(53)部分党支部长期未新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县水陆运输开发总公司党支部分别于2023年5月16日、5月12日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已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其中包含《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明确发展党员流程。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派人与条件成熟的优秀业务骨干谈心沟通,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已有两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54)个别档案资料记录不完整、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交运中心党支部分别在4月28日、5月6日组织支委认真学习了《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要求支委认真巩固、消化。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于4月28日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及《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发展党员部分。对于吴竞《霞浦县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中部分信息未填写情况,已经重新提交党务进行补齐、修正。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已认真核对陈钦同志《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递交入党申请时间”与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并进行了改正。

(55)个人入党材料书写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交运中心党支部于4月28日组织认真学习了《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4月28日及5月6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详细讲解了总纲部分做的修改及新写入的内容。在4月28日支委会上强调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学习,严格规范入党审查手续。二是陈某某重写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张某重写入党申请书,交运中心党支部已经对新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三是对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大篇幅抄袭网站文章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

(56)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交通执法大队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张某及其妻陈某的情况,已对陈某岗位进行调整。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7)重要岗位人员的出入境备案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将安全、涉密、财务等重要岗位科级以下人员4人报送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登记备案。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等方面

1.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

(58)仍然存在以行政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认真梳理需经党组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严格按照《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制度》议事。今年以来已将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局务会议分类专簿记录,并按年度整理归档。

(59)“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执行仍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出台《中共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重新修订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通知》。二是今年已报备“三重一大”事项均未发现事后报备情况。

(60)下属企业党组织涣散、建设缺失问题存在虚假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水陆公司党支部目前仅有5名党员,按党章规定只设支部书记1人,不设支委,该支部已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集体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61)未及时追回个人欠款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于2023年5月16日发函霞浦县畅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督促黄某某将1万多元尾款上缴到位。

2.2016年审计发现部分问题整改仍未整改到位

(62)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3年5月4日我局约谈并致函陈某某,按照2019年7月签订的还款计划至2023年5月应还款23000元,2023年5月18日陈某某同志返还10000元;二是郭某某已于2022年12月还款3700元,其长期挂账资金已缴还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共移交信访件1件,未办结。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11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名;诫勉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6人次,谈话提醒4人次。建章立制10项,挽回经济损失1.59万元。

(一) 诫勉情况

因时代一汽物流通道项目和纵一线霞浦段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拨付财务审核不严谨对县交通运输局财务人员王龙锋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不够完善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截止目前,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已完成18.922公里的建设任务,46条220.795公里农村道路单改双工作目前项目已获得发改可研批复,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召开评审会,待修编完成后批复。

整改措施: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十四五”建设计划稳步推进实施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农村道路“单改双”工程。

完成时限:2024年7月

2.关于长期挂账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虽经我局发函,但预拨北壁乡C732线上岐桥危桥改造项目的资金30万元、预拨下浒镇柘阳路口-石湖项目的资金50万元,由于乡镇资金困难,暂时无法返还到位。

整改措施:我局将继续督促北壁乡、下浒镇筹措资金返还我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关于未及时追回个人欠款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于2023年5月16日发函霞浦县畅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督促要求黄某某将1万多元尾款上缴到位,经畅达公司多次催讨,其本人表示生活困难,需延后还款。

整改措施:继续督促霞浦县畅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落实还款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陈某某已退休15年,年老体弱,又遇上3年疫情,2021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在福州医院住院治病,家庭经济困难,需要长期分多次进行还款。

整改措施:2023年5月18日陈某某返还10000元,余下26949.04元计划今后按每月500元进行还款。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92308;通信地址:霞浦县国资大楼5楼;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fjxpjt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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