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21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1329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10月21日,县委巡察一组对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国投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抓实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

县国投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国企职责使命,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促当前工作、促长远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扎实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县国投公司第一时间传达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司反馈会议精神,并多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要求公司所属部门及下属企业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上来,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好抓实,推动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和体现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司反馈会议后,县国投公司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担任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自己改起,从分管工作改起,形成巡察整改合力;各下属企业相应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将整改责任落实落细,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向纵深推进。

(三)深化成果运用,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国投公司坚持“严”字当头,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国企领导人员“20字”标准,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新动力,全面提升管党治党能力水平,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有效建立和落实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投资经营发展质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2)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

(3)关于班子会议重业务轻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月20日县国投公司党委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目前共在班子会上学习3次。2023年2月27日,县国投公司在班子会议上“第一议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3年3月6日县国投公司在班子会议上“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2023年5月6日县国投公司在班子会议上“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县国投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相关政策文件精神,2022年9月22日县国投公司党支部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等政策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公司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公司班子会议,党支部定期安排政治理论学习,目前已开展5次政治理论学习。2023年2月17日,县国投公司党支部组织“三会一课”学习,会上班子成员分别领学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讲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学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春节团拜会习近平发表讲话精神》;3月16日,县国投公司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3月17日,县国投公司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3月27日,县国投公司党支部组织“三会一课”学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4月17日,县国投公司党支部组织召开2023年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意识形态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霞浦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4)关于国投归属公司撤销合并工作未按要求推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市政公司为国资大楼产权所有人,作为项目建设融资贷款抵押主体,暂时无法撤并。县溪南半岛建设开发公司作为溪南镇老鸭头堤防工程在建项目业主,暂时无法撤并。县兴财商贸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为项目建设融集资金,暂时无法撤并。县新陆交通投资公司合并到县畅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目前已开展,计划6月底前完成。县公共交通公司和滨海新城客运站合并问题,因滨海新城客运站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县道路运输站管理,而县公共交通公司为企业,2家单位属性不同、人员身份不同无法合并。县杨家溪旅游开发公司因诉讼案件涉及赔偿问题,暂时无法注销,下一步在注销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办理注销手续,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5)关于未按要求上报相关工作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2022年11月18日县委会议纪要 “七、关于研究成立中共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等事宜和向县管国有企业派出监察机构人员。原则同意在国投公司、城投公司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县国投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今后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开展日常监督、警示教育,推动廉洁企业建设,协助全面从严治党治企,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和公司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6)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备案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党委严格执行《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对项目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额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完善内控机制,加大对决策程序的监督力度。今后公司建设项目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实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化、程序化。

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7)关于议事规则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2023年5月4日已重新修订完善《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议事规则》,增加了“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和干部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等相应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做到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会中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会后形成纪要,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到位。

(8)关于决策过程民主讨论不充分问题。

(9)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由于当时会议记录人员不重视,没有将会议全过程班子成员讨论情况及表态意见给予记录,只记录董事长发言、总经理决定意见。今后,公司严格落实《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文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公文管理,加强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培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原始记录档案材料保存工作,从2023年起公司会议纪要有文号,并做好发文建档工作。

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10)关于传达学习偏少问题。

(11)关于研究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有关精神,统筹做好公司疫情防控和投资经营各项工作。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12)关于培训演练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高度重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及需要,适时开展防护服穿脱、疫情防控应急处置、84消毒液配比及使用等个人防护知识、防护技能等方面知识培训和演练。

(13)关于重点场所消杀监督和记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公交公司首先给无首末站线路车辆配备消毒喷壶,要求驾驶员按每日对车辆进行消毒通风,并做好消毒记录;由车队负责人对消毒情况进行监督;对消毒不合格,或未完成消毒工作的,进行督促整改;每月对消毒工作记录表进行汇总,做好规整,建立台账。

(14)关于个别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已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今后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增强工作责任心,严防类似问题发生。二是滨海客运站2022年8月11日召开全站职工会议,传达县主要领导、县疫情防控工作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病毒防控十条措施,统一全体职工思想认识,要求全体人员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到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责任和重要性,切实把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加强进站口管控,8月12日在候车大厅旅客进口处增设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进站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验证、督促旅客规范佩戴口罩以及外来旅客信息登记工作。根据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版)要求,对客运站与客车每日清洁消毒一次。

(15)关于县重点项目严重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霞浦县畜禽定点屠宰厂,鉴于原业主嘉跃食品公司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水平不够等因素,2022年9月26日县政府专题会议《关于研究县畜禽定点屠宰厂项目有关问题的纪要》议定,由县国投公司负责项目具体管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嘉跃食品公司配合。县国投公司立即组织项目专班深入工地,具体负责该项目建设管理,倒排工期,督促施工队按时间节点施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3年4月累计完成投资3100万元,目前施工单位已完成7#楼主体工程施工1#、2#、5#楼桩基和边坡爆破施工,正在进行3#楼、5#、6#楼主体施工和边坡防护工作。计划2023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

(16)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2022年11月18日县委会议纪要 “七、关于研究成立中共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等事宜和向县管国有企业派出监察机构人员。原则同意在国投公司、城投公司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国投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完善相关监督机制,紧抓关键,坚持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强化对公司本部及下属二级公司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和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力度查摆廉政风险点,并针对查摆问题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堵塞漏洞。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17)关于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严格落实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待公司党委完成选举后,党建办负责做好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并建档保存好记录、照片等相关材料;二是4月17日召开国投公司党支部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制定了《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公司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宣传委员具体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8)关于对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4月17日召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组织学习《霞浦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各下属企业传达公司会议精神并部署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并将会议召开情况上报公司党委;二是在县国投公司2023年度工作计划中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提高公司党政班子领导及党员干部员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公司年度干部考核内容,严格考评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19)关于未按要求每年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党支部已在2021年开始严格按照规定每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待公司党委完成选举后,严格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指导下属企业支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20)关于分析研判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4月17日召开2023年意识形态专题工作部署会议,按要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要求各下属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认真分析研判公司意识形态领域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形成报告后上报到县委宣传部,抄送县国资中心党工委;二是认真拟写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突出风险点研判内容,严禁抄袭和篇幅重合。

(21)关于阵地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4月8日已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领域舆论引导功能,制定新闻发布制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舆情回应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职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管理责任;二是加强“霞浦国投”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做好相关审批材料归档保存;三是公司4月17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意识形态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22)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按照2021年6月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内设重要敏感岗位人员交流轮岗若干规定(试行)》要求,结合公司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及制度;二是2022年12月县委调整配齐公司新领导班子后,2023年2月13日研究印发《关于调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进行分工,并报备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三是根据《霞浦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5月6日分别调整任命下属二级公司县畅达公司、县旅投公司总经理、县福宁湾融资担保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报备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四是对公司内设机构及下属企业的工作职能、职位设置进行调查摸底和研究分析,下一步拟对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等重要敏感岗位以及人员交流轮岗情况提出方案并报备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并研究提出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重要敏感岗位的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

(23)关于违规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购买一套茶具放在副总经理办公室使用,报销款项500元已于2023年2月22日退回公司账户,今后规范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县保安公司对违规报销小车个人违章罚款问题,经办人员已于2023年2月23日将1850元违规报销款退回公司账户,今后规范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是县重兴公司责任人已于2023年4月24日退回违规购买花篮报销费用200元到公司账户,责任人已于2023年4月24日退回违规报销去宁德途中用餐费用253元到公司账户,并组织经办人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财务管理,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4)关于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经办人员已于2023年5月4日退回接待省海洋与渔业局世行办人员来霞浦开展世行贷款福建渔港项目督查工作超标餐费1160元至公司帐户,因接待不规范对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给予谈话提醒。在今后的接待工作中严格按照《霞浦县属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办理。二是县重兴公司责任人已于2023年4月24日退回违规报销党日活动超标用餐费用267元至公司帐户。因接待不规范对办公室负责人给予谈话提醒,同时加强财务管理,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县保安公司对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接待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无公函接待32笔,现已整改到位28笔(其中已补公函3笔,补邀请函21笔,合同约定承担培训接待4笔),剩余4笔因时间久远、人事变动大,无法补回接待公函。因接待不规范对公司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加强财务管理,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县城区公交公司对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接待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实际无公函接待47笔,现已补回公函33笔,剩余14笔因原被接待单位来访人及领导调离、变动,以及个别被接待单位倒闭等原因无法开具补发接待函。因接待不规范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公司将举一反三,加强财务管理,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五是霞浦宏昌拆船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支部、巡察涉及问题责任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参加的巡察整改会议,对原《接待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补充,明确一事一结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因接待不规范没有实行一事一结问题,对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

落实财经制度不到位。

(25)关于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2021年6月3-16日支付供电公司代扣代缴电费8.9688万元,发票于2023年2月22-23日已补开。2020年5月支付大楼零星修缮费1.6565万元和同年8月支付吉阳厂区修缮费1.754万元、大楼维修费1.678万元,属于零星修缮费,由于经办人员业务不熟悉,没有与施工方签订修缮协议或合同及修缮费预、结算单。因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对公司办公室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公司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审批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相关程序审批后,方可付款。

(26)关于费用收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针对向个人转帐情况,经自查整改在2021年度后不再有该情况发生,今后将加强公司本部财务管理,并督促下属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县嘉跃食品公司因费用收支不规范问题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屠宰场日常设备维修费用当天结算,由经手人直接向公司财务报销,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九大馆管理服务中心与财务人员、园丁、消防操作员都有签订劳动合同书,所付工资属劳动工资薪金,从2020年九大馆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纳入县国投公司后已解聘了财务人员,园丁、消防操作员的劳动工资薪金支付,按县国投公司统一要求规范发放,现已整改到位。四是县保安公司对2017年1月-2022年8月火车站店面租金收入无开具正式票据入账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费用收支不规范火车站店面租金无开具正式票据入账问题对公司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公司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关于无产权房屋出租的流程,完善租金入账手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使用正式票据,严格审核,确保票据完整,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7)关于财务人员审核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在国资大楼地下车库修缮项目中,由于临时增加地下室给排水维修、新能源车充电口安装、停车牌制作等工程量,支付修缮款项15.6673万元,比项目合同造价15.1973万元多支付4700元(签证手续完整)。因财务人员审核不够严谨问题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责任心,避免审批单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现象出现,严格审核支付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8)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宏昌拆船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支部、巡察涉及问题责任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参加的巡察整改会议,对该问题清单的现金账目进行明细化分析整理,完善财务制度,建立《出纳人员工作制度》,并由财务部门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即日起协同开展,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二是县公交公司在运营的82辆公交车已全部实现电动化,充电卡充值采取对公转账方式,对剩余两部用油公车(小车、站台清洁车)加油采取对公转账方式,同时加强公车制度管理,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财经制度执行。因现金管理不规范对公司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三是县新陆交通投资公司已对问题清单的现金账目进行明细化分析,因现金管理不规范对公司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今后,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财经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业务能力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9)关于违反收支两条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城区公交公司从本年度开始对汽车维修厂租金收取和维修费用支付取消对抵方式,将全部通过对公账户结付;严格执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今后所有出租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财经制度执行。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对公司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

(30)关于接待费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宏昌拆船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对各类费用的报销审批制度及程序进行完善,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今后严格执行各类费用的报销审批制度及程序,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县畅达公司追溯具体经办人于2023年4月25日退回以会议费名义列支接待费450元至公司帐户。因接待费支出不规范对公司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公司从2019年开始按规定由银行转账支付,同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接待费用管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凡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付款,杜绝使用现金支付。

(31)关于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县宏昌拆船公司2022年12月12日召集财务、办公室、涉事的在职人员进行谈话,由财务人员对个人应收账款37笔进行明细整理。截止2023年4月15日共收回借款8笔14.07万元,采购款、办公及其它培训费等支出的,要求人员一一核对并对事实的业务开具发票,其余的金额要求2023年12月前归还;职工医疗款挂账的还未处理。非在岗人员经催收已收回2人挂账款11.01万元;已故6人挂账未处理;剩余历史遗留及已故人员的挂账问题,年限久远有待处理;已向离职挂账当事人催要两次并请公司法律顾问介入。因落实财经制度不到位,现金管理不规范坐支现金问题、接待费支出不规范以会议费名义列支接待费、长期挂账问题,对公司财务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二是县重兴公司历史债务主要为外单位(人)借款、劳务未结算款项、企业投资亏损未结算和本单位职工借款等,公司成立历史债务清理工作小组,对历史债务情况进行深入排查摸底,并对应收未收历史债务进行分类,请法律顾问一起向相关欠款人员催讨。现已收回部分职工欠款3050元,对未收回的欠款持续进行催讨;对经营亏损的债务,经班子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按亏损处理;因所涉及借欠款对象面较广,时间久远,催讨存在困难,拟在一年内追回。三是县百货公司资金借款人借款本金已还,尚欠部分利息未还。2020年1月20日百货公司向霞浦县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受理后因此人下落不明,2020年6月23日法院建议先行撤诉。原百货公司便将欠利息部分进行挂账,现公司整合后报请县国投公司给予批准冲帐。

(32)关于违规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松声商业有限公司为有效保障县千鲜味饮食有限公司资金安全,已从2023年3月16日至3月21日将千鲜味饮食有限公司存放于出纳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全部转存到松声商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列为千鲜味饮食有限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因违规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款问题对县千鲜味饮食公司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今后,公司将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车辆管理不规范。

(33)关于车辆维修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

(34)关于用车未执行事前审批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宏昌拆船公司关于车辆维修未履行审批手续、用车未执行事前审批制度问题,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支部、巡察涉及问题责任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参加的巡察整改会议,建立《车辆综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车辆使用、维修、保养的报批制度,并完善审批记录,从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今后,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出车严格实行派车手续,车辆维修保养填写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办理。因车辆管理不规范,维修未履行审批手续、用车未事前审批问题对办公室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35)关于违规转租或变更合同内容未重新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在今后的国有资产管理上将严格按照《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严格按规定程序实行招投标,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6)关于未履行程序指定房产拍买中介公司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今后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及财政部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委托第三方拍卖公司拍卖租赁权时,严格按相关规定采用比选或摇码的程序选定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

(3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有的给予免租。县国投公司今后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公司议事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有的租金应收未收。县百货公司位于南街百货大楼一楼的店面租金、茶亭头店面7间租金、茶亭头政协大楼一层第6间店面租金长期挂账未追回,以上应收金额两笔及茶亭头政协大楼一层第6间店面欠款正在报请县国投公司给予批准冲帐。南街百货大楼一楼店面租赁人欠款正在催讨中,争取12月底前完成。三是有的租金应收未收。县康得健医药公司将继续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追回被欠的租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有的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县松旺副食品公司对凭证进行订正,已将2022年6月购买的复印机列入固定资产—办公室复印机明细科目处理(附会计凭证复印件),今后加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五是有的未验收入库。县国投公司已完成2017至2022年7月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和办理财产入库单手续,今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六是有的账实不符。霞浦县嘉跃食品有限公司由于前任会计在2015年年底移交财务手续时,没有移交固定资产明细帐和累计折旧明细帐,造成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账面无明细,无法对前任会计之前的固定资产进行明细分类和折旧核算。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公司成立固定资产专项工作小组,聘请有资质的百惠(福建)勘测有限公司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测绘,邀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组织财务人员对所有固定资产造册登账,完善固定资产明细帐。七是有的租金收入未缴税。县畅达公司对滨海客运站租金收入问题,因租金金额在国家税务规定的优惠政策范围内,只需要申报不需要缴纳税款,已于2022年申报。今后公司及时做好税务申报工作,并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38)个别劳派人员多头领取工资。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保安公司于2023年1月底分别与楼管员、电梯管理员解除终止兼职《劳动合同》,并自2023年2月1日起停发2人兼职工资;二是为便于国资大楼物业管理需要,县国投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分别与2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2人的原劳动合同内容上分别增加“楼管”、“电梯管理员”条款,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由县国投公司按月予以发放。

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39)关于工程验收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保安公司针对有的验收要件不齐全、有的设计方案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不规范问题,公司认真组织学习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和招投标的实施要求等,熟悉掌握工程招投程序,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加强实施过程监督管理,主动向负责工程项目人员请教和学习,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二是县国投公司火车站应急通道项目,截至2023年4月6日前已补充完善施工单位总结报告、监理单位总结报告、设计单位执行情况报告及验收签到表等验收材料。今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规范把关工程验收。三是县国投公司三沙中心渔港扩建工程,经县委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三沙中心渔港扩建项目高桩码头桩基设计方案由PHC圆桩变更为方桩。2022年1月已委托项目原设计单位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世行贷款中国福建渔港建设项目(三沙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初设及概算(调整)》的送审稿文本,并对接原相关审批机关,根据对接意见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手续,现已在加快搜集整理相关资料。今后加强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如涉及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四是县嘉得百货公司针对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3年4月26日第三方审核单位已对施工单位进行重新结算,实际支付金额与重新审核结算的价格相符。五是县国投公司经济适用房改公租房二次装修项目,经咨询原结算审核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审核书》审前造价90.3226万元是未下浮金额,《单位工程审核汇总表》中审前造价81.2904万元是下浮10%后金额(90.3226万元*0.9=81.2904万元),经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审核业主国投公司按《单位工程审核汇总表》造价81.2904万元支付工程款无误,今后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结算审核。

(40)关于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对负责建设的基层党建综合体验馆疑似存在拆分问题,今后要加强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特别是加强对招投标法定程序的理解,促进部门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加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环节工作,严格按规范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因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对原工程部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二是县国投公司对三沙中心渔港扩建工程新增项目未依法招标问题,今后要加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环节工作,严格按规范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三是县嘉得百货公司的霞浦百货大楼装修工程,因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未按会议议定的K值下浮进行招标对公司经理邓德满给予诫勉。今后要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规定,规范项目挂网程序,项目挂网前及时与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沟通,按规定设定K值下浮。四是县大京茶场对有关项目建设疑似围标串标问题,因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对原场长陈兵给予诫勉。今后,公司在项目招标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避免此类现象发生。五是县松声商业公司因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施工单位资格审查不严对公司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将引以为诫,举一反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把项目招投标审查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1)关于工程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九大馆管理服务中心因工程管理制度不规范对工程部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自2020年该中心财务纳入县国投公司,所有修缮工程项目都已事先上报国投公司,并由公司班子会议研究议定。二是所有修缮工程项目都已严格按工程管理制度要求采取招标程序。三是工程项目严格按资金预算、结算等财经制度执行。

(42)关于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嘉跃食品公司屠宰厂废水处理整改工程,施工招标于2018年4月26日开标,并依法完成评标工作,由福建省景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监理单位为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期间,公司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经监理单位审核承包方的付款申请呈报表,严格按照项目监理方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分期付款。项目完工后,公司会同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及本司相关人员组成工程验收组,于2019年9月29日进行项目竣工验收。该项目当时施工方超合同工程量建设污水池楼梯和护栏等,其增量金额达5万多元,公司在工程结算时拒付此项增量工程款,故按合同价款支付给施工单位。今后在工程建设时,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流程规范实施,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3)关于购买非必要工程项目服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畅达公司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项目中存在的无需委托事项;二是已委托未实施的第三方服务,立即对接相关服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剔除无需委托的服务内容;三是在今后第三方服务委托前,向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确需委托后再行委托。因购买非必要工程项目服务对县国投公司工程部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44)关于违规减免承包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嘉跃食品公司禽类屠宰车间建成后,根据公司职代会决议,公司与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由于公司无法依诺施行,导致经营者处于亏本经营,公司存在严重过错。2022年元月11日,公司召开班子会议,根据经营者提出的要求,予以减免其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的场地租金。目前,根据经营现状,公司与经营者多次协商解除原承包合同。2023年4月18日,公司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与经营者商议后签订新合同。嘉跃食品公司今后严格规范执行公司议事程序规定,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加强合同管理。

工会收支不规范。

(45)关于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工会要按照《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核算。二是县重兴公司工会现由公司会计兼任工会会计编制工会总帐,并于2023年3月16日组织工会及财务相关人员学习《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加强财经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46)关于工会报销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工会已于2023年4月25日补充了慰问职工小孩出生证明和结婚证复印件,完善报销手续所需的附件;退休人员系公司自聘的,没有县人社部门批复文件,到龄自然退休。今后,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报销工作中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审核报销手续,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县重兴公司对相关票据进行整改,相关责任人于2023年4月24日退回违规报销费用900元到公司账户,因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会法规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工会财务管理,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7)关于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工会于2023年5月6日已退回违规领取的2019年度端午节、中秋节会员福利1200元存至公司工会帐户。今后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管理工会经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8)关于违规截留工会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工会共有7家企业加入,其中含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福宁农业公司、旅投公司、畅达公司、福宁湾担保公司、新陆公司、溪南半岛公司,根据《工会法》,县国投公司及下属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经核实2021拨入2%工会经费6.633289万元、2022年拨入拨入2%工会经费7.9158万元,2021-2022年共提取工会经费14.549089万元,按40%部分应上缴县总工会5.8196356万元,实际已向县总工会上缴6.11万元。今后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工会经费。

(49)关于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重兴公司工会已从2020年起,根据相关制度采用实物方式发放职工福利,在年终每个会员按200元标准发放实物提货卡,同时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公司将严格贯彻执行《工会法》,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50)关于党组织设置不够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中共霞浦县委关于同意成立中共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的批复》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健全党组织设置。2022年11月经县委批复同意成立县国投公司党委,将国投系统下属企业党支部党员纳入党员e家统一管理,做到党建工作集中统一部署、检查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

(51)关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在今后的议事决策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委会讨论研究,严格贯彻执行《宁德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法(试行)》、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霞浦县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的若干措施》,发挥党组织核心决策作用。因党组织核心作用弱化对县国投公司党建办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二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2023年3月16日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杜绝行政会议代替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的现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县千鲜味饮食公司2023年2月24日退回6位党员违规领取的误工补贴费每人50元共300元至公司帐户。因党组织核心作用弱化对县千鲜味饮食公司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同时,加强公司财经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主体责任落实未压实。

(52)关于廉政提醒谈话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党支部4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对表述雷同现象进行通报,并对谈话记录人严肃批评。严格落实专人对廉政提醒谈话内容的审核把关,待党委正式选举后,安排对各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进行针对性谈话,今后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3)关于党建材料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支部4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对出现错误的材料进行整改通报,并加强党务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完善健全党建工作队伍,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二是严格落实专人对文件内容的审核把关,今后杜绝总结报告材料出现词语、概念混淆现象。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

(5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支部2023年3月17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待公司党委完成选举后,指导县重兴公司、茶场、公交公司、食品公司等下属党支部制定支委会议事规则,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在今后的支委会上对党建工作与公司业务进行同谋划、同部署、同研究。

(55)关于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4月2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4月27日,县国投公司党支部牵头组织县公交公司、食品公司、茶场等企业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所属企业党支部党建业务水平。二是县国投公司党委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指导督促县国投公司、县食品公司、县茶场、县公交公司等所属各党支部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按程序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员,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组织党员确定候选人等具体步骤,认真做好所属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保留文字影象材料,同时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规范会议记录,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56)关于个别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2023年4月27日组织县重兴公司、食品公司等下属企业党支部负责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2022年党建读物出版社印发的《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中第十部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提高下属企业党支部负责人业务能力;二是督促下属企业党支部严格按照县国资中心党工委规定收缴党费,确保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缴交。

(57)关于存在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2023年4月27日牵头组织县茶场、重兴公司、宏昌拆船公司、佳坤工贸公司等下属企业党支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2年党建读物出版社印发的《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按照第五部分发展党员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二是下属企业多为老企业,由于职工队伍年龄构造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大部分职工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对新事物的踊跃承受性较差,不利于党员先锋模范的发挥,指导督促下属企业党支部将从自身出发,找出对策。待公司党委完成选举后,继续加强支部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争取为组织注入新的血液。

(58)关于个别党支部长期未开展组织生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佳坤公司党支部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结合支部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党员学习交流,提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认同感、责任感。二是加强支部书记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主动性,配合好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

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59)关于时间填写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2023年2月14日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熟悉各阶段发展党员的流程,做到有迹可循;二是积极参加国资中心党工委组织的有关发展党员的培训会,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并积极完善健全党建工作队伍。

(60)关于未经上级党委批复就进行政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2023年4月25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2年党建读物出版社印发的《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严格按照第五部分发展党员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2021年1月29日支部组织委员与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中,入党申请人表态中出现“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问题已和县委组织部沟通整改;二是积极参加党工委组织的有关发展党员的培训会,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完善党建工作队伍。

(61)关于研讨过程未见支委表态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党支部2023年4月25日对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熟悉各阶段发展党员的流程,做到有迹可循;二是积极参加国资中心党工委组织的有关发展党员的培训会,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杜绝支委会会议记录简单化问题出现。

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62)关于存在抄袭应付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对抄袭现象进行通报,因存在抄袭应付情况对原党员关系在国投公司郑美兴、县保安公司董事长黄信发、县国投公司工程部副经理邓细平给予诫勉。今后杜绝学习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汇报材料等照抄照搬现象;二是责成抄袭人员重新撰写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

(63)关于个别党员长期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对长期管理不到位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下一步参加党员会议、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支部政治生活;二是由党支部联系其居住地松港街道所在东昇社区党支部,将其党员关系转移至社区。

(64)关于学习强国平台使用不够积极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将未纳入学习强国平台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县国投公司学习强国平台参加学习;二是对连续15天学习积分为0分的支部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活动。

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完善。

(65)关于企业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国投公司实际,适时引进专业人才,充实公司人才队伍。通过定岗定责、轮岗交流、在职或外派专业技术管理培训等形式,培养优化公司可持续发展人才。同时,按照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2022年12月2日,县国投公司组织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财务经办人员参加在县财政举办的专项债券管理业务培训班学习;2022年9月1日,县旅投公司选派1名员工参加福建省林业局举办的全省林地审批视频培训班学习;2023年3月27日至4月27日,县国投公司副总经理1名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2023年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66)关于职工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国投公司系统多为国有老企业,存在职工50岁以上人数比例较高问题,今后随着老职工逐步到龄退休,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照人社部门有关新进人员招考要求公开招考员工,引进年轻职工,增加企业新鲜血液,解决职工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同时,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新局面。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

(67)关于巡察整改档案归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办公室已对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内页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二是严格按照《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文管理办法》,强化档案管理意识,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目标,规范做好公司收发文、资料等管理工作。

(68)关于“党建虚化、弱化严重”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202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制定党委议事规则,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在今后的党委会上对党建工作与公司业务进行同谋划、同部署、同研究。

(69)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仍然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截止2023年5月5日已将退回的违规发放“部门经理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1.35万元存至公司账户。电梯管理补贴问题,因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单位须配备专人管理且持证上岗。该人员执有电梯管理员证书,并且电梯管理为其职责以外的工作,具有一定的责任,只要电梯运行出现问题,管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场,电梯发生安全问题问责的也是管理人员,考虑到责任与风险问题,公司给予500元补贴。二是我公司至今无劳务派遣人员,目前为止的人员性质均为公司自聘员工。2016年度企业员工绩效考核奖励经公司班子议定发放奖金,2018年度参照发放。今后,公司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县保安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已清退3人发放的通讯费1.98万元存入公司账户。今后,公司严格落实财经纪律,核算各项收支,结合公司经营收益情况,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

(7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仍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投公司加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做到账实相符。对后续如涉及固定资产出租情况,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二是县国投公司2019年已委托福建华达会计师事务所对福隆信用社债权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闽华达专审报告,对已逾期且无法收回的贷款作为坏帐处理。

(71)关于个别下属企业巡察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原县商业总公司三笔挂帐款项已上报县国投公司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待处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国投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对问题共涉及的30人次按照程序严肃处理,谈话提醒12人次,批评教育13人次,诫勉5人次(因存在抄袭应付情况对原党员关系在国投公司郑美兴给予诫勉;因存在抄袭应付情况对县保安公司董事长黄信发给予诫勉;因存在抄袭应付情况对县国投公司工程部副经理邓细平给予诫勉;因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对县大京茶场原场长陈兵给予诫勉;因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未按会议议定的K值下浮进行招标对县商业总公司经理邓德满给予诫勉),挽回损失8.5656万元,建章立制5项。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县重点项目严重滞后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该项目滞后序时进度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合同签订30天内要拨付合同价格10%的预付款,由于县财政未及时拨付,施工方停工待款,延误工期;监理单位被诉终止,重新评标及中标公示而延误90天;原计划财审时间为14天,县评审中心实际财审耗时38天。

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9月26日县政府专题会议《关于研究县畜禽定点屠宰厂项目有关问题的纪要》议定,由县国投公司负责项目具体管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嘉跃食品公司配合。二是县国投公司组织项目专班深入工地,督促施工队按时间节点施工,全力推进项目进展,2023年完成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关于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2年11月18日,县委《关于同意成立中共霞浦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的批复》中“设立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委”。2023年5月21日,县国投公司党委召开系统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党委班子。下一步,公司党委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2023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公司党建办负责做好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并建档保存好记录、照片等相关材料。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三)关于长期挂账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县宏昌拆船公司对个人应收账款37笔共计51万元进行明细整理,截止2023年4月15日共收回借款8笔14.07万元,尚余36.9万元未收回,对采购款、办公及其它培训费等支出的,要求人员一一核对并对事实的业务开具发票,其余的金额要求2023年12月前归还;职工医疗款挂账的还未处理。非在岗人员经催收已收回2人挂账款11.01万元;已故6人挂账未处理;剩余历史遗留及已故人员的挂账问题,年限久远有待处理;已向离职挂账当事人催要两次并请公司法律顾问介入。二是县重兴公司历史债务主要为外单位(人)借款、劳务未结算款项、企业投资亏损未结算和本单位职工借款等,公司成立历史债务清理工作小组,对历史债务情况进行深入排查摸底,并对应收未收历史债务进行分类,请法律顾问一起向相关欠款人员催讨。现已收回部分职工欠款3050元,对未收回的欠款持续进行催讨;对经营亏损的债务,经班子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按亏损处理;因所涉及借欠款对象面较广,时间久远,催讨存在困难,拟在一年内追回。三是县百货公司资金借款人借款本金已还,尚欠部分利息未还。2020年1月20日百货公司向霞浦县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受理后因此人下落不明,2020年6月23日法院建议先行撤诉。原百货公司便将欠利息部分进行挂账,现公司整合后报请县国投公司给予批准冲帐。

整改措施:一是县宏昌拆船公司继续向法院申请加大追缴力度。二是县重兴公司成立历史债务清理工作小组,对历史债务情况进行深入排查摸底,并对应收未收历史债务进行分类,聘请法律顾问一起向相关欠款人员催讨;属于经营亏损的,拟向上级报告建议按亏损处理。三是县百货公司资金借款人借款本金已还,后因此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原百货公司便将欠利息部分进行挂账,现公司整合后报请县国投公司给予批准冲帐。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有的租金应收未收。县百货公司位于南街百货大楼一楼的店面租金、茶亭头店面7间租金、茶亭头政协大楼一层第6间店面租金长期挂账未追回,以上应收金额两笔及茶亭头政协大楼一层第6间店面欠款正在报请县国投公司给予批准冲帐。南街百货大楼一楼店面租赁人欠款正在整改中,争取12月底前完成。二是有的租金应收未收。县康得健医药公司(原县医药公司)对承租户盛泰商贸应收未收租金,公司将继续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追回被欠的租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措施:一是县百货公司对位于南街百货大楼一楼的店面租金、茶亭头店面7间租金、茶亭头政协大楼一层第6间店面租金长期挂账未追回,报请县国投公司给予批准冲帐。南街百货大楼一楼店面租赁人欠款正在催讨中,争取12月底前完成。二是县医药公司对县盛泰商贸有限公司仍有租金、占有使用费、违约金等共115.28万元未缴纳问题,继续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追回被欠的租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66031;通信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31-2号国资大楼8层;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gt8866031@163.com。


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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