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14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13380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10月21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三个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处。

全公司上下层层发动,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了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下属企业支部书记、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投公司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人员组成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召开了党委(党支部)会议3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1次、工作专班会议6次、干部职工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党委书记、董事长多次在会议上反复强调要求加强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并多次主动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确保整改任务见底清零改彻底。

班子成员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查找根源,进一步梳理细化,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经研究,于3月7日形成了《城投公司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霞城投〔2023〕28号),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项对标、级压责,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建立动态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对简单应付、整改不力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出成效。

(三)着力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果巩固运用出实效。

在抓好整改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以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巩固和运用整改成果,如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内部监督等机制,制定了薪酬、绩效考核、安全生产、项目工程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优化权属企业管理模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城投事业持续稳定向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关于传达学习及贯彻落实重要精神不够全面深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城投公司党支部于3月20日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福宁水务公司、宁沙水务公司党支部分别于2月22日、2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二是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今后将持续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各项政策的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增强执行的内在动力。

(2)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今年城投公司党委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等方面重要论述以及对福建、对宁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截止目前共开展理论学习4次,努力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二是于3月7日由董事长带队深入纵一路道路工程、民族中学周边路网项目工程、南峰山路道路工程、沙头村截污管道工程等开展现场调研,就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三是将“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与“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三提三效”活动有效融合,持之以恒地推动“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3)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城投公司于2月10日设立了安全监管部,配备专职安全员,主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月12日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防洪防台应急预案》,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并与下属企业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二是加强安全检查,完善安全检查内页材料。3月24日至30日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公司在建项目及下属公司车间、厂房安全生产情况,此次共检查了9个在建项目和2个下属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对发现隐患问题责令下属企业和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内页资料的整理、归档。三是公司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安全员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组织部署,已制订了红火蚁防控工作方案,组建了红火蚁防控队伍,严格落实县政府文件要求,做好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强宣传督导工作,2月23日-24日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在项目部现场宣传红火蚁防控方案及防疫知识,强化防范意识。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红火蚁疫情。公司党委书记对红火蚁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安全员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21日组织人员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强化员工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杜绝敷衍了事,同时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二是2月15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错误立即进行修正,今后将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宁沙水务公司、众仁置业公司与城乡测绘公司、城投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 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

(6)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4月21日召开城投公司董事会,议定取消水投公司董事会变更为设立执行董事,并委派1名执行董事,形成了股东决议。目前水投公司正在进行公司内资资料变更。二是调整城投公司董事会成员,按照中央、省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文件要求,将新董事会结构上报国资中心,目前正在研究讨论中。三是已建立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和临时会议,公司内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由党组织会议研究、议定后交由董事会决议,形成公司内部制衡约束机制,加大监控力度。

(7)关于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及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城投公司已于4月1日完成党委委员选举工作,并制定公司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制度,明确每年年底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向党委作述职述廉报告。拟定于2023年12月中旬召开述职述廉会议。二是严把材料关,明确今后的总经理述职述廉报告要将个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年度预算、“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列入重要段落大点。

(8)关于人员管理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2月28日将借用的宁沙水务公司工作人员10人归还原单位,归口管理。二是今后全面废止带薪留职制度和内休制度,规范企业借用人员管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三是由于人员管理不到位,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原第一自来水厂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推进国企优化重组工作迟缓

(9)关于对所属企业未统一清理、划归、整合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福宁嘉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开展清算撤销工作,预计7月31日前完成;福宁房司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因有两个项目(茶厂宿舍棚户区安置回迁项目和六一七路东关段拓建改造安置回迁项目)未完成结算,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项目完成结算后,立即对福宁房司征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撤销;已按县国资与金融中心的要求,于2022年11月15日清退1人,剩余2人因后港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管理需要,待该项目完工后给予清退,预计7月31日前完成人员清退。

(10)关于未充分发挥业绩考核导向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就《三定方案》部门、岗位、人员具体事宜正在与县国资中心积极对接,争取尽快得到批复。二是于3月23日编制完成《员工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初稿,把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人才的使用和管理,从而逐步形成长期有效的激励制度。

5.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1)关于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学习要求,今年以来在公司周例会上开展理论学习6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等精神,个别党员在学习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发表了个人感想。二是已成立了公司读书班并制定读书计划,4月12日-14日为期3天,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三是班子成员带头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党群工作室人员加强对心得体会及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通过认真审核,2023年心得体会文章均符合要求。

(1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制定了上半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二是今后严格落实“一会一档”制度,明确党群工作室副主任周杨作为党委、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员,要求对以上会议分别采用独立记录本,对发言内容记录详实,会议材料归档完整。

(13)关于未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23日召开城投公司党委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组织学习《霞浦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各下属企业传达公司党委会议精神并部署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并将会议召开情况上报公司党委。二是制定了《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公司党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宣传委员具体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要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要求各下属企业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形成报告后上报到县委宣传部,抄送县国资中心机关工委。三是已制定培训方案,计划于2023年6月份邀请上级相关培训人员到公司开展党务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今年以来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3次,主要学习党章党规,并纳入2022年度公司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撰写材料重要内容,

(14)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所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调整公司支部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4月27制定印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舆情回应和舆论引导制度,明确抓好阵地管理,强化培训提高阵地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对公司微信、公众号、外围宣传制度化管理。二是4月23日组织公司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下属企业支部书记、负责人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意识形态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三是于2022年12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所发布的宣传公告、简讯均做到先审批,再公开,今年我司严格按照县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表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进行审批。四是严格按照职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管理责任,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周杨负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尤为突出

(15)关于文字材料敷衍应付问题。(16)关于心得体会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原新城管理中心党支部的原材料进行重新核对,相关材料已重新撰写完成。2022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均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纪委和组织部审核。二是于4月26日发函给原新城管理中心3名班子成员现所在的单位党组织,建议由现单位党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17)关于考勤记录弄虚作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针对个别人员签到记录不真实情况进行核查,认真反思考勤存在的问题,今后严格考勤管理,坚持落实签到签退制度,对出差、外出等不再进行补登。二是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健全完善请休假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由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考勤管理,采取考勤情况“一月一公示”及谈话提醒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进行汇总通报,对累计超制度规定次数的迟到、早退人员,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纳入年终绩效管理考核。巡察整改以来,我司考勤作风有明显好转。三是由于考勤管理不到位,由公司党委书记对考勤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文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20年以来编印下发的482件发文稿进行全面复审,对存在问题的文稿及时修正。二是制定《公文审核制度》,明确和规范公文审核流程、审核范围、签发程序等内容,进一步严格公文制发程序,提高公文办理质量。目前公文已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审核把关,公司发文、发函均采用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出。三是公司党委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安全问题久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于2022年11月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于2023年2月16日进场施工,确保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建立了安全隐患台账,明确由福宁水务公司工程管理科副科长负责督促落实,直至隐患消除为止。二是举一反三,明确今后由办公室跟踪所有请示文件的答复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由于安全问题落实不到位,由公司党委书记对工程管理部经理李健华进行诫勉谈话。

2.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2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慰问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3月23日全面梳理核查津补贴、慰问金发放情况,城投公司2018年违规发放春节慰问金16人,其中1人从1月5日至10日在福宁文化公园值班(2018年福宁文化公园隶属城投公司管理),办公室未将其列入值班表中,已提供了相关值班证明,核查后2018年实际违规发放春节慰问金15人共计8500元,现已完成了13名同志春节慰问金的清退工作,共计7500元,剩余2名临聘人员因离职联系不上,无法追回违规发放的春节慰问金计1000元;完成原第一自来水厂2018年10月给5名工作人员发放的“市级产能奖励金”和发放的2019年度先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清退工作,共计26000元;完成原第二自来水厂发放的2017-2021年度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先进工作者、驾驶员安全奖、生产安全奖等奖励清退工作,共计32800元。今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杜绝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公司党委书记对计划财务部经理邱云红和宁沙水务公司经理黄兴进行诫勉谈话、对原第一自来水厂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违规购买茶盘茶具及花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2月购置的3套茶盘价值共计3800元款项的清退;截止3月28日福宁液化气公司完成了发财树与茶具、茶盘购买款共计1610元的清退。二是今后严肃财经纪律,持之以恒把好财务关,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严肃追责问责,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城投公司项目负责人和三益房地产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三益房产公司原副经理张景秋进行诫勉谈话。

(22)关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经全面检查清理,已按规定对面积超标的办公室、工程管理部、建设部、审核审计部进行人员整合,安排2名人员合并办公;对总工办公室进行腾退,总工于2023年5月调离城投公司。此次共合并工作人员8人,调整办公室8个,腾退办公室2间。经整合后,符合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二是举一反三,今后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标准,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办公用房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对面积超标的立即整改,巩固好清理整改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23)关于超标准开支会议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规范会议费开支。二是已于4月26日退回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319元,今后严格按照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控制会议规格规模,节约会议经费开支。三是公司党委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4)关于国有资产违规出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3月10日对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发现以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自行对外出租的1间店面,目前正在租赁期限内,要求该宗店面在本次租赁结束后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二是举一反三,今后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规定,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择优确认承租人。三是严肃问责,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国有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的三益房产公司原副经理张景秋进行诫勉谈话。

3.执行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

(25)关于向企业转嫁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财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已完善了《城投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三是公司党委书记对计划财务部经理邱云红进行诫勉谈话。

(26)关于使用大额现金并坐收坐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宁沙水务有限公司于3月31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银行结算办法》等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要求,明晰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及时、有序地进行业务核算,严禁使用大额现金并坐收坐支现象。二是开展自查,梳理核实财务收支情况和往来款日常处理流程,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于4月3日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水费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明确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明确由财务室定期整理、抄报应收款明细清单,督促收费员及时将收取的水费现金存入公司账户,做到日清月结,账表相符、钱据相符。2019年元月起宁沙水务公司水费收入全部存入公司账户进行运转,民间利息在2023年3月10日起已采取银行转帐方式进行结算,不再使用现金支付。三是公司党委书记对宁沙水务公司经理黄兴进行诫勉谈话,宁沙水务公司支部书记对宁沙水务公司会计林英进行诫勉谈话。

(27)关于违规报销电话费及职工家属慰问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3月21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三公”经费报销及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相关财经纪律。二是截止4月12日已完成违规报销的电话费以及生病慰问金的清退工作,共计22270.33元。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杜绝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三是由于财务报销把关不严,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宁沙水务公司经理黄兴进行诫勉谈话、由福宁水务公司支部书记对原第一自来水厂财务科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8)关于超标领取伙食补助、重复领取加班补贴及包干发放午餐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对标对表核查清算,于3月14日追回原第一自来水厂6名干部重复领取的误餐费共计500元,3月23日至4月23日陆续追回福宁液化气公司3名干部重复领取的加班补贴费和20人超标准领取下乡伙食补助费共计18900元,4月7日追回水投公司包干发放大京水厂驻厂员工午餐补贴共计3640元,违规发放的款项已全部追回。二是制定了《加班管理制度》,规范加班及加班就餐审批程序。今后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和发放误餐费的,严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加班费和误餐费报销事项,杜绝同时报销和包干现象发生。三是由于补助费发放把关不严,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原福宁液化气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水投公司大京水厂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由福宁水务公司支部书记对福宁水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支付上级单位摊派的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福宁水务公司已于3月28日将《关于请求拨付上级单位摊派资金的报告》送达县住建局和城投公司,要求县住建局退还支付的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共计27万元,要求城投公司退还支付“乡村驿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现已全额收回县住建局和城投公司推派的资金共计37万元。二是建立健全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自查,对财务自查进行核查。经自查,目前不存在类似问题。三是由于财务费用支出把关不严,由福宁水务公司支部书记对原第一自来水厂财务科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0)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3月21日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要求,坚持做到一事一结,杜绝跨年度报销。二是3月22日至3月30日,城投公司及下属企业就财务费用报销情况开展自查,对白条过账、报销无审批、无公函、无清单、无文件等问题全面进行整改,补齐报销凭证。目前城投公司、水投公司、福宁液化气公司、原第二自来水厂均已补齐洗车费、车辆维修费、安全复审培训费、接待费和白条过账费用等报销凭证。今后严格财务审批把关,规范报销凭证装订,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由于报销手续把关不严,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办公室、城投房地产公司、福宁液化气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水投公司驾驶员李阿池进行诫勉谈话;由宁沙水务公司支部书记对原第二自来水厂副经理肖郑平和会计林英进行诫勉谈话。

4.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

(31)关于未按规定缴纳会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三益房地产公司和福宁水务公司分别于3月10日、3月29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工会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增强纪律意识。二是目前城投公司及下属企业工会已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以职工工资的5‰缴交会员费。

(32)关于超范围报销慰问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10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工会经办人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工会经费管理,明确职工家属慰问金不由工会经费费用开支,今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关工会费用支出。三是两位同志已于3月21日退还报销的慰问金合计1000元。四是由于慰问经费发放把关不严,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三益房地产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3)关于大额使用现金且坐收坐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工会经审和财务人员不定期参加业务培训,2022年11月22日和2023年3月10日参加县总工会举办的《基层工会财务及经审业务培训班》,通过主要政策规定的解读,进一步增强了工会财务人员对《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工会相关业务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基本操作流程,提高公司工会财务工作业务水平。二是福宁水务公司2023年工会预算已编制完成,今后将严格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工会经费进行合理的规划使用,明确在后续的工会活动开展过程中,工会费用支出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三是福宁水务公司支部书记对福宁水务公司工会财务人员进行金小芳诫勉谈话。

(34)关于违规发放值班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21日水投公司组织工会委员、经审、财务等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今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关工会费用支出。二是27人次共计5400元春节值班补贴费已于3月14日全部清退完成。三是由于值班补贴费发放把关不严,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水投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固定资产管理有差距

(35)关于超标采购办公设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3月22日组织办公人员及采购人员学习《霞浦县财政局关于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及采购金额标准》等政策文件,提高了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促进依法依规采购。二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明确采购审批流程,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经自查,由于城投公司超标采购办公设备,2022年11月由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已对办公室主任、经办人员、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深刻地认识到自身业务知识的欠缺,今后需加强相关采购政策方面的学习,严格执行采购标准,杜绝超标采购。目前现有办公设备未存在采购超标。三是福宁水务公司支部书记对超标采购办公设备的福宁水务公司办公室采购经办进行提醒谈话。

(36)关于未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福宁水务有限公司于3月20日组织设备采购人员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把握招投标工作要点,今后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招投标法定程序,加强对公司内部招投标审批流程的审核把关,全力做好依法招标采购工作。2019年以来未再出现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现象。三是由于招标工作开展不规范,由公司党委书记对福宁水务公司分管副经理进行批评教育,福宁水务公司支部书记对原第一自来水厂设备节能科科长聂焜进行诫勉谈话。

(3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宁沙水务公司于3月31日组织财务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霞政文[2021]63号),提高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职责范围,每年至少盘点登记一次,确保账、卡、物相符。目前已将该台电脑入库单补齐到位,并对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按“一卡一物”进行补充完善登记,统一粘贴条码卡片,加强日常妥善保管和维护。今后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属于固定资产的要及时登记,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抓实抓细。

(38)关于公车管理混乱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公车管理政策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3月21日组织城投公司及下属企业办公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城投公司公车管理制度》和《霞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霞浦县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霞车改办[2019]1号,公车不得对外出借,公车加油卡必须规范、有效管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制定了《车辆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今后的车辆按“一车一卡”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采取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等措施,做好用车审批记录,规范公务派车单,对派车时间、派车地点、派车事由和审批意见进行规范填写,杜绝廉政风险。三是由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原第一自来水厂办公室相关人员、三益房地产公司相关人员和福宁液化气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6.工程项目管理存在极大漏洞

(39)关于多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与结算单位、施工单位核实完成项目结算清单工程量,施工单位已同意就多付工程款进行退回,结算单位于4月23日出具报告,目前三方正在审核确认,待确认完成即下发追款通知书并返还多付工程款。二是公司党委书记对审核审计部经理汤云东进行诫勉谈话。

(40)关于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带着问题学,学以致用。3月17日和4月7日组织工程管理部、建设开发部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制度,增强业务能力,严格审核相关工程合同内容、结算审核报告等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做到认真细致,确保万无一失。二是结算单位于4月25日完成结算审核,已多退少补。三是公司党委书记对工程管理部经理李健华进行诫勉谈话。

(41)关于工程工期滞后、未验收及未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于2月10日召开班子会议,明确人员负责要素保障相关工作。二是已编制完成县第一幼儿园排洪渠及附属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已上报水利局申请办理设计变更,待水利局批复后力争1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三是城投公司12个未结算项目,现已完成其中7个项目结算审核,剩余5个项目因施工单位未能及时上报完整审核资料以及审核对量需等工作需占用较多时间,导致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现已对接各施工单位,明确档案归档及结算要求,力争7月份完成所有结算。三是公司党委书记对工程管理部经理李健华和原三益房地产公司副经理张景秋进行诫勉谈话。

(42)关于结算审核超中标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开展体育北路道路工程、县下浒镇大墘里水库等6个项目结算审核超中标价问题核查,造价增加原因主要为漏项、变更、增项及补差价等事项。其中漏项项目主要为棚户区、体育北路项目清单漏项,结算予以补充;变更项目包括游泳馆项目基础岩石清障、地下暗河增加桩基混凝土用量,屋面大跨度钢结构变更吊装方案,馆内观众座椅更换;棚户区外墙板材提升及真石漆,体育北路软基处理变更为水泥搅拌桩;大墘里水库坝基局部调整;站前公园及福宁高速互通口绿化景观绿化苗木提升增加造价;增项项目包括棚户区涵洞及室外附属工程、体育北路绿化及赤岸大道路口改造、游泳馆西侧不稳定边坡治理等增项工程。补差价主要包括棚户区、体育北路市场主材单价提高,依合同约定予以补差价。二是完善公司开发部、管理部、审核部等部门制度,明确了各部门交叉配合及相应职责,制定并长期落实初设、图审、预算审核等内审制度。三是公司党委书记对审核审计部经理汤云东和工程管理部经理李健华进行诫勉谈话。

(43)关于内页档案材料缺失或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全面开展历史档案归档工作。相关责任人全力配合第三方档案公司对历史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编目、立卷、统计等工作。现已委托第三方档案公司对历史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目前正在整理已交接的第一批94个项目档案,并计划于2023年年底完成所有档案归档。二是已重新拟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今后严格依照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公司内部档案与城建档案备案双同步。同时在后续的工程招标及签订合同协议时,增加档案归档相关条款,对工程文件的套数、数量、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以及工程费用支付条款增加相应约束条件。三是已设置了档案保管场所,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未发挥

(44)关于未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问题。(45)关于未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3月27日组织公司班子成员及下属企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将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已对接股东修改公司章程,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党组织设置形式等内容,同时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行体制,通过党委、纪委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成员的兼职融合,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协同融合。三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事项程序,明确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内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由党组织会议研究、议定后交由董事会研究决定,保证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落实党委在公司重大决策中发挥作用。四是今年年初已制定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作出安排,并在年中开展督促检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2.“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用弱化

(46)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实行每周一例会制度,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讨论、决议。如经过讨论,对下浒镇大墘里水库工程移交、 员工绩效奖金发放、“三重一大”报备实施办法等相关事宜进行决议。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根据会议情况,如实体现班子成员的议事过程,保障会议记录的完整性。

(47)关于对“关键少数”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日常提醒教育。于1月9日、2月22日、4月3日的城投公司周例会上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3月29日县纪委派驻城投公司监察专员到福宁水务公司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并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心谈话;4月23日监察专员对城投公司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和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二是紧盯“关键少数”。2月13日组织财务部、建设开发部、工程管理部等重要部门经理参加法院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感受法律威严,增强廉政意识。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重点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做到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

(48)关于未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4月23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并制定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报上级相关部门。

(4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工作群转发中央纪委、省纪委网站通报的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2次,通过周例会观看警示片3次,深入下属企业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会议1次。二是2月27日召开2022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干部已将个人党风廉政纳入发言提纲。三是4月23日召开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县纪委派驻城投公司监察专员开展廉政提醒“面对面”集体谈话。四是由公司党委书记对经办进行批评教育。

(50)关于廉政提醒谈话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制度,明确每年开展2次廉政提醒“面对面”谈心谈话。目前已于4月24日开展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下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的廉政提醒“面对面”谈心谈话。二是于4月2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专题部署会,公司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下属企业支部书记、负责人共20人参加了会议,县纪委派驻城投公司监察专员开展了廉政提醒“面对面”集体谈话。

4.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51)关于党组织队伍配备不齐、不合理问题。(52)关于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谨、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分别于4月22日、3月10日组织城投公司、三益房地产公司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带着问题学,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换届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党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城投公司于2月10日设立公司党群工作室,并明确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4月1日召开城投公司委员会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并明确委员职责分工。三是三益房地产公司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认真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确保此次选举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已于4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推荐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于4月26日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四是由于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不及时,由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对三益房地产公司支部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5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城投公司党委及下属企业支部委员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深悟透党务业务知识,尤其是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要搞清楚、弄明白,紧紧围绕党员发展的具体流程与要求,发展党员所要经历的“五个阶段,25个步骤”,按时填写内容、按时递交思想汇报、按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等。二是公司党委书记对城投经办和三益房地产公司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福宁水务公司支部书记对福宁水务公司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54)关于未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2月7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专题研讨会。二是已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文件要求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城投公司2022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55)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月27日转发《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各下属企业已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召开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将会议材料整理上报城投公司党委。二是公司党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约谈,强化干部责任意识。

(5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22年 11月25 日指派3名党员参加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和2022年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各1次,2022年12月指派1名党建工作人员到组织部跟班学习一周,通过培训班学习提升了党务工作人员的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二是城投公司党委及下属企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定期开好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并安排专人专本记录学习笔记,做好会议书面材料和影像资料存档。目前已召开了城投公司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次,福宁水务公司、宁沙水务公司支部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三益房地产支部党员大会3次,符合规定次数。三是加强党委督促工作的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使责任公司及部门如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6.监督“探头”作用未有效发挥

(57)关于企业缺少内部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县委于2022年11月16日在城投公司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并派驻了监察专员。4月1日,城投公司党委完成了选举,顺利选出了纪委班子,同时县纪委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当选城投公司纪委书记,进一步强化了对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二是3月份按照“三定”方案设置了纪检监察室,并安排1名人员充实了监察室力量,配合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司开展工作,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监督机构,强化了监督管理。

(5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份设置了纪检监察室,充实监察人员力量,配合派驻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拓宽线索渠道,主动对接公检法,发现下属企业存在2名企业员工存在违纪违法现象,3月份县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并于3月29日召开党支部大会,通报了处分情况,4月23日解除了1名违法犯罪职工的劳动关系,起到了震慑警示作用。二是加强了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3月14日出台了《关于印发<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报备实施办法>的通知》(霞城投[2023]25号),4月出台了《2023年城投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的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城投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监管。三是主动对接协调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推动完成了审计提出的拖欠工程款及财务信息无法实时监管的问题,将继续跟踪督促直至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为止。

7.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够到位

(59)关于企业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企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培养为辅”的培养原则,通过制定有效的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采用内部导师、在职培训、外部培训、岗位轮换等方法,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公司战略后备人才队伍,建立公司人才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2022年8月选派水投公司工作人员参加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农民水利员和农村水利工作站长培训;2022年8月选派投资经营部人员参加福州特检院举办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培训;2023年5月选派城乡测绘公司工作人员参加闽东地理信息协会举办的安全员保密培训。

(60)关于职工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队伍结构,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有计划的逐步招收金融、财会、审计、工程管理等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人员,为员工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形成与现代化企业发展相协调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目前已提交人员招聘计划至国资中心。二是聘任年青业务骨干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先行推进管理人员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进而逐步改善目前存在的年龄结构不合理现象。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方面

1.未真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61)关于城投公司对落实巡察整改重视不够,出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3月6日在公司周例会上学习了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霞纪办[2023]2号),明确今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填写事项备案表向派驻公司纪检监察专员报备,做到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备案。二是结合公司实际,重新制定了《城投公司“三重一大”报备实施办法》,规范填报事项备案表,规范决策流程,做到科学、民主决策。已于2023年3月份印发《霞浦县城投公司三重一大报备实施办法》,并下发到各下属企业,目前三重一大事项均有向派驻监察专员进行报备。

2.审计问题逾期未整改

(62)关于审计指出拖欠工程款和监理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拖欠的工程款164.64万元已于2022年10月31日支付给施工单位;拖欠的监理费17.54万元已于2023年4月4日结清。二是完善了《工程管理制度》,今后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杜绝该类现象。三是由于工程款和监理费支付不及时,由公司党委书记对工程管理部经理李健华进行诫勉谈话。

(63)关于对财务收支审计指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针对“各企业财务软件存在差异,财务信息无法实时监管”问题,已于3月20日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开展财务软件公开招投标工作,于4月23日中标,争取于6月底将财务务软件安装落实到位,做到财务信息实时监管。二是针对“固定资产结转成本不真实”问题,已于2月20日向审计局提交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整改计划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计划按四批次完成此项工作,并完成了第一、二批共计33个项目的固定资产成本结转,完成率达47%,第三、四批共计32个项目确保于年底完成整改。三是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末及时核销”问题,涉及的南大路(太康路)--赤岸大道连接线的雨污水管道和三河路延伸段(新一中门口路段)污水管网抢修费用共计70万元,正在办理核销。剩余3个工程项目正在对接中。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财务制度管理,设立往来款项备查账,目前经过对往来款项的清点、对账,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四是公司党委书记对计划财务部经理邱云红进行诫勉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城投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对问题共涉及的35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县管副科级及以上干部5人、中层管理人员8人、一般员工22人;其中,批评教育14人,提醒谈话8人,诫勉谈话13人,挽回损失493739.33万元,建章立制27项。

(一) 诫勉情况

1.由于时任宁沙水务公司经理黄兴对4个相关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合并处理意见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由于时任宁沙水务公司会计对2个相关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合并处理意见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因费用报销手续把关不严对原第二自来水厂副经理肖郑平给予诫勉谈话。

4.由于原三益房地产公司副经理张景秋对3个相关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合并处理意见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因未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对原第一自来水厂聂焜给予诫勉谈话。

6.因洗车费用报销不规范对原水投公司驾驶员李阿池给予诫勉谈话。

7.由于时任工程管理部经理李健华对6个相关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合并处理意见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8.由于时任计划财务部经理邱云红对3个相关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合并处理意见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9.由于时任审核审计部经理汤云东对2个相关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合并处理意见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0.因工会费用支出大额使用现金且坐收坐支对福宁水务公司财务计划科职员给予诫勉谈话。

11.因心得体会照搬照抄对时任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陶劲松、高级工程师郑申向和经济开发区副主任张聿秋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级企业的外部董事由县财政局和县国资中心进行委派,目前县国资中心正在研究讨论委派一级企业外部董事人员名单,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持续跟踪对接县国资中心,在收到股东决议后,立即调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二)对所属企业未统一清理、划归、整合到位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因茶厂宿舍棚户区安置回迁项目和六一七路东关段拓建改造安置回迁项目未完成结算,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造成福宁房司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无法在整改完成时限内进行清算撤销工作。

整改措施: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待项目完成结算后,立即对福宁房司征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撤销并入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三)未充分发挥业绩考核导向作用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国资中心未对《三定方案》进行批复,员工薪酬指导方案未下发。

整改措施:持续对接县国资中心,待《三定方案》得到批复及员工薪酬指导方案下发后,即对照方案健全《员工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四)关于多付工程款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三方还在审核确认,待确认完成即下发追款通知书并返还多付工程款。

整改措施:持续跟踪直至返还多付工程款。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五)工程工期滞后、未验收及未结算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13个项目工期原因主要受征地拆迁、电力杆线国防光缆迁改、资金、设计变更等问题导致项目无法顺利推进;1个未验收项目实际已施工完成,因施工单位未及时提交内页资料导致水利无法组织完工验收,目前正在抓紧办理验收手续;城投公司剩余5个项目因施工单位未能及时上报完整审核资料以及审核对量需等工作需占用较多时间,导致无法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项目工期延误问题,已成立要素保障小组,后续将牵头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破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二是针对一幼排洪渠项目未验收问题,已对接水利部门申报设计变更,继续跟踪办理变更批复及内页档案归档工作,力争于6月底前组织项目完工验收;三是针对5个未结算项目,已全部委托结算审核单位,将继续跟踪办理审核工作,力争7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结算。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六)关于内页档案材料缺失或不完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历史项目较多,需要较长时间进行归档,导致无法短期内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加快对历史项目档案整理速度,争取于2023年年底完成所有档案归档。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七)对财务收支审计指出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目前中标单位正在进行财务软件安装过程中,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二是按照提交给审计局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整改计划安排》,剩余32个项目的固定资产成本结转工作于今年年底完成。三是往来款涉及的山河路建设项目因施工方负责人涉案服刑,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核销账务;赤岸大道弃土场项目因弃土点的征地工作未完成,其他在建项目继续在该地取土,目前无法核销该笔往来款,待完成征地工作以及不再向该地取土后,立即核销该笔往来款;山河路路灯及景观灯工程项目因会计凭证缺失,导致无法核销账务,目前正在对接补齐会计凭证。

整改措施:建立未完成整改台账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持续跟踪问效。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81099;通信地址:霞浦县六一七路11号君悦恒昌三层;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ctbgs8883555@163.com。

中共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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