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巡察公告
根据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要求,经县委同意,决定于5月4日起开展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为期15天左右。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乡村振兴领域涉及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及15个乡镇(街道)。巡察组将按照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领域相关单位党组织的职能责任,重点围绕在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及时纠治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领域相关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乡村振兴领域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电话:18059315817(工作日8:00-18:00);邮政信箱:霞浦县700002号邮箱;意见箱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君悦恒昌(县农业农村局)1楼电梯口对面。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专项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056001,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霞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