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4-28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4323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4日至8月4日,县委巡察一组对霞浦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认真总结,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政治觉悟,增强了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整改意见后,局党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对所分管工作的整改情况负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三)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发力。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协调部署,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局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抓紧协调,重要问题及时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各自承担的具体整改任务,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的各项整改工作,形成合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统计工作精神要求不够及时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及时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学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在原有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做到第一时间传达、部署、落实,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连贯性。2022年11月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5场18人次,交流研讨11人次。其中,2022年11月14日,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21日,组织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12月5日,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2023年1月9日,组织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2月7日,专题学习研讨党章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3月2日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要点,为全年统计工作提供根本遵循。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将统计法治宣传作为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利用“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宣传日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发放统计宣传资料1500多份,发送普法宣传短信20000条。结合进企业走访调研、统计核查、入库指导等契机,做好日常统计法治宣传。2022年11月以来,深入企业开展宣传63人次。三是搭建平台载体。以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批示精神。在认真学习全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制定行动方案,3月17日向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并对我县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关于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及时查缺补漏。对2019、2020、2022年度全国、全省统计会议精神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学习提纲,每周定期召开例会,重点围绕2022年度统计会议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学习。二是及时传达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参加视频会议,2022年12月12日,参加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2023年1月31日,参加全省统计工作视频会议暨党建工作会议;4月4日,参加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利用周例会专题学习传达省、市统计业务培训会会议精神5次。三是及时安排部署。举办专业业务培训会,组织“四上”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来,共培训4场240人次。

2.贯彻落实县委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不够到位。

(3)关于“再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持续抓好理论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年度工作安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中共霞浦县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完善《中共霞浦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相关内容及《摆脱贫困》《习近平在宁德》等理论著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推动落实。二是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2022年11月以来,支部学习8场80人次,主题党日活动5场76人次。

(4)关于“再调研”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将调查研究作为破解难题的重要手段。结合模范机关创建,要求各专业同志每月至少下基层调研一次。局党组书记、局长、班子成员带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各专业同志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推动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去年11月以来,下基层走访调研60人次。二是务求调研实效。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2021年霞浦县规上企业研发与创新情况专题分析》《发挥优势促发展 绘就渔业新画卷》《霞浦县2021年研发企业调研报告》《霞浦县规上工业的传统产业现状、主要问题和发展方向》《霞浦县家政服务业经营状况调研报告》《霞浦县民宿业发展状况问卷调查分析》《霞浦县人口城镇化现状及发展趋势》《霞浦县统计局海洋服务业发展现状调研分析》《霞浦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9篇,其中,《发挥优势促发展 绘就渔业新画卷》入选《宁德这十年》,并刊发于《宁德统计》微信公众号,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5)关于“再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全县经济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定期上报县委县政府,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经济运行决策依据。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上报统计分析材料9篇。二是抓好部门统计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核算,落实季度GDP核算制度。按时出版霞浦《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手册》,及时公布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发展成果。三是抓好入库工作,积极指导有关部门着力挖潜、培育、新进“四上”企业,提高申报的入库率和数据填报质量。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有力。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2022年11月以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为机关干部上党课1次,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深入企业、村(社区)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闽水闽水物华新》等专题党课。三是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相关工作经费、激励基层统计工作若干措施等重大事项,并及时报备纪检监察组。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议、组织生活会等,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2023年2月13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统计局“霞小宣”小分队结合下乡走访调研、统计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闽山闽水物华新》等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7)关于述责述廉开展不够认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从严开好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述责述廉和评议工作。局党组成员围绕六个方面内容,认真撰写高质量报告,深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党组书记亲自审核把关。2023年3月13日,局党组召开述责述廉会议,邀请党员干部测评,党组书记、局长现场点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并提出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并做好述责述廉报告、会议签到表、影像等资料的汇总存档上报工作。同时,对2019-2021年度述责述廉会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对2020年、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出现不规范表述和内容基本雷同问题的人员,督促其重新撰写材料,局党组已对材料出现上述问题的干部提出批评教育并责成整改到位。

4.党的领导有所弱化。

(8)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学习引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专门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决策与执行程序。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中共霞浦县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党组成员按照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会前沟通机制,办公室做好会议议题收集、上会材料准备等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9)关于主题教育活动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文件管理。对局发文开展全面排查,完善修订《霞浦县统计局公文处理制度》,准确把握文件内容、发文流程,落实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职责。组织全体干部对公文写作规范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提高办文水平。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局机关干部会议上通报。

5.案件执法不力。

(10)关于执法形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升业务素质。加强统计法治知识学习,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对《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进行再学习,进一步领会统计法治精神。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统计法治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丰富执法形式。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利用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和专业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三是开展专项行动。3月20日,召开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各专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联合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积极排查问题线索,为统计执法奠定基础。

(11)关于执法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2019年以来的违法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在2021年办理的统计违法案卷中,补齐执法检查人员在笔录中签名和被检查人手印。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负责法规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要求执法人员实事求是记录违法案件处罚过程,做好违法单位、人员、时间、内容等要素的记录,完善执法程序,在笔录中签名、印章,并做好卷宗保管工作。

(12)关于执法力量不足问题;(13)关于查办违法案件力度减弱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经排查,我局在编人员24人,其中公务员和参公人员7人(其中男55岁以上3人、女53岁1人),现有执法证的仅2人,存在有执法资质人员偏少的情况。一是拟进行公开招考,录用后将进一步壮大公务员队伍。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参公人员、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取执法证,充实执法力量。三是结合这次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联合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14)关于案件卷宗归档要件收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对现有案件卷宗进行整改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差缺补漏,实现卷宗闭环管理。对法规专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夯实基础工作。加大新增案卷材料收集力度,注重留痕管理,使材料收集贯穿执法全过程。将统计执法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形成原始记录、案件立案、会议研究情况、立案结论报告、台账附卷等完备材料。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15)关于宣传宣讲新思想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月13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2022年12月5日,专门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2023年1月,组织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自觉。党组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议均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在机关单位开设宣传栏2个,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转发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通过“霞浦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宣传统计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统计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宣传宣讲。制定宣传宣讲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明确宣讲主题、时间、地点、对象,认真准备宣传宣讲内容,做好全年宣讲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统计局“霞小宣”分队作用,局党组成员深入企业、村(社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闽山闽水物华新》、总书记来闽考察两周年纪念活动、统计法治等宣讲,传播好党的声音。今年来,累计开展宣讲会4场次,受众达115人次。

(16)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学习安排。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对象及学习要求。落实《中共霞浦县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配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职干部,修订完善《中共霞浦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2022年11月至今,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场次,交流发言20人次。二是严明学习纪律。学习研讨会前首先强调严肃学习纪律,严格落实会前学习、会中讨论发言环节。目前完成学习3场,撰写研讨材料11篇。三是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会议记录、收集发言材料,并将会议照片、签到表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17)关于未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并上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落实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1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及舆情处置工作,认真撰写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已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三是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霞浦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二是落实“三审三校”。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对单位宣传阵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对负责信息发布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强化工作力量。配备宣传工作专干,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单位宣传栏、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政务信息、微信工作群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单位宣传栏、县政府门户网均未出现信息错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机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9)关于政治性用语表述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再次研读《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经典书目,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加强发文管理。强化机关党务知识学习培训,注重党务工作者素质提升,加强文件、党内学习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拟稿人、办公室负责人双重把关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做到规范使用政治性用语。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方案中的错误表述、不规范表述已进行纠正,并对理论中心组专职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资料归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资料归档。办公室指定专人对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材料分类收集整理归档,并与档案数字化公司签订协议,完成资料数字化后移交档案馆。二是加强制度管理。修订完善《霞浦县统计局公文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签发、档案管理等工作,提高办公室工作水平。

2.财务管理不规范。

(21)关于无依据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细则,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费用报销。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资金拨付工作。二是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遵守有关财经纪律规定。开展规范报销整治专项行动,规范财务支出管理。1.二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450元,合计900元已退回。2.四人报销“统计初中级考试考务费”合计1180元已退回。3.一人报销“统计专业初级考试考务费”合计317元已退回。并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1.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票据重新梳理,对原始单据无领导、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的补签字。严格票据审核及报销签字手续,明确经办人员、负责人、财务审核人员及主要领导签字。2.2021年1月支付档案数字化服务费1298元无附明细清单的问题,已要求乙方提供明细,已补全发票的明细清单。3.2017年1月我单位报销的“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桶装饮用水165桶,实际清单显示为152桶”,具体情况已作说明。4.局党组对财务人员2人进行大会通报批评,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霞浦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

(23)关于违规使用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报销工作。二是抓好问题整改。财务人员已对专项资金调账处理。

(24)关于未落实上级要求退缴相关奖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及时学习传达。组织全体干部对2022年2月2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进行再学习、再传达,认真部署退缴工作。二是抓好问题整改。明确专人负责奖金催缴工作,限时上缴国库。发放公务员和参公人员“2021年度文明奖”共10人,金额总计102116元已退回,并于2023年2月15日上缴国库。

(25)关于宣传物资的发放未办理签领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严格物资的发放管理手续,明确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经办人员、分管负责同志,加强对宣传物资管理。对2018—2021年度的宣传物资进行重新盘点。对2022年“9.20”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宣传物资300件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物资300件,已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签领手续。

3.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26)关于新增固定资产未开展入库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经办人员、分管负责同志。二是做好资产管理。经本次巡察,新增固定资产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共计7单。

(27)关于遗失资产进行报废且报废资产无残值收入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经咨询财政部门,报废资产70727元需由有资质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目前全县无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因此没有残值收入,待我县有回收单位或财政局统一回收之后方有残值收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对遗失资产进行报损,并做好财务核销处理。

(28)关于遗失电脑赔偿款未按规定上缴国库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办事,并由专人负责催缴赔偿款。2019年9月收到我局原县基层调查统计中心副主任笔记本电脑遗失赔偿款2284元,已于2023年2月15日上缴国库。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9)关于终端设备被领用未及时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组织专人对移动采集终端(简称PDA,含平板电脑、手机)等设备进行再清查、再盘点。2013年起因普查工作需要陆续发放给乡镇、部门终端设备。因时间跨度长,乡镇及部门人员变动大,无法完全回收设备。该问题上轮巡察,县纪委监委已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诫勉谈话。局党组对现任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且巡察后再无此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经办人员、分管负责同志,加强固定资产全流程监管,做好固定资产入库、出库登记管理,及时签领备案,做到责任到人,有迹可循。确保今后发放的终端设备在专项工作完成后及时收回,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

4.项目采购询价环节违规。

(30)关于2020年9月的《霞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采集终端采购项目》和《霞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采集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均是以线下自行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未按要求成立询价小组,违反了相关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同时要求采购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流程。二是加强责任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询价工作,成立由专家、局班子成员组成的采购询价小组,加强对采购工作的责任领导。三是对采购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大会检讨。

5.工会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1)关于存在财务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会建设,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消除财务安全隐患。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对工会财务账进行自查自纠,并配备专人担任工会出纳,已于2022年11月21日工会账户结算卡持卡人变更为工会出纳名下。并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审核把关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资金拨付工作。二是抓好问题整改。严格票据审核及报销签字手续,明确经办人员、负责人、财务审核人员及主要领导签字。对工会单据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对原始单据无领导、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的及时补签。并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履职不够充分。

(33)关于宣传动员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利用“12.8”统计法宣传日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发放统计宣传资料1500多份,发送普法宣传短信20000条。局党组成员、相关专业同志结合进企业走访调研、统计核查、入库指导等契机,做好日常统计法治宣传。2022年11月以来,深入企业开展宣传63人次。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专业培训的内容,今年来共举办培训4场240人次,做到将统计法治宣传贯穿业务工作全流程。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正面宣传和统计执法相结合,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25家企业,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部门主抓、统计指导、镇街主办、村居摸排”工作机制,加强全周期纳统管理,分类施策加大企业培育纳统力度,提高企业入库纳统积极性,推动达到标准、符合纳统要求企业应纳尽纳、应统尽统。

(34)关于统计执法和服务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税务、市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横向沟通联系,建立高效的统计监测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联动。举办专业培训,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二是加大核查力度。灵活运用双随机抽查、专业数据核查等手段,及时核查企业统计数据报送情况,防止企业虚报、瞒报、漏报数据的行为。2022年以来“双随机”抽查工业、贸易、服务业、固投共25家企业,并将结果公示政府网站。三是坚持激励并重。出台《霞浦县激励基层统计工作若干措施》,通过开展诚信企业评选、基层统计员评优评先、提高一线统计调查工作补贴标准等,促进基层统计工作水平提升。

2.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35)关于思想认识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到我局讲授“铭记百年光辉历程、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党史专题讲座。4月3日补学《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二是创新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三沙东山村、盐田西胜村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三是深入开展“三争”行动。专题研究部署“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制定《中共霞浦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行动组织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实施“三争”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36)关于规定动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学习安排。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三部重要读物及《新中国史》《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上的三个历史决议》等,通过集中学习、交流体会等形式,进一步学深悟透新思想。二是务求学习实效。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关注全县中心工作,明确统计局重点任务,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开展机关党建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助推统计工作。

(37)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在指导企业健全统计台账的过程中,整理汇总问题清单,并制定针对性的举措,切实做到留痕管理。二是创新活动载体。“0409”、“0703”疫情防控工作中全体干部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听从指挥深入富地中央城、高速口、动车站等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主动对接东兴社区积极开展统计法进社区活动,为群众解答统计法有关知识。同时继续做好扶贫帮扶工作,坚持每季度走访慰问脱贫户,了解群众困难问题。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38)关于指定读物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主题教育方案要求,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通过个人领学、集中学习、交流心得等形式,推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二是坚持学用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统计调查,2022年实现7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市前列。

(39)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落实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有关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有关程序。按照《关于开好2022年度全县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各股室负责人、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同时,由人秘股做好谈话记录,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会前谈心谈心8人次,征求班子意见建议3条,班子成员意见建议2条。

(40)关于个别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存在照搬照套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支部党员按照会议方案要求,结合前期谈心谈话和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实事求是地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支部副书记履行分管领导责任、支部委员履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严把材料审核关,促进日常监督工作落实、落细、落小,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二是抓好问题整改。要求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中与实际工作不符表述的人员对材料进行修改。局党组书记已对材料抄袭网络文章的干部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41)关于营造党内政治学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制度落实。制定支部学习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交流研讨,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会议签到及相关影像资料保存。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3次,局班子上党课2次。二是抓实个人自学。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每周通报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强国排名情况,由局主要负责人对排名最后三名的干部进行约谈,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截止3月10日活跃学员26人,参与度100%,总获得积分1066,当日人均积分41,排名口党委第一。

(4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做到“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及股室(中心)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党的建设、统计服务经济建设、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中心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实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43)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二是严格会议程序。2月7日局党支部召开会议,组织会前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并对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提出要求,无特殊情况的应参加会议和民主测评,确因身体条件等原因,支部可安排专人上门征求意见。3月27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选出三名优秀党员,并对优秀党员进行公示,时长为五个工作日。

5.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44)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对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已作具体说明。局党组对支部委员1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按要求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并由支部委员审核把关,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45)关于入党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党组成员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指导水平,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环节。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对支部委员1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落实支部委员及党员培养联系人责任,对发展党员进行全程跟踪培养,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做到支委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党员材料等均由支部委员、副书记、书记层层审核把关,避免发生类似错误。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方面

(46)关于会议议事、决策党政不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决策与执行程序,认真研究党组议定事项,对人事任免、“三重一大”等提交党组集体研究。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中共霞浦县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党组成员按照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会前沟通机制,办公室做好会议议题收集、上会材料准备等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4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抓好整改。除我局多方尝试无法取得联系的临时人员外,已追回6360元。二是加强学习。局党组已重申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杜绝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凡是在我单位工作的临时人员,均要求留有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等信息,进一步规范临时人员管理。

(48)关于存在“纸面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中。

一是解决找到人的问题,依据名单,通过联系曾经工作过的单位查找上轮巡察反馈的“2013年6月至2017年12月违规发放给乡镇在编统计员各类统计工作津补贴”相关领取人员,取得联系方式。二是做好思想工作,向涉及退缴相关人员解释退款的原因,告知退款的具体项目,加强沟通。三是指定专人负责退缴工作,逐个电话联系,通知相关人员将所退款项转入统计局银行专户。

(49)关于落实整改“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充分认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再次学习“三重一大”报备制度,明确报备内容和程序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及时做好有关重大事项报备工作。三是推动制度落实。2022年12月以来,落实精准扶贫帮扶经费、“三上”企业基层基础工作经费、推荐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七人普年鉴印制经费、成立妇委会等“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7项。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霞浦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对问题共涉及的10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名,普通干部6名,临聘人员2名;批评教育10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大会通报批评2人次、大会检讨1人次。建章立制3项,挽回损失107297元。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在编在岗人员28人,其中有执法证的仅3人,有执法资质人员偏少。

整改措施:我局目前尚缺编2名公务员,拟进行公开招考,录用后将进一步壮大公务员队伍。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参公人员、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明年2月份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充实执法力量。

完成时限:2024年2月

(二)关于遗失资产进行报废且报废资产无残值收入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19年8月我局向财政局申请报废固定资产54件,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价值计259979元。报废资产中含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遗失资产,价值189252元,其余70727元报废资产存放仓库未进行回收处理,造成报废资产无残值收入。

整改措施:一是抓加强跟踪落实。经咨询财政部门,报废资产70727元需由有资质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目前全县无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因此没有残值收入。我局将指定专人继续跟踪县财政部门,待我县有回收单位或财政局统一回收之后立即进行报废并形成残值收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对遗失资产进行报损,并做好财务核销处理。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关于存在“纸面整改”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上轮巡察反馈的“2013年6月至2017年12月违规发放给乡镇统计员各类统计工作津补贴,至今未退缴”的问题,经我局梳理,发放的项目主要集中在2013年至2015年间,涉及14个乡镇(街道)56人,时间过去较久,涉及人数较多,人员变动大,退缴工作难度大。

整改措施:一是解决找到人的问题,依据名单,通过联系曾经工作过的单位查找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方式。二是做好思想工作,向涉及退缴相关人员解释退款的原因,告知退款的具体项目,加强沟通。三是指定专人负责退缴工作,逐个电话联系,通知相关人员将所退款项转入统计局银行专户。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92400;通信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国资大楼615室;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wtjbs2021@126.com。




              中共霞浦县统计局党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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