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18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3494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6日至4月28日,县委巡察四组对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展开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8日向县党史方志室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部分整改停留于纸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制度。2021年7月29日,修订完善《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落实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已于2021年1月6日制定《2021年县委党史方志室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及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并定期更新补充学习内容。党支部按照学习计划表定期召开学习会,2021年度支部共开展24次理论集中学习,在职党员干部共撰写《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性分析心得体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等6篇。

(2)关键环节的监督仍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聘请县委统战部退休党员干部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着重加强对重点岗位、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风险把控能力。2021年7月8日,召开财务专题会议,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相关资金及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在今后的《霞浦年鉴》印刷中完善验收相关手续,若材料不全便不予拨付。

(3)会议记录依然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党支部会议记录的要求进行记录,在记录中体现讨论研究过程,如在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支委会中,详细记录了支委成员对支部发展对象审查的讨论研究过程。2021年度的党支部工作记录簿中已将支委会、党员大会等会议按类别进行区分并记录,且记录中包含讨论研究过程。另外,行政会议与支部会议已分别记录在不同的笔记本上,其中行政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支部会议由年鉴股负责记录。

(4)违规发放补贴现象仍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追回超额发放的补贴。2021年6月17日,追回原党史研究室领导干部2018年第一、二季度通讯补贴超额部分。二是召开专题会议。2021年7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全室干部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有关要求规范发放津贴补贴。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5)开展理论学习不够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计划开展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学习时效性。党支部制定《2021年县委党史方志室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及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同时按要求报告学习情况。2021年度,党支部共开展24次理论集中学习,其中包含4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并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坚持每周报送相关学习情况数据。二是对党员对照剖析材料进行重新审核。室主要领导已严格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对党员对照剖析材料进行重新审核并签字。

(6)党章党纪党规运用不够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党支部于2021年6月24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党章党纪党规进行专题学习。会上,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展开学习交流,进一步加强对应知应会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二是党员领导干部作自我检讨。室党员领导干部已撰写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心得体会及自我检讨文章,并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支委会作自我检讨。

2.文史宣教作用发挥不明显。

(7)党史方志宣传形式较为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推进七进活动。2021年以来我室按照上级党史方志室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设置“史志专柜”,为松港、松山、长春等15个乡镇(街道)及部分学校、机关、村(社区)等各级图书角、图书室,上架地方本土史志书籍20余种,赠送党史方志类书籍约2300册。二是推动网络宣传工作。积极编制工作简讯,在各类媒体宣传“七进”活动,2021年共刊发9篇工作简讯。单位微信公众号未设置已作情况说明。三是完善方志书屋建设。安排专人于2021年3月至8月,在单位内部专门调整两间办公室整理成方志书屋。四是完善图片展示。协助松港街道下村村、盐田乡南塘村等遗址制作霞浦革命史固定展板陈列,并连接下村红色文化和东壁村乡村振兴点形成红色之旅线路在全市及全网推广。

(8)开展地方志法规宣传月活动针对性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法规宣传。2021年5月16日、6月16日分别在长春镇、松港街道派发《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及其法规宣传单300余份,宣传讲解史志法规。二是推进地方志法规相关工作落实。配合宁德市地方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宁德市志鉴编纂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文稿意见,对宁德市加强志鉴编纂工作要求进行征求意见,并按照中共霞浦县委、县政府转发公文的指示安排进行征求意见答复。

(9)开展革命遗址挂牌、立碑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核实遗址总数与立碑挂牌数。2021年7月27日,党史股核实2018年我县革命遗址总数为108个,立碑挂牌总数为34个(其中立碑15个,挂牌19个),已达到2018年绩效目标要求。二是积极履行革命遗址保护工作有关职责。2021年4月23日,与县文旅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制定《霞浦县红色文化遗存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县文旅局开展红色文化遗存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配合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公布和保护标志的设置工作。三是对开展革命遗址挂牌、立碑工作不够到位情况作说明。

3.队伍建设与新时期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10)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应届毕业生招考工作,完善干部人员结构。2018年、2020年、2021年通过省级公务员考试合计招录3名年轻干部。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县级主体班培训。2021年9月13日至10月15日,安排1名科级领导干部和1名普通干部分别参加霞浦县2021年度第二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三是组织开展内部业务培训。2021年12月29日,邀请县党史和地方志专家、《中国共产党霞浦县历史1949-1978》《霞浦县志》《霞浦年鉴》等书籍主编为史志鉴业务股室全体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11)资料库建设不够完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新增资料库。调整出2间办公室作为专业资料库。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新增一名年轻干部对现有资料进行分类造册、分别陈列,进一步规范管理藏书451册,分4类。三是明确职责。以“资料室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各个股室的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三责任人,主官负总责任”的原则,做好进出档案及资料的登记及审批手续。四是借助专业力量。结合县绩效考核工作要求,收发文借助档案馆、档案公司等专业机构进行归档管理。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12)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扛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相关报告正式发文。已于2019年12月16日制发《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已于2020年12月15日制发《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支部委员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针对未发文原因已作说明。二是开展自查工作。2021年6月28日,向县委宣传部报送《中共霞浦县党史方志室支部2021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

(13)阵地建设亟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所需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制度。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审批。2021年6月25日上墙一面“霞浦党史重要时间”宣传栏,在宣传栏上墙前,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先审批再上墙。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4)形式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加强审核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垂范,个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另一方面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不得通过网络、摘抄等形式抄袭相关材料,经过自查,目前没有再次发生心得体会摘抄网络的情况。2021年8月23日,主要领导与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15)收发文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制度规定,提高收发文严谨性。修订完善《霞浦县党史方志室收发文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收发文管理,明确收发文件各项要求。二是开展制度学习。2021年6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霞浦县党史方志室收发文管理制度》提高干部对文件签发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收发文登记记录、强调禁止虚设文件应付年终检查。三是开展发文自查。对2021年本单位发文开展自查,经自查,2021年度已发公文23份,均附发文审批单,由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发,未出现虚设文号应付年终检查现象。

(16)考勤异常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开展考勤制度学习。2021年6月16日,组织开展《霞浦县党史方志室干部职工内部管理考勤制度》学习。另一方面,组织有关干部撰写考勤异常情况说明,对考勤异常情况做了合理解释。

(17)制定的制度、考核脱离单位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脱离单位实际的《中共霞浦县委党史方志室公务接待制度》作废。二是对2020年绩效考核指标与单位业务不符合情况进行说明。三是开展自查工作。2021年8月27日,开展单位内部制度自查,未发现有脱离单位实际的制度。

2.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18)使用项目资金发放奖金和慰问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专题会议。2021年7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上室主任带领全体干部学习了《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的支出符合政策;二是参加业务培训。2021年8月18日,财务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参加全市预算编制业务培训视频会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和编制水平,严格区分资金性质,明确经济分类。三是严格专款专用。2019年以来,我室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项目经费均做到专款专用,未再使用项目资金发放奖金和慰问金。四是对使用项目资金发放奖金和慰问金的情况进行说明。

(19)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专题会议。2021年7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上室主任带领全体干部学习了《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今后出差人员均以单位名义开具住宿发票;二是落实差旅费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专题会议后,共报销出差住宿费4次,住宿发票以单位名义开具,未再以个人名义开具住宿费发票。三是对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问题的情况进行说明。

(20)费用支出附件不全问题;(21)个别项目经费支出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自查。2021年8月20日,查找到2019年“三下乡”活动方案和回执单、《霞浦县志》图片稿酬事项会议记录、原党史办公室修缮会议记录和预算单、决算单等支出附件,按要求整理归档。2021年8月23日,组织单位会计和财务人员对2021年以来《年鉴》经费和其他费用支出进行自查,未再发生费用支出附件不全问题。今后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经费支出凭证,规范执行资金支出有关制度。二是进行提醒谈话。2021年8月30日,室主任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进行岗位调整。2021年12月15日,重新确定干部岗位职责,将原财务人员调离财务岗位。

(22)费用支出渠道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退回行政列支的工会费用。2021年6月25日,追回在行政经费中列支的工会费用。二是调整会计账务。2021年6月30日,对列支渠道错误的账务进行调整,回归正确渠道。三是进行岗位调整。2021年12月15日,重新确定干部岗位职责,将原财务人员调离财务岗位。四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列支渠道,自2020年6月工会账户独立以来,未再发生工会费用在行政账户列支的情况。

(23)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补登记2017年未登记资产。2021年7月30日,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补登记2017年未登记的固定资产6件,并对固定资产账务作相应调整。二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2021年6月25日,修订《县委党史方志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购置金额小于1000元但长期使用的办公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完善资产卡片。2021年7月19日至23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查找原始材料,完善2016年以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卡片登记信息40件。

(24)工会运行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补缴会员费。2021年7月29日,以基本工资为基数重新核算原党史研究室2018年4名会员应缴会员费总额,并向个人收缴差额存入工会专户。2021年度工会会员8名,应缴会员费已于2021年2月3日收齐并存入工会专户。二是规范签领程序。2021年6月17日,召集2017年4名工会会员补签工会年货签领单。三是丰富工会文体活动。2021年7月2日,组织工会会员开展集体观影活动,集中观看电影《1921》;9月18日,组织开展迎中秋工会活动。

3.新四军研究会开支不够合理

(25)资金开支不够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章立制。2021年8月23日,制定《霞浦县新四军研究会公务出行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租车必要性、租车费用等严格控制,厉行节俭,避免不必要的出行。二是进行岗位调整。已于2019年6月调整财务岗位,原财务人员不再兼任财务。三是规范会议伙食费。自2021年3月起,未再发放会议伙食费。四是对资金开支不够合规问题做情况说明。

(26)报销材料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查找原始明细。于2021年6月28日查找2018年2月支付打字复印费的具体明细和2018年第四届会员大会支付餐费的审批、预算、结算及签到表等材料,并按要求整理归档。另一方面,加强资金支出审核。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学习并遵守《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文件,附件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27)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提醒谈话。2021年6月11日,研究会会长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8月24日,党史方志室主任对研究会会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制度意识和财经纪律红线意识,切实增强财经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二是进行岗位调整。已于2019年6月调整财务岗位,原财务人员不再兼任财务,2019年以来,未再发放高温补贴。三是2021年11月19日,追回违规发放的高温补贴。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够实

(28)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一岗双责”职责定位。党支部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之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职责定位。另一方面,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确定干部岗位职责,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体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确保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9)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于2021年2月2日,对全室在职及退休干部开展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结合党史方志室工作实际,于2021年8月23日开展支部廉政提醒一对一谈话,并做好记录。另一方面,规范廉政谈心谈话。将廉政谈心谈话表格装订成册,制定县委党史方志室廉政谈话记录簿,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并对谈话对象的表态发言进行完整记录。

(30)执行民主决策议事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善议事规则,做到事前研究。2021年7月29日,制定《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议事程序,做好事前研究、集体决策。2021年,县委党史方志室已对增印党史学习教育特色教材、年鉴股股级干部任免、《福宁州志》点校出版等事项进行事前研究和集体决策,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备案表。

(31)撰写述责述廉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规范述责述廉。2021年6月24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学习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内涵,规范述责述廉形式,强调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明确区分述责述廉报告和述职报告,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年底的述责述廉报告中重点突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等内容,同时体现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32)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监督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霞浦县委党史方志室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进行审核把关,同时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二是积极参加会议。分别于2021年7月28日参加县委党史方志室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工作汇报会、7月29日参加县委党史方志室支部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相关重大会议。三是多渠道多方式听取和了解有关情况。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谈话、书面材料等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党史方志室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分析研判党史方志室政治生态情况。

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方面,健全党支部工作制度。根据党支部实际工作情况,于2021年7月29日修订和完善《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委会内容。2021年度,党支部共召开13场支委会,支委会上所研究部署的事项均以党建工作为主。

(34)党建工作机制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明确党支部主题党日。根据组织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支部委员会2021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并于2021年1月份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向党群口党委进行报备。2021年度,党支部共开展15场主题党日活动,如3月23日,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前往松港街道下村开展党史学习现场教育,组织干部瞻仰苏维埃政府旧址、学习霞浦革命斗争史、参观红色党史教育基地;5月11日,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前往长春镇赤沙村,参观幸福院基础设施和周边环境,并在阅览室中设置“史志专柜”,同时参观赤沙交通站革命旧址,并开展遗址普查工作。

(35)组织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已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组织生活会相关流程要求,于2021年2月2日召开县委党史方志室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按要求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中填写党支部对党员的评价意见并整理归档;2021年7月29日,召开县委党史方志室支部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在会上按要求通报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各党员之间严肃开展相互批评并记录,会后根据支委班子及党员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并将开展情况于当日汇报给县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

4.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够严格。

(36)干部考察材料不够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不够规范、任前公示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学制度。2021年6月16日,开展《霞浦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学习。二是已对干部选任材料不规范情况作说明。三是今后规范干部选拔程序。2021年度股级干部考察材料按照文件要求整理归档,着重详尽纳入民主测评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在讨论干部环节,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表态,会议记录也进一步明确记录与会人员参会情况,确保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干部任命公示期从公示文件落款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93149;通信地址:霞浦县龙首路中段162号原计生服务站二楼霞浦县委党史方志室办公室;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xzb@163.com。

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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