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18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522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6日至4月28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文旅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6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县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后,文旅局党组立即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学习巡视巡察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7月20日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文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旅游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定期督办,每两周召开一次专题会,收集整改进度,分析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研究制定《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关于对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霞文旅党组〔2021〕16号),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印发到各党支部、股室、直属单位,要求贯彻执行。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局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责任分工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各责任股室、单位迅速行动,真抓真改,县纪委监委驻县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和局巡察整改办及时跟踪督促任务进度,形成班子带头、骨干跟进、全员参与的整改氛围,在整改中强意识,在强意识中抓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落实整改不够到位

(1)文化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力度依然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文化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力度。一方面,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于2020年10月组织第一批10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已有7人成绩合格获得行政执法证书;2021年6月组织第二批7人参加全省体育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已有5人成绩合格;7月组织3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持证率,为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做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2021年初至今比2020年度办案数量同比增长2倍。

(2)执行财务制度依然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①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一方面,修订完善活动、赛事的财务管理制度。于2021年7月20日对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活动、赛事的财务管理,明确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对大型赛事、活动预算提前报备审批,并严格按暂借款有关规定,督促借款人员在公务办结1个月内办理报销结算手续,规范财务支出。青运会帆船项目、文化下乡海岛演出等活动借款,网络诗词大赛、篮球锦标赛等借款均已结清。另一方面,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8月10日邀请县财政局业务骨干到我局对财务人员进行财经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②规范开展公务接待。一方面,对2020年8月13日超标准接待问题做情况说明,并对体育股负责人吴锦华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另一方面,加强学习。2021年8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

(3)津补贴发放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津补贴发放。一是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多发部分的津补贴和违规报销的培训费;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2021年8月10日邀请县财政局业务骨干到我局对财务人员进行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三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津补贴的政策规定,杜绝违规和变相发放津贴补贴。

(4)机关作风松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方面,考勤打卡不规范的干部已作情况说明。另一方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今后将严格执行文旅局考勤管理制度,由局考勤督查组不定期开展考勤督查,2021年4月以来开展考勤督查20次,要求各股室人员下乡、公出应由股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并在公出登记本上登记备案,所有审批均需报到局办公室备案方可生效,如遇到紧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或审批领导外出期间,出差及请假人员应事先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并注明电话批准,事后补办手续。局考勤情况实行每周一通报,从7月份开始对违反考勤纪律的按照局机关考勤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严肃机关纪律,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2.整改工作未形成长效机制

(5)学习制度依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善并落实学习制度。2021年5月20日修订印发《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并印发《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心组成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下基层宣讲等纳入中心组年度计划,要求每月至少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会,一年学习不少于12次,研讨不少于4次,并按要求做好会议方案、会议签到、学习记录、学习情况通报和学习、研讨材料归档。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2次,其中研讨7次。2021年7月15日党组书记给局全体党员上党课,7月12日、9月27日、9月30日党组成员分别前往博物馆、杨家溪和罗汉溪景区进行党课宣讲。

(6)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一是组织学习培训。2021年5月19日局机关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三审三校”制度,5月25日选派经办人员参加县政府政务信息业务培训班学习,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制度。2021年简讯、宣传栏、文旅官微等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发布审批流程,要求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局简讯信息发布经办人、局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局办公室领导、局主要领导依次审核、签字,完成《县文体和旅游局信息发布审核表》备案后方可发布;三是建立自查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每月对“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建立自查档案。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3.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7)推动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时代文化、自然遗产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程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行局内部传达学习。2021年8月19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文化和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时代文化、自然遗产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二是组织全县领域学习。7月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文物安全专项会议,组织全县乡镇(街道)分管保护文物和文保单位负责人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的文章和指示;三是组织开展文保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治。从2020年开始,县文旅局、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每年至少组织三轮专项排查,同时与县检察院签订协作机制,加强全县文物安全巡查、保护。同时争取省、县专项资金,用于安全隐患整改。目前已经完成3个红色文保单位电路改造和消防器材配置,同时将杜剑秋故居、洋屿灯塔、西胜龙潭纳入2021年古民居和文物保护专项项目。四是推进红色文化保护利用与提升工作。6月底联合党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红色文物调查,共登记111处红色文化遗存,将在2021年底前审核、公布一批红色革命文化遗址,按照省市关于红色革命遗存普查文件精神和《宁德市红色遗存保护条例》,争取将红色遗存保护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逐步实施保护。2021年底前在博物馆四楼装修布展“霞浦革命”展厅,促进我县红色文化的挖掘保护利用;制定《2021年霞浦县文化遗产保护提升方案》送审稿,将“挖掘利用我县红色文化资源”纳入其中,8月16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4.理论学习不够重视

(8)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廖俊波同志母亲季平英同志回信精神,并于8月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局各股室、下属单位干部重温学习习近平给福建省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精神。今后,我局将进一步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资源,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引导全局党员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把“六个进一步”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扎实有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9)主题教育开展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持续深入主题教育学习。主题教育发言材料未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撰写的相关党员干部已全部重新撰写发言材料,并由局党组书记审核签字。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中,党员领导干部从学习、思想、工作实践等方面出发,认真撰写个人学习研讨发言材料,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深入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加强班子成员材料审核把关。

5.构建霞浦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仍有短板

(10)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一方面,进行梳理排查。根据巡察期间情况反馈,即知即改,2021年5月31日,我局印发排查方案,从6月份开始,调配人员,对8个乡镇(街道)、40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排查。针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7月21日我局向各乡镇(街道)发函,进一步了解全县15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及320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际问题及困难,并汇总全县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排查情况向宣传部汇报,提出建设建议及资金方案,积极向省、市文旅部门申报优秀文化服务中心等荣誉,争取专项资金,完善我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另一方面,加强业务指导。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 160-2012)》和《宁德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建设要求,制定《霞浦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发放各乡镇,要求各乡镇(街道)按标准完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整合,要求各乡镇每年需结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至少5场文化活动,并向我局报送活动情况。同时,通过不定期下乡督查及文化站定期报送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文化设施的日常监管,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全面提升霞浦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11)农村广播村村响后期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农村广播村村响后期管理。一是进行设备排查修复。针对巡察提出的37个村存在故障无法使用问题,我局立即组织排查。目前广播“村村响”设备均已修复;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维护。经局班子会议研究,霞浦县“村村响”采取邀标方式选择一家专业公司代理维修,全面加强对全县各村“村村响”设备跟踪管理。要求代理维修公司增加维护次数,主动与乡镇行政村广播“村村响”管理人员联系,询问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派技术人员修复;局文化广播股每月对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抽查3个行政村(社区)广播“村村响”,了解实际使用情况,如发现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的,将按协议对代理维修公司进行相应处罚;加强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联系,统计报送当地行政村(社区)的广播“村村响”设备完好情况,及时派员修复。三是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十四五期间要全面改造提升“村村响”老旧设备,2021年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力争2025年实现“智慧广电乡村工程”省、市、县、乡、村五级联播。

(12)农家书屋项目后期维护管理未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农家书屋项目后期维护管理。一是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做好各行政村农家书屋的监管和督查工作。对全县15乡镇街道293个村农家书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各乡镇(街道)农家书屋存在的问题,发函给各乡镇(街道),让乡镇(街道)督促各行政村农家书屋要做好后期维护和管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把村主干定为该村农家书屋建设责任人,村文化协管员为农家书屋管理员,严格按照上级文化部门制定的农家书屋的建设标准,规范书屋建设内容,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管理员职责、图书借阅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设,抓好农家书屋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二是下洋城村农家书屋问题已作情况说明,目前已按标准改造好书屋,同时准备在下洋城村海边修建旅游厕所,该项目已纳入2022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向省、市、县争取农家书屋建设管理经费,争取把农家书屋维护经费列入明年财政预算,每年对农家书屋图书补充及更新不少于10个村,加强全县农家书屋业务指导,确保我县农家书屋项目后期维护管理落到实处,目前正在进行10个村农家书屋图书补充工作。

6.打造“福建旅游强县”优势不够凸显

(13)推进我县旅游项目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推进我县旅游项目建设力度。一是压实责任。已于2021年7月22日、7月25日,就大京、罗汉溪等项目推进问题,约谈了相关公司负责人,要求按照补充协议,在提供土地挂牌开始计算18个月内,必须在节点前完成剩余的投资额度,否则终止协议,由县政府收回特许经营项目,并对相关公司投资依法依规处置;二是排查问题。已梳理旅游项目情况汇报、项目情况一览表于7月22日报旅游项目指挥部,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三是项目跟踪推进。指定专人跟踪项目服务,同时明确各个项目对接联系人,并督促上报每月报表,目前已完成报送1-7月报表,截至目前,大京景区完成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修建性详规编制、2A级景区评定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游客服务中心和停车场建设用地土地报批,启动3A级景区评定工作流程。下岐山视界园项目完成抱朴山居产权酒店一期样板区已开工建设,完成结构封顶及主体验收,并准备室内装修;蓝溪谷田园花海项目完成场地平整与景区主干路细节优化,排水水系以及沟渠正在深度优化;四是严格事前审查。特别是针对经营性项目建设前审查是否按照项目规划,事前审批(用地、选址、设计等)做到依法依规后方能建设。如6月25日参加大京景区详细规划成果汇报会时,我局针对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标识系统以及商业配套设施等问题,提出12条建议意见;罗汉溪玻璃桥项目开业,因涉及到特种行业性质,在我局要求下,目前景区已于9月10日取得玻璃桥项目第三方安全验收报告。

(14)旅游品牌效应尚未形成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打造旅游品牌效应。一是继续实施全域旅游“三步走”战略。加快三沙光影栈道二期项目、东海观光道项目建设,推进马刺、小西洋、海洋公园、光影文化艺术创意园等项目开工落地;二是积极推进创建三沙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指导樱花谷景区、大京景区做好3A级旅游景区申报工作;三是加大旅游品牌宣传。2021年6月18日组织7家文旅企业单位参加第十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暨2021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通过展会宣传,进一步打响我县“滩涂摄影天堂,休闲度假胜地”的品牌;四是加大旅行社营销推介。2021年6月13日-21日,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和霞浦观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福建霞浦、省外旅行社踩线活动”,分三批分别邀请了来自湖南、潮汕、厦门共近百人旅行社的代表,对我县优势旅游资源及特色旅游线路展开实地勘察;五是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水平。2021年8月6日通过文旅官微发布2021年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动员涉旅人员积极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同时8月26日-31日举办霞浦县2021年第一期涉旅人员商旅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除了设置基础课程外,还特邀请国家高级导游对游客需求与导游差异化服务、移动互联网下导游个人品牌打造、福建红色文化创作分享、新导游养成记与案例及应对、旅游法解读等时下热门课程进行全面诠释。我局还授权县旅游协会为学员颁发“霞浦县全域旅游讲解员”证,作为涉旅服务人员上岗的条件之一;六是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结合我县旅游市场实际情况,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3人次,检查旅行社48家次,旅游团队11团次,导游员10人次,景区22家次,码头2家次,星级酒店8家次。7月6日我局邀请宁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检查旅行社5家、景区2个,责令2家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到位;7月13日配合县交通局查处涉嫌无营运资格从事旅游活动案件1起,有效维护我县旅游市场秩序。

(15)对旅游行业指导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强化旅游行业指导。一是加强文旅系统安全培训。于2021年6月30-7月30日组织罗汉溪景区、观影国际旅行社、环岛酒店相关人员完成了全市文旅系统安全生产网络远程培训;二是组织民宿业主参加全县消防安全培训。6月27日,我局牵头,联合消防大队、民宿行业协会,召集23家已授牌民宿业主及民宿行业协会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会;7月2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文旅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会暨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共80多人参加活动;三是举办酒店、民宿涉旅人员业务培训。11月6日-8日举办霞浦县2021年第2期涉旅人员商旅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酒店、民宿涉旅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将酒店、民宿涉旅人员业务培训纳入我局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业务技能培训,为行业发展提供后备人才。

7.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16)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未能适应新时期执法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方面,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争取旅游执法、文物执法案件实现零的突破。2021年初至今共检查文物保护单位3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4人次;配合公安机关处理1起文物偷盗及非法交易案;联合交通执法大队查处黑车等专项行动;约谈相关旅行社,及时撤下虚假广告等。年初至今,共联合局旅游综合股检查旅行社48家次,景区2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43人次。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32人次参加国家级、省、市、县等各类专业培训6次,使我局执法干部的能力得到提升。

(17)执法办案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一是开展自查整改。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部分案件法律适用和扣押物品文书适用错误的进行整改,并附情况说明,对2021年4月两起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案件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予给取缔。对近期办理的5起警告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了简易程序,并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局政务公开网和公示栏平台进行公示;二是组织业务培训。7月6日,邀请宁德市执法支队旅游执法业务骨干对全局旅游执法及行业监管人员进行业务授课。8月10日,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为全体执法人员授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办案程序;三是废止过时文件。5月12日,发文废止了与国家《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不相适应的文件;四是严格落实制度。执法办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聘请局法律顾问作为局法制工作审核人员。

(18)部分案件应立未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开展娱乐场所复查。对2018年以来3起信访件及17次检查记录进行梳理分析,组织对涉及的15个场所开展复查,对未悬挂经营许可证、未张贴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KTV服装不统一等3起违规行为的娱乐会所当场给予行政警告处罚;二是加强执法。今年以来至今已立案处罚9起,其中取缔4起,行政警告处罚5起。今后对日常检查、专项巡查、诉求举报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好调查取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文旅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等相关要求对达到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处理;三是严肃问责。梳理巡察反馈的案件办理问题,对2018年以来3起信访件及17次检查记录未依法立案问题作情况说明,对经办案件的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19)收缴物品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规范收缴物品管理。一方面,完善制度。已制定《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收缴物品管理制度》,并纳入局制度汇编印发,明确了收缴物品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对目前收缴在库的309册书籍已登记造册并规范管理;另一方面,规范销毁程序。2021年4月2日巡察期间,局务会议研究做出销毁收缴非法游艺设备事项决定,4月3日公开销毁了2018—2020年收缴的23台非法游艺设备,做好《销毁违规、违禁物品清单》登记,连同销毁现场照片存档。

8.对民生问题关注不够

(20)制定的信访人信息报告研判制度、回访制度等实效性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已修订《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信访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并纳入局制度汇编印发。针对2018-2020年期间16件信访件部分KTV噪音扰民事件无回访记录问题已作情况说明;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平安建设专题会议暨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督促局属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会。2021年6月25日局领导班子召开第二季度平安建设专题会议暨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局各股室、下属各部门7月、8月已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三是规范信访件处理。对于今后涉及到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信访举报件,调查后按照执法权限及时移交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处理。

9.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21)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扛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扛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是按要求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8月11日印发并报送县委宣传口党委2021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二是进行材料整改。已重新撰写文旅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未述及意识形态内容的相关责任人已重新撰写;三是压实领导责任。2021年8月10日已发文重新调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细化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在常态化、制度化上下功夫。

(22)阵地建设管理亟须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已结合文旅局实际,重新修订《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制度》《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纳入局制度汇编。要求对外发布的新闻稿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政务公开和保密审查。同时成立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工作作风不扎实

(23)形式主义问题破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力戒形式主义。一是进行学习传达。2021年6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传达学习县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转变干部思想及工作作风;二是加强会议人员学习提升,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材料整理归档;三是组织开展整改。6月30日,结合全县文旅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长春、松山、三沙等乡镇,开展旅游公厕检查,收集相关问题8条,已于8月11日完成整改并上报市文旅局;四是严肃问责。对撰写报告内容雷同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收文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收文管理。一是组织开展整改。已完成对2018-2020年间的收文按照收文管理规范收文,对2019年的收文登记表中出现多份本单位发文文件已进行整改;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已重新修订《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并纳入局制度汇编,完善收文阅办流程;三是规范收文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公文的收文工作,严格收文阅办及归档流程,凡主送本局的公文,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送领导审批。

(25)整治文山会海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整治文山会海。一方面,加强学习。于2021年7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发文、会议;另一方面,严格发文审批管理,加强发文初审、复审核稿和行文签发流程审批,控制发文数量,杜绝不必要发文。如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经班子会议研究后报送,不再发文件。

11.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26)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加强应收款管理。一是对挂账应收款及时梳理。于7月20日对相关欠款人发放催缴通知书,责令在收到催缴通知书10日内到局财务室结清;现已完成清理应收款长期挂账17笔,暂未完成清理长期挂账款4笔。二是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暂借款办理程序及期限,并纳入局制度汇编,严格财经纪律;三是严肃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体育股负责人吴锦华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27)财务审核把关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财务审批。2021年7月22日相关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的伙食补助款。因当时的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违规领取,现已追回且时任财务人员已于2019年11月离职,免于问责;于8月24日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差旅报销有关规定,增强财经意识。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差旅费报销审核。

(28)会议费支出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一方面,要求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说明(说明另附),并于2021年8月31日已退回违规报销费用;另一方面,加强会议费管理办法学习。8月24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并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29)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差旅费报销。一方面,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部分差旅费,相关人员已于7月23日退回多报销的市内交通费;另一方面,充实财务人员力量,加强对报销票据审核把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财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审核签章后,按规定标准报销。

12.工会管理不够规范

(30)工会活力不足,未能保障会员的基本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文旅局工会:一是整合合并工会,工会账户合并管理。霞浦县旅游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工会于2021年6月24日注销并入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机关工会,2021年7月23日文旅局工会召开第三届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按程序调整工会领导班子,增补工会班子成员,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制定工会活动预算。7月22日制定2021年工会收支预算和活动方案,并在第三届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上宣读公布2021年工会收支预算,严格按照“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开展工会活动,保障会员基本福利,解决工会活力不足问题;三是规范工会财务管理。8月10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工会规定项目标准报销,规范报销程序,杜绝工会项目在行政列支。管理处工会问题已做情况说明。

13.工程项目管理不严

(31)霞浦县九大馆(博物馆)四层天花吊顶工程未及时决算,“三重一大”报备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工程决算。九大馆(博物馆)四层天花吊顶工程于7月26日完成工程款拨付;二是加强项目工程管理。及时进行核算验收和工程款决算;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备案制度。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及时做好报备工作。局党组于7月26日-31日组织对全局2021年1月-7月“三重一大”备案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14.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32)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已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对文旅局固定资产再次进行清查盘点,对破损未及时报废的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对巡察反馈中所列的固定资产未张贴标签的即刻张贴,对固定资产使用人、保管人未落实到个人的2021年8月13日已完成台账更新,对购买的体育器材、图书等未按明细入账的已按明细入账,对破损未及时报废的按照程序完成报废处理。并对我局监管协会中涉及局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

(33)固定资产调拨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固定资产调拨手续。一方面,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对赠送给其他单位的健身器材、上级调拨给博物馆的摄影灯、其他公司赠送的办公设备及图书、篮球架等固定资产于2021年7月22日进行重新清点核实,完成办理入账登记手续,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照《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的管理,并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和账务处理,防止资产流失。

15.协会经费开支不规范

(34)协会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审核。我局将严格协会经费申请审批。要求协会大型赛事、活动预算提前报备,申请经费前附申请报告、活动预算,活动结束后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将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活动结算附后;二是加强监管检查。我局将根据霞浦县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加强对协会资金使用、报销凭证、支取手续等情况进行监管,每半年对协会资金使用、报销情况进行抽查,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协会,不予通过年检;三是加强对协会财务人员培训指导。将协会财务人员培训纳入我局业务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协会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协会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规范协会财务管理。巡察“回头看”整改期间,由局协会分管领导牵头,文化股、体育股、旅游股相关负责人员均派人员对协会存在白条过账、经费支取手续不规范、长期持有备用金等问题进行排查,7月30日、8月12日分别召开协会会议,组织学习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对排查发现问题要求协会即刻开展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

(35)报销多以白条过账,且部分报销金额过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对协会财务监管。一是组织人员对协会存在收款收据入账、项目支出金额过大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针对个别协会存在白条过账、收据过账等问题,协会已完成财务票据整改并向文旅局报送整改报告;针对个别协会多次车费报销金额过高问题,相关协会已向局机关作情况说明,针对存在白条过账、收据过账问题,对经办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针对个别协会在协会活动中心和福宁公园摄影展的装修费用材料不齐全问题,相关协会已按要求附上预算书、装修合同、结算书及验收报告,同时要求财务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规范经费开支,完善经费支取相关手续,避免今后出现类似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各协会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范费用审核和报销制度,坚决杜绝白条、收款收据入账现象;三是加强协会监管。根据霞浦县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加强对协会资金使用监管,要求协会每季度报备经费使用情况,每半年对协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目前一、二季度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已完成报备;四是严格协会年检财务审计把关。今年起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协会,不予通过年检。

(36)部分协会经费支取手续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协会规范经费支取手续。一是完善有关手续。针对个别协会活动补贴领取缺少领取补贴名单及签字、活动支出缺少会议记录、餐费支出缺少票据等问题进行核实,协会现已整改并附上相关材料;二是加强协会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完善预算、合同、结算及验收报告等手续;三是严肃问责。对履行协会监管不力的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体育股负责人吴锦华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37)部分协会多次提取并长期持有大额备用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杜绝协会长期持有大额备用金现象。一是2021年8月6日相关协会对多次提取并长期持有大额备用金问题作出说明,并完成整改;二是8月10日相关协会作出承诺,不再长期持有大额备用金;三是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把关,坚决杜绝长期持有大额备用金现象;四是进行问责。针对个别协会长期持有大额备用金问题,相关协会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通报批评,要求其严格按照会计法规规定做好备用金管理工作,杜绝提取或长期持有大额备用金。

(38)个别协会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协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登记。2021年7月19日相关协会已完成固定资产补录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相关协会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7月19日相关协会已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报备文旅局。三是针对个别协会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相关协会已对2020年购买的装修定制柜进行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39)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一方面,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贯彻执行;另一方面,于7月15日修改完善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局“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安排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归档。如,2021年文化馆、博物馆劳务派遣招聘、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等事宜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议定。

(40)廉政风险意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提高廉政风险意识。一方面,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剖析潜在风险,2021年7月21日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另一方面,从7月18日至22日组织开展廉政提醒“面对面”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针对工作、思想方面存在问题及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切实做到谈心谈话有针对性、提醒作用,增强领导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41)执行民主决策议事程序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议事程序。已重新修订《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纳入局制度汇编,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并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近期局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2021年以来共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7项。

(42)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一方面,每月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钟长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警示影片,进行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另一方面,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股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对被谈话函询的8人进行通报。

(43)纪检监察组整改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纪检监察组整改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监督责任,严格要求,主动对接,督促局党组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股室、直属单位定期向党组汇报整改进度,确保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各阶段整改任务;并分别于2021年6月16日、6月24日、7月12日主动约谈旅游股、执法大队、博物馆全体工作人员,要求严格按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开展整改工作。

17.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

(44)党组织机构运行不够顺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成立退休党支部。2021年5月8日向宣传口党委提交成立局退休党支部申请,经宣传口党委同意我局于9月29日召开退休支部党员大会,完成退休支部委员班子选举,加强退休党员管理;二是进行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于9月16日召开局机关党员大会,完成机关支部换届,确保组织机构运行顺畅;三是重视发展党员工作。8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并于今年7月已确定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

(4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方面,党组书记已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重新审核,7月20日相关责任人完成材料的补缺补漏;另一方面,班子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2021年7月20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会议方案,会前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精心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围绕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对其他成员的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后提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召开民主生活会。

(46)组织生活会流程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8月7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流程和要求。并做到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组织情况分析,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对于2020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表中缺少党组织对党员评价意见已进行完善补充。

(47)领导干部上党课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领导干部上党课。2021年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2021年7月15日党组书记给局全体党员上党课,7月12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前往博物馆开展党课宣讲,9月27日、9月30日党组成员分别前往分管杨家溪和罗汉溪景区进行党课宣讲。全面贯彻落实党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党课,切实发挥党课在服务党员素质提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18.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

(48)干部选任动议程序不够规范,任前公示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规范干部选任动议程序。一是针对动议选任股级干部存在违规明确个人为拟提拔人选问题已作情况说明;二是组织学习。于2021年8月24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霞浦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明确选人用人过程要更加规范;三是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今后严格按照《霞浦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流程,选拔干部;四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今后严格按照《霞浦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实行股级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四组共移交信访件2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文旅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10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名;对体育股负责人吴锦华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暂未完成清理挂账款4笔,多数为2002年以前历史呆账,因时间跨度较长,很多当事人已退休、离职或去世,难以清理,情况说明另附。

整改措施:计划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其余未清理完成的长期挂账款再次进行清点盘查,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算。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文旅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文旅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对文旅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在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坚定不移地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坚持抓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规范督促下属协会日常管理及运营,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全面整改。结合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抓好制度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文旅服务水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完善内部巡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走向严紧硬。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成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提升我县文体和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不断谱写文旅事业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92484;通信地址: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8892484@163.com。

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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