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18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341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6日至4月28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妇女联合会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6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整改落实

(一)压实领导责任,抓实任务分解。

县妇联于2021年6月7日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6月8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妇联主席任组长,两名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6月24日研究制定了《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项整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部室、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思想共识。

2021年7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会前准备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等材料均报送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和县委组织部审核。会上,妇联主席代表妇联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

(三)扎实开展整改,强化成果运用。

县妇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坚持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会议议事制度和考勤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方面

(1)关于对乡镇妇联主席任免协审依然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于2021年7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共霞浦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霞浦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再次明确了乡镇妇联主席任免股级干部的协审程序和县妇联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协审研究工作。2021年共协审三名乡镇妇联主席人选,分别于1月18日、3月29日和9月13日经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商定。

(2)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依然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妇联党支部指定专人补充撰写了上届党支部换届工作报告,并做好支部换届相关内业材料归档工作。于2021年7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为2022年县妇联党支部换届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关于财务报销依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1年7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规范的有关文件,并于8月31日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上半年激情广场管理费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益课授课费均已开具正式发票予以规范报销。

(4)关于儿童之家仍未尽其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回头看”后,县妇联已于2021年5月联合相关乡镇(街道)妇联对已验收完成的社区儿童之家进行半年检查指导,督促相关社区加强对儿童之家场所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并落实好日常开放和活动开展等规范化管理运行。目前存在安全隐患的社区儿童之家均已整改到位。二是按照《霞浦县社区儿童之家评估标准》指导社区儿童之家规范化管理,结合常规工作,不定期现场督查各社区儿童之家日常活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1月对全县各社区儿童之家开展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儿童之家工作计划、管理人员签到表、结对帮扶名单、师资队伍名单、困境儿童名单和成长记录表、日常开放签到表、日常活动影像记录、活动方案、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等内容,并根据检查结果统筹发放每个社区5000元/年的维护管理费。三是建立全县社区儿童之家工作群,结合妇联家儿部日常工作,布置各社区儿童之家开展活动——如六一节活动、儿童庆祝七一建党100周年活动、寒暑假关爱儿童“四送”活动、儿童防溺水、防性侵安全课程、八闽家课堂微课程、优秀家教微课程、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促进儿童之家更好地发挥作用。

(5)关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妇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于2021年6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对民主生活会的筹备工作做了专门强调。7月1日,依照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流程认真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深入撰写剖析材料,提出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与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准备情况等相关会议材料,均提前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审核,确保对照检查剖析到位,符合相关撰写要求。7月16日,县妇联按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理论学习与上级要求部署存在偏差

(6)关于学习贯彻上级重要精神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干部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进行研讨;2021年4月19日组织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县委有关妇女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进行部署。7月2日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进行研讨,11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

(7)关于理论学习未走深入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起县妇联加强理论学习,先后6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进行了部署。

(8)关于学习汇报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关于学习汇报不真实问题已作情况说明。妇联党支部自2021年1月起,已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并将每个月的学习记录都进行了整理存档,目前记录保存完整。

2.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9)关于个别资金安排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决策问题;(10)关于“评先评优”未经民主讨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体干部于2021年6月30日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第六章——党内民主和监督部分,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论述,进一步强化了妇联干部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关于2020年度干部考核工作未经民主讨论问题已作情况说明。三是于7月19日印发了《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关于修改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修订完善了工作会议议事制度,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相关责任,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完善了会议议事和决策产生程序,确保民主集中制在议事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2021年,县妇联对临时人员和退休人员发放年终奖及慰问困难妇女群众、“三八”活动经费开支、“两癌”对象慰问、宣传品采购、“六一”活动经费开支等事项和推荐省级巾帼文明岗、全国和省级最美家庭及道德模范人选推荐均已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经民主讨论和集体决策议定相关事项。今后县妇联将继续严格按照年度考核工作要求,严肃规范年度考核工作。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11)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县妇联党支部理论学习每月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做到学习时间、地点、人员、记录“四落实”,同时理论学习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并根据要求及时撰写心得体会进行研讨交流,截止7月份共开展理论学习11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2篇。同时,针对目前仍在职的人员,县妇联已要求其对2018-2020三年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材料中意识形态工作表述过于简单的情况进行纠正和补充完善,同时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表述规范准确,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12)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妇联已于2021年7月5日组织干部重新学习了《霞浦县妇联信息发布制度》《霞浦县妇联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同时按照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及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工作。经自查,2021年县妇联无新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并已将2021年党支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备案表上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同时针对县妇联微信公众号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上的相关宣传已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存在发表不当言论、先公开后审批等问题。

4.落实考勤制度不到位。

(13)关于考勤记录不真实问题;(14)关于外出登记报备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考勤记录统计。针对原来考勤记录统计不准确的情况,已指定专人每月按时统计考勤情况,确保统计结果及时、准确,并及时公示。二是严格落实外出登记报备制度。针对原外出登记随意混乱的情况,自2021年4月起,已要求全体干部凡外出必须及时详细填写外出登记表。三是完善制度建设。针对考勤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情况,于7月19日印发了《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关于修改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修订完善了考勤制度,将考勤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

5.(15)关于为民办实事活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一家公司负责“激情广场大家唱”教唱工作,并于5月13日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该公司按合同要求安排2位老师负责教唱工作,县妇联指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每周现场抽查2-3次活动开展和教唱履职情况,并拍照留存影像材料。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执行财经制度不够规范。

(16)关于比价采购无询价复函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安排专人对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归档,并对归档要求进行强调。2019年宣传品采购的三家报价材料已整理归档。2021年县妇联于5月进行过一次宣传品采购,已于6月及时做好询价材料归档工作。

(17)关于未按合同协议付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1年7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规范财务操作。2020年电梯维保费用已于2021年4月30日按照合同协议转入相应公司账户。2021年电梯维保费用已于2021年7月26日按照合同协议转入相应公司账户。

2.(18)关于缴养老、医保个人部分金额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2018年在职、退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少扣费用已于8月3日补缴至妇联账户。同时,财务经办人员对在职、退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交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存在其他核算错误情况。今后,经办人员还将对在职、退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金额进行认真计算审核,确保缴交不到位问题不再发生。

3.(19)关于补助款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经费划拨程序,溪南镇青山村妇联活动补助经费票据已经主要领导补签,并于2021年8月31日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县妇联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严格按照经费划拨程序,所有票据均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再付款。

4.(20)关于无公函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补齐相关公司公务接待函,完成无公函接待问题整改,并于2021年8月31日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县妇联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接待工作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制度和省市县的相关制度执行,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问题出现。

5.(21)关于房产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7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民法典》合同相关篇目部分,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待2023年6月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房产出租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订立合同时将严格按照合同制度执行。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妇联已于2021年5月17日开展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面对面”廉政提醒谈话,谈话均根据参加对象岗位职责分工有针对性开展,相关谈话记录表已报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

2.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到位。

(2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县妇联党支部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委会。2021年度共召开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2次。

(24)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妇联党支部深刻认识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努力把党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根据《2021年县直机关工作党建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于2021年4月10日制定《2021年霞浦县妇联党建工作要点》,并坚持从严从实,将《2021年霞浦县妇联党建工作要点》相关内容一一落实到位。

3.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2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因思想认识不足,自我剖析不够深刻,导致个别班子成员2017年度个人剖析材料存在谈成绩多讲问题少的情况。现指定专人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进行自查。同时指定专人对2021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审核把关,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程序,做好相关材料归档,杜绝往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表无法找到等情况再发生。

(26)关于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妇联党支部已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按照要求开展了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并认真撰写了《2021年霞浦县妇联党支部半年工作总结及检视问题情况》,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

(27)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妇联党支部已于2021年7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基本方法、原则、程序等内容,同时对民主评议的事后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规范填写党支部评定意见,确保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开展。

4.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

(28)关于讨论决定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妇联于2021年7月19日印发了《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关于修改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修订完善了会议议事制度,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得到落实。

(29)任前公示不够严谨;(30)备案审批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由于经办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干部均已调离,不再对相关干部进行问责,今后县妇联将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股级干部任免相关程序。二是组织全体干部于2021年7月5日学习了《中共霞浦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霞浦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霞委办发〔2016〕5号),再次明确了公示期计算、向组织部人社局报备等程序,杜绝公示期不足、公示期未满先报备等问题再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未移交信访件。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妇联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2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批评教育2人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以点带面,县妇联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但仍需不断深化。下一步,县妇联将以整改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理论学习,增强使命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主责主业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扎实整改。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加强对分管部室的督促指导。同时层层传导压力,框定责任,常态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深化巡察成果应用,确保巡察整改常态长效。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以整改进一步推进制度完善和责任落实,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全国妇联、省市妇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整改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状态,确保巡察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实效性、长效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93246;通信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3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3246@126.com。

霞浦县妇女联合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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