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25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宁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523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8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在市委巡察四组向局党组反馈意见会上,局党组书记代表党组郑重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以对党忠诚、对统计事业负责、对干部职工负责的高度,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态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体党员大会,原文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传达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要求全体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圆满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3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及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1月20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兼任办公室主任。4月10日局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自查自纠小组工作会议、整改办专题推进会等各类会议计18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三)细化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在前期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反复召开专题研究讨论会议和多次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五室、市委巡察办、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沟通对接的基础上,经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并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同意后,印发《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统党组〔2020〕16号),并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逐条梳理细化,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管理,确保问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先后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宁德市统计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宁德市统计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廉政谈话工作办法》《宁德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宁德市统计局廉政风险防范点及防控措施》等,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认识,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于4月26日修订《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宁统党组〔2020〕18号),有效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制定《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宁统党组〔2020〕13号),并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学习研讨10次,其中开展《习近平在宁德》专题学习研讨6次,先后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除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外,还通过组织观看教育影片、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

  2.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事项清单,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坚持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同统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1月1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暨网络安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月21-27日组织对各科室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排查,通报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4月30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分析前4个月意识形态工作现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三是4月22日印发《宁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宁统〔2020〕18号),明确信息发布前要填写《宁德市统计局信息发布审批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的管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安全。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建设管理,坚持每天浏览市政府门户网、市统计局网站和宁德统计微信公众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 关于“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温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于3月19日印发《宁德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充实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小组的通知》(宁统〔2020〕11号),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三是修订《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纳入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部署,确保工作落细落实。于4月3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审定并发出《宁德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四是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4. 关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研究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方案,结合农普、经普、人普调查对象和内容等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加大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指导检查,把牢普查数据质量关。二是总结以往普查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形成了《第四次经济普查技术总结》《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经验与教训》,为今后开展各项大型普查提供了重要的经验遵循。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今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局将汲取前两次普查的经验与教训,紧盯目标任务,着重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数据质量、依法普查、两员选聘及培训等方面下功夫,确保人口普查有序、高效开展。三是针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深刻检讨。

  5. 关于“统计行政执法能力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组织开展统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5月9日举办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并将按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切实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三是2月26日调整充实了《宁德市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4月21日开展了2020年度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抽取工作,“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6名,抽查蕉城区限上贸易企业20家、劳动工资企业20家、服务业13家企业,共53家。4月22日-24日对上述企业进行统计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将由市统计局严肃处理。四是5月6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6. 关于“统计行政执法履职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4月2日组织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意见》《办法》《规定》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同时,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闽统〔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实际,重新对《宁德市统计局关于调整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进行修订。二是针对当事企业在检查期间“拒绝提供材料,无法进行检查”的情况,法规科组织执法人员于2020年4月23日对该公司开展核查,现场做了检查笔录。经查该公司2019年商品销售额上报数与检查数基本一致,误差率1%以下,属现场批评教育,免于处罚,被检查对象认可检查数据,并现场确认。三是相关责任领导主动认领、认真查摆,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7. 关于“片面追求结案率,违规结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3月19日印发《宁德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充实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小组的通知》(宁统〔2020〕11号),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并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确保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肃规范。三是相关责任领导主动认领、认真查摆,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8.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和“三四八”贯彻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把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4月13日下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会上原原本本学习了《规定》全文,明确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党组、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书记的责任以及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内容。二是修订《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印发《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关于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统党组〔2020〕12号),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三是于4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于5月18日,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9.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认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干部、每个岗位上,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能力,把廉政风险预防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出台《宁德市统计局廉政风险防范点及防控措施》(宁统党组〔2020〕18号),明确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责任人、防控措施,全面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3月21—27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在任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更加明确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提高思想防范意识,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夯实了基础。四是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10. 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项资金监督责任,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监督工作。二是制定《宁德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宁统〔2020〕16号),明确自2020年起,以每2年为一个周期,对各县(市、区)中央财政统计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一遍。三是于3月中下旬抽调蕉城、霞浦、寿宁、周宁等地财务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对各县(市、区)2014—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4月8日向局党组汇报内部审计情况, 4月30日反馈内部审计意见,要求各地于5月中旬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四是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11.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不够,在抓查处、强问责上缺乏主动性,担当意识不足,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于2020年1月19日召开组务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市统计局党组意见反馈会精神,对巡察发现涉及原驻局纪检组问题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在4月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4月2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认真查摆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具体整改措施。二是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目前,市统计局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4次。三是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察整改等形式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1次,列席民主生活会1次,督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会议2次。

  12. 关于“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工作‘四种形态’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利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方式扩大问题线索来源。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2件,上级交办问题线索1件,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件,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件。5月8日,要求市统计局出具全市统计系统2018年、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情况报告,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市统计系统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3. 关于“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已开展初核,对市统计局2014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4部公车违规加油情况进行彻底排查,梳理异常加油明细,督促市统计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经查,市统计局2014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4部公车违规加油费用共计64464.8元。目前,除一名驾驶员因失联无法退还违规加油费用1149.39元外,剩余违规加油费用63315.41元已退还至市统计局专户。相关问题进一步核实处理。

  14.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3月12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二是4月29日印发《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中心)、党支部按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入排查、列出清单,共收集到5条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于5月18日印发《宁德市统计局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局党组将继续按上级部署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三是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15. 关于“调研指导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坚持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作风,落实“一线工作法”,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检查指导,努力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继续执行局班子成员挂钩帮扶县(市、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制度,每季度到挂钩的县(市、区)调研不少于1次。截至5月11日,8名处级领导干部均到各自帮扶县(市、区)开展了调研活动,共召开座谈会10场,走访企业(项目)26家。5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围绕调研情况进行交流讨论,会议还研究了下一步调研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挂钩帮扶工作。三是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把牢源头数据质量关。四是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认真查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16. 关于“统计大楼物业未实行集中采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和《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今后相关采购和购买服务符合规定。二是为确保大楼物业管理正常运转,对已签订的物业合同继续执行,待2021年4月30日合同期满,与大楼内其他5家单位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按相关规定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三是相关责任人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17. 关于“装修工程项目预算评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财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明确项目评审范围,加强预算审核项目的报审管理。二是今后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投资审核,杜绝出现此类问题。三是相关责任人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18. 关于“违规报销住宿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加强审核,规范财务报销,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2014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报销住宿费问题。三是针对该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已即知即改,退回违规报销的住宿费496元至市统计学会专户,并作深刻检讨。

  19. 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陪餐人数超标及同城接待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员已即知即改,违规费用1357元已清退至市统计局专户。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2014—2018年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除巡察反馈问题外,还发现陪餐人员超标接待9次、无公函接待26次、报销未附菜单17次、使用现金支付68次、超预算金额1次等问题,共清退超标接待费1217元至市统计局专户。三是今后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加强审核,规范财务报销,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四是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

  20. 关于“违规购买办公用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除1名原在职人员去世,无法清退蓝牙耳机款;1名临聘驾驶员已于2014年11月将蓝牙耳机退还办公室保管外,其余39人已退还相应品牌的蓝牙耳机款,共计13107元至市统计局专户。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财政制度及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报销,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详细情况说明并深刻检讨。四是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21. 关于“违规购买茶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已组织力量开展自查,对该问题市统计局以书面形式作情况说明。二是今后严格按《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执行,规范办公用茶开支,加强审核,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22. 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统计部门党的建设水平。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先后于1月13日、4月8日、4月13日、4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局党支部2019年工作情况及2020年工作思路汇报,研究支部2020年度党建经费预算、党建工作要点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三是局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23. 关于“党的思想理论武装实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4月26日印发《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宁统党组〔2020〕18号),规范中心组学习。二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学习内容,研究制定《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宁统党组〔2020〕13号),严格按照计划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了10次交流研讨,每个专题学习讨论均安排2名以上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并进行互动交流。三是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24.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阅,一一把关,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班子成员充分开展谈心谈话,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三是主动加强与市委派出的督导组联系,做好批评意见建议的送审把关工作。

  2019年12月3日上午,局党组召开201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市委主题教育第九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局党组书记首先代表局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查摆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4个方面15条突出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意见。班子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每位班子成员都主动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开展自我批评。2020年3月18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两次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都能够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畅所欲言、直截了当地开展相互批评,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要求,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25.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模范作用。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2018年以来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学习调研材料等,发现7人存在大篇幅抄袭网络的现象,已要求当事人重新撰写,党支部书记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三是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26. 关于“未执行党组会议议题审批制度,且会议记录简单,多数仅记录标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宁统党组〔2020〕18号),在党组工作规则中细化党组会议议题审批程序,明确申报议题需填写《宁德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议题审批单》, 并连同会议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上会建议后,报党组书记审批。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要求原汁原味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上讨论情况,杜绝以“经讨论一致同意”等简单表述代替班子讨论决策过程的现象,会后编发会议纪要。三是责成时任办公室主任吴田荣作深刻检讨。

  27.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于4月1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重新修订《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宁统党组〔2020〕18号)。二是结合实际,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细化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清单27个。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1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9个。三是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28. 关于“三会一课执行不严格,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全年组织党员听党课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支部共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2次。二是制定《2020年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今年以来,党支部在组织4次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不断丰富学习内容,筑牢思想根基。三是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29. 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宁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并组织相关干部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好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严格把握程序要求,做到参会每位党员逐一开展互相批评。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局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带头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如实汇报思想,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其他党员也严格按程序逐一开展互相批评。三是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此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30. 关于“未将党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宁德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年度党支部活动经费计划,4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同意党支部2020年度党建经费预算。二是从2021年起,认真落实2018年11月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编制年度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批。三是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31.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二是规范评议表格的填写,支委根据评议结果,结合每个党员实际情况,提出每位党员的评定意见,经支委会研究确定评定等次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2019年12月18日党支部召开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结合此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根据评议情况,提出每位党员的评定意见,并按要求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按照优秀比例不超支部党员数三分之一的规定,结合测评结果和支委会意见,确定优秀党员7名,其他党员同志均为合格等次。三是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32. 关于“党务工作干部配备不足,均为兼职人员,党务干部参加培训机会较少,2017年以前均未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务业务培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调配1名干部从事党务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落实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务工作干部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务干部综合素质,为促进全局党建工作质量实现新的飞跃打牢坚实基础。三是在自学的基础上,5月14日局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务干部学习会,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市直机关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登记通报制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5位支委和1名党务干部参加了学习会,并在会上进行了交流。通过学习交流,切实提高了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33. 关于“社团兼职时间过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兼任社团工作管理。二是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安排人员与市民政局对接,就市统计学会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多次沟通,4月20日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注销宁德市统计学会,并于5月1日在闽东日报刊登清算公告,公告期满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三是举一反三,对全局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情况进行重新摸排,原市统计局处级领导和现任普查中心干部在宁德市统计学会兼职时间过长,随着宁德统计学会注销,在社团兼职情况将不再出现。

  34. 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本单位加强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切实规范干部职工出国(境)的管理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干部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再次核查我局在职科级及退休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事项及审批手续,我局退休处级干部黄聿璋因年老投靠子女生活,2003年起,长期生活在国外(新加坡、匈牙利等地),该同志证件未集中管理,出境未审批。对此,局党组书记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尽快回国,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其本人已于5月12日作出情况说明,进行深刻检讨,并承诺会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回国后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三是于4月26日印发《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统党组〔2020〕17号),进一步明确出国(境)备案人员申办证件需经局党组审批。今后严格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待局党组审批通过后再出具《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四是责成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情况

  35. 关于“落实整改实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廉政谈话函询工作的通知》精神,4月26日印发《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廉政谈话工作办法》(宁统党组〔2020〕18号),明确日常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的主要内容。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完善谈话记录。在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及上半年廉政谈话时均按照要求,严格谈话内容,完善谈话记录,并及时规范做好谈话材料归档。三是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认真查摆,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5人,其中批评教育1人次,谈话提醒4人次,深刻检讨12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统计大楼物业未实行集中采购”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

  统计大楼物业合同先后签订三次(物业费用都没有变化,6家单位对物业管理质量都很满意),最近一次签订时间为2018年4月,合同期限为3年。为确保大楼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对已签订的物业合同继续履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

  待2021年4月30日合同期满,与其他5家单位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按相关规定确定物业管理公司。

  整改期限:2021年5月底前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有一些整改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作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督促班子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宁德工作、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防控廉政风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目前集中整改已经转入深化整改、巩固提升阶段,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跟进、动态跟踪;对于涉及时间较长,需要按时间节点逐步完成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三是以整改促发展,努力开创统计事业新局面。局党组将立足于此次巡察整改,积极谋划和推进统计改革发展。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持之以恒的劲头,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融入日常统计工作中,努力保持当前宁德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全市统计系统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统计部门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22523;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正大路8号,邮政编码:352100;电子邮箱ndstjjbgs@163.com。

                                                                  中共宁德市统计局党组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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