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整改期间,市残联党组织、全体干部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高度统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市委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残联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各党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制定了《中共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确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使整改工作不走偏、不走样。
(三)强化整改责任。2020年1月22日市残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成立了宁德市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2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方案;2月28日、3月13日、4月2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有关工作汇报;3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集中听取了市残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四)深化整改成效。市残联党组把这次巡察整改工作看成是一次加强党性教育、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机遇。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注重从源头解决问题,梳理各种廉政风险点,强化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把巡察整改的成果巩固好、运用好,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上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了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要求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2020年以来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6次,每个专题学习研讨至少2名党组成员作重点交流发言。
2.关于“规定的学习任务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载体,完善《市残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二是3月26日,按照要求补学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3.关于“党组班子成员理论学习内容掌握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市残联工作群每周发布应知应会知识,截至3月份共发布5次。二是在3月19日的3月份支部学习中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理论素养。
4.关于“残疾人政策的宣传覆盖面不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梳理扶残助残政策及申办流程,更新助残服务手册,并在残疾人在线网站上发布最新的助残服务手册。二是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已与《闽东日报》建立合作关系,在电视台播放手语新闻。三是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联络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宁残联〔2020〕11号)要求将扶残政策解读纳入培训内容,待动态更新工作开始后要求各县(市、区)配合入户做好宣传助残政策。四是配合2020年4月2日世界自闭症日做好宣传工作。
5.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安排》及计划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于2020年3月安排了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三是在3月27日市残联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述职报告。
6.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月25日组织班子(党组)重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干部提任考察材料、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经办人、组联科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
7.关于“网络刊文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完善《宁德市残联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二是已于3月3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提升信息撰写能力、公文发布规范方面的学习培训。三是对2019年10月以来市残联发布信息进行自查。
8.关于“对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3月19日的3月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上,党组对《关于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奋力夺取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新胜利》进行了再次学习。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扶持盲人按摩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康复服务机构复工复产的通知》《宁德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三是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会议等进行学习传达,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9.关于“部分残疾人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指标全省最低问题,“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指标数据来源于市住建局,此项工作主要由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市住建局负责。2019年6月住建部出台新的文件,市残联配合住建部门进行了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回头看”,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交由住建部门审定、改造。截至2019年11月,2016年-2019年四年危房存量合计934户,已完成改造934户,改造率100%。二是针对“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指标全省最低问题:2019年10月已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结构,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3月,市残联联合财政部门制定《宁德市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下一步将准备公开招标相关事宜,确保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有章可循,并根据文件从2020年开始对全市所有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将达100%。
10.关于“县级残疾人联络员专项培训督促指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联络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残联采取委托第三方培训、送教上门等方式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同时通过电话了解、跟踪各县(市、区)残联历年联络员培训结余经费使用情况,对经费结余较多、推进进度缓慢的县进一步强化督促,落实使用资金。
11.关于“一些‘两补’受助对象存在应停未停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省级文件精神,县级残联的职责是负责残疾等级审核,资金审核发放由民政部门负责。市残联加大落实残联主体职责,并加强与民政部门协调、配合,切实把好审核关,一是2019年11月,市残联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题调研,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基层工作量大,信息比对不及时造成应停未停、应发未发问题,制作电子表格比对模板,减轻基层工作量和减少差错率;二是于2019年12月会同市民政局共同举办宁德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三是制作宣传手册,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知晓率;四是协调民政部门对“两项补贴”应停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应当予以停发的立即停发。目前我市已死亡的166名受助对象已于2017年4月停发“两补”,全市各级残联已将核实应停未停、应发未发工作常态化,并对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12.关于“落实省残联工作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对省残联决策部署加强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完善项目督查检查机制。市残联已制定印发《宁德市残联教就项目督查评估实施方案》和宁德市残联教就业务项目落实情况评估手册,落实长效机制,加大教就项目监督管理力度。目前市残联已于4月份完成对各县(市、区)残联2018年以来的教就相关项目进行督查评估,并将对督查评估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要求相关县残联及时落实整改。
13.关于“组织开展低龄聋儿语言训练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救助政策的宣传。重点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人工耳蜗救助、助听器购买补助等政策的宣传,让残疾儿童家长知晓政策,帮助减轻负担。二是对登记在册的127名听力残疾儿童进行摸底,有4名已超龄,目前仅剩123名,其中有69人在省康复中心或其他机构开展康复训练,有17人已做过人工耳蜗手术,有19人进入普校或特校学习,有18人未接受康复服务。在18名未接受康复服务的听力残疾儿童中,有3人佩戴助听器后听得到,能交流;有6人打算申请残联人工耳蜗项目或自费做人工耳蜗,有5人打算疫情过后去做康复或者上学;有4人因家人没钱没时间只能在家做康复,已向这4名家长介绍残联人工耳蜗、助听器、儿童康复补助项目,并详细介绍省康复中心听障部入学事宜,也让基层残联继续关注动员家长尽量去做康复。三是自2012年大力实施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市残联党组多次研究讨论引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聋儿语训机构作为其中一个重点引进对象,市残联党组一直在积极引进,但均未果,下一步市残联将协调促成省内有实力的语训机构落户我市,对今后在我市开展聋儿语训的康复机构,根据《福建省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9〕9号)进行政策扶持帮助,促使其在本地落地生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宁德市残联廉政风险点》,召开了2020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暨2019年度党组成员述责述廉会议。二是安排组联科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定了《宁德市残联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三是开展廉政教育全覆盖工作,在年初全市残联系统工作会议上对廉政教育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纪检监察”“滴水清风”。
15.关于“制定风险防控制度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了《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廉政风险点》和《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二是在3月30日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对《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廉政风险点》和《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修订)》进行自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抓好贯彻落实。
16.关于“廉政谈话制度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善《廉政谈话制度》,规定谈话前由组联科提前对谈话人进行提醒,包括提醒谈话时间、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提高廉政谈话的针对性;规定谈话人要围绕谈话内容开展谈话,特别要丰富廉政谈话内容,防止以业务工作代替谈话内容,突出教育提醒作用。
17.关于“问题处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车辆及公务加油卡管理制度》。二是将公务车及加油卡管理列入廉政风险点。三是在3月30日全体干部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学习,加强廉政廉洁意识。四是将问题线索移交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核查。
18.关于“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对重要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再监督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市残联2014年以来专项资金的来源、去向等进行全面摸底。3月18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约谈市残联巡察整改责任人,要求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二是开展监督的再监督。4月13日至4月21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市本级、福安市、周宁县、寿宁县残联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反馈意见的形式向市残联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9个问题,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19.关于“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工作报告精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参加了市纪委举办的中纪委18门课程培训及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考试等。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派驻纪检组未发现市残联2015年度支付职工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职称评审费的问题,进行整改。经核实,2018年9月市财政局专项检查指出市残联2015年支付职工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职称评审费420元后,市残联已于2018年11月收回相关款项。经报请市纪委监委审核同意,鉴于市残联在市委巡察前已退回相关款项,不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加强与监督单位的协作,抽调监督单位的财务人员、业务骨干开展交叉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1月14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抽调市民政局财务人员,对市残联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并向市残联党组反馈,目前已整改落实。4月13日至4月21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抽调残联系统业务骨干对市本级和部分县、市残联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交叉监督检查,并向市残联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
20.关于“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上推下卸”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市残联维权工作人员于3月9日上午在会议室开展业务培训,期间结合信访案例分析讨论并进行两人互换角色的演练。二是完善《宁德市残联信访工作制度》,对宁德市残联系统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中的回访结案程序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协同市残联康复科工作人员对信访事项再调查再落实。经调查核实,发现市医院开展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存在康复治疗师与残疾儿童家长沟通不通畅的问题,康复情况仅采取简单的手工记录方式,有时还是事后记录。蕉城区残联存在发放辅具监督不力。对此,市残联要求市医院康复科对康复训练价目表公开上墙、对每次康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每位残疾儿童当日康复费用支出要经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重新设计儿童康复训练清单表。要求蕉城区残联进行整改,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四是4月7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对福乐种养基地申报审核把关流于形式,个别申报企业涉嫌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0年3月17日-18日,宁德市残联会同福鼎市残联对福鼎闲林山水油茶专业合作社2015年申报残疾人福乐种养基地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走访,走访了18名残疾人(含1名乡镇残疾人联络员),其中6名残疾人当时在该合作社就业,7名残疾人(辐射带动)确认有免费收到该合作社分发油茶苗进行种植,达到市级福乐种养基地人数要求。针对问题整改:一是4月7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市残联已制定印发《宁德市残联教就项目督查评估实施方案》和宁德市残联教就业务项目落实情况评估手册,并已于4月份组织人员对2014-2016年市级福乐种养基地和就业基地再进行实地核查,下一步将对核实情况进行反馈,对存在问题的基地责令相关县级残联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22.关于“制发文件不认真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4月7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完善《宁德市残联公文制发制度》。三是已于3月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文制发规范。四是对2019年10月以来市残联发文进行自查。
23.关于“存在白条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与销售企业(福鼎市油林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联系,补开了办公用茶正式发票。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学习,重新学习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财政票据种类和式样的通知》(宁财综〔2018〕16号)《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宁财行〔2018〕4号)《宁德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财政票据种类和式样的通知》(宁财综〔2020〕1号)和《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财监〔2016〕32号)等文件。三是3月9日至11日,组织人员对2019年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主要对附件不完整、证明人未签字的凭证进行了补充完善。四是4月7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修订完善了《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24.关于“部分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即知即改,补齐相关手续。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学习了《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财监〔2016〕32号)。三是重新修订了《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25.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清退市肢残人协会违规报销款项930元至市肢残人协会银行账户。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协会财务管理的指导,组织市肢残人协会财务人员学习了《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2014〕26号)及差旅费相关解读文件。三是修订完善了《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26.关于“工会会员长期未缴纳会费”问题。
27.关于“违规发放慰问金、慰问品”问题。
28.关于“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18年起,向所有工会会员收缴会费。二是已于2月17日清退违规发放款项8506.3元。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学习了《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和《中国工会章程》。四是于3月12日对残联工会2019年账目重新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对部分凭证附件不完整的进行了补充。五是4月7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六是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准确办理工会经费收支核算,依法依规开展工会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活动。
29.关于“大楼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即交付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0年1月份,在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下与住建局进行进一步沟通。二是于2月24日发函给市城投公司,要求其协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福乐家园大楼的竣工决算工作。三是多次与住建局分管领导进一步就协调完成福乐家园大楼竣工决算工作进行了沟通。
30.关于“超标准购置办公家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按要求退还超标金额350元。二是于3月30日全体干部大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相关规定。三是于4月13-15日,对2019年固定资产开展自查自纠,对漏报的固定资产补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1.关于“干部调整交流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调干部调整交流的严肃性,组织班子(党组)重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规定。二是在2020年2月上旬,对市残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重新自查,补充了2份考察材料中考察组成员亲笔签字,完善2份记录不完整的全程纪实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宁德市残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32.关于“存在一事多议、议而不决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执行《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议召开的程序。二是加强对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上报议题的审核把关,巡察反馈以来,未出现一事多议、议而不决情况。
33.关于“未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并完善《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自巡察整改以来,会党组会议都能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
34.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并完善《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自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会议记录由组联科副科长(党员)负责。
35.关于“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完成修订《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并制定了《中共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自巡察整改以来,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6.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未及时修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时修订完善《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决策原则和形式、决策范围、决策程序与执行、决策纪律,同时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要事项纳入决策范围。
37.关于“党组、班子会议研究范围不明晰,存在以班子会议或执行理事会议代替党组会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了《宁德市残联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修订完善了《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会议、执行理事会议均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严肃议事决策工作纪律,办公室严格按照制度对党组会议和执行理事会议内容进行把关,并指定组联科副科长作为党组会议记录人、办公室负责人作为执行理事会议记录人。
38.关于“未制定出国(境)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委组通〔2015〕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于2020年3月制定了《宁德市残联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二是根据制度认真把关审核,做好本单位干部出国(境)的审批手续,处级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离退休领导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干部由市残联统一管理。三是规范程序,做好干部(包括退休干部)出国(境)的台账和归档工作,制度出台后共有一名退休处级领导干部和四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出入境证件上缴市残联管理。
39.关于“推荐考察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4月7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4月30日相关负责人在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检讨。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班子(党组)重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经办人员重新学习了《干部工作手册》,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制定了《宁德市残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选人用人推荐考察程序。四是在2020年2月上旬,对市残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重新自查,补充了2份考察材料中考察组成员亲笔签字,完善2份记录不完整的全程纪实表。
40.关于“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及时撰写并送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宁德市残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选人用人推荐考察程序,强调选拔任用干部要按要求及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班子(党组)重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组织经办人员重新学习了《干部工作手册》,提高业务水平。三是查缺补漏,对人事档案材料重新自查。四是修订《宁德市残联廉政风险点》,重新梳理了选拔任用干部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
41.关于“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宁德市残联2020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摆正党组书记抓党建主责,明确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细化分解、量化分工党建工作任务,确保共同履行好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宁德市残联2020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党组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党支部工作汇报,了解党建工作情况。
42.关于“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了《宁德市残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组要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每年对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每半年听取党支部书记工作汇报;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参加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2019年支部换届时,已将支部书记人选进行调整。
4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宁德市残联党支部2020-202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规定三年内发展1至2名新党员,培养2至3名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二是继续沿用以往的做法,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载体,引导优秀非党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储备入党积极分子。三是2019年确定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正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执行。
44.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计票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4月7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共宁德市残联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4月26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45.关于“党组织设立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通过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增补了1名纪律检查委员。三是印发了《关于宁德市残联党支部委员分工调整的通知》文件并抄送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46.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宁德市残联2020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制定《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和《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47.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采取主动约谈市残联主要负责人和整改直接责任人、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严肃追责问责等,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48个问题,督促市残联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45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1个,督促对6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建立完善15项制度。
48.关于“落实整改实效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修订完善《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和《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制定了《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市残联机关运行的重点事项、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严格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程序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6人,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2人;共清退款项1.02063万元。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大楼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即交付使用”问题。
未完成原因说明:宁德市“福乐家园”大楼属于市城投公司代建项目,我单位已于2018年7月6日、2019年4月11日发函给市住建局,请求帮忙协助大楼竣工决算有关事宜;2020年1月份,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协调下与住建局进行进一步沟通;2月24日我单位发函给市城投公司,要求其协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福乐家园大楼的竣工决算工作。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剩余15%的资金需待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决算书后支付,但因施工单位仍无法完成决算工作,故无法拨付剩余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就协助大楼竣工决算有关事宜与住建局进行沟通;二是报告市政府,请求市政府帮忙协调解决。
完成时限:具体以施工单位完成决算工作时间为准。
五、下一阶段工作方向
经过了三个月的努力,虽然我单位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需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将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三组的指导下,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抓细抓实抓牢整改工作。
一要紧抓后续整改不放松。要继续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持续推进,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加强跟踪,认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成效;对未完成的问题,继续加强跟踪督办,抓紧抓细,确保整改任务不留死角、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要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中,牢牢把握残疾人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残联工作新发展。
三要防止问题回潮不放松。要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和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完善监管流程,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同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86943,邮政信箱:宁德市100015号邮箱,电子邮箱:ndclbgs@163.com
中共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