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水利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7月30日至8月27日,县委专项巡察三组对县水利局开展全县农村水利领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巡察,并于2025年1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水利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研究制定《落实县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问题台账、措施台账和责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1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听取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研究推进重难点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整理形成《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送审稿)》。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内控制度,推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标本兼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想不够到位
1.关于“水利项目绩效管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资金规范使用作为工程款拨付核心依据,巡察反馈至2026年3月,先后对下浒镇三屿区域大屿水闸和柏湾水闸工程等5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开展全过程技术指导与现场督导,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建成。二是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对沙江镇白鹭村、牙城镇罗伍村(护岸)修复工程等2个项目开展申报阶段现场勘察与方案审查,经效益评估通过后对上述2个项目予以立项。三是建立长效监测与评估机制,在依托“日常巡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逐一对照水利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绩效量化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切实加强水利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巡察反馈至2026年3月,先后对三墩溪董墩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等3个已完工项目开展绩效量化评估,未发现指标不达标事项。
2.关于“项目建成后管护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2026年3月先后组织全县新任水利设施管护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2期,累计参训27人次,进一步加强管护队伍的业务素养。二是2025年9月完成2处小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护,明确小型水利工程所在村(社区)作为管护主体,做到产权清晰、责任到人。同月督促各乡镇(街道)、县水投公司调整充实专职管护人员8名,持续加强乡镇(街道)及业主单位的管护力量。三是统筹上级维修养护资金,结合村集体资金收入作为村级水厂及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费用,为水利项目日常管护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四是建立管护工作每月抽查、季度通报机制,2026年1月至3月先后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检查4次,发现汛前检查问题64个,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和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构建“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监管闭环。
3.关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组织新任水库巡查员学习小型水库防汛基本知识、水雨情测报等内容,现场指导手机巡查App的使用技巧,推动尽快上手水库巡查各项基本技能。二是2025年12月31日出台《霞浦县水库巡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水库巡查工作要求。针对水库巡查次数未达标且存在敷衍了事问题,已对巡查不到位的物业化服务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签,并辞退更换4位水库巡查员。同时,依托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县水库巡查频次、巡查情况进行线上核查,对发现水库存在巡查不及时及上传无效的巡查记录情况,立即督促开展核查并要求水库巡查员及时做好纸质巡查日志进行说明。2026年1月至3月,全县水库技术责任人和巡查员的巡查率均为100%,位居宁德市各县区第一,在全省水利数字画像中排名前列。三是2025年9月至10月全面清理拆除黄土溪水库养牛栅栏设施、增设禁止放牧牛羊警示标志,拆除大墓里水库违规搭盖钓鱼浮桥等违章设施,全面清理水库周边垃圾、牛粪,确保水库周边环境卫生。2026年2月对全县水库开展全面排查,对新发现的七宝洋水库和瑞峰山水库违规建设养殖鱼排、拦鱼网等影响泄洪安全设施进行拆除。四是针对“水库周边垃圾堆积、违规搭建”等问题,2026年2月19日、2月23日分别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水利工程建设顶层设计谋划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4.关于“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反馈后,建立项目申报“现场核查+联合会审”前置服务机制,明确乡镇(街道)、县水投公司为要素保障审查第一责任主体,监督业主单位加强用地报审前期工作,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核实项目用地情况。2026年1月至3月先后前置审查项目2个,从源头杜绝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二是2026年2月完成“十五五”水利项目清单中18个项目要素保障专项排查,重点核查项目选址、建设内容与国土空间规划、“三调”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匹配度,未发现存在规划冲突、违规占地风险的项目。三是2026年3月梳理项目全流程责任与时间节点,依托水利项目管家平台滚动管理项目储备库,推行“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管理模式,定期进行项目入库更新,彻底解决项目“碎片化”问题。
5.关于“前期论证深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项目前期论证深度,项目谋划阶段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验证项目落地实施的可行性;项目审批阶段依托福建水利图审智检系统对项目用地、用林进行审核,杜绝项目涉及生态红线等问题发生。二是截至2025年1月,长春镇下洋城村河道护岸水毁项目已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三是针对“前期论证深度不足”的问题,2026年3月4日,长春镇党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6.关于“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在水利工程审批阶段积极与县自然资源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项目用地情况的联合审查,通过后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部门申请立项批复;在初步设计审批阶段邀请县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召开审查会议,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复审及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深度论证;在项目实施阶段协同相关业主单位对接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根据《福建省省级以上水利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绩效工作不力、资金使用低效的乡镇(街道),减少或不予申报项目资金,调整或调减其纳入规划或项目库的项目,推动乡镇(街道)等业主部门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2026年1月至3月项目申报准确率100%,信息壁垒、责任推诿问题有效解决。三是针对“申报项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2026年2月至3月,松城街道党工委、长春镇党委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水利工程项目监管乏力
7.关于“存在偷工减料行为”的问题。
8.关于“增量未签补充协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3月对松山、三沙、下浒、盐田、牙城、溪南等6个乡镇(街道)共计15个问题项目进行现场复核,督促相关乡镇(街道)于2026年4月前完成问题整改并提供情况说明。二是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施工技术交底、三方签字确认、隐蔽工程现场核验签证流程,工程变更必须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擅自实施,严格防止小型水利工程偷工减料、增量未签补充协议等问题发生。2026年1月以来,对三墩溪董墩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等4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偷工减料等问题。三是针对“审核工程量不严格”的问题,2026年3月,牙城镇党委、溪南镇党委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增量未签补充协议”的问题,2026年2月5日,松城街道党工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质保金风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今后的水利工程项目均需按规范预留质保金。二是2026年2月完善工程款拨付审批流程,将“质保金预留”设为支付前置审核项,逐笔核查拨付凭证,杜绝违规全额付款。巡察反馈至2026年3月,先后审核柏洋乡横江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7个项目,均按规范扣留质保金。三是2026年2月指导“松城街道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等5个项目建设单位建立质保金管理台账,明确预留比例、返还期限、验收条件,定期对上年度竣工验收项目开展清理核对。四是盐田乡虎头溪黄金洋段步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崇儒乡左岭村道路路面拓宽项目已竣工验收,工程质保期内未发现缺陷。针对“质保金风控意识不强”的问题,2026年1月至3月,崇儒乡党委、盐田乡党委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0.关于“无依据收取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学习《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问题解答(五十三)》,要求工程造价计价体系需与国家防疫优化政策保持一致,避免因政策理解滞后导致计价偏差。二是2025年12月对柏洋乡、水门乡等3个违规计取疫情防控措施费项目重新审核结算,全额追回违规款项6202元并上缴乡级财政。同月督促涉及移民村相关项目的7个乡镇(街道)开展自查,发现崇儒乡、柏洋乡等其他9个项目同样存在多计取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的问题,2026年2月追回多计取的疫情防控措施费22685元并及时上缴乡级财政。三是针对“无依据收取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的问题,柏洋乡党委、水门乡党委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内业资料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关于县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专题会,会议议定部署每半年召开项目实施内容推进会,严格工程变更审批与档案归档管理,做到变更即上图、资料即归档,保证工程档案完整准确。二是2026年1月对崇儒乡路口村供水保障工程、县移民后期扶持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玉潭村)工程进行全面梳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项目变更台账、现场签证、工程量增减记录进行全面复核,逐一将所有工程变更内容同步更新至附属图纸与竣工图。三是2026年2月发函督促乡镇(街道)业主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移民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内业材料的一致性。
(四)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不严肃
12.关于“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6年1月将巡察反馈项目未履行集体研究决策程序问题函告松城街道,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督促七宝洋、洪下桥、马洋等3个村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材料归档。2026年2月至3月,七宝洋、洪下桥、马洋等3个村先后召开村两委会议通报该事项,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2026年3月通知15个乡镇(街道)对2021—2025年水利领域项目履行集体研究决策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同月,县水利局对其中的20个小微水利工程进行抽查,未发现履行集体研究决策程序不到位的问题。三是针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6年2月5日,松城街道党工委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3.关于“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霞浦县规范村级小微工程建设程序指南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实施村级小微工程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到程序规范、档案完整。二是柏洋乡于2026年1月更正横江村供水保障工程授权委托书;松城街道于2025年12月更正报价单、会议记录等资料。今后,县水利局将持续加强对农村“三资”与工程招投标档案的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涉及行政处罚的案件或线索移交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发现涉及公职人员或村干部履职不到位等违纪行为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核查。三是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26年1月至2月,柏洋乡党委、松城街道党工委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松城街道2026年2月9日组织水利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经办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明确岗位职责与追责机制,杜绝同类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县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对当年度正在实施的水利项目现场督查与档案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6年3月组织对全县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点后期扶持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查,未发现工程质量及招投标不规范等方面问题。三是针对“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问题,2025年10月23日,松城街道党工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股级干部及其他人员15人,其中批评教育8人次、谈话提醒7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892369,通信地址:福建省霞浦县山河路99号霞浦县水利局,电子邮箱:xpsl2369@163.com。
中共霞浦县水利局党组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