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2月20日至4月2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6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整改共识。巡察反馈会后,细致分解巡察整改任务,研究推动巡察整改进度,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节点,深入学习贯彻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局党组先后8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确保整改方向与县委决策同频共振。2025年7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二)压实责任链条,构建闭环体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1个问题,制定101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跟踪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动态调整整改任务进程和成果,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确保做到全面整改、及时整改。
(三)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整改工作融入文旅事业发展全局。集中整改期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6项,进一步补齐短板,推动形成以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促进文旅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政治站位不够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
(1)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在2025年8月10日局党组会上重温“第一议题”的概念与内涵,提高对“第一议题”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会后及时整理,规范台账。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共召开党组会6场,先后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关于“部分与职能相关的新思想、新政策学习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18日健全完善《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在2025年8月10日局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求是》中关于旅游的重要论述、2023年5月在山西考察时关于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的重要讲话、2024年8月在接见第33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讲话,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计4次,如2025年9月14日组织召开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扎实推进文化强县建设”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3)关于“学习入心践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分别于2025年8月10日、9月14日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文旅霞浦”公众号等多平台推送,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共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章30篇,每日向公众发布霞浦文旅有关资讯;“文旅霞浦”官微今年7次获得福建省文旅新媒体传播力指数月度榜单第一名,霞浦文化和旅游的知名度与吸引力显著增强。三是2025年3月24日,邀请福建省文物局局长来霞作“保护文物也是政绩”专题辅导报告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讲,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县级层面加强学习。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版)》(单行本)97本,发放至县文物保护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习宣传。
2.落实规划不够坚决,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
(4)关于“规划落实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6月16日霞浦县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对文旅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进行优化调整,将自驾游规划纳入《霞浦县“十五五”文旅发展和新业态布局规划》,保留“争创国家C级自驾车旅居营地”目标,不再规划建设5个营地产品及下浒和三沙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目标任务,积极培育三沙镇云漫小皓湾滨海营地,2025年新建停车场,增加停车位100多个,房车营位17个。三是重点围绕国家体育总局“633”项目布局青训中心建设,积极推动体育中心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商请发改,自然资源,财政,城投等部门共同推进体育中心项目启动。
(5)关于“文旅招商项目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5个未落地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情况说明。二是招大引强,持续推进高罗山海田园国际滨海度假区(一期)招商工作。2025年8月完成高罗帆船户外体育设施项目(大高罗海上综合体)策划,截至10月中旬已完成可研修编。三是2025年以来大京景区先后升级海上业态(观光游艇、摩托艇),引入低空飞行项目,于“五一”期间正式对外开放。罗汉溪景区于2025年7月完成景区大门(游客服务中心)提质升级,提升不夜水街示范性厕所建设。四是强化部门合力,分别于2025年7月31日、8月7日、8月28日、9月25日,由旅游指挥部带队开展对县体育中心、天成海景、下岐山摄影小镇、市级金牌旅游村等项目调研,协调解决推进事项。
(6)关于“文旅品牌建设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以来大京景区持续升级海上业态(观光游艇、摩托艇),引入低空飞行项目,完成大京金牌旅游村总体规划,启动大京村美丽乡村公共空间项目建设,最大限度保留古堡原貌,进一步提升景区价值,为申报4A景区打好基础。二是按照市文旅局工作安排,2025年7月16日正式对大京、罗汉溪两家景区开展创4A暗访工作,8月20日完成省厅资源开发系统线上申报,8月28日市局完成向省厅推荐工作,待组织专家正式评定。三是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充分利用交警大队天网系统,强化日常值班与监控,及时反馈并配合辖区政府疏导晾晒渔网等问题,全面落实重点路段与景区管控机制,进一步保障交通顺畅与游客安全。
3.推动文保工作力度不够,讲好霞浦故事有待提升。
(7)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博物馆于2025年6月起已开展馆藏文物和标本的全面清理、分类、上架等工作,已配置一批文物专用储藏柜架和专用囊匣,提高文物和标本的保护水平。巡察反馈至10月中旬已完成80%藏品分类、上架。二是2025年6月23日,对溪南镇和下浒镇发出整改函,要求于7月4日前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风险。经督促,溪南镇龙山宫已更换过期消防设备,下浒镇组建专业清理小组清理外浒城堡周边,定制警示牌加强宣传。三是印发《霞浦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2025年度文物安全巡查的通知》,9月25日组织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文物安全巡查,督促有关乡镇进行整改。四是县博物馆新引进1名艺术设计人才,运用数字化技术“活化”藏品,2025年3月至4月创作《福宁虎的忧伤》系列视频7期,视频播放量达60多万;跨界合作培育新业态,3月开发霞浦海洋文化等主题系列文创产品,授权出版馆藏碑刻书籍已于11月完成编纂;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和群众需求,1月至10月共举办《跟着诗词游福建》《霞浦非遗文创展》《“廉韵清风”陈荫夫画兰展》《民间剪纸主题作品展》等展览11场,其中原创展览7场,占比63%,逐步提高原创展占比。
(8)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广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7月至9月,我局对32项入选第六批非遗项目的保护单位进行摸排,了解保护单位拟推荐的传承人情况,并向各单位建议推荐掌握精湛技艺、在行业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青年申报第六批县级非遗传承人。10月我局向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印发申报文件,正式启动第六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通过非遗传承人的申报,激励青年人积极参加文化活动,加强非遗技艺培训和提升,储备青年人才,改善老龄化严重的现状。二是针对濒临灭亡项目的7个项目逐步开展抢救性工作。对每个项目的技艺进行现场录音、录像、项目特点的文字整理。2025年7月至10月中旬,已完成11个布袋戏台本的文字整理、传承人影音记录、80多个布袋戏人偶和道具图片记录;完成300余幅老花样剪纸作品图片和时代记录、传承人影音记录等工作。后续将开展对方言盘诗、贝雕等濒临消亡项目的抢救性工作。先后开展非遗游学4期、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开幕式、第六批非遗项目图文展暨非遗文创展、“画本霞浦 海拓画拓”游学、百人学生团“漫游海错图”等丰富多彩的传承活动,加强非遗宣传,培育新一代青年传承人。三是积极推进非遗资源活化,2025年4月非遗小铺2号店在京东茂隆运营;收集300余件非遗文创作品,列入“千年古邑 璀璨非遗”展厅展陈;筹备推荐15家非遗项目入驻修缮完成后的福宁历史文化街区。截至2025年10月,我县86个非遗项目中,畲族乌饭、地瓜烧等11个非遗项目已初步实现产业化,占比较以往有所提升。
(9)关于“地域文化宣传推广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8月已完成霞浦文旅品牌IP形象全国征集,评审出前18件获奖作品。前10名再次在“云上霞浦”小程序投票,加大宣传推广,9月已完成投票。霞浦文旅品牌IP最终形象由专家团队进一步优化完善后发布。二是县文化馆于2025年9月开通微信公众号,加强群众文化信息宣传,逐步实现活动预告与在线报名、场馆预约等功能,推动群众文化服务质效提升。三是县博物馆2025年以来通过官网、公众号推动资源数字化共享,开通语音导览、VR展厅等功能,并通过博物馆官网公开藏品数据库、提供高清图片等在线查阅服务。现有馆藏1680件(套)文物,1472件(套)可下载图片等信息,占比88%。四是结合博物馆、文化馆等场馆的核心业务与文化使命,对“文旅霞浦”公众号“福宁史话”栏目进行升级。目前栏目已清除了无关报道、会议、公示等内容,展示了30篇涵盖历史文化探源、非遗传承推广、特色活动展览等多维度的专题内容并保持持续更新,增添了红色故事、非遗文创等,全方位展现霞浦文化的独特魅力与时代价值。
4.指导督促乏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存在短板
(10)关于“乡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2025年9月5日、9月8日前往未完成分馆建设的乡镇实地查看,梳理原因并强化责任传导,有序推进乡镇分馆建设;截至2025年11月,下浒分馆已完成建设并开放使用,柏洋、沙江分馆已基本建成,待财政资金下达后进一步完善图书及相关设备,海岛乡分馆计划于2026年完成建设。二是举一反三,开展乡镇农家书屋覆盖情况排查,确定未开放农家书屋的行政村名单,督促相关村(社区)在村内设置农家书屋,对接县图书馆捐赠图书,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已落实23个农家书屋建设。三是2025年7月25日印发《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截至2025年10月各乡镇(街道)已开展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排查检查,已对未建设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等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下一阶段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乡镇(街道)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源下沉,促进资源共享。
(11)关于“乡村文化振兴资金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9月4日发函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当事人)细查资金使用情况,并书面反馈到我局。根据乡镇(村)反馈情况,10项滞留资金中3项已使用,7项因村庄规划等原因滞留,目前已计划使用。二是督促相关乡镇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对3项另作他用专项资金项目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8月26日、8月28日组织人员对长春、北壁等乡镇分馆与农家书屋实地走访,排查未开放或半开放原因,加大业务指导与督查力度,截至2025年10月中旬相关乡镇均已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维护管理与开放服务工作。二是举一反三,于2025年7月25日发出《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落实免费开放制度,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鼓励错时延时开放,临时停止开放的,应当及时公告,确保开放常态化、规范化。盐田乡南塘村文化站已实行每日定时免费开放,其余各乡镇(街道)文化站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放时间。三是2024年已全面排查全县各行政村体育设施损坏或荒废情况,并将其作为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2025年8月18日向县财政局发函申请核拨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县乡村社区体育设施器材采购经费,待经费到位后尽快修缮补充损坏的体育设施。
5.思想意识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5年8月1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并开展研讨。二是严格执行《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学习研讨制度,明确交流研讨人员并开展研讨发言。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场次,其中,全员研讨2场次,重点发言16人次。三是2025年5月19日制定《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动态调整学习内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开展研讨交流。
(14)关于“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8月1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霞浦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再次强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极端重要性。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工作要求,将其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025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报告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
(1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制度,2025年8月10日组织人员学习《霞浦县文旅局简讯信息“三校三审”制度》,巡察整改至10月中旬,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均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三审三校”审核表147份。二是2025年8月1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会上学习了《中共霞浦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讲座、论坛、报告会活动审批流程、报备制度。2025年开展有关活动1场并按照要求事前向县委宣传部报备。三是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2025年10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1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8月28日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二是聚焦行政审批等核心领域,构建完备防控措施体系。2025年9月14日下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通过强化全程监管,进一步扎紧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篱笆,切实提升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能力。三是2025年9月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排查机构名单,组织对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开展全面廉政风险排查,深入梳理剖析潜在风险点并动态形成《2025年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表》。
(17)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8月28日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10月组织局班子成员开展对分管领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的分析研判,持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二是2025年8月下发《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廉政谈话提示》,明确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围绕思想、工作作风、“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开展廉政谈话每半年不少于1次,2025年上半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累计21人次;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对分管范围内新任的股级负责人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人次。
(18)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深度,派驻纪检监察组改变以往监督侧重局机关的情况,通过与相关股室开展座谈交流、主动约谈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业务运行流程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细节,精准掌握潜在风险点;加大专项工作推进力度,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体育领域风腐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共计4场。二是做好任前廉政提醒,结合各部门负责人调整实际,及时对新任命的股室负责人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人次,明确廉洁履职要求,从源头筑牢廉政思想防线。三是延伸监督覆盖范围,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先后深入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和电影公司,围绕巡察整改任务完成进度、“三公”经费使用合规性、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现场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升监督力度,实现监督无死角。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9)关于“官僚主义倾向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推动局OA办公系统建设,到2025年10月已全面实现公文线上流转,有效提高公文处理质量,提升公文流转效率,实时催办。二是2025年7月9日向社会发布《霞浦县旅游市场“红黑榜”制度》,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重点领域“红黑名单”。三是2025年10月制定下发《霞浦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场地管理制度(试行)》,加强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等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20)关于“行政审批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及省厅关于统一调整事项的要求,我局于2025年7月31日前已完成网办大厅与最新“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的绑定工作,所有事项均参照市局标准完成调整,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一趟不用跑”比例已达到100%,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目前统一按照省市标准流程办理。二是通过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实时管理,截至2025年10月中旬,有12家企业行政许可到期,均已提前通知办理延续,未出现企业超期重新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三是进一步优化线上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推行“一网通办”服务,确保企业办事更加高效便捷。2025年1月至10月中旬办件数量16件,其中网办数量12件,网办率已提升至60%以上,今后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全流程网办事项的知晓率与使用率,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办事体验。
(21)关于“信访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6月26日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受理、办理、反馈等规章制度并做好制度上墙。二是2025年7月15日制定《县文旅局关于规范来电投诉处理工作提示》并下发来电投诉专项表格,明确来电投诉登记流程,按照工作提示要求落实来电投诉办结情况,巡察反馈至10月中旬,共办结投诉事项26件。三是针对“信访工作浮于表面”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财务管理不规范。
(22)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业务部门对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逐项梳理分析,并对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二是根据项目需求与资金规律,调整当年无法支出项目,优化预算编制。三是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9月18日发函商请推动已完成项目资金及时拨付,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8月29日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规范意识,巡察反馈至10月中旬,均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资金。二是梳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针对体育活动经费、免费开放经费、“村村响”设备维护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对相关不合规的账目从上年日常公用经费结转指标中予以调账处理。
(24)关于“历史遗留往来款未处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9月梳理“挂账款”明细科目入账往来款。二是2025年8月开展资产清查,对县旅游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并入后的往来款展开细致梳理,并研究制定历史遗留往来款处置方案,按计划逐步推进处置工作,力求妥善解决相关问题,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4.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工程项目和采购管理不规范。
(25)关于“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立行立改工作,截至2025年4月18日,各项目运动队已夯实实际训练天数,并退回多报销点心费至局账户。二是2025年10月印发《霞浦县少体校运动队管理办法》,其中包括《运动员参赛服装采购管理办法》《训练/比赛点心采购细则》等制度,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各项目健康发展。三是针对“各项运动员未按照实际训练天数报销点心费用”的问题,对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26)关于“项目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9日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开展项目管理培训,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全过程管理意识。总结教训,修订完善《霞浦县文旅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已对“项目管理存在风险”问题进行情况说明,2025年3月至9月,先后退回多支付工程款3笔。三是针对“个别项目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2025年10月13日对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鉴于霞浦县智慧广电乡村试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人现已退休,不予问责。
(27)关于“采购计划不够科学,部分采购设备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9日组织采购、资产管理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规、设备管理知识等内容,提升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修订完善《霞浦县文旅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流程,健全设备资产管理流程,对资产用途与去向做好登记,避免设备闲置。二是2025年7月13日至14日完成了对溪南分馆购置的2套阅览桌椅及盐田乡南塘分馆采购的电脑的上门安装工作,9月对县图书馆2023年采购6台电子阅读器发至图书馆各阅览室供读者使用,7月17日前将2024年采购的乡镇分馆电子阅读器分发到北壁乡、盐田乡、崇儒乡分馆。三是针对部分采购设备闲置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合并其他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于2025年8月10日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及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并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流程,有关股室和分管领导做好议题审核,填写《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备案表》,做好会前沟通和备案工作。三是规范事项申报,巡察整改至2025年10月中旬共有“三重一大”事项14项,均严格按照规范于事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会上经局党组研究审定。
(29)关于“统筹谋划协同机制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霞浦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印发给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各部门沟通交流,协同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召开29场会议,研究低空经济、民宿、文旅项目等文旅相关议题。二是《霞浦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2025年度文物安全巡查的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印发给县文物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9月25日组织消防、应急等单位联合开展文物安全巡查,督促有关乡镇进行整改,后续将严格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组织消防、应急、民宗等部门参与每年的文物巡查工作。三是2025年10月15日制定并印发《霞浦县应急广播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各乡镇街道,县应急局、水利局、气象局,提升应急广播防汛救灾能力。
(30)关于“指导监督工会和行业协会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5月28日指导旅游协会及时换届,9月16日组织工会依法定程序完成换届选举。10月14日印发《霞浦县单项体育协会管理办法》,旅游、文化相关协会由专职干部管理,加强对协会的指导与监督,全面排查60家有关协会,巡察反馈至2025年10月中旬已督促指导4家协会完成换届。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已督促工会完成2023—2024年财务建账,后续将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对工会财务情况进行审查。
2.推动机构改革不够有力。
(31)关于“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7月前已完成挂牌机构清理工作,撤销非“三定”方案规定机构并归并职能,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设立股室并挂牌。二是县文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5个内设股室岗位职责经2025年7月27日党组会研究明确并配齐负责人。三是通过内部选调等方式,配齐执法大队3个股级岗位人员,剩余2个岗位,后续待人员通过相关资质考核、积累足够工作经验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后予以配齐。
(32)关于“部分股室职责交叉未厘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重新梳理调整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县文体和旅游局、文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内设股室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职责,2025年7月28日印发《关于调整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工的通知》,经统筹规划与科学调配,对县文体和旅游局以及文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的职能进行优化整合,实行两个单位、一套人员编制的运作模式,避免股室职责交叉的情况。
(33)关于“未充分发挥机构改革职能融合的优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管理链条,调整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县文体和旅游局、文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内设股室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职责,强化部门协同。二是启动资源整合工作,同步构建文化宣传体育赛事与旅游推介等联动的策划流程。如2025年8月举办的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宁德站),结合体育赛事在场馆门口开设非遗与霞浦特色展台,展示推广霞浦特色文化,深化文体旅融合发展。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存有差距
(34)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6月25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论述》等有关文件,提升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二是2025年以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均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谋划;2025年7月形成的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2025年上半年总结与下一步工作计划已将党建工作内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有效推动党建与业务双提升。三是压实审校责任,实行多级、交叉审校流程,杜绝内容雷同等文风不实问题再次发生。
(3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在2025年7月20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的要求,指出批评意见须直指问题、见人见事。二是加强会前审核,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共同审核党组及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对不规范内容及时督促整改。2025年7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严肃认真提出批评意见39条。
(36)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25年8月10日支部党员大会上重温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已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在2025年8月10日支部党员大会上,局党支部及入党积极分子饶某某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未及时参加考察的问题进行检讨。8月支部组织委员重新梳理相关人员发展党员档案,其中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党委备案意见、发展党员培训情况、政审综合情况等多项未填写的关键内容均已完善。三是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合并其他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4.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37)关于“重要敏感岗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7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明确1名在编干部担任会计岗位,同时规范原始凭证审核流程,要求原始凭证均需经办人、审核人双签字并归档备查。二是2025年7月对任职超10年的图书馆馆长、少体校校长进行岗位调整。三是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文件,加强重要岗前培训与绩效管理,确保管理规范、风险可控。
(38)关于“警示教育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6月20日在县体育领域风腐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开展警示教育,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通报2021年12月、2023年7月关于参加2021年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有关赛风赛纪问题。9月14日召开全局警示大会,对上述问题进行全局通报。二是2025年以来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剖析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4次,通报违纪违法问题及本地区、本领域典型案例,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
(39)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梳理建立通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通报事项,责成有关人员作出情况说明,经党组研究后,2025年10月先后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印发《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二级绩效奖惩机制》,将问责、负面通报等情况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及年度评先评优,完善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行的奖惩体系。三是2023年12月县效能办针对信用“双公开”工作迟报问题对我局进行通报批评,2025年10月13日我局对迟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40)关于“部分巡察问题整改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8月18日出台《行政处罚没收物品管理制度》,设立专门保管场所,对需要销毁处理的物品经审批后公开销毁,9月19日集中销毁行政处罚没收的出版物及音像制品667册。二是2025年9月29日印发《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县文旅局内部控制管理等制度的通知》,对原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逐章逐节、逐字逐句推敲完善;7月9日出台《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规范执法相关制度汇编的通知》。三是督促县电影公司根据2025年6月出台的《电影公司退缴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的方案》,对已死亡、已被除名、调出、退休、在职人员做出分类别、分批次催缴退款,后续将按照方案持续开展有关清退工作。
(4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严格按照《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5年8月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资产清查,全面规范资产管理。二是固定资产台账记录866项资产已根据清查情况及时补齐资产信息登记,并于2025年9月出具专项审定报告,根据专项审定报告内容,全面梳理资产,依法依规做好固定资产处置。三是明确资产管理权责归属局办公室,并明确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局内控制度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文旅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股级干部8人,其他人员7人。其中,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1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历史遗留往来款未处置”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资产清查专项审定报告于2025年9月出具,但县旅游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尚未完成历史遗留往来款项的处置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基于资产清查结果,及时梳理“挂账款”明细,按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明细核算。对县旅游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并入后的往来款展开细致梳理,详细记录款项性质、金额、形成原因及时间等关键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党组研究制定历史遗留往来款处置方案,按计划逐步推进处置工作,力求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6月
2.关于“县电影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电影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退款事项涉及人员范围广泛、涉及金额数目庞大,仍需持续推进补贴款清退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督促电影公司根据《电影公司退缴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的方案》催缴退款,并定期检查电影公司退款进度,推动整改顺利完成。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3.关于“固定资产未处置”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5年8月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资产清查,因资产数量大,且按规定需报县财政局审批,故资产尚未处置。
下一步整改措施:依据审定报告全面梳理资产,明确各项资产详情。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交处置申请,积极沟通跟进审批进度。获批后,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按资产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处置,确保处置合规透明,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整改时限:2026年6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898939,通信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39号行政服务中心4层,电子邮箱:8892484@163.com
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