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7月11日至8月1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开展巡察。1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县委党史方志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室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引导全室干部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在整改落实上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做好整改任务统筹协调、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分管领导认真组织分管股室和领域整改任务的落实;各承办股室逐条逐项细化分解和落实整改任务,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精心制定方案,确保落实见效。坚持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巡察期间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提醒谈话2人。巡察反馈后,印发《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全体领导、干部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四)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标本兼治。建立对账销号、倒逼责任落实等工作制度,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形成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重要讲话及重要论述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文献和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以及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巡察反馈以来,召开班子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重要讲话及重要论述5次;二是2024年11月22日、25日、29日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上的重要讲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精神,3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
2. 关于“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会议精神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学习传达2024年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及宁德市党史方志部门负责人会议精神,并根据我室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二是2025年3月3日印发《中共霞浦县委党史方志室党支部2025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提出将本系统各级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纳入年度理论集中学习计划;三是3月28日集中学习2025年度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3. 关于“学习‘照本宣科’多、结合实际讨论研究贯彻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议,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并根据我室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同日,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根据我室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4. 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至2025年3月6日共召开班子(扩大)会议20场,均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文献和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33条,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推进“第一议题”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
5. 关于“发挥存史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县委党史方志室《书库管理制度》,2025年2月7日将《书库管理制度》纳入《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进行印发,并严格执行;二是2024年12月,组织办公室人员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整理,在单位所在楼层调整两间办公用房合计35㎡作为书库,现书库面积约65㎡,同时持续购置史志书籍充实书库;三是2025年1月17日,向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及社会组织印发《关于征集霞浦县地情资料的函》,截至2月14日,共收到霞浦县地情资料9册。
6. 关于“发挥资政作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本单位职能撰写资政报告。2024年11月19日组织撰写《浅论留余文化对党员干部的启示》报送市委党史方志室主办刊物《资政报告》。
7. 关于“发挥育人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至11月,采取轮训形式累计安排2名从事党史、志鉴业务的领导和1名史志新进干部分别参加上级举办的党史、地方志、年鉴业务培训班;二是2025年2月14日,邀请霞浦党史二卷、霞浦二轮志主编面向本单位干部进行史志鉴业务培训;三是2025年1月14日向县委组织部报送2025年度全县年鉴撰稿业务培训计划,3月3日,《霞浦年鉴》编纂业务培训班纳入霞浦县2025年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3月21日,顺利召开2025年度全县年鉴编纂工作培训会,全县101名年鉴撰稿人参加培训。
8. 关于“史志宣教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等各类型活动17场;二是2024年12月25日,前往金海公司开展“史志进企业”活动,宣讲霞浦史志文化,赠阅地方史志22本,2024年10月11日,在牙城中心小学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厚植家国情怀”共读党史连环画活动;三是2025年2月28日,连接宁德市党史方志资源数字平台,设置霞浦县党史方志数字资源分目,推动霞浦史志成果进网络,扩大史志宣传教育覆盖面。
9. 关于“史志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7日,在我县图书馆设置触摸式终端,“霞浦县党史和地方志信息查询平台”正式投入使用;二是2025年2月14日选派干部参加宁德市党史方志资源数字平台操作培训会,2月28日完成霞浦县史志数字资源上传,正式接入宁德市党史方志资源数字平台,进一步提升史志信息化建设水平。
10. 关于“年鉴编纂出版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多次对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下属的方志出版社以及福建省地图出版社,顺利于2024年12月份完成《霞浦年鉴2023》印制工作,并取得《霞浦年鉴2024》公开出版书号;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一年一鉴”要求,做到当年编纂当年出版。
11. 关于“指导推动乡(镇)志、村志编纂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2月6日印发《关于开展村镇志编纂摸排工作的通知》摸排各乡镇(街道)村镇志编纂情况,根据乡镇街道反馈情况全县意向编纂村志27部,经研究确定2025年重点指导《台江村志》编印出版;二是巡察以来,多次对接溪南镇党委、政府和半月里村村两委,当前半月里村尚无编纂意向且编纂条件不成熟。2024年10月27日、11月27日已组织召开《台江村志》专题工作会议2场,下一阶段将继续指导推动《台江村志》出版印制。
12. 关于“红色资源保护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2日召开班子会议,议定向牙城镇、柏洋乡拨付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专项资金8万元,用于修缮位于牙城镇渡头村的中共霞鼎牙城区委、区苏维埃政府成立旧址和位于柏洋乡的中共闽东特委霞鼎办事处旧址(许家大厝)及许旺烈士纪念园,专项经费已于12月23日完成拨付;二是2025年1月7日向柏洋乡发函督促红色文化遗存修缮工作,经实地走访,牙城镇、柏洋乡已于2025年3月前完成上述遗存修缮保护。
13. 关于“推动红色文化品牌打造情怀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以来,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活动5场次,提升霞浦红色文化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结合《巡察建议书》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关于我县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建议》,于2024年12月19日呈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阅;三是动员文史爱好者进一步整理挖掘霞浦红色文化,2025年4月19日“龙华说霞浦”微信视频号发布《闽东红军海上独立营与英雄营长柯成贵》短视频,宣传霞浦“海上红军”。
14. 关于“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5日制定《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经费使用流程》,严格按照流程规范使用资金;二是2024年12月23日,向柏洋乡、牙城镇拨付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修缮经费共8万元;三是日常工作中加强与民政局、文旅局等部门联系沟通配合开展工作,2024年7月31日至8月6日,协助民政局审核所立124个“未列入革命文物的红色文化遗存碑”碑文。
15. 关于“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22日,印发《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保密工作分管领导;二是2025年2月12日印发《县委党史方志室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三是2024年4月15日、12月23日召开保密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并开展保密教育。
16. 关于“对国家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县委党史方志室2021年以来未成立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未开展专题会议部署国家安全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国家安全工作,研究成立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于当日印发《关于成立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2024年12月9日,在下浒镇石湖村开展“共筑平安堡垒 维护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讲《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助力构建国家安全防线。三是2025年2月26日,召开2025年度国家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国家安全部近期发布的《窃密者竟是他——<反间谍法>普法提示(十)》,提高干部防渗透、防窃密意识,部署2025年度国家安全工作。
17. 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2024年11月22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作序言,2024年12月23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摘编,2025年1月20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二是2024年8月以来,县委党史方志室领导班子成员先后深入集贤社区、城北社区以及霞浦李氏研究会、颖太文化研究会,共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4场,受众45人。按照县委宣传部工作部署,结合文明实践等活动,组织在职干部深入基层开展习近平文化思想宣传。
1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8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12月27日召开半年及全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三是2024年12月3日印发《中共霞浦县委党史方志室党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四是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会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认真总结;2025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会前认真撰写材料,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报告。
19.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28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答记者问以及公共宣传载体管理有关文件,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10月22日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张挂《一图看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展板,2024年12月13日公示党支部《2024年第四季度党费收缴情况明细表》,2025年2月10日公示《党支部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及清单》和《党支部2025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按照公示时间及时清理过期材料。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20. 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2月10日印发《党史方志室党支部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及责任清单》,厘清领导干部和各股室责任分工;二是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廉政警示教育,2024年7月3日组织参观县“四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主题馆,8月9日组织参观柏洋乡许旺烈士陵园和许家大厝,9月26日主任、支部书记李焰宣讲主题为“讲纪律守规矩、忠诚干净担当”的党课;三是2024年12月4日撰写《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下一年度计划。
21. 关于“述责述廉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会前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述责述廉会议,会上党员领导干部按规范进行述责述廉;三是2024年12月,相关领导干部重新撰写2021-2023年度不符合要求的述责述廉报告。
22. 关于“日常监督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巡察以来,参加党史方志室各类工作会议,如,2024年8月21日县委党史方志室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11月22日班子(扩大)会议等,听取县委党史方志室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审议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资金使用安排等议题,按照“年鉴应逐年编纂,做到当年编纂当年出版”要求对年鉴编纂工作开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二是指导党史方志室修订并印发《县委党史方志室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将《霞浦年鉴》验收工作纳入廉政风险点管控。
23. 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委党史方志室定期向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内容包括已完成的整改措施、存在的困难(未整改问题)等,截至2025年4月,已报送《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11次;二是将整改后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畴。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不定期进行“回头看”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改后又犯等情况。
24. 关于“材料撰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会上通报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及存在问题;二是2024年12月重新撰写2021年度和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并由领导班子审核通过。
25. 关于“公文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26. 关于“建章立制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0日,对现有发文材料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2024年11月28日,县委党史方志室对现行各项工作制度的进行梳理与修订,严格按照类别进行汇编;2025年2月7日将《公文处理制度》纳入《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正式行文印发,强化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公文印发审核,2024年至2025年3月6日共印发文件17份,均严格执行发文程序;四是2025年2月26日,主要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公文管理,严格落实公文管理制度。
27. 关于“主题宣教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2月2日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并在12月25日党员大会上对此问题进行深入检讨,单位主要负责人强调,班子成员和与会同志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从工作实际出发撰写心得体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增强主题宣教活动的实效性。
28. 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0日追回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114元;二是11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提高审核能力;三是2025年2月26日,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29. 关于“培训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针对培训费列支不规范问题作情况说明。2024年11月27日,对该会议方案进行修改,今后将加强会议方案、财务报销附件审核。
30. 关于“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至12月,对单位现有资产进行盘点自查,于11月30日完成未入账资产补充登记;二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及时入账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1.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日,结合我室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县委党史方志室“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和落实报备制度》并于当日组织学习,严格执行;二是2025年2月7日将《“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和落实报备制度》纳入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并正式行文;三是2025年2月18日,在本年度年鉴主编合同到期续聘前进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
32. 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15日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室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二是2025年2月12日按照方案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和会前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12人次;2月21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33. 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1日重新撰写《党史方志室党支部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是2025年2月10日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室党支部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三是2025年3月6日召开支委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并梳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情况清单;同日,支委之间,支委和部分退休党员之间进行了面对面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6人次。
34.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3日,支委自查2023年以来党支部工作会议记录,补录2023年、2024年会议记录出席、缺席人员等缺项;2024年12月3日正式印发《中共霞浦县委党史方志室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二是2025年2月10日印发《党史方志室党支部2025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实时对接县委组织部,按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按计划完成规定动作。
35. 关于“党支部换届工作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支委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二是2025年2月26日,由主要领导对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三是规范执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各项程序,由支委指导党建工作人员做好换届选举内页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36. 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支委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二是2025年2月26日,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三是支委指导党建工作人员做好党员发展相关会议的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详尽,切实体现发展对象的汇报情况以及介绍人和其他党员干部的表态发言。
37. 关于“党内公示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10日,及时修正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中的错误表述;2025年2月19日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二是2024年12月3日印发《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党务公开管理办法》,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三是对已公开事项定期自查,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
38. 关于“未严格落实重要岗位人员出入境备案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已于2024年8月1日完成备案,备案材料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报送县委组织部干监室;二是2024年12月2日组织学习《霞浦县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出入境备案工作,今后如遇工作调整及时备案。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39. 关于“关键环节的监督仍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6日修订《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增加《霞浦年鉴》验收风险事项,加强对《霞浦年鉴》出版验收环节的监管。二是2024年12月23日完成《霞浦年鉴2023》验收;同日,按照合同要求支付《霞浦年鉴2024》应付款项。
40.关于“改后又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2日,印发《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领导;二是2024年12月2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主要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三是2025年2月12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扛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2025年2月13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自觉性和规范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893149,通信地址:霞浦县龙首路162号2号楼二层,电子邮箱:xpdsb@126.com
中共霞浦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