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06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774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县委巡察二组对霞浦县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9日,县委巡察二组向海投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筹谋划,压实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客观实际,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公司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公司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2月21日,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订印发了《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要求、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和任务分工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了143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公司(部、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二)坚持统筹谋划,形成工作合力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要求各责任二级公司(部、室)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巡察组反馈意见,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安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督查问责,强化成果运用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握紧纪律尺子,用好问责利器,杜绝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公司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停留于一般化,未能聚焦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往深里走、实里走。

(1)关于“学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月20日、2月27日、3月20日的班子会议及4月17日的主题党日会上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有企业党建、国有企业改革、海洋强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论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4月在海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等重要论述等;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根据年初制订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安排,参照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班子成员已于2023年2月20日、2月27日、3月20日、4月20日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严明班子学习请销假制度,对确因时间冲突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严格按程序做好请假报备事宜,并及时进行补学补课,确保学习不漏项、不缺位。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作用,确保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三是规范学习管理。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党建、海洋强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要论述,结合全年学习计划,做到每次学习有组织、有方案、有签到、有专人负责、有专题研讨记录、有学习笔记等。

(2)关于“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即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场班子例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党建办负责做好学习内容整理、主要领导严格把关;二是制订公司全体员工学习计划,2023年第一、第二季度已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2场次,并由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三是做好会议资料整理,每场会议有安排、有签到、有记录。

(3)关于“学习未走深走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再次认真学习贯彻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及十五届二次、五次全会精神,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研讨,并要求参会人员根据会议精神书写心得体会;二是已制订县海投公司领导班子宣讲计划,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活动,2023年4月4日,领导班子已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开展1次宣讲活动。

2.落实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不够到位,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足。

(4)关于“公司职能机构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按照根据县委人事任命文件精神,免去三位副总兼任的二级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根据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霞浦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霞委组综〔2023〕5号)文件精神,任用一批优秀干部担任二级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逐步配齐二级公司班子,办好二级公司法人变更事宜,规范决策议事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章程规定,发挥公司监事监督职能,注重日常监督,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会议做好企业监督工作;三是制订选人用人制度,强化干部培养,由于我公司2020年组建,员工工作经验还有待提高,我们逐步从优秀员工中配齐部门正职人选,规范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同时,按照公司章程已成立党建办,并对员工分工进行细化,明确工作权责。

(5)关于“经营业绩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公司于2020年4月成立,公司成立初期缺人、财、物等资源,2020年7月第一批员工正式入职,通过一年多的努力,2021年我公司经营业绩在县属三家国有企业排名第一;二是强化资产运营,2022年我公司已将4个陆岛码头经营权拍卖出租,目前谋划的第二批8个陆岛码头经营管理权拍卖已于2023年4月20日获得县国资中心批复,正在开展招拍挂网前期工作,三沙疏港公路防浪墙同步开展广告位招租工作,海洋产业园项目已经投资建设;三是谋划海洋牧场深远海智能养殖基地,与福建省闽投深海养殖装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同搭建和促进深海养殖装备发展和应用推广,目前,我公司正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待自然资源局出具用海选址意见报县政府批复挂网竞拍后,我公司积极参与海域使用权竞拍,预计6月底完成。

(6)关于“自我造血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快自主经营项目谋划,念好新时代“山海经”,积极探索发展深海智能养殖新模式,同时将海域使用权、陆岛交通码头以及渔港运营等优质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扩大公司的经营效益,目前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开始建设,待建设完成后预估每年将增加3000万元企业收入,同步谋划的第二批8个陆岛码头经营管理权拍卖已于2023年4月20日获得县国资中心批复,正在开展招拍挂网前期工作,三沙疏港公路防浪墙同步开展广告位招租工作;二是谋划新思路,积极对接国企央企,依托公司优势,共同谋划经营项目,同时持续对接相关要素部门谋划霞浦县45000亩滩涂养殖经营权流转工作,做大做强公司资产;三是谋划溪南溪尾三级渔港(二期)项目约46.42亩陆域作为腹地建立水产品集散中心,提供水产品吊装、交易、中转、仓储等一条龙服务,同时配套渔船加油、供水及维修等,提高渔业产能,完善产业结构,打造成霞浦县大宗特色水产品加工产业园示范区。

3.谋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7)关于“发展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公司重大项目、重要决策上召开董事会,2023年4月我公司召开董事会议研究霞浦县海岸滩涂生态修复及综合开发项目,继续谋划海洋经济发展。二是严格建章立制,已制订企业未来3-5年发展规划。三是开拓自主经营渠道,加快建设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于2023年4月14日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开工建设,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8)关于“个别创新项目发展思路不够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寻求与霞浦电商产业园开展合作,主动招募合作伙伴,计划与合作方共同开发海投公司商标使用权,将霞浦海带苗、海苔、黄鱼、海参等产品进行分类包装,打造出一批知名商标“霞浦精品特产”,2023年5月,已与福建海客船食品有限公司等深入沟通洽谈合作意向;二是2023年度计划招聘电商相关专业的人才,充实电商项目运营工作,开展电商直播,充分发挥我县精品海产品“敢为天下鲜”的优势,提升企业知名度,为企业实现创收,已向国资中心报送公开招聘岗位需求情况,计划招聘电商专业人才1人,待国资中心同意后开展招聘工作。

(9)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深入研究解读项目政策,加快开展已成熟未动工项目的可研编制工作,同时对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的监督和技术指导,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科学组织施工,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际成效,争取项目早日投产并产生效益;二是积极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利用现有政策组卷上报审批长春赤沙二级渔港等15个渔港项目的用海用地报批材料,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根据乡镇以及相关要素保障部门提出的要求,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15个渔港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实现早日全面动工建设;三是严格按照省、市、县下达的任务指标和专项债使用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投资任务,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支付县财政局下拨渔港项目专项债资金4000万元,2023年4月11日县财政局下拨的渔港项目专项债资金6000万元正在使用中。下拨台水中心园区配套设施专项债项目2022年4771万元专项债因子项目涉及已批未填海域及未批海域,无法继续推进项目,已被收回。业主单位已完成工可文本重新修编工作,新增项目已动工,2021年5000万元专项债目前已全部使用完成。今后我公司将根据省市县下达的任务要求和专项债下拨情况,统筹兼顾项目全年投资和建设计划,细化月份投资,序时完成投资任务和专项债拨付安排;四是持续跟进小皓二级渔港项目验收工作。公司于2022年3月完成对小皓二级渔港项目的评估工作,后续积极配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和三沙镇政府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4.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差距。

(10)关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联合公司多部门重新审核修订公司制度37项,对选人用人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内设部门职责等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根据公司实际拟定企业信息公开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二是2023年4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司制度、内设职能等37项制度进行逐项上会研究,并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印发,汇编成册,严格执行;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料,编制综合应急预案(《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和更新有关专项应急预案(《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度汛方案》、《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消防应急预案》),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要求各二级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针对个别码头存在护栏断裂,部分部位下沉的现象,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1日根据《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已建成渔港码头巡检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巡检工作完成后形成《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全县渔港码头巡检情况的调查报告》,制订整改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下阶段计划将对损坏的码头进行修缮和维护;三是针对个别码头吊机在人群上空作业,公司已与码头承租公司、辖区村委就生产安全问题积极协调沟通,经查阅早期签订承租及代管协议,已明确安全责任等事项,今后将协同辖区属地镇村以及码头承租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四是针对部分渔港在建工程人员临港作业未穿救生衣等安全隐患问题,公司已于2023年1月12日根据《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的通知》对全公司项目尤其是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若干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业主单位下发《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前,各存在问题的项目施工单位已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送海投公司,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今后,海投公司将继续深化每一季度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做到“事前有部署、检查有重点、事后有反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做好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企业文化建设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走访调研县国投、城投公司,市临港公司、金瀚公司等兄弟单位、市级单位,了解企业文化内涵,明确企业文化建设内容;二是根据海投公司实际,拟以“激情 实干 创新 敢为人先”为海投公司企业文化核心内涵;三是利用公司会客室制作企业文化墙、大事记等方式持续宣传海投文化,提升企业形象。

5.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有差距。

(13)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3月20日,班子会议及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在宁德》和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等重大主题学习;二是组织学习《关于结合霞浦实际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的实施方案》《“霞小宣”理论宣讲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制订领导班子下基层宣讲计划,目前已开展1次宣讲;三是制订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计划,按计划完成上党课任务,2023年4月17日,支部书记已带头上党课1次。

(14)关于“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海投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同时将意识形态加入对员工的考核指标中,在党建年度计划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确保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在今年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会议,切实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三是相关领导已重新撰写2021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2020-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20-2021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报告。四是2023年3月13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月17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培训会,对全体员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

(1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霞浦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意识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法规、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严格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狠抓制度建设,制订了新闻发布制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舆情回应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制度文件;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已将未审批签字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运行情况表重新审批签字,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已在微信公众号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专栏;四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6)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接到通知后,海投公司立即在工作群中向四个陆岛码头辖区村委通报存在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海投公司已于2022年5月20日向市疫情指挥部交通检疫组反馈四个存在问题的陆岛码头的整改情况;三是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的要求,海投公司积极开展陆岛交通码头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指导承租渔港码头的经营企业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同时,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

(17)关于“收取海域使用租金担当作为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海域租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由公司班子成员分别带领2-3名专班人员下沉沿海乡镇(街道)、协同配合各沿海乡镇(街道)海域租金征收工作、协调解决海域租金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压实海域租金征收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担当能力,积极主动对接县整治办和沿海乡镇,将年度征收任务细化分解到当月,倒排进度表,做到应收尽收;三是针对2021年度收入1.6万元海域租金未明确交款人信息,组织财务、投资经营部积极主动对接牙城、松港、松山等乡镇(街道)核实明确交款人信息,已开具发票,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办法落实执行;二是指定考勤管理人员,要求每月5日前落实考勤情况,10日前汇总并予以公示;三是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整改,按照考勤管理制度扣罚相应绩效,2022年已执行到位,共扣罚27人次,共计15345元,其中对正式员工予以通报批评并扣罚绩效775元,并对劳派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2.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19)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公司实际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上半年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对存在的风险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二是已于2023年1月19日、2月9日、3月13日共召开3场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拟于6月份召开海投公司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对公司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形势及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制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并按规范定期向国资中心纪工委汇报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20)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所分管的二级公司、部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廉政工作进行部署,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制订廉政谈话计划,上半年已开展一次公司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三是规范廉政谈话制度,不以集体谈话代替“一对一”谈话,充分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21)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发挥派驻监督职能,制订监督检查计划,2023年已结合春节,开展节前、节中、节后检查,定期查阅凭证。通过抽查工程项目前期招投标、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情况等全过程监督,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海投公司及时报送“三重一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情况等材料,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监督海投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包括集体谈话、个人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3.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风险。

(2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规程和相关制度制订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制订完善工程部相关规章制度,并制订项目建设相关的招投标、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规程;二是以补充完善后的部门制度和管理办法为准绳,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项目验收等环节规范化监督和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台账。

(23)关于“应财审未报送财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因财审单位建议自行委托第三方审核,我公司未坚持送审,而是按照财审单位建议委托第三方审核,导致项目结算应财审未财审;二是同步开展应财审尽财审项目自查,经查,符合财审条件项目29个,已完成财审29个,三是今后公司将完善财审报送工作,并严格执行《霞浦县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报送财审单位审核,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在建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及下属二级企业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的人员管理,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报备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二是成立项目专班,实行常态化深入项目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2022年10月8日,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对牙城梅花三级渔港项目进行检查,并针对监理、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的情况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25)关于“违规报销社会化培训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27日该笔培训费4600元已退回三沙中心渔港公司账户;二是建章立制,已制订《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今后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三是已对相关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重复报销下乡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2月16日、17日两名相关人员分别退回重复报销费用,共计160元;二是公司于2021年已建立共享文件,在报销差旅前登记差旅报销情况,财务人员加强审核,避免重复报销;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成对不合规接待梳理,与相应业务经办对接,完成不合规接待款项退回。海投公司1批次不规范接待餐费855元,已于2023年2月22日退回;鑫港公司6批次不规范接待餐费共计5920元,已于2023年3月20日退回;三沙中心渔港公司5批次不规范接待餐费共计2271元,已于2023年3月20日退回,时代渔港公司2022年2月17日多接待一餐餐费1650元,已于2023年2月16日退回,累计退回不规范接待餐费10696元;二是重新学习《关于霞浦县属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霞国资〔2021〕1号)、《中共霞浦县委办公室 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霞委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并认真解读文件规定;三是对相关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关于“费用报销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不合规租船费发票重新开具,目前取得重新开具的合规发票;二是已重新补签党日活动慰问品发放签领单;三是今后根据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报销流程;四是已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29)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资产管理重新盘点建档,明确资产使用人,资产管理负责人;二是向各办公室发放所在办公室资产明细,并进行签字确认,明确保管责任;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3月21日重新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理清盘亏及需报废资产;二是对接国资中心相关负责人,明确资产处置方式,并对需检测评估的资产进行检测评估,并提交国资中心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对无需评估即可报废的资产,经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报废处置。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关于“个别固定资产直接采购,无货比三家询价购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翻阅档案已找回未附账簿购置办公桌椅比价材料,并归档入账;二是已联系三沙镇政府提供采购车牌识别系统及监控系统采购询价材料,并已取得相关材料。三是已对相关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6.违规发放员工福利。

(32)关于“违规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应休未休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县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县属国有企业员工2022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标准的函》有关规定,我司已在2022年度年终绩效中扣回违规发放劳务派遣人员2021年度应休未休补贴9647.68元;二是已离职劳派人员已于2023年2月退回2021年度应休未休补贴665.67元。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违规发放退休返聘人员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2月17日工会违规发放的福利3996元已退回至工会账户;二是违规发放的两笔餐补已于2023年5月24日退回;三是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认真领会执行福利发放相关规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议事规则落实不够到位。

(34)关于“未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明议事规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根据公司实际制订海投公司议事规则;二是在今后的议事决策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已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三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3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报备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学习县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和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并制订符合海投公司实际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目前已按照要求上报:企业中层干部人选、第一批次冻品处置拍卖、开展海洋产业园孵化中心EPC及监理招标工作等“三重一大”报送事项。三是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贯彻落实,要求重大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决策过程,做到如实报送“三重一大”有关事项,杜绝少报漏报等现象。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36)关于“党建助推公司经营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在今后的支部会议上对党建工作与公司业务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在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党建工作部署会上强调“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落实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奋斗目标中贡献力量,坚定不移推动省市县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二是一以贯之地促进国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每季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加强队伍建设,3月13日召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强调理论武装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党员和员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2月21日结合“巡察整改回头看,提质增效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对公司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4月10日,支部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分管领导与各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公司经营及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设置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7)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每年年底,认真制定下一年党建工作经费预算,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4万元已通过公司班子会议纳入2023年公司年度预算;二是在今后每季度召开的党员大会上,将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业务工作,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等相关事项作为重要议程;三是已根据组织架构的变动情况向工商局提交新的公司章程,公司党支部设书记 1 名,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可另设 1名副书记主抓公司党建工作、1名纪检委员抓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管。

(38)关于“党员员工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雷某某同志因退休前在原单位工作时,涉及经济案件,目前已被开除党籍处分,我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故无需将组织关系转入;二是黄某某同志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党员管理工作。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9)关于“批评没有‘辣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认真研究制订组织生活会方案,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二是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中,严格按照会议要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以建议意见代替批评;三是对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0)关于“对照检查材料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杜绝总结报告、汇报材料照抄照搬现象;二是重新撰写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书记代表班子进行汇报的材料,并严格审查;三是相关责任人已重新撰写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4.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41)关于“企业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修订《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选人用人制度》,制订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借鉴、参考其他单位人才的培养机制,结合海投公司实际,制订符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及管理办法;二是优化人才队伍,采用拟计划以定岗定责、轮岗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可持续全面发展性人才;三是加强组织专业培训,聘请专业人员、专业知识较强或资历较深的员工,开展专业培训和指导,以“老带新”的方式增强人才队伍。

(42)关于“激励机制导向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县国资中心对我公司的绩效考核内容优化公司内部绩效考核方案,重新制订年终绩效考核表,结合公司实际细化考评内容和分值,区分考核等次,拉开优劣差距;二是组成评定小组,以绩效考核方案为指导,严格要求落实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执行。

(43)关于“劳派人员负责重要敏感岗位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劳派人员调整至辅助岗位(经办),由公司正式考入的财务人员对陆海公司、三沙中心渔港各类账目进行严格审核,待人员招聘到位后,立即调离财务岗;二是免去劳派人员兼任的鑫港公司、三沙中心渔港公司出纳职务;三是优化人员管理办法,制订岗位职责,明确人员配置。

(44)关于“‘抓思想强规矩,转作风提能力’教育整顿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抄袭的干部重新撰写材料,更真诚地直面自己、剖析问题,强化对问题查摆清单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二是对互相抄袭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员工大会上强调遵守公司制度。

(45)关于“清退未按要求招聘的人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按照县财政局印发的《霞浦县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订未按要求招聘国有企业人员的整改方案;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公司领导班子已于2023年2月20日开会议研究对未按要求招聘的人员予以清退;三是今后结合工作实际急需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严格按照县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向县国资中心申报批复,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公车管理仍不规范。

(46)关于“海投公司3辆电动车外出登记部分未注明外出事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按照要求优化现有公车管理办法,完善用车程序;二是指派专人落实公车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办法;三是落实使用登记手续,做到人、车、事由、时间相统一。

(47)关于“加油卡小金额充私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加油卡进行专卡专用设置,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2.劳务费用报销仍不规范。

(48)关于“劳务费用报销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与劳务人员于2022年12月重新签订劳务合同,对方按月开具劳务发票,并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海投公司高度重视,对问题共涉及的20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名;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13人,通报批评7人。共收回48110.35元。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因下浒金蟹三级渔港项目位于外海区,受潮水、汛期等因素影响较大,且因疫情、强降雨等影响,导致项目延期;二是长春赤沙三级渔港等15个项目因涉及生态红线、自然岸线问题未能开工建设,2022年底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公布的最新矢量复核后,仅有3个渔港项目生态红线、自然岸线调整到位正常施工建设,其他12个渔港项目仍存在自然岸线问题未调整到位暂时无法施工建设,我司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协调解决自然岸线占补平衡问题,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用海报批手续。

整改措施:一是下浒金蟹三级渔港项目计划于2023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9月项目完工验收;二是长春赤沙三级渔港等12个项目涉及自然岸线问题,目前我司正在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门,选取人工岸线做生态修复,达到自然岸线占补平衡的要求后,争取在2023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三是持续跟进小皓二级渔港项目验收工作。后续积极配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和三沙镇政府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待验收后与原业主对接项目收购事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36816;通信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2层;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xfnhytz@163.com。


                      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