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4-13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5358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4日至8月4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县工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局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县工信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问题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抓好巡察整改问题销号。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3.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4.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关于传达学习及贯彻落实重要精神不够全面深细的问题

(2)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及学习教育常态化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12月6日局党组重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局党组10月31日、11月8日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工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三是严格按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上级学习要求执行,合理安排专题研讨时间,2023年1月、2月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了2次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会,党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四是12月15日,退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上开展了孙丽美先进事迹学习、落实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党员们积极发言,为我县涌现出一个时代楷模孙丽美同志感到骄傲,对二十大选出的中央集体坚决拥护,会后党员各领一本党史学习的书籍,加强日常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12月13日针织厂党支部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孙丽美同志先进事迹。五是县寿松酒业有限公司支部于12月召开了3场支部党员学习会议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关于完成目标任务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工业经济月度分析协调指导工作,2022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产值累计完成270.1亿元,同比增长85.6%;增加值累计完成71.61亿元,同比增长121.4%。新增培育规上工业企业数11家,完成目标任务。二是2022年食品加工、合成革、不锈钢行业规上增加值及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均为正增长。三是截止2023年1月,台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土建部分已验收,厂房已通电,正在设备试运行调试中,今年第一季度投入使用。四是电信、移动等相关单位已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农村建设品质提升重点项目中涉及杆线整治的目标任务。

(4)关于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主动承接锂电新能源产业链,对接长鹰信质新能源、丸顺锂电结构件、东蒲新能源冷链物流车等项目,同时时代一汽、时代科士达等企业产能得到了扩充,全年累计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71.61亿元,同比增长121.4%。其中,锂电新能源产业占比进一步提高,单位能耗强度进一步下降。二是加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10月18日邀请省、市节能专家对我县2017年以来备案且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年用电量超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自查自纠,对禹工阀业、际欣棉纺、合一铸造三家2021年度用电量超500万千瓦时企业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目前三家企业节能评估已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我局批复。扩大能耗监测范围,鼓励闽宏纤维开展能耗n+1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企业已聘请第三方专家开展建设,获得省工信厅15万元能耗n+1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5)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市工信局和县安办的安全生产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相应制定安全生产月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参加县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聘请专家对雄隆船舶、祥辉船业两家船舶修造企业,开展两次安全检查和整改回头看,做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我县无民爆企业)。三是结合寿松酒业有限公司安全自查情况,开展核查,发现寿松酒业有限公司出租商场内部分灭火器压力失效,要求限时整改,形成闭环,确保不走过场,县寿松酒业有限公司已对4家出租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四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工作群第一时间传达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提高局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并要求工作人员落实好佩戴口罩等个人自我防护工作,规范防护措施,并成立重点工业企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专班,按片区对各乡镇(街道)、园区重点工业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二是随着国内本轮疫情的基本结束,全局上下及所属单位将严格按照“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3.推进霞浦工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能力不足

(7)关于惠企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将省、市、县出台的政策措施转发至各乡镇、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点。以局科级领导带队的3个服务专班于2022年12月3日、4日深入园区、企业开展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已于2023年3月8日结合霞浦县“党建赋能·同心暖企服务月”活动深入北壁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及三线整治,拟于5月前前往海岛乡开展新能源产业惠企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二是利用规上企业法人微信群、“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及时发布惠企政策。实行每周一推送,共计发布政策600余条。三是联合县两新工委、县营商办打造“惠企政策”窗口,会同16个部门实行涉企部门轮值制度,利用惠企政策窗口提供线下政策咨询服务。

(8)关于服务企业水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破解企业融资难。2022年12月8日县工信局牵头组织县工商银行、厦门银行、福宁担保公司等深入三沙天润电子、昊鸿工贸、华美实业、宏昌船艇等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宣传金融惠企政策,引导企业根据实际与金融部门开展对接,解决融资难题;帮助皓大工贸、华美实业、元祥茶业等工业企业分别获得纾困贷款资金1000万、400万、150万,解决了融资问题。二是持续发挥政企联动机制作用。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共收集问题52个,帮助协调解决48个,办结率92.3%。

(9)关于提升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宁德市未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工作,下一次遴选工作我局将严格把关审核条件。二是组织企业家代表参加市工信局在清华大学(12月4日-12月9日,后因疫情延期)、厦门大学(11月27日-12月2日)等高校举办的经营管理人才研修班学习,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三是组织企业参加线上惠企政策宣讲活动共十余次,提升企业管理素质。

(10)关于培育新业态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组织福宁浦明胶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期限、条件、流程,于2022年11月组织福宁浦明胶公司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1)关于引导企业创新转型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霞浦县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接福建信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蓝卓工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诊断专家进驻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需求诊断,完成福宁浦明胶、闽宏纤维等6家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报告。目前我县将根据第一批出具的企业智能诊断报告,以福宁浦明胶为试点完成1家数字化车间改造。促成闽宏纤维、众源机械、华耀工艺品、正阳汽车部件等5家企业与服务公司进一步合作,最终实现真正落地实施一批数字化改造项目。二是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申报时代一汽二期、闽宏纤维三期、瓯南纺织技改3个省重点技改项目。

(12)关于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配备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股工作人员,明确1名副局长分管。二是2022年10月向县编委申请3名事业编制,2023年上半年申请公开招考2名,不断充实干部队伍。

4.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13)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2年由于0703疫情爆发,取消执法考试,拟在2023年继续组织5名以上干部(已通知5名干部准备考试)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争取2人以上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做到执法不松懈。二是提升执法业务水平。邀请局法律顾问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规范性。三是加强对电力执法办工作管理,严格按照省市执法办要求做好执法办日常工作并及时上报系统,2022年度霞浦县电力执法办考核,位列全市第二。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未配齐本局执法力量前将主动积极向市电力执法办申请,对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开展联合执法。五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省网“五级十五同”与工改系统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事项已实现统一审批要素,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各平台调整事项,做到及时统一平台间的审批要素;已严格实行办件时限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已实现即办。二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15)关于节能监察工作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7月29日,开展时代一汽、闽宏纤维“双随机”节能检查,对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节能措施是否落实、能源利用效率等开展现场调查。2022年10月18日邀请省、市节能专家对我县2017年以来备案且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年用电量超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开展自查自纠,对2021年度用电量超500万千瓦时的禹工阀业、际欣棉纺、合一铸造三家企业开展节能审查,目前三家企业节能审查报告已取得我局批复。二是为提升节能监察业务水平,根据《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政府节能能源办关于召开2022年度全省节能审查暨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的通知》,组织人员参加2022年9月5日-7日的线上培训。

(16)关于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十三五”“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已结束,“十四五”考核指标省、市还未下达,待相关指标下达后,我局将明确考核目标,采用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将结果实事求是如实报告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17)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累计20次,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全面系统学。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扩大学习覆盖面,2022年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摆脱贫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18)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2年根据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开展了20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主题开展学习,做到中心组学习主题突出,并将学习材料按规范归档保存。

(19)关于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组织生活会等有关会议,要求相关领导干部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具体表述,不能一笔带过,并严格审核。二是2022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次,通报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问题2次。

(20)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落实公共载体审批管理。二是2022年报送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运行情况表12次。三是对局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方面自查自纠,未发现存在错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干部作风建设漂浮不务实

(2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22)关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及时的问题

(23)关于公文收发管理和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核实,精准扶贫会议部分会议记录和扫黑除恶内页档案部分照片存在雷同现象,2023年1月16日全局大会上组织警示教育学习;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文管理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严肃公文制作程序,遵守行文规则,加快公文办理效率,强调公文必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分配文号,避免事先预留文号现象,确保公文制作严谨。二是2020年3月起,我局均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三是强化会议有关纪律,做到认真、细致、规范,提高会议记录质量。四是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24)关于制定制度与相关文件相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废除原制定的制度,并于2023年1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和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要求业务股室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的报送,避免再次出现与相关文件出现相悖的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2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6)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27)关于违规报销接待住宿费的问题

(28)关于多餐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退回4名事业干部2021年文明奖,共计15171元;退回2名领导干部的的综治奖,共计21101.9元;退回多餐接待费540元。二是2022年5月开展工会经费使用自查自纠,并于2022年6月补缴3名干部2020年度会费57元;应补缴2018年度35名会员会费3981元,已补缴会员费3949元,剩余1名干部因死亡32元不再追缴;退回违规发放的干部母亲生病慰问金500元。三是2022年11月退回违规报销住宿费320元,县寿松酒业有限公司将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把关,杜绝不规范支付。四是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执行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

(29)关于存在大额现金收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核实,原县酒厂2018年1月-2022年5月,县针织厂2018年1月-2022年6月存在大额现金收支现象。二是县寿松酒业有限公司从2022年12月起支付给职工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遗属生活费等支出及租金等收入一律由银行转账结算,往来款项严格按照财务有关制度执行。三是县针织厂2022年8月建立了取款信息共享。四是对2名责任人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3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针织厂在2022年8月16日通过全体职工大会同意企业现金存入出纳个人工行卡,实行卡密分离,同时做到存取款的信息共享。二是2018年至2021年企业结余存款的银行利息,门卫工资结余款和废品收入款项在2022年 8 月3日已登记入账,2022年 9 月30日帐面现金结余款已核对并同银行流水金额相符。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1)关于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发放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修订了《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发放方案》。二是退回应休未休20人次总金额14869元。

(32)关于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调整局财务人员,严格开支审核,规范列支渠道。二是针织厂2022年1月起已取消自行设立的“应酬费”科目,规范了列支渠道。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33)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2018年7月购买的打印机,在资产系统登记。二是寿松酒业有限公司职工宿舍装修工程已于2022年12月份结束,目前正在进行职工宿舍分配前期工作,确保宿舍分配工作有序开展,做到规范管理,人员“有出有进”,使职工利益得到最大保障,国有资产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4.项目资金管理存在极大漏洞

(34)关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与执行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合理安排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提前沟通上级主管部门,了解对接当年度切块资金情况,目前省级已下达2023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73.92万元;对接县财政局做好年初工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财政资金配套。二是完成项目摸底和资金执行相匹配。对接上级政策做好《申报指南》调整优化,明确补助范围,开展年度企业申报项目摸底,目前工业重点项目在建入库23个,通过跟踪项目进度及时掌握项目设备投资情况,安排资金前对设备投资改造金额进行摸底汇总,做到预算资金与执行相匹配。

(35)关于项目申报违反相关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完成规范审核流程,增设《专家评审表》、《项目现场核查表》,对企业申报项目邀请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评审,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进行认定;严格按照专家评审认定的内容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严把审核关。二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仕清进行诫勉谈话,对县工信局投资规划与技术进步股负责人邓德满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36)关于资金拨付的标准随意性大、约束性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拟定《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企业受灾申报审核制度》,在收到企业申请的受灾报告后,将牵头组织开展核灾工作,会同所在园区、乡镇(街道)深入企业了解具体受灾情况,并对查灾结果登记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同时作为受灾损失补助的依据。

(37)关于过程监管存在空白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完善过程核验监管。增加专家组核查评审、第三方审计环节,制定了《霞浦县2022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申报项目核查验收方案》,邀请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评审,最终形成《项目核查报告》经党组研究并征求财政意见报政府审定;补助程序公开透明,及时将核验补助情况发布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进行有效监督。二是对国药控股、宁德鹭燕不可轮转的设备储备进行结算,已完成开票结算409万元;剩余可轮换物资需要承储企业帮助储备轮换,全市均按照此种方式进行物资储备,暂不宜予以结算。

(38)关于项目验收及管理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按标准规范项目核实、验收等手续。在《项目核查验收方案》中,要求工信局、财政局、审计事务所如实填写《项目现场核查表》、专家评审后填写《专家评审表》,完善全过程审核验收手续。二是承储企业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时报送库存清单。2022年10月我局组织卫健局、财政局、市管局、医保局等医药储备管理联席小组成员对2家承储企业储备情况进行核查,对采购储备实际入库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出具验收单,确保按清单储备防疫应急医疗物资。

5.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39)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寿松酒业公司将举一反三,严格项目工程管理并按照工程支付程序审核材料后予以支付,并对1名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未充分发挥作用

(40)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有差距的问题

(41)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从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2月7日共召开了10场党组会,均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会前均向办公室报备审批。二是党组会上班子成员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最后由“一把手”末位综合归纳集中与会成员的意见,做出决策。

(42)关于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1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关于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和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重申报备流程,避免遗漏报备。

(43)关于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增强班子成员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能力和态势,加大政治监督和业务监督力度,从政治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加大抽查力度、频次,督促开展谈心谈话、集体廉政谈话等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班子谈心谈话3人次,开展政治学习情况抽查1次。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44)关于述责述廉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度5名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责述廉材料,“一把手”认真审核,确保不再出现雷同现象。二是1名责任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

(45)关于“面对面”廉政提醒谈话内容“千篇一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新一年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安排,党组书记对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进行针对性谈话,共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2次。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46)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从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2月7日共召开了10场党组会,涉及巡察整改、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的有7场,不断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认识,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不断夯实党建工作。

(47)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到支部群要求党员自学。二是2023年2月初组织局机关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相关程序,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48)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12月口党委责令县针织厂重新召开换届会议进行选举。二是2023年1月29日在针织厂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通过学习,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党组织的基层选举工作重要性,统一了思想,换届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三是1名责任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

(49)关于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共有3名借用外单位干部党组织关系未转入,1名同志2020年6月退休,关系转移到所属社区,2023年1月已将2名借用同志的党员关系转至工信局党支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学习会11次,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观影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我局党员开展学习活动。三是县针织厂结合企业老党员退休,党员下岗外出打工等实际情况,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利用微信平台宣传党的相关信息,开好党组织生活会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党内生活的重要性。

(50)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所属4个支部2022年度党费已全部上交到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3年起每月向党员收缴党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及时把党费交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5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月10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已要求各领导干部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做整改落实情况说明,对2022年度有受到处分的领导干部重点要求对相关问题作出深刻说明,民主生活会材料均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邀请县纪委和组织部的同志列席,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

(52)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各支部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肃党内生活,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确保年度组织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并做好档案的收集归档。

(53)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核实,退休支部原书记卸任职务后未归档保存材料,造成遗失。二是退休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重要事情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并上好党课。三是1名责任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

5.干部管理还存在漏洞

(54)关于重要敏感岗位人员满5年以上未交流轮岗且为编外人员任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免去局5名编外人员股室负责人职务。二是对办公室、投技股2个敏感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并选配一名正式在编干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55)关于科级以下干部系重要岗位人员出入境备案、证件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2年2月2日已将我局涉及保密和财务的2名科级以下干部在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登记备案,并将有关证件在驻局纪检组备案登记。

6.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未有效发挥

(56)关于挖掘案源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拓宽举报、信访渠道,紧盯风险岗位、环节,精准发现和研判问题线索。在局机关一楼增设举报信箱、将办公电话作为举报电话,增设电子邮箱并对外公开,明确举报受理内容。

(57)关于监督的覆盖面不宽、纵深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排查权力运行风险点,联合口党委、机关支部,根据相关党组织工作计划,开展政治检查,目前已按计划开展了1次。

(58)关于对巡察整改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大巡察、审计等结果的运用力度,将其作为年终绩效考评及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建立巡察、审计发现问题责任人黑名单制度,目前已初步拟定《巡察、审计发现问题责任人黑名单制度》。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方面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

(59)关于2018年县委巡察反馈的5.36万元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霞浦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2023年2月28日党组研究决定,对4笔原副食品生产周转金借出款因欠款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1人)以及借款公司(1家)破产等原因的23602元应收款按规定予以核销;1笔个人拖欠原县商业总公司3万元的应收款,按照现行政隶属关系(2021年11月原县商业总公司归国投公司管理),由局党组函告县国投公司党委予以按规定处理,并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0)关于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指出的未有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仍未配备自己的行政执法力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2022年由于0703疫情爆发,宁德市取消了执法考试,拟在2023年继续组织5名以上干部(已通知5名干部准备考试)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争取2人以上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做到执法不松懈。

2.整改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

(61)关于2018年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未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出现个别问题反弹回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重新修订《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制度》,内含财务管理、物品采购等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对问题共涉及的17名责任人(其中2名干部已调离工信局)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6名(含退休)。责令检讨3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2人,诫勉2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函告相关单位问责3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人),挽回损失5.64万元,建章立制3项。

(一) 诫勉情况

1.因2021年在申请节能技改项目、申报货梯(2台)购买补助方面,存在企业不符合相关申报条件,县工信局却予以补助的情况,对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诫勉谈话。

2.因在2018年1月-2022年6月县针织厂大额现金支出工资、补贴补助、医社保、办仓用品等费用,将企业结存资金存于出纳个人工商银行卡上;2018-2021年企业结存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门卫工资等余额、废品收入均未入账,且将次年1-2月支出放在当年12月入账,出现财务账面金额与银行流水金额不符;2018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县针织厂使用白条报销支出老体协会活动费、办公用品费约1.86万元等情况,对县针织厂厂长霍庆潮予以诫勉谈话。

(二) 政务处分情况

因2021年在申请节能技改项目、申报货梯(2台)购买补助方面,存在企业不符合相关申报条件,县工信局却予以补助的情况,对县工信局投资规划与技术进步股负责人邓德满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未有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仍未配备自己的行政执法力量”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2年由于0703疫情爆发,宁德市取消了执法考试,宁德市202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拟定于2023年第三季度举行。

整改措施:拟在2023年继续组织5名以上干部(已通知5名干部准备考试)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争取2人以上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做到执法不松懈。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93241;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龙首路77号;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xjxj@126.com

中共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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