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委巡察组向十五届县委第三轮第二批巡察的4个党组织反馈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至12月,霞浦县委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民政局党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等4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2023年3月24日,县委书记郭文胜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肯定了巡察成果,形成十五届县委巡察有关典型问题的通报,对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强调,一要深化政治监督,推动巡察更加聚焦。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契机,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中之重。二要见人见事见效,推动质效更加明显。要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用好“纪巡审”等联动监督方式,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系统性、深层次问题。三要加强巡察整改,推动成果更加充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回访调研等机制,定期会商推进整改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近日,各巡察组已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强国”战略重要论述不够,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推进上级部署重点项目不力,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不够到位,交通执法不规范; 机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专项资金、车辆管理、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规范,落实财经纪律不够到位;系统党委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2016年审计发现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力度不足,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存在差距,推动殡葬生态文明建设不够有力,统战工作、社会组织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有差距;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社会救助精准化精细化还有差距,现金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领导职能发挥不充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需持续发力,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的重要论述领会不深、落实落细落地不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技能成才”理念不够坚定有力,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系还有差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够有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工程项目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执行干部选任有关制度方面不到位;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撰写材料错误表述的问题依然存在。
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还有差距,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较薄弱,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执行不严;干部作风建设漂浮不务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执行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资金、资产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偏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短板,重要岗位和人员管理不到位;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