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2-16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236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6日至4月28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意见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工作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6月24日,再次召开局党组会议,通过了整改方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县委巡察二组的意见,先后对整改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多次与有关部门对接整改事项,将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

2、深化问题,落实整改。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多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求加强巡察“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各分管领导带头抓巡察整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详细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对复杂问题,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3、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围绕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一步梳理细化,将每项具体问题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动态台账,将问题逐条对账销号,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抓好巡察整改,提升工作质效,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4、总结经验,注重长效。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根源,在抓好整改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1、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不够到位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截止2021年年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党支部学习13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指定书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等精神,部分党员在学习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题研讨。二是支部党员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观看“八闽楷模”孙丽美先进事迹发布仪式后分别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

(2)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因对学习有关制度理解不透彻,在学习安排上不够科学。今后将严格落实会务记录工作,指定专人作为党组、系统党委、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员,要求对以上会议分别采用独立记录本,对发言内容记录详实,会议材料归档完整。今年以来每月都有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仍不到位

(3)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6月1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工作,做好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3月28日党组书记到牙城镇凤门村开展“稳村固户 夯实根基”活动并对基层党员宣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6月30日党组成员深入牙城镇凤门村开展“讲党史 悟思想”宣讲。

(4)关于班子理论学习不深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1年7月2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理论学习不深刻等问题在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班子成员对2020年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对缺少意识形态工作的材料进行补充,对出现的错误和过时表述进行更正。

(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10月16日制定印发《关于实行意识形态约谈提醒制度的规定》;2021年6月29日住建局机关支部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8月27日制定《中共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18年和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未按要求正式发文,向上级党委报告问题系经办人遗漏报送,因经办人工作调动至县旅投公司,我局已于11月11日将有关问题函告县旅投公司,我局将继续跟踪处理结果。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已按要求正式发文,并向上级党委报告,今年已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

(6)关于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8月27日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规范审批表,2021年发布的51个宣传公告、简讯均做到先审批,再公开;二是按照职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管理责任。

3、机关作风建设仍偏宽偏软

(7)关于落实考勤纪律不到位问题;(8)关于外出登记报备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针对考勤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要求领导班子带头做好表率,坚持落实签到签退制度。二是针对个别人员签到记录不真实、有的人员未及时纳入考勤管理问题主要是办公室考勤管理不严格造成的,个人也进行了情况说明,我局已强化管理,避免问题重复发生。三是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制定《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局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已将所有工作人员纳入考勤管理,每月进行汇总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管理考核。四是制定《外业登记表》,要求工作人员进行外业写明事由及去向,对于填写不规范的及时反馈并要求改正。巡察整改以来,我局考勤有明显好转。五是由于考勤管理不到位,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存在文件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对文件内容的审核把关,杜绝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现象。二是已对我局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正。三是由于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通过对今年发布文件的自查自纠,未再发现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现象。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指定专人作为党组、系统党委、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员,要求对以上会议分别采用独立记录本,对发言内容记录详实,会议材料归档完整。二是今年共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材料均已完整归档。

(1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问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6月25日对上一轮巡察整改问责人员谈话材料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发现有13人的廉政谈话记录出现无关问题的表述,现已对13份廉政谈话记录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6月25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三是局班子扎实做好问责谈话准备工作,把握问责谈话关键问题,严格把关问责谈话内容;记录人员规范记录问责谈话过程,杜绝再出现与问责问题无关的谈话表述。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违规接待费用已退还。二是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三是制定了《霞浦县住建局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肃纪律和严格管理,对于无接待公函及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予安排公务用餐、住宿等。四是由于接待不规范,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不到位

(13)关于部分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后港村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全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进展滞后问题已作情况说明。后续我局将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定期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向县领导汇报。

(14)关于2020年霞浦县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进展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计划铺设中低压燃气管道20公里,根据年度分解的时间节点及形象进度计划,我局每月现场对接和督促霞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铺设进展。截止2022年5月完成铺设中低压管线26公里,项目阶段性建设任务已完成。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认真

(15)关于内页材料错误频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要求文件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逐层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全面、安全;二是修正我局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错误表述;三是结合“三会一课”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党史,宣讲会4次85人次,专题学习研讨31次568人次,主题党日活动21次272人次。

(16)关于批评环节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让党员充分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2021年7月22日房管所党支部、7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的党史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均有充分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会议记录有体现相互批评建议。二是明确房管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组织委员记录,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完整。

3、落实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不够有力

(17)关于工程支付担保政策督促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巡察发现的36个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其中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2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办理。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巡查,对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移交县城管局立案查处。

(18)关于个别方案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我局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65次,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共抽查24家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63个,对发现隐患问题责令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8份。同时,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清单,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对县委办、县政府办绩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学习,并制定了2021年度局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三是针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的股室进行通报。截止2021年底已通报两件,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四是由于绩效管理方案落实不到位,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9)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局务会议研究事项,要经过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二是指定专人作为局务会议记录人,要求做到程序规范、讨论充分、记录详实。三是2021年共召开34次局务会议,均有如实记录班子成员发表、研讨的意见建议。四是由于会议记录不认真,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行业审批和监管职能落实不够到位

(20)关于施工许可审核把关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针对在建PPP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已作说明,后附情况说明。二是局审批股于2021年6月16日下午集中全体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法规;要求对当前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涉及的施工合同不规范问题增加补充协议;股室办理施工许可业务均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建筑施工许可申请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申请施工许可事项前不能先行动工等方面进行承诺;三是2021年6月24日组织审批股工作人员到宁德学习建筑施工许可业务,加强与周边县市联系,进行业务交流。三是加强人员力量,已招聘工作人员1名,要求前台工作人员在办理施工许可业务时,要认真核对材料,再出具电子证照办结。四是由于审核工作不认真,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质量安全监管过程“软处罚”缺少硬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6月18日质安站全体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和经验总结。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项目经理存在不在岗等违规行为的按照规定予以计分处理,计分值达到一定数量时约谈责任单位法人。2021年总计发出整改通知单224份,记分告知单684份,约谈2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均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进行处罚。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受到处罚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记录在案,对多次受到处罚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从重处理。

(22)关于监管过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规范监管过程。要求监督人员认真学习监管办法,增强业务能力,严格审核相关执法文书时间、内容、检查人员签字等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做到认真细致,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已对遗漏填写的材料进行核实完善。三是由于监管过程不规范,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建立监管工作责任制度,杜绝监管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扎实

(23)关于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24)关于制度未及时更新问题;(25)关于材料撰写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制度。2021年8月27日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完善。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股室负责人、局领导加强对文件撰写的审核把关。通过对2021年局发文文件的自查,2021年文件均有满足逐层审批要求。三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工作实际中,推动住建工作与时俱进。四是由于材料撰写不认真,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无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村建站于2021年7月21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霞浦县县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等招投标法律法规,深刻认识招投标规范运行的重要性,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局内部招投标审批流程的审核把关。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招投标法定程序,2021年以来我局共有9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未再出现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现象。三是由于招标工作开展不规范,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1年6月18日集中房管所财务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财政部令第10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提高管理人员工作能力,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职责范围。二是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认真做好每笔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确保账、卡、物相符。目前已将缺失的财产入库单补齐到位。三是由于资产管理工作不认真,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财务报销不规范

(28)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1年6月中旬联系当事人,通知其开具完税发票并寄回我局作为入账的补充材料,相关材料已于6月份取得并进行账务处理;使用收款收据报销丧葬用花圈问题已作情况说明。二是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报销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建立《霞浦县住建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加强落实有关报销规定,对于报销手续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四是明确单位往来款不能转入个人账户,截至目前未有单位往来款转入个人账户现象发生。五是由于报销手续把关不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9)关于慰问经费使用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严格工会经费管理,明确对单位困难职工和看望病人等由工会经费费用开支,不由行政费用开支。二是已退还违规发放的困难补助金。三是由于慰问经费发放把关不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账目管理混乱

(30)关于长期挂账导致账务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长期挂账导致账务不符已通过账目核对进行会计处理,目前账目已平衡。二是财务人员不定期参加业务培训。2021年6月8日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会,8月18日参加《全市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动员暨预算编制业务培训视频会》,8月24日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会,强化财会人员责任意识,切实按照有关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三是2021年6月招聘一名会计专业人员加强计财股股室力量,进一步严格财务制度管理,设立往来款项备查账。经过对往来款项的清点、对账,目前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31)关于接待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21年4月27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举办的县直机关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要求今后费用归集时认真复核,杜绝再出现类似错误;二是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工会费用开支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违规事实,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慰问费;二是于2021年8月10日组织局机关工会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工会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增强纪律意识;三是举一反三,在后续的工会活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关工会费用支出,控制支出范围。

6、公车管理不到位

(33)关于公务出行租用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霞浦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截止2021年年底,本年度公务出行147次均按要求向福建省公务车综合管理平台申请用车并次月统一结算,未再出现向社会租车情况;二是严格做好租车审批记录,制定规范公务派车单,对派车时间、派车地点、派车事由和审批意见进行规范填写,杜绝廉政风险。三是针对村建站租车问题,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住保中心租车问题,因经办人员调动,已将存在问题函告现所在单位对其问责,我局现已收到问责材料存档备查。

(34)关于车辆保险费办理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公车管理文件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2021年6月15日组织人防办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宁德市关于公务车辆统一保险的有关规定。二是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制定了《车辆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等措施,明确今后的车辆保险必须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承保公司进行投保。三是由于车辆保险费办理不合规,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截止目前,人防办共有3辆公务用车(特种车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已到指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3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分析会,已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2021年县住建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班子成员查找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提出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并督促抓好落实。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专人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体现会议真实性,杜绝材料抄袭情况发生。三是因会议材料把关不到位,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6)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报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9月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纪委关于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要求在“三重一大”事项上局务会议研究讨论前,报备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审定,并规范填报事项备案表,做到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跟踪。二是由于“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把关不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落实不到位

(37)关于未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房管所党支部于2021年6月23日支部学习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和相关党史知识,并于8月10日前往中乘社区党支部学习借鉴其党支部的先进做法。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到位,并认真做好测评票数统计工作,确保测评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二是住建局机关、房管所党支部已根据测评结果对统计错误进行更正。经过对近几年民主评议党员材料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针对经办人统计测评结果不认真,造成测评结果失真问题,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8)关于党员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执行恢复党员权利办理程序,做到规范有序,并认真做好党员讨论记录。二是恢复党员权利有关材料已补齐。三是由于记录不认真,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党建工作薄弱

(39)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房管所党支部和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分别于2021年7月22日、7月28日的党史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班子对照检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福建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中共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中共宁德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中共霞浦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今后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更新学习。二是加强档案存档管理,明确由组织委员专人负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党支部工作记录真实,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班子对照检查。三是经过档案整理和材料补充,现已将局党支部和房管所党支部2019-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归档到位。2021年未再出现档案材料保存不当现象。四是局党组书记对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开展集体约谈,强化干部责任意识。

(40)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三是住建局党支部党员大会截止2021年底已召开了6次,房管所党支部党员大会已召开4次,符合规定次数。四是安排专人专本记录学习笔记,做好会议书面材料和影像资料存档。

(41)关于局退休党支部建设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局退休党支部在北门社区设有专门的学习场地,有关制度上墙。2021年4月8日、7月20日召开两次学习会,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后将确保局退休党支部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按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学习。

4、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42)关于考察谈话不够充分问题;(4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44)关于任前公示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霞浦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今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二是严格落实我县股级干部任免有关文件要求,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做到考察谈话充分、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任前公示严谨。三是由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关不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18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批评教育18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部分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滞后”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针对后港棚户区改造项目,因项目前期安征迁未完成造成项目进度滞后。直至目前,仍有部分用地未能与村民协商一致,无法全面开展施工,施工进展缓慢。针对立体停车场项目,因项目未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造成无法融资,资金链断裂,项目无法继续推进。

整改措施:针对后港棚户区改造项目,协调松港街道加快完成安征迁工作,督促业主城投公司抓紧施工进度。针对立体停车场项目,待县政府通过处置方案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处置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督促各有关单位完成项目推进。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二)关于“施工许可审核把关不够到位”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三个PPP项目因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建设进度。

整改措施:积极督促城投公司和项目公司抓紧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霞浦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常抓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此次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对已完成或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协调调度,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确保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从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办法和有效路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及监督管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督促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挺纪在前,着力营造霞浦住建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93421;通信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jsj8893421@126.com。

中共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6月10日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