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2-16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2727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6日至4月28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

(一)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准确把握整改要求

县委巡察三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并深刻反思,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于2021年6月9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和领会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局领导班子和自然资源系统各单位把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并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重点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举一反三,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部署。

(二)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抓整改,切实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一是迅速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回头看”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党建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局党组书记为全局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县自然资源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做到责任担当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督促落实到位。

(三)明确整改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自巡察反馈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共召开了6次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会上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逐一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反馈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并适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逐一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不留“死角”、“盲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1、上轮巡察问题未整改到位

(1)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对其他应收款已清理14笔,对其他应付款挂账已清理26笔,出借资金清理1笔。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已向县政府申请,请求协调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应收及应付款核查与清理。2013年以来已不存在此类问题,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县自然资源局也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等,加强往来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地灾搬迁资金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21年6月24日、2021年8月10日发函,要求相关乡镇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落实拆旧搬迁户的余款补助,并到现场对接相关乡镇落实地灾搬迁工作。截至目前,地灾搬迁资金补助款已拨付完毕。

(3)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银行账户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该问题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除保留7个银行账户,用于各项指标款上缴国库、五险一金代扣、海域收储、土地保证金等专项用途不能销户外,已于2021年7月向3家银行递交销户申请,同时上报县财政局审批,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毕销户申请手续,待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后注销(3个银行账户均已停止使用)。

2.党组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充分。

(4)党组工作规则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该问题已重新研究制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范畴、组织程序等。2021年3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6次,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人事招聘、办公用房修缮等事项;召开局务会议17次,集中讨论了案件审查、临时用地审批、闲置土地处置等事项。

(5)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办公楼修缮问题已作情况说明。采购、装修等重大事项均提交会议研究讨论,如2021年拟提任的5名股级干部,会议过程拟任人选均回避不参会,2021年3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办公室修缮事项,议事过程均先由班子成员陆续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在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做表态发言。2021年以来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周例会等均由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客观、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6)“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要求,对内容涉及重要项目安排、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组集体决策并事前报备。如2021年8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不动产登记系统维护事项,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技术服务单位,在事前向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7)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个别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上未对受问责情况进行深刻检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间的批评意见照搬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问题,2021年7月21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上局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发言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各党组成员也紧扣巡察发现问题,依次作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还邀请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领导参加,并作指导发言,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并归档。

(8)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属三个党支部分别于2021年7月29日、8月6日和8月9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按要求作了支部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后将继续严格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并归档。

4.对述责述廉工作不够重视

(9)对述责述廉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责成相关责任同志重新撰写了2018-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今后,将严格要求各党组成员认真按照县委办的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认真撰写当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报局党组审定,切实按要求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工作。

5.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

(10)考勤制度落实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个别考勤不规范的干部已作情况说明,党组书记对负责考勤的2名干部予以提醒谈话,对1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自我检讨。自查本单位应休未休补助对象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对家庭困难的干部转由局工会送温暖专项资金中给予关心关爱。2021年以来局党组已将所有干部职工纳入考勤管理,明确了执行考勤制度较差的干部职工年终予以绩效扣分,不能评优评先。自2021年4月起每月进行考勤公示,局领导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勤情况落实较差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

(11)未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以来请休假均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办理外出报备手续。

6.财务内控机制执行不够到位。

(12)差旅费管理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1年7月16日前清退重复报销差旅费22人次,共计清退35笔;于2021年6月28日前清退多领差旅伙食补助费7人次,共计81笔;于2021年8月4日清退超额报销差旅费78笔。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共计9人予以提醒谈话,1人予以批评教育。

(13)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于2021年7月16日收回接待事由与公务无关接待费2笔;退还2017年12月20日和2018年3月7日共2项多餐接待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针对部分需出具邀请函予以接待的单位,已补充了共计94份邀请函,并组织学习了公务接待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14)土地收储中心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收储中心已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在县城范围内公共交通服务无法到达区域的公务活动使用公车的,一律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明确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点。局党组书记对公车使用管理人予以提醒谈话,组织学习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文件。

(15)土地收储中心违规发放餐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1年8月12日退回5名临聘人员餐补,并由局党组书记对财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格财务管理。

(16)现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将备用金用于日常开支,余额清零,并由局党组书记对现金管理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于2021年6月1日前办理电费、电话费等代扣手续,签订费用结算协议,日常费用报销均通过对公结算。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重视。

(17)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3月以来共开展周例会17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26次,如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会议结合自然资源职能就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工作认真传达部署,提出贯彻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

(18)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对党组成员主题教育发言材料进行重新检查并修正表述错误的地方;重新收集整理了局各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相关材料,包括动员大会、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检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材料,并对理论学习、检视整改等方面材料进行了补缺补漏。2021年按照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通过走访慰问、送证上门、现场宣讲、座谈调研等形式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今后将继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制度落实落细,形成长效机制。

(19)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将所有在职党员纳入“学习强国”的学习,局党建办每周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均按要求完成每日学习任务。

2.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作还有差距。

(20)存量用地盘活缺乏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按照省厅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有关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需完成20%以上处置任务,截至目前,批而未供方面已累计完成12个批次项目供地,闲置土地方面已处置到位7宗,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均已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

(21)部分项目用地未净地出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松港街道已就征收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21年8月20日拆除到位。剩余23宗未净地项目均属于闲置土地,县自然资源局已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分类处置,项目均已处置到位。

(22)服务保障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霞浦海岛西洋一级渔港工程和盐田乡、沙江镇、溪南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局主动对接并予以业务指导。针对项目存在问题,已多次对接项目业主,并与省厅沟通,为项目业主提出了解决方案。二是为加快项目报批进度,确保我县重点项目落地建设,2021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对列入“三比三赛”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罗列清单,倒排工作进度,并主动与项目业主单位对接沟通,迅速摸清项目用地重点、难点和堵点,指导业主及时、规范地报送相关审批材料。

3.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

(23)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巡察反馈2处矿山问题已自然复绿,不列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规划中。2021年已全面梳理我县39处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严格按照省厅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有关要求,经市局审查通过,于2021年6月24日编制印发《霞浦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明确修复模式、修复目标、年度任务、资金投入等,逐年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在2025年底全面完成我县3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24)海域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截至目前,2020年度省厅下发月监测违法用海图斑涉及我县共28处,其中,遥感误判4处,暂不需整改3处,已整改21处。2021年度县自然资源局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海域海岛管理工作:一是借助微信平台建立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非法围填海整治工作群,群内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同时持续保持对非法围填海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二是创新海域海岛监管新模式,于2021年5月与国家海洋局宁德中心站签约,建立服务合作关系,对霞浦沿海海域全部岸段进行全方位巡查,地面巡查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了非法围填海“零增长”。

(25)地灾点整治进度比较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全面梳理我县地灾点整治项目,未完成验收12个项目,其中4处列入县级治理项目已通过工程验收,剩余8处列入省级治理项目均序时开展。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督促乡镇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按照上级目标要求,逐步治理地质灾害点,并按我县财政实际对每个地灾点治理工程区分轻重缓急,每年安排120万元,对约10个左右地灾点及高陡边坡开展治理工作。

4.落实资源保护不够坚决。

(26)矿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3月23日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对矿政系统登记在册的我县3个矿山开展一年4次GNSS巡查工作,通过GNSS系统对每个矿山开展现场检查,逐条评估、判断并实时上报矿政系统,逐矿建档立卡,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2021年度GNSS巡查。

(27)日常管控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日常管控不够到位的2个问题已作情况说明。2021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日常管控工作:一是强化执法监察机制。一方面加强大队和乡镇所队沟通联系,建立执法监察微信工作群,乡镇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监察大队处置,另一方面加强执法装备和技术保障,及时更换执法公务用车、配备32部执法手机,补充给各个乡镇所和中队,完善动态巡查和手机定位巡查机制。2021年共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528余起,制止并发出责令停建通知书528份,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县自然资源局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交流,互通信息。三是加强宣传,尤其是针对当前敏感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法盗采海砂和采石洗砂等问题,通过制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全县商品住宅小区内的梯厢广告等,为日常管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5.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28)执法质量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6至2020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决定27件。2021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提高执法质量。一是加强行政诉讼应诉能力建设,按照工作实际,2021年5月增聘了一名法律顾问,协助对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二是在行政诉讼应诉过程中,均要求案件经办人员出庭旁听,案后分析总结问题,避免同一问题重复犯错。2021年度涉及自然资源行政诉讼案件6件,截至目前,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维持率均为100%,不存在被撤销的情况。

(29)执法力量不够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以来局党组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把敢于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截至目前已调整2名持有执法资格证人员至监察大队,增设海监执法中队,抽调4名海洋与渔业执法专业人员充实队伍,办理非法围填海及非法围海用岛等案件,进一步充实大队执法力量。

(30)执法办案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执法办案不够规范问题已作情况说明。2021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执法办案工作: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2021年5月31日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培训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职工年终绩效和评优评先依据之一。二是强化执法培训工作。2021年以来共组织监察大队、法规监察股等部门人员,参加省、市执法视频培训3次。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县直单位沟通协调。2021年7月30日邀请市国土监察支队来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加强与县检察院建立执法与检察衔接工作机制,适时邀请县检察院指导案件办理工作。四是落实强化会审制度,2021年以来大队共召开案审会议11次,对案件认定的各个环节进行评议分析,找差距补不足。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识不够足。

(3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识不够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以来局党组紧紧抓住组织领导、线索摸排、行业整治、宣传发动、机制建设等关键环节不放松,结合部门职能大力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2021年以来,共收到来信来访21件,已落实答复17件,正在办理4件,移送县扫黑办非法洗砂和非法盗采海砂线索4条、移送乡镇拆除并复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2宗。2021年6月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活动中,县自然资源局荣获“宁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7.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有一定差距。

(32)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初党建工作要点,并将涉及意识形态的相关内容,列入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按照上级要求,2021年4月已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6月将2021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正式发文上报县委宣传部。8月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清单,并撰写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在局1号楼一层大厅设置了意识形态宣传展板,为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理解学深意识形态创造良好环境。

(33)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已制定2021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要求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共集中学习党史材料、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共12次,并在会上作研讨发言,做好学习笔记。局班子成员分别于2021年3月、4月和7月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水门乡小竹湾村、玉山村红色教育基地、挂点东关社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和党组书记上党课活动。2020年述责述廉报告均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认真阐述。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

(34)阵地建设管理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设立意识形态宣传栏,并在局机关内上墙。及时填写《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表》,附上实景图存档,并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台账。今后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并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还有一定差距。

(35)化解信访诉求质效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0年度第三季度信访事项控新化旧工作考评中,县自然资源局初信初访未化解2件,省市积案、市县突出问题未化解4件,目前已化解5件,其中未化解的1件信访涉及林权问题,因涉及两个村的村民,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换届选举后松城街道正在协调对接中。2021年第四季度控新化旧工作考评县自然资源排名居25个县直机关单位第15名。

(36)超时审批问题还未彻底根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6年以来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逾期事项5件均已办结。一是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效能,2021年7月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管理的通知》,同时,每个月分管副局长均到窗口召开工作会议,不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民生工程、省市县重点项目等启动“绿色通道”,允许容缺办理,如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审批窗口共受理办结61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没有出现逾期办件情况。

2.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37)形式主义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干部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已作说明,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并责令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公文审批流程,办理文件签转手续,要求局办公室严把公文处理关,规范公文处理。

(38)公文行文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巡察发现问题已整改。2021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和行文审核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印发“霞自然资”611份、“霞自然资函”783份,2021年8月5日县政府办公室通报了全县公文错情情况,县自然资源局不存在相关问题。

(39)工作执行力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巡察发现问题已整改。2021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及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一是认真开展24小时防汛值班备勤工作,局领导班子下沉到乡镇,逐一开展地灾点实地核查工作;二是认真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对全县60处关闭矿山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巡查情况于每月28日上报市自然资源局;三是认真开展GNSS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3处矿山2021年度巡查工作。2021年共安排防汛值班62人次,分别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6次,报送发现的重大隐患清单4次、制度措施清单6次、突出问题清单5次。

3.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监督不够到位。

(40)监督检查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今年以来认真贯彻《霞浦县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并已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检查工作的函》,对各乡镇2018-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开展检查工作,抽取2018-2020年验收土地整治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并按照文件规定将核查结果上报县政府。

(41)重开发轻管护,造成补充耕地指标被核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自然资源局及时督促乡镇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2021年按照《霞浦县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办法》要求,项目建成后,已要求乡镇(街道)业主单位及时签订移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2021年以来,已完成龙凤店村委楼、树后地块复耕工作,并按照项目任务数的20%开展全县抽查工作,每个乡镇抽查1-2个项目,抽查结果纳入乡镇差异化考核指标范围。

(42)已验收无法入库情况比较严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6月自然资源部对2019年以来补充耕地项目开展监管核查工作,将各地已备案补充耕地项目移出储备库逐一核查,目前霞浦县进度位居全市第一,已通过核查并备案入库98个。按照县政府会议精神,县自然资源局已下发通知督促乡镇加快核查进度,同时,该项工作纳入县长专题会议,每周五将工作进度上报县政府。截至目前,55个补充耕地指标于2021年5月份已纳入新增耕地指标库,2017年牙城凤阳村土地复垦项目于2021年7月19日已经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并纳入储备库。

4.工程项目管理不严不实

(43)部分项目未进驻阳光平台交易。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巡察反馈的冬瓜山生态绿化、储备用地围墙等4个项目均未达到阳光平台入驻标准,采取第三方机构代理招标,目前4个项目均已完成施工。2021年3月县自然资源局已将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整治项目入驻阳光平台交易,2021年3月5日,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截至目前,县自然资源局进驻阳光平台交易项目共5件,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项目管理,按照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

(44)项目验收把关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溪南冬瓜坪矿山已于2020年12月通过中央环保督察有条件验收,并根据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干部实地察看,对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核实、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牙城文洋村废弃矿山修复项目已按现场情况重测竣工图,并报审核单位重新审核工程量通过。今后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对照标准,加强工程验收把关。

5.资产、资金管理重视不够。

(45)超标准购买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巡察发现问题已整改,原采购责任人因工作调动,已由现所在单位对其问责,县自然资源局已将问责材料归档。2021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均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要求限额,不超预算。

(46)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于2021年4月开展了固定资清查工作,对在用固定资产进行了编号登记、贴标签和专人管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1年8月已对13台待报废的电脑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报废。

(47)征地款结算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收储中心按照中心城区征地资金结算工作的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心城区征地资金结算工作,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征地款结算工作。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4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已于2021年4月份制定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局党组及党组班子成员之间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9)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2021年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已分别于2021年7月3日-7月15日、11月22日-11月26日结合岗位职责开展廉政谈话61人次,今后每年将按规定开展两次廉政谈话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50)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7月已下发《中共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开展2021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按照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特点对岗位职能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再认识,通过专题学习会的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面对面指导。

(51)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已要求局法规监察股认真梳理2018年至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撤销决定案件及其他部门的建议书等,深入剖析原因,属于相关责任人原因造成败诉或被撤销的案件,经局党组研究议定,对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52)巡察整改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驻局纪检监察组结合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亲自抓巡察整改监督检查,针对整改情况和整改不到位事项及时向局党组提出监督意见;针对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督促进一步整改。今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继续加强执法方面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案件执法监督检查。

(53)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强化日常监督,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民主生活会及述职述廉问题整改情况、修复进化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一是注重日常谈话提醒。今年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不定期与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等谈心交流,针对廉政风险点提出意见和建议,适时与重要股室、关键岗位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和集体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共开展谈话30余人次。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2021年结合“点题整治”专项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多次深入不动产登记窗口、各乡镇(街道)管理所等,注重从财务审计、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并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其中纳入县纪委监委“点题整治”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13宗问题,已全部处置到位,实现“清零”,全市排名第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31户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县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3个,均已整改到位。三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请销假、“三重一大”等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尤其是述责述廉报告的一些不规范提法予以纠正并要求落实整改,督促落实一年两次廉政谈话提醒,2021年已开展廉政谈话61人次。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54)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要求局党建办全力抓好局党建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工作监督,确保年底顺利通过党建绩效考评工作。2021年7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原党建办主任职务,同时选任一名年轻干部担任党建办主任职务,经办全局的党建工作。调整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由党员承担党建工作并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材料。各党支部书记已按规定撰写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局党组审阅。2021年以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了党支部书记下基层宣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55)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从2021年6月起,局党总支每月召开总支班子会议部署党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召开10次。党总支于2021年12月22 日完成换届工作,退休支部于2022年3月2日成立。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各支部的管理,严格落实党内生活。

(56)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局党组于2021年11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监察大队党支部软弱涣散整顿工作。同年12月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选举责任心强、有担当的党员担任支委班子,换届选举结果于2022年1月26日经政府办口党委批复同意。同时,监察大队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不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会,扎实有序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建立整顿台账,下一步,监察大队党支部将加大整顿力度,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争取及时摘帽销号。

(57)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过长问题,经局党组积极争取,口党委已给予1个名额。针对预备党员未转正问题,已与组织部对接两名预备党员的后续处置事宜,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议定,已将议定结果上报政府办口党委审批。今后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按规定、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吸纳政治觉悟高、工作干劲足的年轻干部入党,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如期完成党员发展工作。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58)股级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巡察发现选任股级干部因程序不规范问题已整改。2021年以来严格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严格遵守选人用人机制,把优秀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2021年已开展了5名股级干部选任工作。

(59)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3月以来,已轮岗交流28人次。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人员轮岗,尤其是重要岗位轮岗交流,及时梳理轮岗交流情况,并结合实际及时予以轮岗交流。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没有移交信访件,但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19名责任人按照程序进行问责,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15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未及时清理的往来款账务核查跨度时间从1990至2012年,时间跨度较大,且前期为手工账,机构多次变动,产生历史遗留问题多,核查验证难度大,不易追溯,整改一时难以完成;二是收储中心剩余出借资金多为2012年以前出借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范围广,催缴难度较大。

整改措施:县自然资源局将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征地款进行清理。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2.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不够到位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处理不当。由于业务工作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开展。二是内页材料整理不够规范。由于党务干部对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对相关内页材料收集整理不够规范。三是支部班子建设不够完善。支部班子间的形成合力不足,相互支持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2021年8月23日监察大队支部已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酝酿新一届支部班子。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内页材料,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不断加强党性锻炼。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将认真强化整改落实,以认真到底的态度,继续抓巡察整改,梳理存在问题,推动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下一步将在狠抓制度落实方面下功夫,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推进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坚持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处于基本完成及未完成的整改问题,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对照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督办,继续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做到边整边改。

三是坚持立足长远,完善建章立制。局党组将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并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巡察整改重点和薄弱环节,持续抓好整改,以实际成效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056056;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135号;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zrzyzhg@163.com。

中共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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