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委巡察组向十五届县委第一轮第一批巡察的4个党组织反馈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至11月,霞浦县委巡察组对县档案馆、共青团霞浦县委、县林业局党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4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定位与问题导向,聚焦“两个维护”,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2年1月13日,县委书记郭文胜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做好巡察整改及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郭文胜指出,经过十四届县委巡察,被巡察党组织突出问题得到及时纠治,管党治党意识得到总体提升,业务工作得到一定推动。但新一届县委巡察仍发现了不少新问题和旧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够实,政治能力仍有待提升。郭文胜强调,一要坚守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上级领导讲话和批示精神,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在我县落实落地。二要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推进巡察全覆盖。要坚持巡察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等部署的各项任务,系统总结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做法,统筹谋划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稳步推进新一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三要凝聚监督合力,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探索推进常规、交叉、联动等巡察贯通融合,凝聚各类监督合力。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档案馆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紧扣上级精神不够充分;财务管理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全面,基层党建制度落实、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巡察整改落实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共青团霞浦县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有力,履行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有差距;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资金管理存在风险,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压实不够,“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有差距,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整改促进长效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林业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理论学习不够重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还有差距,林业执法大队执法质效有待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待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职能有所不足,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够严谨;党组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未压实,促进长效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
县委巡察四组巡察霞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履行服务引领职责有差距,综合改革未落实到位,精准扶贫工作浮于表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有差距,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足;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资产管理不够重视,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严不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未充分发挥作用,系统党委统领职能弱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够规范;部分审计和巡察提出问题未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