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21 发布者:霞浦纪委 阅读 : 25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7月11日至8月1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开展巡察,并于1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县妇联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县妇联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县妇联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妇联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负责问题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抓好巡察整改问题。县妇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6项47个问题,县妇联党组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县妇联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新思想、新理念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县妇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县委巡察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7场,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加强新思想新理念学习。于2024年8月16日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2025年1月3日专题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县妇联理论学习,动态更新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确保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妇联干部头脑、指导工作实践。

2.学习浅尝辄止,未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

3.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不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纳入学习计划,于2025年2月28日开展专题学习,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2025年1月3日专题学习2023年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在北京出席福建代表团庆祝第114个“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致辞、中共福建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中共宁德市委五届八次全会、中共霞浦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等内容,3月10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3月6日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致辞、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在北京出席福建代表团“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庆祝活动时致辞、宁德市委书记梁伟新在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暨社会各界优秀女性代表座谈会的致辞精神等内容,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细致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三是持续完善学习计划,动态更新学习内容,确保及时跟进学习。

4. 关于“‘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2025年以来,县妇联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开展“两节”走访慰问、“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切实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二是切实深化活动质效。县妇联领导班子结合业务工作,坚持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为导向,深入基层一线,为妇女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完善实地察看儿童之家运行情况、开展基层理论宣讲、走访挂钩联系“两新”组织和综治挂钩村等下基层活动前期准备,做好下基层工作台账,增强活动实效性。

5. 关于“妇联与工会联动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和县总工会联络沟通。2024年9月14日,县妇联联合县总工会前往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开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共筑网络安全防线”主题宣传活动,提升职工网络安全保护意识和网络诈骗识别能力。2025年“三八”节期间,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等单位开展“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新时代——温暖与春同在”古风游园活动,组织已建立工会女工委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参与活动。2025年3月,出台《霞浦县总工会与县妇联联动合作工作机制》。二是在日常工作对接的基础上,对全县教育系统、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等部分已建立工会女工委的系统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建立系统妇联、妇委会等组织,推动工作开展。

6. 关于“指导城乡社区妇联组织创新活动的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指导城乡社区妇联组织创新工作,自巡察以来,因地制宜培育网格妇联10个、妇女小组120个、妇女微家77个,持续激发基层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积极从女性就业密集、党建基础扎实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就业群体入手,提升妇联组织在“三新”领域的覆盖面,在“三新”领域新建妇联组织18个。

7. 关于“引导妇联常委、执委履职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月9日组织专题学习《关于印发〈宁德市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宁德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妇联执委常委履职制度(试行)〉的通知》《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基层妇女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霞浦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霞浦县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系服务制度》《霞浦县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以来,妇联各级执委、常委认真履职,开展宣传宣讲活动70余场,巾帼志愿服务活动2000余场,有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二是根据《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宁德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宁德市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系服务制度〉的通知》,不再对代表、执委、常委实行履职登记及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8. 关于“实施妇联上网工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2日依托“霞浦县妇联”公众号设置“网上妇女之家”专栏,收集妇女在生活、工作、家庭等各方面的诉求与建议,畅通网上联系妇女渠道。二是做细做深做实网上群众工作,已在“霞浦县妇联”公众开设专栏并不定期策划特色宣传,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增强互动、做优服务,持续增强网上服务功能,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上旬共发布信息226篇。

9. 关于“织密妇联阵地纵横联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月9日组织专题学习县委办有关妇联改革的相关文件,制定《霞浦县妇联科级领导干部联系妇女群众和挂钩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制度》,明确每个科级干部挂钩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二是2024年11月12日已依托“霞浦县妇联”公众号打造“网上妇女之家”平台,并通过开设专栏、策划特色宣传等方式,突出妇女群众思想引领,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增加互动,增强联系妇女群众黏性,推动“一呼百万”微信工作法落深落细落实。

10. 关于“落实群团组织的‘群众性’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月9日组织专题学习《关于印发〈宁德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宁德市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系服务制度〉的通知》,制定《霞浦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系服务制度》。二是妇女代表、妇联执委、常委等密切联系一线妇女群众,积极访贫问苦,强化联系沟通,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慰问困难妇女儿童90人次,下基层宣讲党的理论政策20场次,有效提升群团组织“群众性”。依托“霞浦县妇联”公众号的“网上妇女之家”专栏开展妇情恳谈工作,拓宽沟通交流渠道,扎实推动妇女恳谈工作开展。

11. 关于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以来,根据《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妇联关于构建“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困难妇女儿童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联合县法院深入三沙、下浒等乡镇开展“巾帼普法八闽行”宣传活动。2024年12月27日县妇联联合松城街道妇联、松城街道司法所对信访群众反映问题开展调解工作。二是重新梳理信访件,加强对信访件的跟踪回访,2024年至今14件信访件的落实情况均填写到位。

12. 关于对“国家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5年1月20日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并研究部署国家安全方面工作,提高干部保密意识和能力,同时认真撰写2024年国家安全工作总结,并坚持每年研究总结国家安全工作。2025年3月,联合县委国安办、县国安局、县教育局和团县委等单位在中小学、幼儿园启动2025年“丹青绘国安”主题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13. 关于“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20日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提高干部保密意识和能力。二是坚持党管保密工作原则,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责任。于2024年10月8日重新调整县妇联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保密工作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2024年10月10日召开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14. 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025年1月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5年1月13日学习《中共霞浦县委宣传部 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等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文件,充分认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二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4年12月16日就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文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025年3月7日制定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把意识形态内容纳入计划。三是严肃纠正。2025年2月13日对心得体会抄袭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重新撰写《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两篇心得体会内容。党组书记于2025年1月13日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约谈,重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规定,引导全体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反思,杜绝“照搬照抄”,切实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

15.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国家政治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2025年1月15日召开县妇联党组2024年度述责述廉会议,3名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材料均有述及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于2025年1月13日集体约谈班子成员,重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并于当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文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2024年度绩效管理方案,促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6.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已于2025年1月13日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文件,2024年11月6日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宣传阵地的排查工作,暂未发现问题,牢固树立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二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根据工作调整,已实时更换妇联核心网评网宣员。已收集10名核心网评网宣员的全平台社交账号,并建档立册,强化网评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机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7. 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生命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1月6日组织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今后将按《规定》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变动,及时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12月20日印发了《中共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中共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2024年12月8日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2025年度工作重点予以推进。

18. 关于“述责述廉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述责述廉是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的重要机制,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述责述廉会议,2025年1月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述责述廉制度落实,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9.关于“‘一把手’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5年1月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廉洁纪律要求贯穿到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中,使“一把手”带头上廉政专题党课成为常态,持续强化规矩意识。2024年6月4日,县妇联党组书记以“涵养廉洁家风 树牢家庭防线”为主题作廉政专题党课。二是以制度促规范。2025年1月6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政策文件,全面掌握新内容、新变化、新举措,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谈话坚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的原则,对发现有不良的倾向要及时加以告诫。巡察反馈后暂未有新提任干部。

20.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9日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宁德市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精神,明确每年召开2次妇联常委会议的工作要求,2024年9月13日组织召开妇联常委会议。二是根据人员变动,适时调整妇联执委队伍。2024年9月13日,吸纳优秀在霞台胞等妇女群众进入县妇联执委行列,补充新鲜血液,增强队伍履职能力。

21.关于“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每季度、每逢重要节日开展节前督查,加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2025年1月下旬,由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牵头,联合其他纪检监察组共同前往县妇联等人大机关综合监督覆盖单位开展节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督查。二是2024年10月25日,对接公安部门对县妇联等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覆盖单位的相关干部职工担任公职期间的资格、日常违法行为进行核查的“回头看”,暂未收到县妇联相关干部违法违纪情况的反馈。三是将工作重心由抓住少数关键向管住大多数转变,督促指导县妇联完成巡察整改的任务,推进巡察后的建章立制和制度执行和责任人员问责到位。2025年2月,运用批评教育等“第一形态”措施1人次。

22.关于“日常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提前沟通,精选涉及“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社区儿童之家年度检查情况等关键领域的议题,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25日列席县妇联党组会议2场次。二是严格审查“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登记一览表台账,重点对资金类事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资料查阅,推动监督工作扎实有效。

23.关于“关心关爱留守及困境儿童活动开展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开展“点亮阅读微心愿”工作,组织爱心妈妈为140位结对的留守困境儿童挑选价值12411元的图书。2025年1月21日联合溪南镇妇联开展“恒爱行动”“把爱带回家”活动,为结对的20位留守困境儿童送上3000多元的棉袄、裤子和爱心妈妈编织的围巾。二是加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办的公益课程等活动审核,由经办干部制定活动方案,分管领导补充完善方案,“一把手”做最后审核把关,明确活动主题和参加对象,确保活动贴合主题,切实精准。

24.关于“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23日组织学习《2024年“福佑闽东·宁德市顶梁柱母亲扶持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补充制定了《2024年“福佑闽东·霞浦县顶梁柱母亲扶持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切实强化工作任务督查落实,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等情况。

25.关于“公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5年1月23日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拟稿、核稿、签发等程序,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各项规定,持续加强文件内容把关,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切实提高干部业务技能。巡察反馈以来,县妇联党组出台20份文件,县妇联出台7份文件,均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印发流程。

26. 关于“违规发放未休年休假报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23日组织专题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等制度,提高全体干部尤其是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进一步规范未休年休假报酬的发放。二是经过调查核实,已于2025年1月6日收回违规发放的未休年休假报酬5470元。

27.关于“超标准采购办公茶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5年1月23日组织专题学习《霞浦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标准规范采买办公用茶。县妇联已于日常自查中发现该问题,并于2022年9月退回超标300元茶叶采购款项。巡察反馈后,购买办公用茶未出现超标采购情况。

28.关于“超标准列支会议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5年1月23日组织专题学习《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会议费用管理。强化审核把关,按照相关制度规范列支会议经费。巡察反馈以来暂未召开会议,未出现超标准列支的情况。

29.关于“会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制度学习,于2025年1月23日组织妇联干部认真学习《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严格按隶属关系对会议情况进行报批,合理控制会议规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县妇联于巡察反馈后暂未组织召开过需要报批的会议。

30.关于“零星修缮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妇联已于2024年10月对县妇联书屋定制项目根据实际工程量编制决算,对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墙体修缮项目编制预、决算,补充签订施工合同,并对项目予以验收。2025年2月13日对项目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1.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5年1月23日组织妇联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霞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霞浦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及公务出行保障方案的通知》等公务用车制度,提升业务水平。巡察反馈后均严格依照公车使用要求向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申请派用公车,累计向公车平台申请派车9次。

32.关于“未按规定进行资产出租”的问题。

33.关于“资产出租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

34. 关于“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妇联干部于2025年2月28日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霞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试用)的通知》《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提升资产管理处置工作能力。二是规范资产处置流程和登记。县妇联目海路罗缪巷一资产原租户2024年8月解除租赁协议,之后县妇联重启资产评估和招标工作,先后流拍3次,2025年2月已重新报批公开招租,3月上旬收到批复文件,后续按流程组织公开招租。2024年12月1日,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摸底排查,并对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1年11月购入的“数据采集器”进行资产入帐登记,规范造册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5年2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5. 关于“议事规则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5年1月20日组织妇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议事各项程序和要求。2025年2月17日已对《中共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印发党组工作制度的通知》予以完善,进一步规范表决程序。

3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妇联干部于2025年2月28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党组书记于2025年1月13日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约谈,重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相关工作规定。县妇联2024年8月以来均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共向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合计14项。

37.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思想认识。于2025年2月10日组织干部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组书记于2025年1月13日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约谈,重申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规定,严格按规定流程开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于2025年2月中旬完成征求意见,于2月18日完成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部室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党员代表之间的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工作,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二是强化整改落实。2024年,县妇联党组3名班子成员均按要求上2次党课。

38. 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制度学习,深化党员认识。已于2025年1月15日组织县妇联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党组书记已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约谈,重申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规定。2025年3月7日,县妇联会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营造宽松民主的发言氛围,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39.关于“‘三会一课’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精心组织学习。2025年2月10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推进妇联会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发展。二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已于2025年1月13日开展集体约谈,重申“三会一课”制度相关工作规定。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召开7场党员大会研究议定主题党日活动7次,同时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每月开展主题党日的通知文件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40.关于“党员‘双报到’制度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2月10日组织学习《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 霞浦县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开展“双联双进”活动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服务质效的通知》,深化县妇联会党支部党员干部对党员“双报到”制度的认识。二是规范落实“双报到”制度。2024年9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报到,并组织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进行“双报到”,同时指定专人建齐台账,完善记录,做好报到证存档工作。

41.关于“党务公开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1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党务公开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二是自2024年9月以来,党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党员党费交纳清单等每月党务内容,确保党务公开规范、全面、及时,已公开6次。

42.关于“未严格落实重要岗位人员出入境备案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规章学习。2025年2月10日组织干部重新学习《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霞浦县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出国(境)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2月28日组织干部学习《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升对干部出入境备案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分别于2024年10月、12月对现任保密、党建岗位工作人员做好出入境备案工作,目前县妇联重要岗位人员均已备案。

43.关于“回避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学习。于2025年1月6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升干部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党组书记于2025年1月13日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约谈,重申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规定。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已对《中共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印发党组工作制度的通知》中议事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切实杜绝提任干部未回避问题再次发生。

44. 关于“违规借用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于2025年2月10日组织妇联干部学习《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调(借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抽调(借用)对象、正确程序等相关细节内容。二是强化自查自纠。对违规借用干部问题作说明,巡察以来未出现违规借用干部情况。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45. 关于“开展活动考勤与督查记录不相符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要求开展活动考勤督查。县妇联指派专人开展活动考勤督查,并汇总形成工作台账。二是加强督查管理。县妇联指派专人对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复核,切实杜绝管理人员错签、漏签等情况发生。

46.关于“授课费开支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指定专人对活动管理人员、授课和伴奏人员工作情况加强督查审核,切实杜绝错漏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已于2025年1月7日对该笔款项600元予以收回,并于2025年2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47.关于“上轮巡察‘回头看’指出‘县妇联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5年1月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月15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确认识廉政谈话制度重要意义。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廉政谈话活动。2024年召开廉政提醒集体谈话会1场,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面对面”廉政提醒谈话1次。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谈话记录等资料收集、归档,确保资料完善、详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中共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中,批评教育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93246;通信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3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3246@126.com。

中共霞浦县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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