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总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27 发布者:霞浦纪委 阅读 : 3898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3月24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总医院党委(含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6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整体要求

(一)深化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县总医院党委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县委巡察一组对我们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总医院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及相关医院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认真研读,细化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党委班子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通过原原本本读、反复深入读,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找准问题整改切入点,进一步明确整改思路,印发了《霞浦县总医院党委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部门、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做到了整改措施具体可行、任务分解明确到人、问责精准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办,狠抓整改落实。党委书记坚持整改工作亲自督办、亲自协调,及时跟进了解整改进度,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情况,紧盯整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逐项研究解决对策,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严肃追责问责。整改期间,成立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查看、翻阅资料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

(四)全面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在认真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期改相结合,对于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扎实推进落实;对于需要长期整改坚持的,坚持以“钉钉子”精神,逐步抓好整改落实。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围绕党建、财务管理、会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制度,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县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等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等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即知即改,6月21日,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在2021年全球健康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19年对中医药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县医院6月13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霞浦县总医院组建实施方案》;县中医院6月30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在全球健康峰会上的讲话精神、2020年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专家学者座谈会上有关中医药发展的指示精神;县妇幼保健院6月16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在2021年全球健康峰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霞浦县总医院组建实施方案》,7月17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等。二是建章立制,推动学习教育常学常新。制定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县总医院党委2023年6月以来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共8场次,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2)存在学用脱节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即知即改,在6月21日的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7月1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二是县医院相关当事人已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讲话心得体会,并在党总支会议上进行检讨。三是制定《县总医院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四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总医院相关当事人已结合医疗系统实际工作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县医院党总支6月26日召开党总支会,就未按方案完成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交流进行自我检讨;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6月27日召开党员会议,在会上就未开展六个专题学习、未罗列出党员问题清单及未建立“两审两公开”机制在党员会议上进行自我检讨。同时,县妇幼保健院相关当事人已重新撰写材料,并在6月27日召开的党员会议上进行自我检讨。二是党委今年认真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部署推进会、宣讲报告会、开门纳谏座谈会,认真完成规定工作。三是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县医院郑某已解聘,不再进行问责。

(4)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打折扣。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分别于4月11日、5月18日、6月7日召开学习会,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县妇幼保健院相关当事人就未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在6月27日召开的党员会议上进行自我检讨。县中医院相关当事人结合自身实际重新了撰写“学党章、强党性”个人剖析材料。二是党委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规定动作,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5)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妇幼保健院相关当事人7月12日就未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在全院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县医院相关当事人6月26日召开党总支会就未完成“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进行自我检讨。二是党委对“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认真进行“回头看”,抓紧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结合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开展调查研究的好传统。

(6)对“抓思想强规矩、转作风提能力”教育整顿活动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肖某等8名同志的剖析材料及张某等3名同志查摆问题清单已进行重新撰写;县妇幼保健院就未开展谈心谈话以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未整改落实到位问题,相关责任人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检讨。二是县中医院分别于2月16日、3月16日、6月30日组织开展行风建设提升患者满意度学习教育,5月25日参加县总医院优化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动员会,制定了《霞浦县中医院提升医院满意度方案》。放置一台多功能自助终端缴费机在住院部一楼,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县中医院3年来患者满意度在逐步提升。三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7)公立医院改革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县总医院与分院分工协作机制,派驻晋升医师6人下乡帮扶,挂职、担任管理人员,为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提供服务,同时通过“传、帮、带”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实现基层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断提升基层分院门诊量。二是加大高层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省立医院医联体建设。省立医院林开阳聘为县医院名誉院长,省立医院池良杰挂职县医院常务副院长,提升县总医院急危重症诊疗和新技术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就诊率。三是县总医院继续强化宣传引导,宣传与改善医疗服务同步推进,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展示工作成效。2023年1月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播医改报道文章4篇。四是霞浦县远程心电诊疗使用数、上级诊断数有了明显提升。随着人口流动的日趋频繁,群众对异地就医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且当前我县在外工作生活人员较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了群众在外就医,医院将继续优化医疗环境,提升患者满意度,争取留住病人。

(8)总医院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6月重新调整县总医院党委班子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县总医院各部室进一步调整充实各部室人员,实现了业务管理、人员招聘、职务聘任、信息系统、绩效考核、阳光平台药品及耗材采购结算、医保结算等统一管理。县医院成立新院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体搬迁方案,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于2022年10月顺利完成搬迁工作。2022年12月县政府决定在县医院新院二期预留地作为县妇幼保健院建设用地。县总医院今后将下大功夫研究部署推进县总医院健康向前发展。县医院新院项目建设负责的郑某已解聘,不再进行问责。

(9)中医药发展呈现疲软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县中医院6月8日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7月12日组织临床医生开展有关提升中药处方、中药饮片处方、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技术水平。6月30日组织开展义诊活动,大力传播《中医药法》,展示中医药发展成就。目前,县中医院中药处方、中药饮片处方占比逐步提升。下一步,县中医院将持续中医药业务理论学习,广泛宣传中医文化,提升群众对中医的情感认同。

(10)“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停滞。

整改情况(未完成):县中医院8月10日召开落实县委巡查整改工作会议,对“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停滞问题进行研究。8月22日,县中医院积极向主管局申请,县政府同意后将立即启动“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今后,将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经费投入,建设好“互联网+”医疗服务。

4.关于“注重医疗安全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1)医疗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学习教育。县医院、县中医院安排所有放射工作的人员参加“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放射工作人员证》,通过培训增强放射人员的放射防护法律法规意识;组织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医院、县中医院7月相继开展放射检查,确保放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三是对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培训。县医院、县中医院相继组织学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医院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县医院7月18日组织护士长、设备科人员进行SPD二级库耗材管理软件的使用操作培训,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落实医疗器械使用管理。二是开展检查。县医院、县中医院相继开展病历质量、归档病历、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检查工作,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3)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医院6月19日召开临床用药质控中心会议,开展《抗微生物药的临床应用》培训,强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及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达标的重要性,同时选派2名药师参与临床查房,对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高且不合理用药情况较为突出的科室开展干预,将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等指标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评;县中医院加强医疗安全教育,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加强对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监督检查,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进行限制处方处理。目前,县医院7月份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符合规定要求,县中医院Ⅰ类切口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已在逐渐下降。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使用检查,逐步达到规定要求。

(14)主动监测及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妇产科5月25日开展孕产妇情况调查人员培训,7月10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规范,对孕产妇个案报告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制定了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是县妇幼保健院7月12日召开全院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院感、医疗事故等重点领域风险点进行排查,针对存在风险,制定了防范措施。

5.关于“对医疗事业发展重视不够”的问题。

(15)内部控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委于7月6日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增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意识,并进行监督检查。县医院成立了风险评估、监督、评价领导小组,制定《霞浦县医院风险评估管理制度》《霞浦县医院2023年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并严格履行职责。县中医院6月30日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定《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县妇幼保健院6月29日下午召开巡察整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定了《霞浦县妇幼保健院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风险评估、监督和评价小组。

(16)科室建设不健全。

整改情况(未完成):7月13日,党委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中医药条例》,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政策,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县医院按照要求于2023年1月设置中医科,设有床位25张,同时设有中医门诊,提供中医骨科诊疗服务。县中医院依靠县医院病理科、感染科资源,共享推进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县中医院待新院建设完成后,设置病理科、感染科。

(17)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中医院6月26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等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二是县中医院今年通过县人社局公开招聘,正式录用在编护士1人,同时积极赴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招聘护士6人,实际开放床位数与全院病区护士之比已达到1:0.4。今后,将继续开拓招聘渠道,与医学高校保持密切联系,大力宣传医院文化,吸引护理人才为中医院做出新的奉献。

(18)医院运营效率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中医院7月组织医务人员相继学习了DIP相关业务知识、医改政策及分级诊疗制度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诊疗常规,提升专业技能,加强医患沟通,更好地服务患者,提升其缩短平均住院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23年6月,县中医院与崇儒卫生院签订《医养结合型医联体建设协议书》,进一步完善了双向转诊服务,让农村的患者在基层卫生院得到更好的疗养。目前,县中医院2023年1月至6月份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数逐步向标准靠近。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9)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等内容,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二是针对政治性表述错误的当事人已要求重新撰写,县医院已经重新撰写2018年《霞浦县医院党总支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政治性表述。三是县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县医院公众号及时更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县总医院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四是针对研讨发言材料与网络文章雷同的当事人已要求重新撰写。五是制定2023年下半年党委班子下基层宣讲计划以及下基层上党课,党委班子6月以来累计下基层宣讲3场次、上党课3场次。六是对县总医院、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县医院郑某已解聘,不再进行问责。

(20)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6月27日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等内容,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县总医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自2023年6月以来,坚持每次1个方案1个主题,同时安排至少2人进行研讨发言,杜绝一般性学习代替研讨式发言。三是制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切实把意识形态纳入到专题学习中,2023年3月按照要求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县妇幼保健院按照要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专题。四是党委办组织科室人员集中学习《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对档案材料管理的意识,制定了《霞浦县总医院党委会议记录制度》,确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会议方案、签到表、发言材料等齐全归档到位。五是对县总医院党委办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1)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6月2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霞浦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提升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及党内定期通报材料的书写质量。二是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严格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深入述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重新撰写了述责述廉报告,补充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县医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中。四是县总医院党委、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上半年均有专题召开一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五是县总医院党委、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上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了分析研判报告,对本领域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下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指导性文件,切实增强党总支、党支部意识形态领域责任意识,牢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六是党委严格按照要求,撰写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并按要求规范上报;撰写2023年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材料,并按时进行通报。党委制定了《意识形态通报提醒制度》《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指导》。七是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霞浦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霞浦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管理办法》。二是县总医院党委、县中医院公共领域信息发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三审三校”制度。县医院公共领域载体信息发布附有审计图、实景图,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杜绝“先发布后审批”现象。三是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23)制度修定未结合实际。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医院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医院实际修订完善工作制度。目前结合医院实际,成立了医院规章制度修订汇编领导小组,制定了医院规章制度修订汇编工作计划,召开了制度修订动员部署会,各科室针对现有制度进行了细化修改,重新汇编了霞浦县医院制度。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对照现有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了部分修订完善。

(24)年度总结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总医院是以县医院为牵头单位,县总医院2019年工作总结提到了“完成医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络平台系统建设”,其实指的是“完成县医院微信公众号”,存在表述不够精准,目前,已对县总医院2019年工作总结进行重新撰写,内容修改为“霞浦县医院为霞浦县总医院牵头单位,完成了县医院公众号”。二是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实行多人共同审核、反复查看,确保年度总结符合医院实际情况。

(25)会议记录涉嫌作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妇幼保健院7月12日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相关当事人就会议记录涉嫌作假情况在会上进行自我检讨。二是县妇幼保健院要求会议记录者记录会议要实事求是,尽可能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经自查2023年1月以来的党委、县医院、县中医院班子的会议记录,未存在会议记录作假情况。三是对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人叶巧华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26)对干部失察失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3月9日开展警示教育暨廉政谈话会,县医院组织各科室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签订了《霞浦县医院医务人员从业承诺书》。二是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县医院3月22日、6月30日相继开展规范执医监督检查,于5月28日召开上半年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分析会议。三是县医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院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的通知》,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四是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增强干部职工职业荣誉感,强化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强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有效遏制和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努力营造清风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五是对县医院口腔科医生张晓君进行诫勉谈话。

(27)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中医院2023年7月有针对性开展院长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也相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了开展廉政谈话。坚持廉政谈话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所在岗位情况进行分类成组,结合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在内容上突出个性化、差异化,避免谈话的笼统性和模糊性。坚持在“常”字上下功夫,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

(28)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妇幼保健院相关当事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全面排查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二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述责述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重要措施,领导干部根据重点工作和自身的具体职责,从严从实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主要负责人加强对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查,进一步夯实干部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作风。三是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9)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2023年7月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购买反统方软件;药剂科、监察室及信息科相关负责人8月1日前往宁德市中医院、蕉城区医院考察学习反统方软件的使用情况;县医院8月7日邀请昂楷科技公司和杭州美创软件公司进行产品演示;8月21日,县医院班子会议同意该项目预算总造价为12万元。目前,进入网超采购流程,将在9月完成软件上线。二是县医院6月30日对药库、药房、卫材库、日用品仓库进行全面盘点,已邀请宁德市华然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进行清查审计,已更新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县中医院印发了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等47项,2023年8月已于第三方审计公司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霞浦分所签订协议,择期审计。

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30)纪委监督“探头”作用未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总医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先后3次通报近年来发生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升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二是总医院纪委7月24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提升发现问题线索并查办案件能力。三是在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增设举报信箱、将办公电话作为举报电话,增设电子邮箱并对外公开,明确举报受理内容。自开设举报渠道后,有收到反映县医院服务方面投诉,经调查核实,处理了县医院干部1人。四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县总医院纪委监督“探头”作用,认真履职尽责,瞄准锁定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底,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1)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召开总医院纪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办案质量,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待县纪委监委调查落实涉嫌受贿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并作出处理后,总医院纪委跟进处理。

(32)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总医院纪委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刻把握本质要义,坚持严字当头,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时效性。二是县总医院纪委6月以来,多次深入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督导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进督促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按期完成巡察整改。

(33)日常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总医院纪委7月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7月7日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督导巡察整改工作,对54名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8月22日在县精神病医院开展警示教育,全面增强履职尽责意识。二是县总医院纪委切实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力度,抓好医疗单位巡察及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避免出现整改不到位、改后又犯等问题。

4.关于“维护患者权益不到位”的问题。

(34)违规收费现象频频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中医院6月16日组织学习《宁德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使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患者监督,有效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二是县中医院电脑系统将中药饮片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因电脑系统对小数点后第三位数自动进行四舍五入,导致中药饮片加价超过25%的假象,而实际县中医院中药饮片未违规加价。三是县中医院经了解大部分患者在手术时相关检验报告已检未出或部分为急诊手术,根据院感标准预防原则对不确定传染病与否的患者手术后的手术间和器械均需按传染病手术进行处理。现已要求相关科室(急诊手术除外)的择期手术患者均需等待检验报告出来判定是否为传染病后,再行规范合理收费。目前,不存在传染病患者手术加收现象。四是县中医院已要求临床医生严格遵守医保用药目录合理使用药品,若使用(邦亭)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均需要求临床医生在病历上做详细完整的病情描术。目前,不存在不合理使用此类药品。

(35)医疗纠纷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组织各科室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3月22日、6月30日开展规范执医监督检查,5月28日召开上半年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分析会议。同时加强自身建设,定期开展院内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医疗水平。二是县医院提高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依法行医,照章办事,夯实业务建设基础,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医疗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由于县医院口腔科当事人蔡某已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因此不再进行问责。

(36)整肃医德医风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较低,5月25日县总医院召开了优化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动员会,县医院、县中医院相继成立满意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提升满意度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加强查访力度,重点督查损害医院形象和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县医院、县中医院对回访中存在问题的患者积极给予回应,获得患者的理解,在原有月反馈整改的基础上建立现场访视日整改,即时解决患者问题。二是多次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推进会,通报满意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6月份开展了指定购药调查,对县医院儿科相关当事人进行取消202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人事科不定期到临床科室开展医务人员劳动纪律检查,未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有所改善,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三是县中医院2020年患者满意度为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倒数第三位,2021年经过努力患者满意度比2020年提升了11位,2022年患者满意度在全省194家二级以上医院中排名第132位,比2021年又提升了42位,即从2020年至2022年排名提升了53位。四是对县总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

(37)占用患者医疗预交金。

整改情况(未完成):县中医院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了《关于重新印发医院财务规章制度》。由于患者来县中医院就诊办卡并预交金,长年累积,造成患者预交金较大。目前,中医院运营比较困难,流动资金日总量无法超过预缴金叠加量,因此,无法在短时间解决。医院门诊、住院部收费窗口已告知来院患者尽量按需充值,用多少冲多少,竭尽所能降低预交金金额。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38)项目滞后、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相关人员加强对工程项目有关规定的学习,提升工程管理能力,并严格按照时限完成相关工作。二是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项目竣工验收2023年6月29日通过,消防专项工程已于2023年7月5日通过验收。县医院新院二期综合楼病房衣柜项目于2022年10月投入使用,2023年8月2日通过验收。三是对县医院总务科副科长施文敏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县医院郑某已解聘,不再进行问责。

(39)部分项目金额达到财审标准未进行财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7月3日组织财务科、行风办、总务科、基建办相关人员集中学习项目财审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财审意识。二是开展应财审尽财审项目自查,经查,符合财审条件了项目,均有进行财审。今后,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报送财审单位审核。三是对县医院总务科副科长施文敏进行了诫勉谈话。

(40)部分项目违反阳光平台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7月3日组织财务科、行风办、总务科、基建办等学习《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文书范本的通知》《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专项清理的通知》等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招标政策。县医院7月18日组织基建办、财务等人员集中学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矩意识。二是进一步完规范和完善项目审批、项目管理及招标制度,促进工程建设公开、公平、公正,强化监督,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工程建设有序、快速、高效推进。三是对县医院总务科副科长施文敏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县医院郑某已解聘,不再进行问责。

(41)项目重复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7月3日组织学习关于工程采购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项目的设计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抓紧与设计单位协商工作。二是县医院感染楼二次装修项目因疫情防控需要执行新的院感要求进行变更。由于设计单位建筑结构、二装等设计人员未和同单位净化专业设计人员合理配合设计,导致净化最终定稿施工图与原总包单位施工图存在布局调整。三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县医院郑某已解聘,不再进行问责。

(42)合同制定有误。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2023年7月4日组织基建办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等相关知识,规范合同订立。县医院智能化工程预付款已在支付每期工程款中逐笔按10%比例扣除。今后,将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将预付款写入合同中,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支付,消除合同隐患。二是对县医院总务科副科长施文敏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3)合同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2023年7月18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签订具体要求,明确了合同中不可或缺的合同主体、合同形式、合同内容,提高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县医院智能化工程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违反合同行为进行处罚,结算后从工程尾款中扣除。抗震支架工程于2020年9月28日完工,2020年12月30日为初步验收时间,施工工期符合合同工期要求。今后,认真研读掌握按照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条款执行到位。二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县医院郑某已解聘,不再进行问责。

6.关于“医疗设备采购及医疗后勤服务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4)采购需求档案材料管理不善造成遗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妇幼保健院6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了《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严肃认真对待档案材料。二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力度,设置专柜保存设备采购档案资料,专人妥善保管档案材料,制定了《霞浦县妇幼保健院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守。经查,县医院、县中医院档案材料管理比较规范。二是对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张群进行了诫勉谈话。

(45)合同制定存在矛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7月17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民典法—第三编合同》。针对后勤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后,签订的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出现矛盾问题,已退还多付比例的服务费,并更改纸质版合同的付款条款。二是加强采购项目规范管理,提高业务素质,避免后期的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6)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合同款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7月3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提升履行合同意识。二是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认知,遵守合同约定,杜绝提前支付合同款项现象。经查,2023年以来,未发现有提前支付合同款项现象。三是对县医院总务科副科长施文敏进行了诫勉谈话。

(47)文件不规范、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医院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民典法》,针对采购项目中标公司,无委托授权书问题,已补齐委托授权书。二是加强采购项目规范管理,提高业务素质,避免后期的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7.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48)无依据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精准解读政策,学习规章制度,对标对表抓整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到实处。二是县中医院已追回护送财务存款补贴3000元,县医院已全部收回驾驶员安全出车奖16340 元。三是加强审核监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禁止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经查,2023年1月以来,未发现有无依据发放护送财务存款补贴、驾驶员安全出车奖等情形现象。四是对县总医院、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9)无公函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县中医院相继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霞浦县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要求全体干职工严格遵守,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员要切实履职层层把关。二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严格规范接待报销手续。

(50)超额发放保健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科6月28日组织全体成员学习《财务科室规章制度》,增强财务管理意识。目前,超额发放的保健费7.51万已追缴完毕。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审核监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1)重复发放补贴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科组织全体成员学习《霞浦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科室规章制度》,已追回多发放临时人员下乡补贴费9000元。县医院已收回2022年3月重复发放1月份驾驶员送发热门诊病人、核酸加班补贴1150元。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加强审核监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8.关于“执行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够彻底”的问题。

(52)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针对县中医院现金购买柴油,县中医院已办理柴油充值卡,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经查,从2020年以来县妇幼保健院已按规定发放退休人员综治奖、市级文明奖金等,县医院、县中医院未发现类似现象。二是进一步健全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三是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3)财务报税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总医院7月3日组织财务科人员学习《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及时办理税费申报。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自身建设,熟练掌握财务报税制度,提升财务人员的财经知识水平,确保财务报税严格执行到位。三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54)报销费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工会2018-2022年发放退休返聘人员节日慰问费,2023年8月1日由县医院行政经费拨还工会经费。县医院2022年3月支付委托福安市闽兴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准备应标材料800元的服务费,目前已找到与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县中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规章制度,重新印发《医院财务规章制度》,完善维修报销手续。县中医院编外人员刘某、张某不属于劳务派遣人员,因此支付2020-2022年单位部分的社保费符合要求。县妇幼保健院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科室规章制度,已追回超额报销差旅费434元和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费用11790元。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三是对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5)不规范发放奖励性绩效增量部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妇幼保健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印发《霞浦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绩效考评方案》,成立绩效考评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评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评办法,以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开展科室自评和院部集中考评,绩效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差,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增量部分相挂钩,奖励性绩效增量部分发放向业务一线工作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9.关于“资金、资产等重要领域存在漏洞”的问题。

(56)多头开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梳理开户银行账号9个,保留7个,申请注销2个,已向中国银行霞浦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霞浦支行沟通账户销户手续,并书面报送销户材料,目前县医院的邮政储蓄银行霞浦支行账号已经销户。今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梳理银行账户性质,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7)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中医院重新修订《医院财务规章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二是县医院2020年与2021年收取原二门诊店面租金11.65万元,已于2023年6月30日上缴县财政;县中医院2022年店租收入10.09万元(店租租金实际收入10.0858万元)已于2023年4月11日上缴县财政。三是针对县中医院2020-2022年药品带量采购差价收入156.57万元,依据闽政〔2020〕5号文件精神,药品带量采购差价符合要求,不用上缴财政。

(58)应收款项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未完成):县医院重新修订《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学习,针对挂账进行了认真梳理查对,加强对往来账管理,逐项梳理应收账款,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目前已收回25笔20.08万元,还有款项未收回,今后继续追缴。

(59)中草药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中医院6月30日组织药剂科人员学习《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及流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提升中草药的采购管理能力,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对已过期的中草药,依规报损,进行销毁。县妇幼保健院制定《霞浦县妇幼保健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霞浦县妇幼保健院新药引进制度》并组织学习。今后,加强中药饮片采购管理,严格按照中药饮片采购程序。二是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60)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医院资产运行管理机制。二是县中医院已完成缴纳房租2604元;新录用医生按规定缴纳租房水电费23987元,有1人离职联系不上,制定了《霞浦县中医院宿舍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宿舍水电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县妇幼保健院已追讨回赠送积石村卫生所的药品保鲜柜,并在资产管理平台补录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县妇幼保健院印发《霞浦县妇幼保健院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四是对县中医院职工杨少东、林雨轩、张琴君等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61)店面出租未按规定进行处置及无依据减免店面租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中医院8月2日召开院班子会议对县中医院102D和104D沿街店面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9日租金减免事宜进行过会研究通过,同意给予减免,同时表示将吸取教训,对类似工作都要过会研究。县中医院8月10日召开院班子会议对五采弄店面进行研究,决定店面到期后,所有店面采取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出租。今后,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0.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62)公车维修审批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相关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增强执行公务车辆维修审批手续意识。相关责任人在全院干部职工大会上针对公车维修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进行检讨。今后,车辆维修一律先填报车辆维修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若车辆在外急需维修的,事后及时补办车辆修理手续。

(63)用车审批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妇幼保健院6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用车审批意识。相关责任人就“用车审批不规范”问题在全院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制定印发了《霞浦县妇幼保健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用车审批管理,确保在今后的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做到责任到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64)党委班子分工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6月27日,召开党委会对党委领导班子重新进行分工调整,明确职权范围,党委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行政班子分别于8月初、7月底重新进行了分工调整。今后凡是党委主要领导变动,就及时调整党委班子,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65)党委议事决策作用不够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6月21日,在党委会上重新组织学习《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县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委职责和党委会议的决策范围,明确院长办公会议的讨论与决策范围,突出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同时,坚持党委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进行研究讨论决定。县总医院行政班子于7月18日组织召开了县医院、县中医院2023年度收支预算事项;县总医院党委于7月21日研究通过了县总医院行政班子关于县医院、县中医院2023年度收支预算事项。

(66)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党委会上重新组织学习《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县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坚持会上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制定了《霞浦县总医院党委会议记录制度》,会议记录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完整记录会议全过程。县总医院党委研究讨论通过了2023年度县总医院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度总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均有党委研究讨论全过程。

(67)部分重要工作未经党委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会6月21日重新组织学习《中共霞浦县总医院委员会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管理内容,确保按制度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县医院工会7月18日重新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县中医院工会7月5日重新学习《中共霞浦县总医院委员会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2023年度县总医院党建工作要点》等重要工作于4月26日在党委会上研究通过,县医院、县中医院2023年度收支预算等重要工作,经县总医院行政班子研究通过后,并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今后,坚决贯彻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凡是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均提请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上由分管领导详细向参会同志介绍具体情况及建议意见,与会人员按照书记末位发言的顺序逐位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二是对县医院、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68)对“关键少数”监督力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3月9日,党委书记组织党委行政班子、各医院院长开展了警示教育暨廉政谈话会议,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院长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各医院相继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进行廉政谈话,制定了《霞浦县医院自助机管理办法》《霞浦县中医院现金管理制度》《霞浦县中医院自助机管理办法》等制度。4月初,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县总医院院长与行政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69)对下级党组织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7月25日,党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督查的通知》,8月4日、8月10日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重点围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费收缴管理等内容,对下级党总支、党支部的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今后,将持续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督查、指导,坚持每年至少一次督查,不断提升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70)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党委会上重新组织学习《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今年6月以来,召开党委会、院部会议时,坚持贯彻落实党委议事规则,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提高民主决策意识,坚持集体讨论,逐人发言,逐人表态,“一把手”末位发言。三是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71)“三重一大”事项未事前备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29日县医院、7月12日县妇幼保健院重新学习县纪委《关于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和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在“三重一大”事项上院部会议研究讨论前,规范填报事项备案表,并报局纪检组备案。二是县总医院党委6月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均有进行事前备案。今后,持续抓好“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备案,坚持不懈抓好监督检查。三是对县总医院、县中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72)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持续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坚持把党的建设融入到县总医院各项工作中来,进一步推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工作。二是党委制定了《党支部党建资料管理》,规范做好党建资料归档。县医院外科系统党支部重新撰写2019年党建工作总结、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县妇幼保健院4月11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重新制定《霞浦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印发了《霞浦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

(73)党建工作计划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妇幼保健院6月27日党支部会议就党建工作计划照搬照抄问题进行自我检讨,重新撰写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坚决杜绝党建工作计划照搬照抄现象。二是党委研究讨论通过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内容。今后,将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进行监督指导。三是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74)述职报告未按要求撰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重新撰写2019-2021年度的党建述职报告,6月27日就述职报告未按要求撰写问题在党员会议上进行自我检讨,同时要求日后工作中要严肃规范撰写党建述职报告,并要求党建述职报告亲自交由一把手审阅把关。二是对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75)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妇幼保健院6月27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三年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了排查梳理,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将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确保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成效。二是建立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督促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76)被谈话函询党员干部未在组织生活会进行说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妇幼保健院6月27日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责任人在党员会议上进行自我检讨,并就2019年5月被批评教育事件作出说明。同时,认真梳理这三年来被谈话函询党员干部,党委严格督促指导被谈话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

(77)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党总支书记重新撰写2021年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同时认真梳理这三年来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撰写了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未发现存在雷同现象。县医院相关责任人在党总支会议上进行自我检讨。二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78)“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总医院党委7月1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县医院内科医技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霞委组综〔2019〕45号),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023年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上党课均有按照规定动作开展。二是县医院内科医技党支部相关当事人在支部会上进行了自我检讨。今后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委切实加强对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督促指导,要求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关键环节不偏离。四是对县总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79)“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中医院行政后勤党支部等3个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二是各党支部党员及时关注了县委组织部的“霞浦党建”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的每月主题党日提醒要求,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做好记录活动内容。各党支部根据县委组织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提醒,以“赓续红色血脉 弘扬建党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走访慰问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活动等。

(80)党员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范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流程。县中医院卫生技术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员关系转入。三是县医院4名党员关系已转入县医院,另外1名因在省立医院进修,已转入省立医院。县中医院3名党员的党员档案已转入县中医院。四是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81)对新思想理解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要求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做好指导。二是县医院1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已退回重新撰写,并在党支部会上进行了自我检讨,其他4名只是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党支部谈话中未通过,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今后,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均要培养联系人审阅,不断提升入党积极分子政治思想觉悟。

(82)党建材料存档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医院内科医技党支部2023年1月至今有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建材料有按规定进行归档。党建材料遗失当事人县医院内科医技党支部书记已撰写书面检讨书。二是党委制定《党支部党建资料管理》制度,要求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支部档案管理工作,并按年度分类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坚决杜绝发生党组织活动记录材料丢失等问题。三是对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83)追缴退款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县医院在2018年巡察后多次组织人员逐一打电话通知未上缴违规领取的福利津贴人员,但部分人员因离职后无法联系。今年又多次进行催讨,截至目前,共收回22600元,今后继续追缴12700元。

(84)按病种付费工作差距仍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中医院2023年7月26日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DIP付费改革实践等内容,之前已多次学习DIP付费结算有关内容,自2021年5月1日起把按病种付费改为DIP付费,开展了监督检查,目前,DIP付费出院人数占比较过去有明显增长,今后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做好此项工作。

(85)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仍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中医院6月以来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了7场次业务培训讲座,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严格诊疗规程,依法依规执业,尽量避免医疗纠纷。今年上半年共发生3起医疗纠纷,涉及赔偿金额10.4万元,发生医疗纠纷金额及次数较去年明显减少很多。今后,将继续加强医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诊疗技术水平。

(86)审计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县医院财务人员认真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重新修订《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学习,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县医院积极主动与国投等相关单位沟通。二是对县总医院、县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存在改后又犯问题”的问题。

(87)因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造成医疗保障金损失,被医保部门追缴损失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医院7月5日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召开巡察整改医保反馈会,会上学习基金管理条例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内涵,每季度定期抽查各科室病历,发现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三单不符等问题及时和科主任、护士长沟通,落实整改。若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及时与财务科、临床科室沟通,落实整改。组织医院各科室进行医疗价格收费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县中医院认真组织学习《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价格收费业务知识等,做到合理收费、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召开中层干部会,就历年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要求各科室加强整改;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财务科、临床科室沟通,及时落实整改。

(88)固定资产管理依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中医院2023年8月制定了《霞浦县中医院宿舍管理办法(修订)》,强化宿舍日常管理。目前,已有2人退房,还有3名职工家庭比较困难,无法短时间内退出,限期1年内完成退房。县妇幼保健院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医院资产运行管理机制,在资产管理平台补录固定资产卡片信息,重新进行资产盘点,已达折旧年限或已损坏的资产及时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已按要求填写入库验收单,符合报废程序已进行报废处理。2022年购买华为手机一部、美的空调机一台,已列入固定资产,进行补录。二是对县中医院职工杨少东、林雨轩、张琴君以及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张群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县中医院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74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名;批评教育16人,提醒谈话51人,诫勉7人,挽回损失40.21万元,建章立制128项。

问责情况:

1.因项目滞后、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以及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合同款项问题,对县医院总务科副科长施文敏进行诫勉谈话。

2.因对干部失察失管问题,对县医院医生张晓君进行诫勉谈话。

3.因租住单位宿舍未按规定缴纳房租水电费、拥有自有房产占用医院宿舍问题,对县中医院医生杨少东、医生林雨轩、护士张琴君进行诫勉谈话。

4.因固定资产管理依然不到位、采购需求档案材料管理不善造成遗失问题,对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张群进行诫勉谈话。

5.因会议记录涉嫌作假问题,对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人叶巧华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停滞”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3年8月10日,县中医院召开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对“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停滞问题进行研究。2023年8月22日,县中医院已积极向主管局申请,需要县政府同意后才能启动,县中医院无法单独运行和实现。今后,将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经费投入,建设好“互联网+”项目。

整改措施:县中医院已将《关于建设县域内中医智能云系统的请示》报县卫健局审批。一是责成县中医院采取行动,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经费投入,整合中医药人才,建设好“互联网+”项目。二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二)关于“科室建设不健全”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中医院总建筑面积小,业务用房十分紧张,而且病理科和感染科需要符合科室建设要求标准,目前县中医院设置无法满足软硬件标准条件。

整改措施:县中医院组织学习感染科、病理科的建设标准,成立感染科、病理科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建设日常事务;制定感染科、病理科建设计划,按照建设计划严格推进落实。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三)关于“占用患者医疗预交金”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由于患者来县中医院就诊办卡并预交金,长年累积,造成患者预交金较大。目前,中医院运营比较困难,流动资金日总量无法超过预缴金叠加量,因此,无法在短时间解决。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县中医院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组织学习,恪守职业道德;二是县中医院财务人员务必做好资金流的调控管理,医院门诊、住院部收费窗口已告知来院患者尽量按需充值,用多少冲多少,竭尽所能降低预交金金额。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四)关于“应收款项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医院进行了认真梳理查对,加强对往来账管理,逐项梳理应收账款,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目前已收回25笔20.08万元,还有款项未追缴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县医院重新修订《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学习;二是加强对往来账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三是逐项梳理应收账款,并收回。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五)关于“追缴退款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医院在2018年巡察后多次组织人员逐一打电话通知未上缴违规领取的福利津贴人员,但部分人员因离职后无法联系,有的已经死亡,因此无法追缴退款。

整改措施:一是县医院认真组织学习财务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发放福利津贴;二是认真逐项梳理名单,继续追缴未到位的多发款项。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六)关于“审计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医院已向县政府递呈报告,请求政府协调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返还该借款,目前县政府正在协调相关部门。

整改措施:一是县医院财务人员认真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县医院重新修订《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学习,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审批流程;三是县医院要立即与相关单位沟通,催回借款。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637671;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山街道赤岸大道37号;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xzydwb@163.com。

中共霞浦县总医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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