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27 发布者:霞浦纪委 阅读 : 202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2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城联社开展巡察,并于2023年6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城联社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城联社在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领导班子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城联社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城联社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城联社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每一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城联社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落实,城联社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3.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巡察反馈至今已召开15场理论中心组学习会、6场支部学习会、6场干部职工学习会、4场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7场班子(扩大)会议、1场党建工作专题会和1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突出问题导向,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责任,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走深走实

(1)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列为党支部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的“第一议题”,抓好贯彻落实。二是6月6日巡察反馈会后城联社召开的党支部学习会和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均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列为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支部学习计划和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规范开展学习,并指定专人负责学习安排,把政治理论学习抓实抓细抓好。二是在政治理论学习中积极开展交流研讨,以研讨式深入学习代替一般性传达学习,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实效化。巡察反馈后召开的支部学习会均按要求组织开展研讨。三是7月5日召开支部学习会,重新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文件并开展研讨。

(3)关于部分与职能业务相关的重要精神、政策法规未开展研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23日召开城联社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6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技艺保护传承和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统计法实施条例》;二是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过硬本领和能力,定期组织工艺美术企业参加省、市各类展会。

2.工作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4)关于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学习城联社“三定”方案,并结合“三定”方案修订完善霞浦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相关工作制度(城联社机构工作职责制度)。二是梳理城联社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霞浦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工作职责和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三是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对往年的信访事项进行梳理归档、建立台账。2023年以来未接到群众来访来信。

(5)关于调研走访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月至今,由黄梅玲主任带队,对霞浦县橡塑总厂、天然日用品厂、电器厂、纸箱厂、工艺美术厂、三沙塑料渔具厂、三沙制动总厂、三沙五金厂、客车配件厂和木器厂等10家现存的集体企业进行了多次走访,帮助解决问题,建立不定期走访长效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深入实地了解企业情况,于2023年8月对现存的10家城镇集体企业的台帐进行了全面更新。

(6)关于指导协调服务工艺美术行业高质量发展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宣传贯彻〈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的通知》(闽工信函法规〔2022〕37号)和《宁德市城联社关于印发〈宁德市传统工艺美术振兴目录认定规定〉的通知》(宁城联〔2021〕19号)等文件;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霞浦工艺美术项目保护与传承的实施方案》。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有差距

(7)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制定的《县城联社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要求积极开展研讨,今年以来,城联社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15次,集体研讨15次,交流发言30人次。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开展,杜绝以支部学习会、班子(扩大)会等会议代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并及时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三是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内容纳入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计划,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8)关于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二是6月1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在6月20日将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上报县委宣传部。

(9)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县城联社工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信息发布审批管理,规范信息内容发布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分管领导对宣传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动态信息的政治性和准确性。二是7月20日在城联社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专栏,推动阵地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由于当时的经办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现已经离职,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4.文风不严不实

(10)关于抄袭外单位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城联社近5年的文件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错件进行修订,及时订正了反馈中指出的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内容。二是7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由主要领导对行文、发文、办文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并要求分管领导严把审核关,严禁文件抄袭现象再次发生。三是8月9日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写作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办文水平。四是函告2019年分管办公室工作领导所在单位,对时任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现已收集问责材料存档备查。

(11)关于表述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18日通过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加强了理论学习,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并强调了公文措辞表述的重要性,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审稿核稿工作。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8月9日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会议记录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会议记录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各类会议均严格落实参会人员、记录人、发言人、发言内容等要素要求,做到会议记录内容规范、严肃客观,详实记录参会人员重要发言和讨论情况,体现研究过程,如实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5.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3)关于收发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自查自纠,已对往年收发文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8月9日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公文收发管理培训,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公文收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公文收发的水平和能力。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工作,统一制作收(发)文登记簿,严格执行编号登记制度,定期对城联社收发文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不出现重号等问题。

(14)关于保密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14日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学习,由主要领导强调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二是由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包括密件收发、登记、传阅、存档等,严格区分普通文件和保密文件,杜绝保密文件和普通文件混存。三是5月10日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购置了一台电脑显示器供监控系统专用。

(15)关于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城联社实际,重新起草《资产管理办法》并上墙,严格落实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租赁资产的管理。二是7月25日对承租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走访,做到每季度至少一次走访了解租赁情况,对租赁房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6)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由财务室工作人员对2019年以来的报销凭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了报销附件不齐全的情况并进行了整改。经排查,2023年没有再出现类似的问题。二是6月26日、7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中组织学习财务相关规章制度。三是由于当时的经办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现已经离职,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7)报销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15日至8月4日,组织财务室工作人员排查了2019年以来城联社报销凭证中报销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并进行了整改,形成了自查报告,2023年没有再发生类似的问题。二是7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了《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主要领导做了强调讲话,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8)是个别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0月22日超出标准的80元接待费已于7月1日由相关经办人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退回。二是6月26日、7月1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会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三是要求财务室工作人员加强公务接待报销管理,对于不规范的情况不予审核。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9)租赁制度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霞浦县城联社资产出租行为管理办法》、《霞浦县城联社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并上墙,加强对租赁资产的管理。二是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做好房屋出租的评估、询价和公开招投标工作,如,5月份对府前路235号一楼5间店面的出租,严格按照前期评估、询价,通过社区公告栏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后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的流程开展工作。

(20)租金收缴不及时造成资金风险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7月25日对承租户进行了1次全面的走访,深入了解情况,对承租户的实际情况作出研判。二是严格按房屋租赁合同做好房租收缴工作,坚决杜绝承租户拖欠租金的行为,目前均能如期足额收缴房租。三是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1)资产运营成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采取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公告和登报发布公告相结合的方式对招租信息进行更大范围的公布,如,5月下旬进行的店面的出租宣传工作,就采取了在城区多个社区公告栏张贴告示的方式,开展了更大范围的宣传。二是积极争取多家拟承租方进行竞拍,提高资本运营成效。如,5月30日对府前路235号一楼5间店面的出租,就由3家竞买人进行竞拍,其中1家以高于底价竞得。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18日召开城联社支部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二是计划每半年开展1次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城联社8月9日召开了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了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讨论通过了《霞浦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时对单位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自查报告。三是7月11日由主要领导牵头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14人次。

(23)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了《霞浦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7月31日召开党建专题会议,部署2023年下半年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24)党政不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7日召开支部学习会,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进行了研讨交流。二是做好各类会议安排,避免会议混开。如,巡察整改反馈后召开的各类会议(15场理论中心组学习会、6场支部学习会、6场干部职工学习会、4场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7场班子(扩大)会议、1场党建工作专题会和1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按要求厘清目标任务职能,分类召开。三是明确党务工作人员为党员江兴斌同志专人负责,严禁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

9.民主集中制未严格执行

(25)未能体现班子成员议事过程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县城联社会议制度》并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做好会议记录,明确议事流程,明确了重大事项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如,办公室空调因年久失修难以维护,需重新购置安装的事项完全遵循了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讨论议定。

(26)未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巡察整改反馈会后,领导班子明确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做到深入贯彻落实;二是在研究、讨论本单位重大工作事项,如,房产租赁权拍卖或中止合同、政府采购物品金额较大等涉及本单位重大工作事项时,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如,7月5日在城联社班子(扩大)会议上讨论购置空调的事项,严格落实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7)“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2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霞纪办〔2023〕2号),并根据该文件,结合城联社实际情况制定了《城联社“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向纪检监察组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如,采购空调事项,已严格按要求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今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累计报备5次。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8)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文件要求,城联社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会议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深入开展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做到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和支委成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工作、生活和心理状态,既肯定成绩,也指出了不足。

(29)批评无辣味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党员之间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二是要求党员干部揭短亮丑、深刻反思,以问题为导向,相互批评,防止批评无辣味。如,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同志之间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30)民主评议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18日召开党支部会议,学习了《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有关民主评议的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8月4日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邀请了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对城联社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业务知识培训。

11.党支部建设较为薄弱

(31)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支部组织机构和职责、“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制度进行了内容更新并制作上墙。二是制定党务公开制度,公开人事、党费收缴等党务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强化档案管理,及时认真细致做好党建内页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32)支部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18日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学习《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认真学习党支部选举有关工作条例和工作规则,在今后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做到规范选举。二是8月4日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邀请了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对城联社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知识培训。

(33)“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18日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学习《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认真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有关工作条例和工作规则。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在8月9日由支部书记黄梅玲同志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了党课“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在宁德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2.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34)对巡察整改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6日巡察整改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县城联社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于6月6日起草发布巡察反馈新闻稿、成立城联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12日发文印发城联社关于县委巡察反馈会的通报。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后,积极组织落实,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同步逐项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35)制度建设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存在问题对有关规章制度重新组织了学习。6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月9日邀请县委办综合股负责同志对城联社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了公文写作能力提升培训。二是规范制定《霞浦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综合管理制度》,杜绝出现与中央和国家规章制度有悖的内容。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城联社高度重视,对问题共涉及的6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挽回损失80元,建章立制7项。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租金收缴不及时造成资金风险”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荣飞广告公司在2016年违约拖欠租金之时,我联社已通过多次电话联系、上门催缴、发函告知等方式对其拖欠的租金进行了催讨,2017年6月我联社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荣飞广告公司支付结欠的租金,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此终结了执行程序。至今我联社仍然催讨无果。

整改措施:积极努力对接,全力催讨霞浦荣飞广告公司所欠租金等款项,争取催讨到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93143;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230号3楼;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cls2020@163.com。

霞浦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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