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齐心协力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县政府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反馈会后,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幼儿园)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落实,先后召开7次班子(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2021年4月22日,县政府办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责任,确保逐条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2021年3月30日,县政府办党组印发《中共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和分解方案》,针对巡察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做到问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紧扣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目前,35个具体问题104条措施已整改落实到位。
(三)标本兼治,抓好建章立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整改期间共完善《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零星修缮工程报修审批备案管理办法》《中共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等1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县政府办日常工作上来,努力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体现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方面,已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纳入2021年4月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内容,认真开展学习,如实、规范、详细做好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另一方面,及时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并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做到应学尽学。截至2021年6月11日,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4场次,其中组织研讨2场次,参与研讨6人;党小组会议18场次,其中组织研讨3场次,参与研讨6人。
(2)关于贯彻省委要求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编纳入2021年4月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研讨内容,对该专题进行再次学习、研讨交流,会上,共有25名党员参加学习,2名党员参与研讨,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推进全办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
(3)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针对帮扶手册中收入和帮扶措施户主未签名的问题,5户贫困户已于2021年3月25日补齐签字;另一方面,针对个别贫困户2019年收入未填写完整,低保收入只写一个季度的问题,于2021年3月27日补齐收入、低保等相关内容。
2.关于党组履行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4)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于2021年4月22日制定出台《中共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针对巡察中出现的“无班子成员讨论记录,或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问题,制定有关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研究人事任免、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认真落实会前沟通衔接机制,做好会议议题收集、上会材料准备、会前“三重一大”报备等工作,会上做好班子(党组)会议记录,会后于2个工作日内整理归档会议相关材料。如,2021年3月15日县政府办班子(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县政府办考勤制度》(送审稿),2021年5月24日讨论、研究免去办公室股级职务事宜,均有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
(5)关于请示件督办件办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请示件的跟踪督办工作。县政府办已于2021年5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政务督查工作,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县政府请示件办理工作等事项纳入政务督查范围。2021年1月至今,文电股共受理382件请示件,前期工作均已按时办结,未出现逾期现象;2021年已办结1件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行文反馈县人大常委会。另一方面,关于巡察组反馈的3个逾期督办件已作情况说明。
(6)关于机关考勤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于2021年3月22日,制定出台《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考勤制度》,将所有应纳入人员全部纳入考勤范围,并安排1名专人负责全办考勤工作,按照考勤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未正常考勤登记和人员外出登记,做好考勤记录等资料收集归档,形成闭环管理。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通知相关同志修改、补充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中有关意识形态的内容,并在2021年3月31日前收齐相关材料。二是2021年4月6日,县政府办党组集中学习了《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要选篇,进一步加强了对意识形态重要性的理解认识,从严从实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建设。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立查立改,所有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详细阐述。
(8)关于阵地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4月15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二是2021年3月24日,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三是健全完善“三审”工作机制,制定下发《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的通知》,明确“三审”责任,规范“三审”流程。
(9)关于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2021年县政府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了学习主题、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科学安排中心组各阶段学习计划和任务。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于2021年4月6日召开县政府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了《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研讨。三是制定县政府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分发给各位班子成员。由党建股规范做好学习记录、会议签到等工作,推进县政府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截至2021年6月11日,共召开县政府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场次,其中专题研讨5场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0)关于工作计划和制度未与时俱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第一时间对《县政府办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错误表述进行修正。坚持把党的方针政策、重大理论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作为全办干部学习的重点,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把关材料内容,做到内容零疏忽、零纰漏。另一方面,对县政府办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排查,完善了《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中共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中共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内容。
(11)关于整治“文山会海”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严格执行“六不发”原则,注重发扬“短实新”文风。2021年1至5月,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发文192份,同比2020年1至5月减少20%。另一方面,制定印发《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的通知》,重申会议管理办法,科学精准安排会议。目前大型会议安排均有与县委办秘书股提前沟通联系。
(12)关于材料上报太急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1年5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需要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反馈上报材料的工作,各股室要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给予充分的时间进行办理落实,原则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对于上级督查部门要求我县反馈的事项,按职责分工先行通知相关责任部门介入办理,待领导批示后再按批示内容予以补充落实。今年1月以来,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共发出交办通知25份、督办通知66份,没有存在交办、督办时限低于2天的情况,其他股室在日常工作开展中也没有出现类似情况。
5.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13)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方面,制定《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巡察整改违规补贴资金清退情况表》,列出个人退款事项明细及金额汇总,截至目前,已退回部分款项,其他款项还在陆续清退中。另一方面,2021年4月12日,县政府办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违规列支工会经费的问题:(已完成)2021年3月25日县机关幼儿园已将2018年9月11日机关幼儿园工会经费支付党员活动工作餐费从行政经费拨入工会账户。针对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已完成)一是截至2021年3月31日,对2019年已享受春节慰问品而未缴纳个人会员费的10位同志的会员费全部追缴到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3月24日,组织县政府办工会全体委员及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严格执行工会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三是制定完善工会活动方案、预结算和签领表等,规范工会活动程序和资金管理。
(15)关于违规报销相关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3月25日,机关幼儿园5位教师已将超标的市内交通费退还到机关幼儿园账户。二是2021年3月25日,机关幼儿园涉及违规报销培训费的教师退还了违规报销的培训费、差旅费。三是2021年4月12日,机关幼儿园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按照教师培训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部门审批报备工作,严格把关教师外出培训,严禁此类违规培训现象出现。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6)关于违规退还幼儿保教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关于违规退还幼儿保教费问题已作情况说明。2021年4月12日,机关幼儿园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用白条抵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4月19日,机关幼儿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对日常费用核销的工作流程管理;2021年4月12日,机关幼儿园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大额现金支付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关于大额现金支付费用问题已作情况说明。机关幼儿园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实行现金支出审批流程(现金支付审批单),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2021年4月12日,机关幼儿园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账务处理错误问题;(20)关于报销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机关幼儿园财务人员记账时进行了简化处理,未过渡“库存现金”科目进行反映。机关幼儿园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科目内容进行记账,并在2021年4月15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2021年4月12日,机关幼儿园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针对县政府办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①已补齐发放到个人账户的转账凭证:2017年1月22日报销1月电话费、临时人员工资和遗属生活费、临时人员春节补贴。②2017年3月27日报销通信费的发票和清单已在账本里找到,并作出情况说明。③已制定《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并分发办公室各股室学习。④2021年4月12日,县政府办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针对机关幼儿园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①机关幼儿园已联系蕉城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落实当时来宾人数并出具证明材料。②联系帝景国际酒店索取当时费用菜单。③机关幼儿园已要求相关人员严格财务制度,认真审核,做到报销发票及附件完整、齐全。④2021年4月12日,机关幼儿园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1)关于零星项目修缮大多自行预决算问题;(22)关于县机关幼儿园违规自行组织采购教学设备问题;(23)关于未与商家直接结算问题;(24)关于支付小车加油费手续不规范问题;(25)关于工程款转入本单位员工账户问题;(26)关于与非签约方结算餐补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针对零星项目修缮大多自行预决算问题中指出的部分项目,涉嫌指定人员施工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定期组织人员对该项目程序和报销手续进行排查,确保发现苗头性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予以解决。三是已制定《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零星修缮工程报修审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分发给办公室各股室学习,特别是加强行政股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和驾驶员对财经制度的学习。四是2021年4月12日,县政府办针对零星项目修缮大多自行预决算、工程款转入本单位员工账户、未与商家直接结算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机关幼儿园针对违规自行组织采购教学设备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五是已将内网系统计入县政府办固定资产。2019年10月起,所有小车加油费都直接转账至相关公司。针对与非签约方结算餐补款问题,已从2021年3月起直接与签约方结算。六是机关幼儿园于2021年4月7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加强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学习,避免今后出现违规自行组织采购的情况。
8.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未得以妥善解决问题
(27)关于长期挂账未及时核销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联系相关人员了解单位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挂账账龄超过4年的问题清单。已联系上个人挂账的6人,要求退回(或提供未核销情况说明),截至目前,3人已退回挂账资金。
(28)关于周转住房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制定《霞浦县机关大院周转房租住管理规定(试行)》和《霞浦县机关大院周转房宿舍租住合同》。二是已拟出清退对象16户,办公室班子成员挂包户领导,入户对接当面告知被清退对象做好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清退2户。三是按《霞浦县机关大院周转房租住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要求符合租住的住户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申请,签订租住合同,缴清入住至今的房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9.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9)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政府办存在的问题:(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2021年3月29日,召开县政府办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动作。并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二是针对原政府办李某某同志从2017年1月起至今未缴纳党费的相关事宜,成立专门调查组,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该同志有关处理决定。针对机关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已完成)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2月21日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2021年4月13日,县政府办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0)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研究制定2021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做到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党课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2021年4月9日,县政府办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1)关于岗位职责混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坚持“一岗双责”,支部书记带头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主责主业,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党建工作水平。2021年3月31日,将2019年的支部工作总结与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做好存档工作。2021年4月13日,县政府办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32)关于监督主动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督促驻县政府办党组将周转住房管理混乱等问题摆上党组议事日程,于2021年5月24日通过《霞浦县机关大院周转房租住管理规定(试行)》和《霞浦县机关大院周转房宿舍租住合同》,并按照时间节点,各班子成员分别包户做好不符合条件的住户清退及未缴纳的租金、水费等追缴工作,拟出清退对象16户,目前已完成清退2户。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督促县政府办党组全面完成清退及租金、水费等缴交工作。
(33)关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常规性监督检查基础上,对县政府办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开展1次强化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发现2020年度班子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格式表述有所不一致问题,督促班子修改完善到位;二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密切关注,目前尚未发现问题;三是用好用活警示教育。2021年4月至6月开展4次廉政警示教育,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以及村级组织换届违纪典型案例,并对“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做了强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1.关于党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
(34)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已作情况说明。已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纳入2021年2月党小组会议进行学习研讨。将按照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如期、规范做好下一次的支部换届选举,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体现会议的真实性、完整性。
(35)关于发展党员问题解决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政府办存在的问题:(已完成)组织政府办党建股干部认真学习《宁德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具体操作办法》,提升业务水平,严格党组织关系转接,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规程,做好党员(预备党员)管理工作,完善入党材料。同时,对原政府办干部吴某某预备党员转正复议时间超时问题已作情况说明。针对机关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已完成)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吸收2名积极分子,并按照发展党员规定程序做好党员教育、培养工作。
(36)关于退休干部党支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2021年5月15日召开退休干部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班子,顺利完成支部换届。另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退休干部党支部档案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退休党员干部党费测算收缴工作。截至目前,已将2016年至2019年漏缴党费追缴到位。
12.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37)关于民主推荐程序不够规范问题;(38)关于干部选任公示期时间不足问题;(39)关于撰写干部考察材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4月20日,召开县政府办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霞浦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了解股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和流程,不断提升干部选任过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对巡察中存在的民主推荐程序不够规范、干部选任公示期时间不足、撰写干部考察材料不规范等三项问题,于2021年4月21日完成情况说明,详细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三重一大”事前报备,认真做好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政府办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9名责任人按照程序处理,其中科级干部2人,批评教育10人次,提醒谈话8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根据办公室巡察整改违规补贴资金清退情况表,应退回71人,截至2021年6月10日,已退回66人,剩余5人还在催讨中。
整改措施:鉴于此5人目前均已不在本单位工作,已进行多次电话联系并根据其身份证地址寄送催缴函。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二)关于“长期挂账未及时核销”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个人暂借款有3人未退回。
整改措施:鉴于此3人目前均已不在本单位工作,已通过多方渠道进行联系沟通,并根据其身份证地址寄送催缴函。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三)关于“周转住房管理混乱”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入户告知清退的时间节点,目前已完成2户,尚余14户未清退。
整改措施:一方面,每周跟踪督促清退工作,对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清退的报党组会议研究;另一方面,严格按照《霞浦县机关大院周转房租住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要求符合租住的住户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申请,签订租住合同,缴清入住至今房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关于“监督主动性不够”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周转住房整改时限要求,入户告知清退的时间节点为2021年7月1日前,目前已完成2户,尚余14户未清退。
整改措施:一方面,每周跟踪督促县政府办党组及时稳妥做好清退工作,发现疑难情况建议县政府办党组立即上会研究解决;另一方面,将加大力度,对标对表,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县政府办党组追缴未缴纳的租金、水费等。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抓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持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要求党组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党内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着力推进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杜绝执行不彻底、搞“变通”的情形。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倒查制度缺陷,继续完善在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深化整改成效,全面提升工作水平。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提升县政府办“三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92820;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1号;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zfbdjg@163.com。
中共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