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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特殊的低保申请

发布时间:2021-07-20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21445

  “吴书记,玲溪这个月的补助收到啦!谢谢你啊!”

  日前,福建省霞浦县海岛乡纪委书记吴茂荣接到老党员林爱英的电话,她牵挂已久的事情终于解决了,吴茂荣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此前,霞浦县海岛乡纪委书记吴茂荣到党代表、村民代表和老党员家中走访,了解民情民意,收集问题线索。在宫西村走访时,老党员林爱英反复念叨的一件事引起了他的重视。

  林爱英的小孙女程玲溪,现年15岁,在霞浦八中初三年级就读。她的父亲于2006年因海难不幸去世,不久后母亲改嫁,年幼的她只能由奶奶抚养和亲戚救济。如今奶奶林爱英74岁,年事已高,多病,无劳力、无收入,无法负担程玲溪的生活及读书费用;由于海岛乡没有初中部,程玲溪在霞浦县八中就读,学校没有办法寄宿,程玲溪只能寄宿于私人家中,每月固定支出1500元。

  虽然有大伯时不时支援,但大伯只是普通渔民,要养育一家四口,供两个孩子读书,经济上能提供的帮助十分有限,奶奶和孙女两人的生活还是相当困难。

  “吴书记,我已经老了,身体不好,不知道还能照顾这个小孙女几年。她还没成年,每个月读书都要花钱,可怎么办啊?我真的是没办法了,请你帮帮忙”

  “林奶奶,您别急,我们看看有没有什么政策……”

  在与林爱英聊天中得知,她曾多次向村里反映请求能否将其孙女列入低保,或者帮忙申请其他福利,但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程玲溪这种情况,能不能单独申请低保?吴茂荣陷入疑惑。从林爱英家里回来后,吴茂荣来到乡民政办了解相关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属于支出型贫困家庭,可对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按户入保或单人入保。吴茂荣要求村干部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将程玲溪的材料尽快上交民政办,进行条件认定。

  半个月时间悄然过去,吴茂荣决定再次到林奶奶家走访,对程玲溪低保申请的情况再次进行落实。经询问,这段时间村干部都在忙着征收海域使用金,还没腾出时间整理程玲溪的相关材料。

  “是我们的疏忽,我们马上安排人去核实。”在吴茂荣督促下,村干部保证马上了解情况、认真核实,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几天后,经核实,程玲溪确实符合单人入保的条件,乡民政办开始办理相关程序。紧接着,关于将程玲溪单人入保的议程在海岛乡两委会讨论通过,月补助596元。一周后,程玲溪第一个月的低保补助金到账。

  “立足职责使命,强化日常监督时效,为群众办实事,解民之所急所盼,是我们一直在做并将不断坚持的事情,希望能用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看着群众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吴茂荣会心地说道。(霞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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