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25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412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6日至5月29日,县委巡察四组对中共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强化政治担当,努力做到了六个“强化”。一是强化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随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蒋龙春为组长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3位责任领导,落实了9个具体责任人。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围绕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研究整改中的具体问题,切实让整改任务和要求入脑入心。三是强化落实。对整改工作滞后的责任人进行提醒,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通过制度建设巩固巡察整改的成效,对局制度进行全面重新梳理,目前制定完善《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制度。五是强化追责问责。充分运用党内监督“第一种形态”,共对10人次进行了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局党员领导未按要求上党课的问题已作出说明。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检视剖析材料已更正。三是个别领导已于2020年10月14日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视未正确认识自身领导角色的问题,并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所撰写的所有材料署名改为“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四是6名党员干部已按照要求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于2020年9月30日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汇报并进行自我检讨。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材料序号衔接错误问题,认真校对排序,已重新印发《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和保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存档局保密室,同时制订《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新考录干部职工岗前培训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教育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2020年10月19日,周工作例会上由分管副局长组织局干部职工重新认真学习《宁德市部分退役军人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

4.关于“机构改革职能剥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我局已于2020年10月28日函告县民政局移交相关事项,县老年公寓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县老年公寓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智能卡1张)、县老年公寓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截至2020年10月21日账户余款的信息表1份及相关财务凭证正准备以主管局名义移交至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按照《中共霞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巡察四组<关于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霞委巡办〔2020〕44号)的文件精神进行整改。二是已与县民政局口头协商待县老年公寓移交完毕后由县民政局变更负责人。三是县光荣院已于2020年9月8日向两位不符合供养条件的社会老人下达清退劝离通知书,其中1人已搬离。

5.关于“风险防控工作措施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2020年10月28日印发《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霞退役军人局〔2020〕30号)文件,并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深化细化相关措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学风会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已重新撰写《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2019年度工作(活动)计划》《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2019年度工作总结》《霞浦县军休所支委会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方案》。局党组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补齐部分相关学习材料,其中2019年7月1日、9月11日、10月9日、11月6日、12月2日5次中心组学习会议程原本无交流研讨环节,故无发言材料,6月17日、9月11日未拍摄会议照片,故无法提供。今后将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三是对照要求重新撰写《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四风”问题的查处情况和整改措施》。

7.关于“干部监督台内容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干部职工姓名、职务、照片等相关信息已上监督台,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干部八小时外监督。

8.关于“落实党务政务公开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局微信公众号于2019年11月22日发布第一篇信息,于2020年9月27日发布最后一篇信息,并于同日注销。已提供2019年11月22日至2020年9月27日信息公开三审表台账(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表),已提供2019年至公开信息内容且有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长期建立信息审核机制。

9.关于“超标准采购办公家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超标准采购办公家具的问题已作出说明。局党组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0年9月30日召开局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共同学习《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制定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霞财资【2019】25)文件精神,今后将严格按照该文件精神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1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5名临时人员已将绩效奖金合计14000元退还至县光荣院账户。

11.关于“发放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审批流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已重新规范“优秀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登记、审批及奖励金发放流程,并让双拥共建与优抚褒扬股所有干部职工熟悉掌握。二是退役军人何某某已于2020年9月2日退还多领取的优秀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1638元。三是局党组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县军休所开展军休干部活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已补齐2019年8月1日军干聚餐活动、2019年3月23日军干踏青活动的活动方案、预结算审批单和用餐名单。二是县军休所2018-2019年组织开展活动五次,共计用餐超标7548元,已清退6915元,其中1名相关人员及家属超标用餐481元因其2020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无法清退、1名相关人员及家属超标用餐152元因其已故而无法清退,小计633元无法退还。三是2018年10月17日军休所组织在霞浦城关开展军休杯老年人门球邀请赛,现金发放其他参赛团队交通补贴3300元,已清退3100元,剩余4人已故共200元无法退还。四是局党组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县军休所工会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已补齐县军休所工会2019年11月22日发放中秋国庆慰问品2000元发票。已补齐2019年1月4日元旦购买植物油牛奶等748.5元及2018年12月20日生日蛋糕券1500元的花名册。

14.关于“县光荣院无依据发放劳保用品”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11名相关责任人已将劳保用品金额以及发票税钱合计3822.52元退还至县光荣院账户。

15.关于“县军休所违规接待企业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已退还违规接待费用1040元,局党组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财务与财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规范报销程序。①今后将严格控制报销时长;②原光荣院院长已对2018年12月20日南楼二至三层装修工程凭证和发票签字;③光荣院1名相关责任人已退还社工考试差旅费734元;④已更正接待审批单上的接待时间;⑤进一步规范发放慰问品手续,已补齐2018年1月15日融促会购买慰问品和2020年1月15日军休所购买军干家属春节慰问品的签领表。二是认真管理公家财产。①已补齐2018—2020年度光荣院医务室购入药品入库单、出库单;②会议笔记本厂家已退还8本会议笔记本金额200元,同时提供会议笔记本签领单,今后将规范管理剩余笔记本。三是完善局系统财务人员交接手续,财务移交人、接收人已交接好财务资料,已提供财务工作交接表。四是2020年9月22日我局与福建爱尚律师事务所友好协商,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原合同履行至2020年9月30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已于2020年3月26日印发《中共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霞退役军人局〔2020〕6号)。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方案》(霞委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召开述责述廉会议。

18.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防范廉政风险意识。①已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2名相关人员岗位,二人不再承担财务工作,9月份局系统考录一名新会计。②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任前审核和提醒谈话,避免相关情况再次出现。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2个网银秘钥分别由会计、出纳保管。于11月11日制订《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二是已按照年初制订的2020年廉政警示教育方案,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做好记录和考勤登记。同时2020年9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1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责任人诫勉决定,并由受诫勉决定的相关责任人作出检讨。

19.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制订印发《中共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霞退役军人局党组〔2020〕11号),督促局系统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按有关要求,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对党组成员的批评意见、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对三位党员领导的批评意见。三是军休所党支部已补齐2019年1月28日组织生活会方案、签到表、整改措施、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

20.关于“聘用编外人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9月24日县公安局对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16名编外人员进行无犯罪记录审查,除1人于2011年7月9日在家庭旅馆工作时未按规定帮客人办理住宿登记被处罚(不属于犯罪记录)外,其余15人也均无违法犯罪记录。二是下属单位2020年9月20日向局递交聘请(继续留用)编外人员的报告,9月2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同意。

21.关于“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严格执行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规范落实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一是2020年9月30日召开局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共同学习《关于印发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职责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霞退役军人局〔2019〕52号)第18点“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再次规范请销假手续。二是于2020年10月29日制订印发《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制度》(霞退役军人局〔2020〕32号),再次严格机关考勤制度,同时由办公室负责每周统计公布1次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情况。三是局党组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22.关于“巡察整改落实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县光荣院及局办公室已多次电话通知相关责任人补齐相关材料,其口头答复无法补齐相关材料,暂未作出书面说明。二是今后将加强对下属单位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手续完整、合规。同时召开会议听取下属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有效监督下属单位巡察整改落实。

23.关于“建立长效机制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建立长效机制不够有效的问题已作出说明。二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财务制度,印发《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霞退役军人局〔2020〕33号)、《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霞退役军人局〔2020〕34号),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票据审核,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纪检监察组已督促局党组按照年初制订的2020年廉政警示教育方案,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做好记录和考勤登记。二是“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备案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月报表及时按要求报送纪检组。纪检监察组今后将不定时开展对监督单位财务和工程项目监督。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退役军人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7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批评教育8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机构改革职能剥离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老年公寓相关材料已整理完毕,交接单已经送至县民政局,目前县民政局尚未签字接收。社会老人已签收清退劝离通知书,尚未搬离县光荣院。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与县民政局对接做好相关交接工作。二是继续与县民政局对接做好县老年公寓负责人变更工作(因机构改革,目前已不存在县福利院)。三是继续由县光荣院通知社会老人搬离县光荣院。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关于“巡察整改落实监督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光荣院已多次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补齐相关材料,其口头答复无法补齐相关材料,未作出书面说明。

整改措施:由县光荣院继续督促相关人员补齐工程预结算材料,确实无法补齐的,由其作出书面说明。

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以问题的整改,促进工作的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65615;通信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22号3楼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funingjh@163.com。

中共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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