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县商务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25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5187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27日至6月28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商务局党组开展巡察,并延伸巡察县贸易促进委员会。2019年11月15日,巡察四组向县商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迅速传达部署。县委巡察四组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县商务系统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及要求上来,本着真对照、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自我纠偏、自我完善的良好契机。2020年1月3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党员干部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紧盯问题抓整改、盯紧目标抓落实,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落实,牵头领办14个巡察反馈问题,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5次、干部职工大会2次,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推进。局党组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范围的整改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抓好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反馈,有效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严格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霞浦县商务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霞商务党组〔2019〕18号),将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7项内容细化分解为43个问题,提出92条具体整改措施,每一个问题都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形成了以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巡察“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为路径,周通报和对账销号机制为保障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划定任务,全面整改。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在整改期间,强化建章立制,全县商务系统制定和完善18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局党组坚决把此次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改进和推动商务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有序推进国有商贸企业改革,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社消总额、外贸出口、利用外资、招商引资等各项指标任务,为推动霞浦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应有贡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霞委发〔2019〕1号)文件。二是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霞浦县商务局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霞商务〔2019〕59号),明确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将扶贫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范围,局党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研究部署扶贫工作专题会议。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中共霞浦县商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霞商务党组〔2020〕1号),明确重大事项讨论和决定事项范围、议事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和深入讨论研究,加强党组对商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做好备案存档工作。2019年11月至今,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并报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备案,由局办公室集中收集存档。

3.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中共霞浦县商务局党组议事规则》(霞商务党组〔2020〕2号),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增加次数,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二是重新调整局党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其它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订出台了《霞浦县商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霞商务党组〔2020〕4号),将党建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时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形成局党组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吸取教训,杜绝今后再出现将“商务局系统党委的全称表述错误”类似情况。

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扩大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落实下去。二是局综治维稳办加强对同兴公司、医药公司、外贸公司、商业总公司4家企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促指导,上述4家企业都高度重视,分别召开班子会议,认真传达巡察整改意见,提高认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作用,认真排查,收集材料,查找线索,4家企业通过摸底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等问题,并将摸底排查工作情况上报局备案。三是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我局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并且按照巡察提出的问题,加强宣传,认真贯彻,要求下属企事业各单位,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薄弱环节加以补缺补漏,确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了《关于调整霞浦县商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霞商务党组〔2020〕3号),制订下发了《霞浦县商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霞商务党组〔2020〕4号),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形成局党组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二是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建办,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杜绝今后再出现学习会议时间与记录时间不符、“州委”“州情”等与实际不符的表述类似情况。三是加强局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2019年11月20日,由系统党办牵头,组织系统各党支部党务人员开展党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支部党务人员的党建业务知识和文字处理能力,杜绝照搬照抄网络材料现象。四是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宣传工作,做到党务宣传栏专人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局宣传栏政治理论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订下发了《中共霞浦县商务局党组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霞商务党组〔2020〕5号),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上党课,认真开展“主题党日”。二是2020年1月16日,由系统党办牵头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百货公司、医药公司两个党支部的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促使下属各企事业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三是针对医药公司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学习会议,均没有附签到表、照片等情况,要求医药公司党支部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对待,并做好台账整理工作。针对百货公司支部2016至2018年档案整理不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简单,内容不详实,要求县百货公司对支部档案要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内容要落实详实,程序要规范,登记要齐全。通过对百货公司、医药公司两个重点党支部的督促检查,促进商务系统各党支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做到思想、行动、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善做善成。

(2)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召开局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检查材料,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2020年1月3日局党组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对个别班子成员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个人学习心得抄袭网络文章,对错误引用已废止的《廉政准则》等内容进行重新梳理,退回修改或重写,再报局党建办存档,并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关于材料后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系统党办于2020年1月16日,深入县百货公司、纺织品公司两个党支部,进行党建业务工作指导,要求他们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部署,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要求县百货公司、纺织品公司党支部立即对原党建工作计划进行补充、要求纺织品公司党支部对2016年学习计划中“两学一做”有关表述错误进行更改。三是对县百货公司党支部、县纺织品公司党支部时任书记给予批评教育。

7.关于选人用人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6年以来局党组发文任免股级干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收回非行政身份的下属单位人员为股级干部的机关无效文件。二是严格执行股级干部任免制度,今后严格按照《霞浦县股级干部任免办法》规定任免股级干部。

8.关于混淆系统党委和党组的权责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刻理解党组的定位和作用,明确党组和党委的工作权责范围,严格区分党委会议和党组会议。二是加强系统党委领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商务系统党委对直属各单位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对2015年以来局党组对商务系统党委下属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任免的全面梳理。三是印制局党组、系统党委文头,规范行文,切实纠正以行政文头代替党组、系统党委发文的现象。

9.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党建指导不力问题。

(1)关于个别支部换届程序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2019年11月20日,由系统党办牵头,组织系统各党支部党务人员开展党务业务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程序,对照下发的《2019年度霞浦县商务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从严把关全县商务系统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对重点党支部换届选举材料进行严格把关。2012年1月16日,系统党办深入县百货公司党支部,对该支部2016年换届选举材料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对2016年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三是加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对县百货公司党支部换届工作进行指导,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规范操作,确保支部换届选举按文件规定完成。

(2)关于党员发展流程不规范,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19年11月20日,由系统党办牵头,组织系统各党支部党务人员开展党务业务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以对党忠诚、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入党材料整理,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二是加强系统党委自身建设。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对系统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三是突击重点指导。要求纺织品公司党支部加强发展党员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补齐发展党员材料。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制发文件不严谨,出现照搬照抄和文件重号现象的问题。

(1)出台文件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霞浦县商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霞商务党组〔2020〕4号)。二是商务系统党委拟定每年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完善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三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在商务系统持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加强公文审核,严禁照搬照抄现象。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与其他文件重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局机关办公室、单位党办工作人员进行公文处理培训,严肃行文规范。二是安排专职人员对收发文重新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收发文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完整有序。

11.关于工会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配齐机关工会主席。于2019年8月,完成局机关工会主席人选选举工作,严格局机关工会规范管理。二是落实机关工会会员福利保障。严格按照《工会法》要求,提取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标准作为工会经费,于2019年9月6日向局机关工会会员收取了会员费。三是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工会经费管理原则,从2019年9月份开始,局机关工会已陆续按规定向局机关工会会员发放了工会福利,生日慰问蛋糕券,发放节日实物,严格做到公开合理透明,服务好机关工会会员。

12.关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县商务局、贸促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流程,加强采购人员业务培训。二是积极联系县财政局采购办,目前县贸促会已申请加入县政府采购平台,今后,局办公室及贸促会所有办公用品、采购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三是严格落实《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采购流程图,规范局机关采购流程。

13.关于差旅费超标、不合理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县商务局在赴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餐费未附清单情况,时任分管领导做出情况说明,并给予其批评教育。二是已整改到位,已收回县商务局车费使用通用定额发票报销费用200元,市内交通超标报销费用80元;已收回县贸促会出差住宿费超标的费用776元。三是对县贸促会出差手续不齐全情况,县贸促会已补齐相关文件。四是组织县商务局和贸促会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同时制定出台了《霞浦县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霞浦县贸促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出差审批手续,严格财务报批手续。

1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对局机关2015年至2016年不合理发放各类津补贴进行全面梳理,并与县委巡察四组沟通后,梳理出不合理的津补贴共计9万多 元,其中:个别同志2015-2016各类补贴15732元,2015年度慰问退休老干部22人19900元,挂职副局长伙食补助3500元,2015年度“市级外资外贸工作双过半”奖励金30000元,2014年度发放工会福利7200元,2015年发放加班补贴14463元,2016年百苋村扶贫4511.75元,2016年宁德市海关政策宣讲活动2638元。二是已通知个别同志收回各类补贴15732元,因其在2016年度县审计局对我局1+X检查中,已退各类补贴2万多给县纪委,目前该同志未提供上交县纪委清单;2015年度慰问退休老干部职工22人19900元,未附文件,已找县总工会文件附后;挂职副局长伙食补助3500元,未附文件,已通知其本人找文件,我局也委托县委统战部找文件附后;收回2015年度发放的“市级外资外贸工作双过半”奖励金共29000元,余1000元因领取人为临时外聘会计,无法联系上其本人未能收回;已收回2014年度工会福利6600元,余600元因领取人为借用人员,已多次通知未收回;已收回2015年加班补贴3600元,余10863元未退,未退涉及16人,其中在职人员仅3人,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追讨;2016年百苋村扶贫物质款4511.75元,未附物质领用单,已由百苋村扶贫村民补齐;2016年相关单位4人政策宣讲活动讲义费2400元,我局在补齐讲义劳务费相关文件。三是根据县委巡察四组《整改意见书》,对无依据发放借用人员、企业人员、挂职干部绩效考评奖以及企事业借用人员在原单位重复领取绩效奖,认真开展即知即改,进一步加强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今后,局机关各类津补贴,严格按照文件依据发放。

15.关于车辆维修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时任公车维修的经手人已补齐发票的证明人。二是对公车维修发票开票时间滞后原因进行情况说明。三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目前已出台下发《霞浦县商务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16.关于会议费开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今后按照《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霞政〔2015〕4号)规定,加强对会议费、会议餐费管理,今后将杜绝会议费支出资料不全、会议餐费超标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因在项目推介会上“存在本地人员用餐及超标现象”问题,原定对时任分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由于该同志2019年5月份退休安置浙江宁波目前未回来,已对其开展口头批评。

1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4至2016年,我局不规范公务接待进行全面梳理,总计梳理出不规范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节假日接待6批次,多餐接待12批次,无公函接待26批次,接待超标共计239元。二是局原经办人对不规范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说明,并退还接待超标费用239元。关于无公函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我县才出台《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霞委办〔2017〕41号),2017年以前,我局存在无公函接待情况,当时虽有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我局接待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没有严格要求来访单位客人提供公函,因此,2014至2016年出现无公函的公务接待26批次,接待超标共计239元。三是局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霞委办〔2017〕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四是制订并下发《霞浦县商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霞商务〔2020〕10号),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四单合一”报销公务接待费。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要求局财务人员今后要严把财务审批关,严格审核好每一笔原始凭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强化廉政意识,做到程序规范、合规,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8.关于商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3年7月至2018年10月,我局不规范商务接待进行全面梳理,总计梳理出不规范商务接待186批次,具体情况已作出说明。二是已制订并下发霞浦县商务局《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霞商务〔2020〕11号),规范商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四单合一”报销商务接待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切实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程序规范、合规,坚决杜绝违规超标接待现象再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9.关于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出台了《霞浦县商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霞商务党组〔2020〕5号),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形成局党组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加强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及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局党组书记带头上好廉政党课制度。三是局班子成员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根据岗位职责特点,2019年11月份以来,局班子成员有针对性的与分管股室、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提醒谈话13人次,并按规定做好廉政提醒谈话记录表,切实形成管党治党齐抓共管的局面。

20.关于日常监督执纪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通知相关同志和局财务核对暂领款36.6万元,并同意其提出销帐申请;二是要求相关同志归还仍有3.1万未追回的欠款,经多次沟通,至今未退还;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相关同志核销暂领款36.6万元问题,由于相关同志3.1万欠款无法立即归还,且未制定还款计划,局党组会议未通过相关同志核销暂领款36.6万元。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1.关于办公楼修缮材料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办公室修缮材料不齐全情况作出说明。2016年,根据霞浦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组建县商务局,因原外经贸局办公场所面积较小,局领导多方协调后借用了“东冲路指挥部”的仓库和县教育局一层3间办公室,经施工单位修补、粉刷、整理作为商务局办公人员使用。由于新组建的县商务局工作人员需要马上投入办公,时间紧迫,原办公室经办人员缺乏项目施工管理经验,且该修缮工程总金额较小(仅2万多元),与施工方直接签订了施工合同后,施工方也没有提供结算清单。二是已补齐三沙口岸办办公楼修缮工程的相关材料,预算书(2017年3月29日)、工程结算书(2017年8月8日)、工程验收合格材料(2017年7月24日),以上三份材料均已找到。三是对三沙口岸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款未预留质量保证金情况进行了说明,由于该项目投资额仅20多万元,按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因此项目未预留质量保证金。四是今后要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手续,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预算、决算、竣工验收等环节把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和局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现象。

22.关于县外贸公司涉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关于办公楼修缮材料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4年至2018年期间办公楼修缮、办公用品购买使用费用报销单或收款收据的情况进行梳理,共梳理出不合规的支出49694元。二是责成该公司对修缮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问题进行情况说明。该公司现有资产主要为外贸大楼、职工宿舍两处房产,均为上世纪80年代修建,年年都要不断修理。该公司情况十分特殊,没有完整的班子,成立了以职工代表组成的资产管理小组,大笔资金支出由资产管理小组进行研究、监督使用。该公司为节省开支,修理费有的没有开具正式发票,有的使用费用报销单或收款收据。三是制定出台了《县外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

(2)关于出差手续不全,超标准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成补齐2014至2017年10次出差的审批单和出差文件,梳理出超标报销费用419元;因时间跨度长,该公司无法补齐出差文件。二是开展清退,已收回出差住宿、伙食补助超标报销的费用419元。

(3)关于超标接待及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收回接待费报销中KTV定额发票的400元,使用费用报销单报销的接待费1760元。二是对时任公司经理给予批评教育。

23.关于县饮服公司涉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一是认真梳理。对2013年7月至2018年12月发放过节、聚餐费,降温费,美食节加班补贴等情况进行梳理,共梳理违规发放的过节费40600元、降温费43200元,美食节加班补贴6740元。二是开展清退。已收回过节费和降温费71500元,余12300元未退,其中:4500元因领取人为原经贸局合同驾驶员,无法联系上其本人;7800元因领取人为退休人员,正在加紧联系。已收回美食节加班补贴4520元,余2220元未退,其中:1160元为两位退休人员,正在加紧联系;1060元为两位临时人员,正在加紧联系。三是加强对各类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今后,公司各类津补贴,严格按照文件依据发放,无依据的将不再发放。

(2)关于接待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一是对2013年以来的接待,共梳理出无公函、无审批单、无菜单接待24单计18902元,非正式票据接待2单计1042元,共计19944元。二是对不规范的接待19944元开展清退,目前已收回公司经理退款9944元,余10000元未退。三是今后我局将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从严处理违规行为,该公司将切实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程序规范、合规,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出使用燃油费、高速通行费发票报销的差旅费2865.22元,参加二十三届厨师节报销的餐费670元。二是开展清退,已收回不合理的报销费用2865.22元,报销的餐费670元。三是制定出台《县饮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对时任公司会计给予批评教育。

(4)关于会议、活动无方案,且餐费超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3年9月至2017年3月公司开展的“三八节”、“重阳节”、“职代会”、“七一”等11次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梳理,共梳理出“三八节”活动无方案且餐费超标603.9元;支部换届、七一座谈会和4次职代会等活动无方案且餐费超标3576元(己死亡除外);(2013—2016年)4次“重阳节”开展慰问活动无方案。二是开展清退,已收回“三八节”活动超标的餐费603.9元,支部换届、七一座谈会和4次职代会等超标的餐费3576元。三是今后该公司将严格按照《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霞政〔2015〕4号)规定,制定“三八节”“重阳节”“七一”等活动方案,加强对活动费的管理,杜绝活动费支出资料不全、活动餐会超标等现象的发生。对时任公司经理给予批评教育。

23.关于县百货公司涉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3年10月至2017年12月发放节日补贴、慰问品,高温补贴等开展梳理,共梳理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13笔合计72260.8元。二是开展清退,目前已收回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72260.8元。三是加强对各类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今后,公司各类津补贴,严格按照文件依据发放,无依据的将不再发放。

(2)关于接待费出现酒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3年10月16日出现购买酒水,且无接待对象,无审批单、无公函的接待情况进行自查,查出违规报销接待费计1698元。二是开展清退,目前已收回违规报销的接待费1698元。三是对时任公司经理给予批评教育。

(3)关于差旅费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3年6月出差浙江温州洞头县、8月出差杭州超标报销的费用开展自查,查出出租车费2160元、住宿超标656元。二是责成该公司经理对6月出差浙江温州洞头县问题进行说明。2013年6月10至12日,县政协社会法制委组织委员统一租用中巴车前往浙江温州、洞头等地学习考察,当时租车费因不便分摊给参加活动的各委员承担,根据县政协学习考察组协调意见,其中租车费2160元由县百货公司支付,未在县政协报销。三是已收回8月出差杭州住宿超标656元。该公司目前已出台了《县百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

(4)关于公司借款给社会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一是该公司通知社会人员本人,及时归还30万元借款7年利息94500元。二是该公司于1月20日委托福建风岚律师事务所律师前往霞浦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并在当日交纳法院诉讼费用。

25.关于县食品公司涉嫌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一是对2016年发放年货补贴、降温费进行梳理,共梳理违规发放的年货补贴26500元、降温费37998元。二是开展清退,目前已收回年货补贴12877元,降温费27714元,合计40591元;年货补贴余13623元未退;降温费余10284元未退。未退人员16人,其中:退休员工9人,正在加紧联系;离职人员3人,除名4人,无法联系其本人退回。三是加强对各类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今后,该公司各类津补贴将严格按照文件依据发放,无依据的将不再发放。

(2)关于接待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6年发生公务活动无公函、无公务接待审批单的公务接待接待进行梳理,共计梳理手续不规范的接待8单共计7248元。二是开展清退,已收回不规范的接待费7248元。三是今后严格落实接待管理制度,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从严处理违规行为,切实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程序规范、合规,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使用燃油费、高速通行费发票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差旅费都是使用燃油费、高速通行费发票报销情况进行梳理,共计梳理多报差旅费1800.86元。二是开展清退,已收回多报差旅费1800.86元。

(4)关于活动无方案,餐费超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6年至2018年,公司开展“三八节”、“重阳节”、“七一”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梳理,共梳理出2016年至2018年3次“三八节”女职工活动,2016年“七一”节党员活动,2016年重阳节活动聚餐,合计5次活动,无方案,参加人数127人次,餐费总计超标准3993元。二是该公司已补齐各项活动对应方案、实施流程。鉴于当时参加“三八”节、“七一”活动的职工大部分已退休,参加“重阳节”活动均为退休老干部、老职工,且人均餐费超标31元。因此,暂时无法收回所超标的餐费。三是今后按照《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霞政〔2015〕4号)规定,加强对活动费、活动餐费管理,杜绝活动费支出资料不全、活动餐会超标等现象的发生。对时任公司经理给予批评教育。

(5)关于工程手续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公司厂区门口及厂内道路硬化、液压刨毛机、缷猪台、集成式冷库、污水处理工程及修建羊栏等项目支出的对应工程附件进行梳理,已补齐相关附件。二是出台了《县食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出。

26.关于县医药公司对审计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按照2018年12月《福建省霞浦县医药公司专项审计报告》要求,梳理审计应退未退各项津补贴19350元,目前已收回12750元,余6600元未退,均为困难退休职工,暂时无法收回应退各项津补贴。二是加强对各类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今后,公司各类津补贴,将严格按照文件依据发放,无依据的将不再发放。三是因审计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力,对时任公司经理给予批评教育。

27.关于驻厦、驻沪办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2013年驻厦办、驻沪办房屋租赁费报销问题进行说明,其中:2013年10月5日报销的驻厦办房屋租赁费9000.00元,系驻厦办办公用房2013年7-9月房租,该房租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按期支付给房东的,房屋租赁至驻厦办撤销时终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名宫17F)。2013年12月5日驻沪办房屋租赁费27600元,系驻沪办办公用房2013年1-12月房租(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88弄河风丽景小区)。二是对2013年10月05#凭证接待报销无公函和清单情况进行说明,当时接待费用没有要求提供公函,且当时厦门餐饮业大多不提供消费清单。三是对燃油费报销出现多部车辆情况进行说明。驻厦办没有配置车辆,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在厦乡贤的车辆使用。借车没用租车费,大多加满油交还给车主。因此燃油费报销出现多部车辆。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县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12名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批评教育12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强攻坚、逐步解决,还有一些长期整改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

(一)关于日常监督执纪不够严格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仍有3.1万未追回,其向商务局暂领款36.6万元的财务欠款,无法核销。

整改措施:与相关同志协商3.1万的归还计划。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二)关于局机关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未能全部收回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未收回相关同志各类补贴15732元,因其在2016年度县审计局对我局1+X检查中,该同志已退2万多给县纪委,还在提供退县纪委清单;已收回2015年加班补贴3600元,余10863元未退,未退涉及16人,其中在职人员仅3人。

整改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追讨。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三)关于县饮服公司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未能全部收回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该公司退款涉及人员数量较多,多为借用、退休人员、追缴难度大。

整改措施:我局将督促该公司尽快予以追回。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四)关于县百货公司借款给社会人员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人民法院未确定开庭时间。

整改措施:我局将督促该公司尽快予以追回。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五)关于县食品公司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未能全部收回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该公司退款涉及人员数量较多,多为借用、退休人员、追缴难度大。

整改措施:我局将督促该公司尽快予以追回。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六)关于县医药公司对审计检查指出应退各类津补贴未能全部收回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该公司退款涉及人员多为困难退休人员、追缴难度大。

整改措施:我局将督促该公司尽快予以追回。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完成。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的整改要求,持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制度十五讲》,进一步学好《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宁德》等采访实录;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开展学用新思想经验交流,推荐推广一批经验做法;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五个想一想”经验做法,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学习平台和理论学习宣讲团,推动“三学三讲三进”活动在县商务系统持续深入开展,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强化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全面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的自觉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完善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落实党组织议事决策、主要领导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对商务发展的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免、经费使用、评优评先等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以落实整改责任清单为抓手,认真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进一步推动商务工作发展。

三是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项目攻坚、招商引资、社会消费品、扫黑除恶、外贸出口、商贸流通民生补短板等商务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过程,真正做好巡察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为商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951133;通信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258号;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xswjbgs@126.com。

中共霞浦县商务局党组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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