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25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479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21日至4月26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文旅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日向县文旅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于2019年9月3日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馆、校)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19年9月份至2019年12月底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问题清单”,班子成员及时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推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不到位,摸排走访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先后3次进行研究部署,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不断强化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内业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局扫黑办及各股室(馆、校)负责人的工作职责,督促各责任人及时报送各项材料、责任清单和线索情况统计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落实。三是加强宣传造势,公开举报途径。在局办公大楼、图书馆、体育场的LED屏等显要位置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博物馆、九大馆连廊等显眼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结合文艺下乡演出(三句半、快板)、图书馆和博物馆免费开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巡查以及精准扶贫挂钩村入户等机会,印制派发扫黑除恶宣传单,对每一张入户问卷调查登记表仔细检查,规范和补全部分入户问卷调查登记表缺失的内容。截至2019年12月,累计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文化下乡16场、绿书签宣传活动2场、专场音乐会1场,定制3万多条宣传短信,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和保护伞揭发。四是加强线索摸排,认真梳理案件。我局先后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印发了《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回头看”工作方案》《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各股室(馆、校)任务、责任,再度掀起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热潮,大范围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征集黑恶线索信息,对2014年以来的30余件各类行政执法案件、信访件、审批件、投诉件进行梳理、筛选、研判,根据人员是否交叉、区域及行业是否相同等多种线索进行“回头看”梳理,加强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日常巡查,建立管理台账,规范线索管理。

2.关于文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抓好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努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法律素质,拓宽执法人员业务知识面,2019年共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业务培训6人次。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2019年12月已将抽调人员及挂职、借用人员共3人调回大队岗位,同时调入2人到执法大队,充实了执法大队人员队伍。三是加强文旅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领导带头深入执法一线,每月前往各乡镇(街道)文旅市场检查不少于四天次,严厉打击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擅自经营的“黑店”、黑导游导摄和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经营行为,截至2019年底,我局已组织执法督察1305人次,办理办结案件9起,责令整改10家次,处罚金额4000元,有效地规范整顿了我县文旅市场秩序。

3.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决策议事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我局通过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2019年召开党组会议22场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民主集中制教育。特别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主题教育等形式,对民主集中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纠正,使学习效果充分体现在工作中。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要求对局1万元以上开支和项目、人事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避免出现“一言堂”现象。同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报送时限要求,按程序及时对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报送。截至2019年12月,先后向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备案表24份,做到了一事一表,提高了局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三是针对体育场室内篮球场、活动中心工程没有指定分管领导和经办管理人员的问题和博物馆二次装修现场技术监督员领取薪酬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重要意义。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工作一起抓,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19年度共召开党组会议5场次学习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县文旅局2019年度相继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我和我的祖国》《烈火英雄》《黄大年》等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工作制度。局党组会议议定了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干部提拔、评优评先、文明创造和党建工作中。建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明晰各自职责内容,细化学习的内容、形式与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常态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四是健全完善简讯、信息“三校三审”制度,明确初审、复审、终审、校对流程,严把政治关和政策关,2019年度共履行“三校三审”制度,通过各种平台发布简讯61期。五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县文旅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局长为我局新闻发言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通报重大决策、发布重要信息、报道紧急重大突发情况,解读我局相关服务政策,回应市民关注的实际问题。六是针对存在文件照搬照抄、文号相同及套用文件等情况,对1名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5.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好制度,制定好计划。县文旅党组根据上级党委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县文旅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主要内容、基本形式和具体要求等。二是结合实际,按需开展学习。根据制度要求和计划安排,2019年县文旅局党组已组织中心组学习14次。重点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重要论述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等内容,并组织开展5次集中专题研讨、交流心得体会4次,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三是规范规定动作。局党组坚持按规范要求,中心组各成员作为每一专题授课人时,准备好授课材料,认真备课,截至2019年12月,已完成专题授课10余次,参加学习人数160多人次,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均使用专用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四是严肃问责。(1)县文旅局党组对部分党员没有笔记或记录太简单问题的3位同志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并责成作出深刻检讨。(2)对存在文件材料套用情况的1名相关责任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县文旅局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要求做好会议方案、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并于2019年9月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流程和要求等各项内容,提升全体党员理论知识水平。二是党支部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党支部日常工作责任人,按要求制定并落实好局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召开党员会议组织学习,并做好会议方案、签到表和会议记录等工作。三是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按照会议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制定会议方案、会前征求意见表格存档和谈心谈话记录。截至2019年10月23日,县文旅局党组已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活动1次和廉政提醒谈心谈话活动2次。

7.关于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局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会议,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党员签到和材料照片存档等工作。二是变更党支部名称。局党支部于2019年11月20日发文向宣传口党委请示,要求将“中共霞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支部委员会”,县宣传口党委已于2019年11月29日批复同意变更。三是严肃问责。县文旅局党组针对支部换届未将“五种人”不计入党员总数的情况按程序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和提名和选举等关键环节无相关记录材料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松散,相关思想学习教育资料缺失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文旅局党组组织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按要求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制定县文旅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支委会成员每人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截至目前,局党组成员和科级干部已为基层党员讲党课10多次,不断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加强文件材料管理工作。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和管理相关文件材料。二是旅游景区管理处已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文体新局机关作风建设较为松散,考勤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文旅局印发实施了《文旅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要求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请假流程,按照审批权限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请假时要说明原因并提供有效证明,同时指定专人统计全局考勤情况,做到一周一公示、一月一汇总。经过整改,局党组对干部队伍管理更加严格,人员随意请假现象明显减少,工作纪律更加严明,单位未再出现随意迟到早退、随意请假等现象。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每月每人固定领取上下班补贴”的问题。风景区管理处已责令领取补贴费的7名正式员工全额退回,已于2019年9月25日全部退回。2019年霞浦县榕枫杨家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停止发放该项补贴,并加强规范员工补贴费发放管理;二是针对“2013年至2018年在由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又给予员工报销上下班车费”的问题。霞浦县榕枫杨家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对车辆管理进行整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管理。三是针对“2013年至2015年管理处人员在霞浦县榕枫杨家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领取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为加强杨家溪景区管理,管理处工作人员轮流到景区值班,部分工作人员长期在景区上班,由于上下班未安排车辆接送,因此财务未实行实报实销制度,按补贴费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车费报销。2015年后,管理处人员未在公司领取任何补贴,管理处人员到景区下乡严格按照《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霞政〔2015〕5号)执行。其中2013年端午节值班补贴3300元,管理处人员已将领取的值班补贴退回,上缴国库。四是严肃问责。(1)因财务监管不严,票据审核不严,连同其他问题对出纳辞退处理,会计调离岗位;(2)对三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3)对公司负责人林盛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诫勉谈话。(4)对领取2013年端午节值班补贴费的管理处1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问责。对于文体新局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接待费超标问题,经核查确认,2016年7月到2018年12月期间共发生2次超标准接待,共计158元,已分别于2019年10月16日和2019年11月29日退款超标准接待费用共计158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二是(1)针对风景区管理处“无公函接待”的问题。目前公司公务接待严格按照《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霞委办发〔2017〕23号)执行,进一步加强接待管理,无公函接待一律不予报销。(2)针对“异地接待”的问题。公司因业务关系需在外地接待景区管委会客人,严格按照《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霞委办发〔2017〕23号)执行,进一步加强管理,严禁异地接待,所有接待必须先审批、后接待。(3)针对“部分接待对象不符”的问题。目前公司公务接待严格按照《霞浦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霞委办发〔2017〕23号)执行,加强接待费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接待对象不予接待,坚决杜绝此类接待费开支。要求今后要把好票据审核关,严格按照有关接待要求进行接待,接待费报销要手续、材料齐全。(4)针对“违规报销工作餐”的问题。公司已加强报销管理,完善报销手续,确因工作误餐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领取误餐补贴。(5)严肃问责。因公司公务接待费不规范,资金监管不到位、票据审核不严、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谨等问题,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对公司1名会计给予调离岗位,对公司出纳给予辞退;对负责人林盛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诫勉。

(3)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县文旅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印发实施了县文旅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的文件,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整改以来,全局未出现一起违规报销费用、无审批或无事由出差、不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不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现象。(二)严肃问责。一是非工作时间出车问题,因原驾驶员未经审批,凌晨私自出车,属于违规行为,该驾驶员已辞职。对1名相关责任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二是非公务车辆报销油费问题,局党组已要求经办人员作出书面说明,虽核实确定均为公务出车,但存在报销手续不严谨,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柯招法负主要责任,结合其他问题给予柯招法诫勉。三是使用过期车票报销问题,局党组已要求经办人员作出书面说明,经核实确定均为公务出车,对于发票审核不严谨,原办公室负责人柯招法和原财务室发票审核人员负有主要责任,原财务室发票审核人员已辞职,结合其他问题给予柯招法诫勉。四是车辆维修审批不规范问题,文体新局车辆(车牌号闽J91995)2013年9月2日进行维修,但维修审批单是2013年9月17日,存在先维修后审批的问题,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柯招法负主要责任,结合其他问题给予柯招法诫勉。五是转移车辆开支问题,经核查,原旅游局没有公车供公务使用,借用霞浦县榕枫杨家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供公务使用,使用车辆产生费用通过霞浦县榕枫杨家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存在转移开支问题,由原旅游局时任主要领导阮蕉松负主要责任,因阮蕉松已调离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阮蕉松诫勉。六是针对“单位车辆挂在个人名下”的问题。霞浦县榕枫杨家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购买一辆面包车(车牌号闽AH788B),由于当时公司资金不足,账户被冻结无法贷款,因此挂在公司经理林盛名下(当时为办公室主任)办理贷款购车,贷款还清后已将车辆移户回公司名下。连同其他问题,2017年9月18日,县纪委对时任榕枫杨家溪公司总经理的郑仙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风景区管理处要求公司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将公司车辆挂在个人名下。七是针对“燃油费开支较大”的问题。目前,公司严格按照《霞浦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霞委办发〔2016〕16号)执行,加强车辆燃油费和过路费管理,燃油费和过路费报销必需附派车单。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度开展廉政提醒“面对面”谈心谈话2次,由时任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对党组班子成员针对各自分管内容、廉政风险点开展谈心谈话,各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

1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局干部大会上通报《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霞委主责办〔2019〕7号)等有关警示案例,组织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纪录片,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重新学习认识监督责任,局党组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了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局纪检监察组已将协会等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监察范围。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查摆力度。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关于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无招投标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章立制,补缺补漏。已制定霞浦县旅游产业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项目“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规范招投标运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学习,认真梳理2015年以来的旅游项目,认真查档补缺补漏,并实地深入各个项目点,加强事后监管。二是针对原县旅游局2014年12月对空海大师纪念堂围墙进行修缮,无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开支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实施了《霞浦县文旅局办公用品采购和办公设备管理办法》《县文旅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报销会计先审制度,明确了经办人、证明人、财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审核报销流程。对于巡察中发现的发票报销异常情况已责成具体经办人找出当时报销依据,即知即改。二是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取消大额现金先领后报销制度,提高机关干部执行财经法规的意识,严格按照原始发票上对应的单位账号进行支付,杜绝打入个人账户。目前县文旅局各项活动比赛,均做到审批单、预算单、决算单“三单齐备”,先审批后报销,未再出现大额现金先领后报销情况。三是2014年1月活动中心监控系统维修,开具发票收款方:霞浦县李海轮胎经营部和2013年12月报销文物材料复印制作费开具发票收款方霞浦县利佳电器商行,经核实,确实为办公开支,并经工商部门出具相关材料证明李海轮胎经营部和利佳电器商行存在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县文旅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共问责24人,其中涉及科级及以上干部6名;内部通报批评3人,廉政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16人,诫勉谈话3人,严重党内警告1人,辞退1人,调离工作岗位1人。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加强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加强党章、党规、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文旅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92484;通信地址: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8892484@163.com。

中共霞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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