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霞浦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25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5131

根据霞浦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26日至5月29日,县委巡察三组对霞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霞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于2020年9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印发《霞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县委巡察三组关于对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全力以赴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深抓实抓细。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主要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

(二)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围绕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分解细化问题清单,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关于对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各项具体问题,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召开专题班子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围绕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了专题部署会,巡察整改方案讨论会,巡察整改自我批评专题会议和企业负责人会议,多次在周例会上部署整改工作,按照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抓好监督检查,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巡察成果的应用,及时总结整改经验,针对薄弱环节,及时制定7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建工作、完善内部管理,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自觉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上级重要精神不够,学习氛围不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党工委在2020年9月19日发文《关于建立霞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霞经开委〔2020〕8号),学习对象为党工委班子成员;在2020年9月20日发文《关于成立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领导小组的通知》(霞经开委〔2020〕10号),学习对象为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同时结合“学习强国”平台的使用,通过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给予精神奖励的方式,掀起了经开区“比学赶超、以学促干”的学习热潮。

(2)关于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在2020年9月21日的周例会上,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下发了《关于经开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霞经开委〔2020〕1号),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不够有力。

(3)关于招商引资任务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9月25日召开招商引资专题会议,对2019年招商引资任务未完成的原因进行分析,落实2020年招商引资20亿元任务分解方案,截止11月中旬经开区管委会已完成招商引资30多亿,目前已签订招商协议项目有宁德国龙生物科技、国网时代、九仙园等,超额完成2020年招商引资任务。

(4)关于专项资金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6年9月县财政局、2018年8月县工信局、2019年12月县经信局下达统计工作专项经费合计45万元,管委会下拨部分至企业,但仍有19.16万元未下拨。因部分企业未能达到下拨统计工作经费的要求,因此已将相关专项统计工作经费于2020年11月中旬前退还县财政。

(5)关于综合发展水平落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于2020年10月13日成立霞浦经济开发区综合考评指标前期工作专班,做好2020年全省开发区综合考评指标统计材料申报等前期工作。同时建立落后指标督导清单,制定霞浦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补短板”追赶计划(霞经管〔2020〕31号),力争三年内经开区综合考评各项指标步入全省开发区中游水平。

3.落实环保工作不够到位。

(6)关于未开展第二轮环评编制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第二轮环评前期工作,拟定2020年12月下旬前完成招投标工作,2021年5月底前完成环评编制工作。

(7)关于园区内渣土车,工程车出入频繁且未按规定上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6月份完成园区4个主要出入口限高设施设立,限制区外的渣土车进入园区的工地上,增加警务人员巡逻次数,加强对区内项目施工渣土车、工程车管控。协调项目施工业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条款,避免工程车“滴、洒、漏”现象。同时我们加强园区的环卫工作,并根据霞浦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42号议定内容,将经开区已建成的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纳入县城区“331”工作机制,管委会已在2020年11月17日给城管局发函进行交接。

(8)关于2018年环保局发函指出园区部分企业倒闭后,业主违规将空置厂房出租给与规划环评不符的企业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管委会于2020年10月10日成立违规出租企业整改工作专班,对违规出租不符合规划环评的12家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对承租户物流、车队、仓库、加油点、泡沫厂、海带厂、养殖点等9家企业进行关停拆除,剩余3家企业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关停整治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存在形式主义。

(9)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浮在面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在2020年9月28日的管委会周例会上学习了反对形式主义和“四风”文件材料,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反对“四风”问题不能止步。管委会会同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应急局等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了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计划,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管委会个别安全生产文件中多次出现“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等不符合本单位的字眼,管委会已于2020年9月25日修改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后重新归档。

(10)关于理论学习浅尝辄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成立了管委会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领导小组,决定每半年举行一次学习心得体会研讨交流会,这项工作已于2020年9月开始。

(11)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管委会于2020年9月19日调整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霞经开委〔2020〕9号),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召集入园20家企业代表进行座谈,进一步部署经开区扫黑除恶工作,并深入企业排查收集线索,建立健全排查台账资料档案。

2.担当尽责、服务企业意识不强

(12)关于2020年在开展全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管委会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3月底全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导服务组莅临开发区督导工作。因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员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类型理解有偏差,造成数据不符的现象。管委会于2020年4月3日召开干部会议,重新学习《关于印发霞浦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霞委办发明电〔2020〕12号),进一步明确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类别和政策,将经开区分成三个片区进行排查摸底,对四家企业(霞浦县溢鸿水产品有限公司、霞浦县自然潮食品有限公司、霞浦县方达物流有限公司、福建金沙兴业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房屋隐患逐一进行落实整改。目前,按照县上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于2020年9月16日通过县上房屋整改验收。同时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强化规划管控、源头防范和园区厂房巡查检查,杜绝违法违建现象发生。

(13)关于管委会“数据、信息材料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行政效能和服务满意度”两项指标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管委会在2020年9月23日发文《关于建立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干部挂包企业制度的通知》通过挂包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具体工作有跟进企业产值申报、提供企业政策服务、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用工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2020年11月经县编委同意成立企业服务股,并充实工作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精准服务水平。

(14)关于对企业帮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管委会在2020年9月25日成立了企业服务队,为入园企业进行全程服务。在2020年9月7日的周例会上,组织干部学习四下基层与群众路线文选,提高服务企业意识。

(15)关于企业需要解决问题协调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道路施工影响员工出行问题,管委会迅速协调项目业主,开辟一条临时通道,解决员工出行不便问题;针对临时红绿灯路口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对松山路至工业路隧道口的标线进行重新设计与施工,更好规范车辆行驶,同时园区主干道增设限速标志,有效保障了园区企业员工的出行安全;针对规上企业复工复产车费补助未落实问题,管委会及时对接并全力配合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做好复工复产、路费补贴工作,截至目前,涉及园区5家规上企业、一个重点项目的151人49469.5元返霞车费已全部补助到位;对园区没有公交线路问题,霞浦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新版上有规划公交站点,但因入园企业不多客源少,设置公交站点性价比不高,所以有关部门未设立公交站点,增设公交线路;对企业招工难问题,管委会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企业座谈会,收集了6家企业用工需求,拟定12月初会同县劳务派遣公司举办一次用工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16)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0年9月29日前退回全部超标接待费183元,并于2020年10月20日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7)关于车辆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管委会于2020年9月30日修订了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对2018年8月年检及修理费600元,2019年4月两辆摩托车修理费1030元修车手续不齐问题,责成综合股负责人补齐审批手续和修车相关材料后重新归档。2017年-2018年5月警用摩托车加油IC卡包月定额充值,未实行实报实销问题已整改到位,采用实报实销。今后将严格按照《霞浦县公务用车申请表》内容,规范办理公务用车申请。

(18)关于超标报销党日活动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0年9月29日退回款项1678元。并于2020年10月20日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超标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责令相关人员退款,共计850元已全部退还。并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2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管委会于2020年10月13日成立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执行财经整改工作专班,对出差报销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及无车票报销车费,已先后退回380元;2017年9月、2018年1月相关人员到厦门、福州出差未附出差审批单、投资公司2017年3月购置闽通卡、支付车辆通行费、2017年5月拨付给管委会基础投资建设工程管理费、2019年5月暂领数字证书制作费等相关票据上均未有领导签字就直接转账等问题已整改到位;白条报销2018年购买春联的100元已退款;针对大额现金支付差旅费问题,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霞政〔2015〕5号);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机票购买的有关规定问题,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15〕11号);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避免财务核算不规范现象,同时对一名相关责任人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5.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管委会于2020年10月12日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专班。于2020年9月30日建立了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2.662万元资产盘亏于2020年11月19日向县财政申请报批;对2019年1月和2019年3月以来部分资产使用未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的问题立即整改,填写资产入库单并附相关发票凭证。并对一名相关责任人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6.工程项目管控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

(22)关于工程项目直委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们在2020年9月14日的周例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设计中标单位又参与施工招投标,且竣工结算仍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2020年9月14日的周例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了该项目的结算审核,工程款结算也相应跟进。并对一名相关责任人在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24)关于过往项目施工方项目部和监理部考勤制度未建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管委会建立《霞浦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今后每个项目都要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及时完善考勤签到等相关内页资料。

(25)关于三期路网建设路网超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管委会建立《霞浦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今后每个项目都要落实要素保障到位,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未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6)关于未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年6月24日县委常委会研究成立霞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工委班子成员五名,下设非公企业党委,下辖14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建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非公企业党委—园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织管理架构,于2020年10月30日完成非公企业党委选举工作,14个非公企业党支部的对转和组建工作已经完成。

(27)关于纪检监察组力量不足,对管委会倾注的时间较少,廉政教育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督促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日常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管委会对各岗位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派驻纪检组先后于2020年8月5日和11月2日对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还组织干部到县法院观看庭审,开展以案释纪,并于2020年11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规党纪,做好干部警示教育。

(28)关于干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管委会于2020年9月23日制定了《霞浦经济开发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于2020年9月30日重新修订了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使用指纹签到。

2.不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

(29)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经开区党工委已于2020年11月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霞经开委〔2020〕15号文件),要求管委会机关党支部、各非公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非公企业党员队伍管理,2020年10月底前园区内企业从业党员关系已转入党工委;非公企业党员和支部书记培训于2020年12月份举行。

(30)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们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建立周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开周例会,由各股室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问题;不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重要工作事项,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并于2020年9月7日的周例会上组织学习县纪委《关于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和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霞纪办〔2013〕25号),遵循“先报备再议定”原则。“三重一大”项目及时报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进行备案后,再上会研究。

3.干部队伍不稳定,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31)关于办公室主要负责人非单位正式人员,并且任命刚入职约2个月、未过试用期的干部为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2020年9月3日发文任命有多年工作经验的陈孝恩为管委会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并在9月1日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学习干部任免的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关于办公室主要负责人非单位正式人员问题,管委会正式核定事业单位人员从2019年6月开始考录,第一批于2019年9月录用4人,第二批于2020年1月录用2人,考入人员试用期未转正,待转正后从中任用一名干部作为综合股负责人。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 落实整改责任不够扎实。

(32)关于“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力” 和“工业土地使用税未能应收尽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责任。2020年9月10日,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常务副主任为组长的园区“闲置土地费”和“工业土地使用税”协助征缴工作专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征缴协助工作;二是积极配合。2020年10月23日、27日,工作专班与派驻纪检组长先后前往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和县税务局了解征缴情况,配合协助征缴工作,经济开发区涉及上述问题企业共4家,分别是创益建材欠缴闲置土地费、永大钢构、英特达电机、海利工贸欠缴工业土地使用税,在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和管委会共同努力下,英特达电机和海利工贸的工业土地使用税已缴结,永大钢构和创益建材企业因被县法院查封拍卖,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已分别函至县法院,要求将上述2企业欠缴的“闲置土地费”和“工业土地使用税”纳入债权分配方案,由县法院依法予以处置,目前2家企业欠缴税费缴交工作已进入法律程序办理。开发区管委会作为企业属地管理单位,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上述税费的征缴工作。三是普及税法。2020年11月9日,开发区管委会召集园区40余家企业开展税费普及活动,邀请县税务局干部开办税法专题讲座,同时把税法普及纳入开发区常态化工作内容,不断增强企业纳税意识。

2.纪检监察组未切实落实整改监督责任。

(33)关于纪检监察组覆盖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纪检监察组督促党工委在2020年9月3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到开发区跟踪监督整改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霞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共涉及的2名责任人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未开展第二轮环评编制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19年,我县引进时代一汽动力电池项目落户经开区。用地范围已超出原有规划范围,因此原控规需要修编,环评也需相应的进行第二轮修编。但因控规修编还未定稿,因此环评修编短期内无法开展。

整改措施: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第二轮环评前期工作,拟定2020年12月下旬前完成招投标工作,2021年5月底前完成环评编制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2)关于2018年环保局发函指出园区部分企业倒闭后,业主违规将空置厂房出租给与规划环评不符的企业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关停整治,清理出园需要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拟定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关停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管委会于2020年10月10日成立违规出租企业整改工作专班,全力配合县环保局对剩余3家企业在12月底前完成关停整治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落实巡察整改是对管委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次大体检,是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管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经开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把加强政治建设与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全局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二是坚守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督促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真抓实做,以上率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展纪律教育,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成效。切实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措施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严格实行整改落实党工委领导牵头负责制和大督查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狠抓整改落实。要求各责任领导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用好巡察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堵塞制度漏洞,围绕党建工作、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881558;通信地址: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松山路1号3层;邮政编码:355100;电子邮箱:xpjk8881558@126.com。


中共霞浦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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