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17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4353

日前,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三起典型问题是:

一、霞浦县沙江镇古县村原村民主任林怡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5月16日,林怡超召集村两委成员和报帐员共7人在霞浦城关国旅旅行社公司办公室,讨论并决定给本届以及上一届村干部补发补贴。会后,林怡超将其事先制作的两张工资报销清单交村报帐员,交代报账员按该清单向两届村干部11人开具暂欠工资应付款票据,金额合计15.52万元。之后,林怡超等人伪造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使该笔款项在沙江镇会计服务中心的村帐中挂帐。同年6月30日,林怡超以费用报销单形式,领取其本人自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的补贴费共计2.22万元。2019年10月18日,县纪委给予林怡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霞浦县长春镇城建监察中队负责人周光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4月,周光雄以镇城建监察中队2014年以来开展吕峡风电项目拆除乱搭乱建和制止占道经营、占道加工作业等工作需要经费为由,向长春镇吕峡风电项目指挥部申请工作经费15000元。并擅自决定将该款以吕峡风电项目征地下乡维稳补贴的名义发放给包含其本人在内的4名中队正式工作人员计,其中周光雄本人领取7000元。2015年7月,周光雄以盛某等6名临时人员执勤补贴费的名义向长春镇政府领取2014年2月至12月中队参与“清违”加班补贴计15840元。之后,周光雄将该款发放给包含其本人在内的4名中队正式工作人员,超标准发放5280元,其中周光雄多领取3200元。2015年5月至10月,周光雄以周末节假日补贴、带队工作补贴、街道综合整治补贴、执勤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给包含其本人在内的5名中队正式工作人员计76200元,其中周光雄本人领取21700元。2019年11月14日,县纪委给予周光雄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三、霞浦县下浒镇原上沃村党支部书记余新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违规报销个人轿车费用。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余新元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为自己私有的闽J98228小轿车报销油费16037.92元、通行费370元计16407.92元。2018年8月10日, 余新元将违规报销的16407.92元退缴至上沃村委会帐户。(2)违规发放 “七一”纪念品补贴。2015年7月上沃村组织党员“七一”活动时,上沃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向参加会议的22名党员每人发放“七一”纪念品补贴100元,共计发放2200元,该笔支出经余新元签批后入账核算。2018年8月10日,余新元将违规发放的2200元补贴款退缴至上沃村委会帐户。连同其他问题,2019年11月14日,县纪委给予余新元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节日风清气正“小气候”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大气候”,保持永远在路上的节奏和步伐,坚守节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打消侥幸之心、松懈之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深挖细查、优先处置,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作风建设全过程,在强化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最大程度压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空间,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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