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霞浦县公安局牙城派出所原所长王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0-11-23
发布者:霞浦纪委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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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霞浦县纪委监委对县公安局松城派出所教导员、二级警长、牙城派出所原所长王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将违规接待费用转嫁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向涉黑对象泄露举报内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王煜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煜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