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问题的通报
现将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下浒镇文星明村村委会主任叶则亮挪用扶贫资金问题。经查,下浒镇文星明村村委会主任叶则亮在2018年1月至7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四次将文星明村扶贫发展项目中的黄牛售卖款项共计60800元留存个人账户,未存入该村村财账户。期间,除支付村民叶某实和叶某城的养牛工钱和其它费用43000元外,余款17800元被叶则亮挪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直至2019年4月25日才将相关款项存入文星明村村财账户。2020年6月,叶则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柏洋乡人民政府水利站副站长孙光银在精准扶贫资金落实方面把关不严问题。经查,2017年时任柏洋乡洋中村包村干部孙光银,在贫困户谢某申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的审核过程中,未向谢某核实贷款项目的真实性及可行性,只是做形式上的审核把关,导致该笔5万元的贷款发放后未用于脱贫产业发展且逾期未还。2020年5月,孙光银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三沙镇花竹村村委会原主任叶秀同在精准扶贫资金落实方面把关不严问题。经查,2013年,时任三沙镇花竹村村委会主任叶秀同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中,在明知申请人不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申报审核工作职责,导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64500元被三沙镇花竹村5户村民违规领取。2020年6月,叶秀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上述三起典型案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成色质量,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尽心尽责、清廉自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腐败问题严惩不贷,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查处,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