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8月21日至9月2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9日,市委巡察三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落实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2020年1月19日上午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委党组当天下午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会精神,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明确巡察整改时间表,坚持按点推进、高质量整改。2020年1月21日党组印发《情况通报》,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迅速传达至全委,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坚决整改。2020年3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期间领导变动,第一时间调整无缝衔接。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牵头领办7个巡察反馈问题,每两周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周密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滞后问题责任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推进整改。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7项51个问题,委党组多次召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研究会商,认真梳理、严格把关,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提出121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委巡察整改办同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认真落实整改进度周报告制度,全程跟踪督促整改进展,各整改责任科室、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推进反馈问题“件件有整改,周周有进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13日,相关处级领导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了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的主题主线,设置了15个学习专题。截至2020年5月,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0场次。三是组织全委干部学习福建省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2020年3月26日至27日组织全委(包括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11名在编干部、下属企业班子成员参加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福建省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在线测试”,其中党员63名,测试平均分91.23分,测试均已合格。
2. 关于“领导干部领学表率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13日相关处级领导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0年3月4日对2020年度“学习强国”积分排名前十名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截至2020年5月底,委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今年学习平均积分超6000分。三是各党支部按要求实时跟踪支部党员学习情况,确保每个党员学习不掉队。我委将保持学习热度,并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提升。
3. 关于“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20日党组会议重新组织学习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举一反三,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二是全面规范和加强下属企业党建工作,对粮食国有企业党支部进行优化整合。暂将下属国有企业分散的在职党员转入机关支部,加强管理。
4. 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起开展中央预算、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专项核查。对2017年-2019年获得中央预算、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其中已完工272个,未完工123个。累计完成投资75.3亿元,占总投资额115.2亿元(不含宁德至南平铁路156亿元)的65.1%;累计支付49.22亿元占到位资金77.33亿元的63.6%。二是督促各县市区按时做好项目调度工作,结合项目清单逐一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并逐月跟踪调度,加强上级补助资金项目的管理、检查、督促、调度工作。三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督查,2020年4月23至24日对蕉城、寿宁县相关项目进行督查,实地查看有关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指导做好项目业主抓紧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5月,两县共有中央、省级预算内项目71个,在建 27个,已竣工44个,累计完成投资4.9亿元占总投资额7.2亿元的68%,累计支付资金2.36亿元占到位资金2.82亿元的83.7%。四是印发《专项资金内部申报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内申报、管理中央、省和市级专项资金工作。
5. 关于“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力量。重新调整宁德市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员,调整充实工作人员2名。二是认真分析考核指标扣分原因,补齐短板。2019年12月15日,梁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听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专题汇报,实施引粮入宁奖励政策,从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引粮入宁专项补贴资金50万元,扶持粮食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骨干粮食企业多调粮、调好粮食。三是加强协调落实。2018年度考核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结果,我市位列6名,实现了市政府提出的考核进入全省第二层面的要求。四是全市粮食储备规模得到加强。目前,除我市已储备的15.1万吨粮食外,省级储备达14.8万吨,另有中央储备在我市代储粮食12万吨。我市中央、省、市粮食总储备粮食数量为41.9万吨,已超过国务院、省政府销区纯购粮人口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达到了10个月销量。我委将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进一步提升粮食储备和应急能力,强化粮食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6. 关于“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由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主动执法工作水平。开展常态化年度价格监督执法业务技能培训,举办全市法制业务培训班,积极派员参加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价格监督执法能力水平,为主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力量保障。结合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组织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收费、涉企收费、医疗机构收费、房地产中介收费、口岸收费、商业银行收费、防疫用品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执法,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案源,提高主动执法效率。同时,健全激励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二级考评机制,将案件办理质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提高主动执法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有效提高执法领域的覆盖面。价格监管职能划转后,执法支队先后组织开展了转供电环节、涉企、口岸、医疗机构等8个领域(行业)的价费执法检查,共检查单位35家次,立案20起,公开曝光典型案例3件。办理价格投诉举报94件,涉及物业收费、停车场收费、交通运输价格等,极大的震慑了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执法,严惩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价格监管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过程中,根据不同违法情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界定处罚幅度,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监管职能划转后,联合市卫健、医保部门,重点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开展专项治理,目前已对20家医疗机构立案查处,其中公立医院11家、民营医院3家、零售药店6家,没收违法所得395.46万元、罚款199.79万元。
7. 8. 9. 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未将意识形态纳入述职报告内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察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13日相关处级领导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会议部署、日常教育等方式着重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履职自觉,真正把意识形态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三是对领导干部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今年委处级领导干部均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的内容,纳入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内容。四是对人事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开展考核时如何加强意识形态落实情况的考察,全面规范考察记录,今年开展的挂职期满等考核均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相关内容记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0. 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树立全委“一盘棋”的思想,通过修订《权责清单》《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将原挂牌单位市粮食局、市物价局调整后的相关权责事项全部纳入管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二是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工作,全面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党支部书记,内设科室和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已从2019年起安排下属企事业单位、下属企业领导人员列席必要的党组会议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引导他们绷紧责任弦。
11.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13日相关处级领导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严肃查找落实“一岗双责”,特别是廉政谈话不到位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0年4月3日制定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工作。三是严格抓好制度执行。截至5月,委领导干部已开展谈心谈话39人次。党组将根据廉政谈话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抓实抓好日常谈心谈话工作。
12. 关于“抓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2月26日-27日组织安排全委干部线上观看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在全委通报了雷德华等三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20年3月20日,在党组会上剖析案件主客观原因,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三是部署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委干部开展自查摸底,组织各科室排查岗位廉政风险,汇总整理形成委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列出责任项目51项、廉政风险点135个,并对照风险点逐项制定了防控措施。
13. 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即知即改,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发出《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在要求各监督单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四风”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自查的基础上,2020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分别对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信息中心、市储备粮公司开展自查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问题,采取查阅财务账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期间核查1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线索件(予以了结并上报市纪委)。下一阶段,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将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融入式”精准监督,开展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
14. 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日常督查、专项督查,以问题为导向,对监督单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开展督查,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渠道。2019年11月,通过日常督查发现1起问题线索上报市纪委。
15. 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即知即改。2019年10月起,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与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科协中层干部个别谈话、与市粮食局党员干部集体约谈、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共计71人次。开展走访调研、座谈累计9次,深入工作一线,与党员干部共同剖析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查找重点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化解。2020年2月与市发改委物价、铁路、粮食等关键岗位领导和干部谈心谈话6人次。同时,还通过参加党组会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其他重大会议等形式,加强对监督单位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理论学习、选人用人、执行纪律和党组及党员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同步监督,对涉及廉政风险的苗头性问题提前预警。
16. 关于“文号过多过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取消自行设置的3个文号(宁发改行政复议,宁乡村设施,宁乡村公共服务),并对使用频率不高、发文偏少的文号进行精简整合,取消“宁生态办、宁信办、宁发改价格函、宁发改服价函”4个文号。
17. 关于“文件下发偏多,个别文件篇幅过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重新修订发文制度,2020年3月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发文数量内容、文件篇幅、行文规则程序、公文办理实效、涉密公文管理、审查通报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启动发文预警机制,制定2020年发文计划,通报第一季度发文情况,严格控制发文总量。
18. 关于“存在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4月9日印发《关于二起发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对“照搬照抄”典型问题在全委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在全委范围内开展照搬照抄问题自查自纠,对近三年的科室年终总结、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及个人工作总结等内容开展自查。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严禁照搬照抄。
19. 关于“贯彻上级文件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贯彻上级文件流于形式”典型问题在全委进行通报批评。2020年3月制定《宁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通知》,下发各县(市、区)粮储局和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学习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
20. 关于“一些专题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27日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本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二是即知即改,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做到学习材料提前发放,学习内容提前自学,避免单次在会上学习内容过多问题。三是多开展学习讨论,让领导干部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会下多思考、多总结,会上多交流、多反思,让以往的“静态听学”方式,变成了思想碰撞、凝聚共识的动态式交流发言,提高学习实效。2020年委党组已开展的10次中心组学习,均以个人自学,会上学习研讨为主的方式进行。
21. 关于“未经批准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出台《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将企业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性收入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指导企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全面规范企业工资福利发放。二是2020年2月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组织公司全体职工学习财务财经制度,规范财经管理。三是对2014-2018年未经原市粮食局审批发放津补贴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目前已清退自查发现的违规发放开门红和过节费、驾驶员重复安全奖等9.2678万元。余2名退休人员因生活困难等原因涉及1.12万元未清退到位;10名企业已离职临时用工及1名目前被刑事拘留人员共计3.52万元,清退款追讨困难,我委已向市纪委监委作出情况说明。相关问题线索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正在调查核实中。
22. 关于“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原市物价局工会全部清退超标准发放的工会福利,35人共计退还1.75万元,给予批评教育2人, 提醒谈话1人。二是2020年3月17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工会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全面规范工会福利发放,做到收支有预算,收支有依据。
23. 关于“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2019年9月市价格认定中心已清退违规交通补贴费1.35万元,对3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杜绝无规定的津贴补贴开支。
24. 关于“加班工作餐开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工作组已对2014-2016年在办公经费中列支加班餐费(约21.59万元)逐一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整改,组织有关当事人补齐有关审批手续材料、作出情况说明,并对加班工作餐情况逐一进行核实。二是2020年5月,对委自查发现不规范的24笔差旅途中(异地)加班餐费0.664万元进行清退。三是2020年3月10日,制定出台《宁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加班误餐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加班误餐支出管理。
25. 关于“往来账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委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委2005年产生的应收应付账款呆账进行专项审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经济鉴证报告,对应收应付挂账进行分类处理。已清理收回1笔借款0.26万元;对历史会计账务处理错误的,已组织核实,将报委党组研究后进行会计调账处理;对其他应收应付款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济鉴证报告,我委将按程序上报市财政局审批。
26. 关于“违规使用备用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反馈2013-2019年备用金进行梳理,2020年4月,当事人已向市储备粮公司清退相关费用1.532万元。二是2020年2月28日,市储备粮公司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增强企业职工财经纪律意识。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对公司备用金的使用管理。四是给予市储备粮公司原经理阮海滨诫勉谈话, 1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27. 关于“存在白条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储备粮公司协调工程承包单位开具19万元正式发票,补齐有关财务手续。二是组织调查核实,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不符合报销条件、报销程序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28. 关于“接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充收集原市粮食局5笔接待费接待对象联系工作的相关证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0年3月23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重新学习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公务接待费审核和管理,对手续不齐全的坚决不予报销,杜绝违规公务接待费开支。
29. 关于“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2月相关责任人已退回2016年10月20日在市价格协会报销的途中餐费367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等相关经费审核和管理,杜绝多处报销费用现象。
30. 关于“公有住房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公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管理;二是发布公告,对原市粮食局公房住户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汇总造册,落实登记租住人员相关信息;三是针对在宁德市区有住房或已购房的8户住户,已直接清退1户,其中7户因住房装修、未交房等情况适当放宽期限,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不符合我委在职人员租住标准,每月8元/平方收取租金,租金一次性付清并上缴财政。
31. 关于“超标准购置办公家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结合本委办公场所搬迁,加强办公家具购置管理,对新购置办公家具,严格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宁财资〔2017〕2号文件规定的购置办公家具标准执行。二是2020年3月23日组织固定资产采购人员、实物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采购、领用、登记等实物管理和会计账务处理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2. 关于“固定资产未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3月23日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提升管理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已重新核对原市物价局2015年8月购买的5.7万元办公家具,补充办公家具明细清单,并于2020年4月进行会计账务处理。三是与市财政局做好对接,在市财政局财产管理系统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相关规定执行,做好固定资产采购、领用、登记等实物管理和会计财务处理工作。
33.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未达使用年限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未达使用年限标准报废的1套真皮沙发(原值5220元,使用10年)和1台理光打印一体机(原值1.4356万元,使用2年1月)情况进行核实。经技术部门鉴定,沙发已损坏无使用价值,打印机打印纸张已远超保修服务限制,经多次修理,一再损坏,已无使用价值。2020年3月6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予以报废。2020年3月23日,我委组织固定资产采购人员、实物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提升管理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全面加强固定资产采购、报废管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4. 关于“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即知即改,结合机构、职能及审批服务事项调整,于2019年12月4日梳理公布了本委《权责清单》(宁发改法规〔2019〕13号),将原市粮食局、原市物价局调整后的相关权责事项全部纳入管理。二是2019年10月30日重新修订了党组工作规则,两次调整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加强对本委及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重要岗位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对粮储等重要岗位分管领导,所出资国有企业等正职定期进行交流。四是制定委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五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于2020年3月13日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部署有关工作。2020年3月20日,党组会议听取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汇报及下属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
35. 关于“党组织书记对党建述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即知即改,规范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各支部书记述职,并接受全体党员评议,会上对每个书记述职情况进行逐一点评。二是督促各支部书记结合述职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要求在下次述职会议上汇报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6. 37. 38. 关于“未及时制定出国(境)管理制度”“证件管理不够到位”“对因私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即知即改,2019年9月16日委党组对本委出国境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因私出国(境)申请事由及条件、审批权限及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加强出国境证件管理,2020年3月3日与出入境管理部门重新核对备案人员最新持证情况,目前列入管理对象93人持有的72本出国境证件已全部收回集中管理。三是从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2019年9月之后,我委暂无因私出国境申请。
39. 40. 41. 关于直属国有企业“未制定国有企业选人用人规范制度”“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新进人员未公开招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核实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领导人员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三是制定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相关制度,对国有企业招聘行为进行规范,人员招聘采取公开招聘、定向委培等方式进行。四是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的业务指导,提升国有企业人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42. 关于“机关党支部换届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了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等13个支部工作制度。二是2020年3月31日,市发改委机关党委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各支部书记、委员共18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换届有关工作。四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规范程序,加强对支部党务人员的培训,要求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前,将不计入应到人数的“五类人员”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经党员大会通过。
43.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20日党组会议听取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汇报,印发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二是2020年3月31日,市发改委机关党委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各支部书记、委员共18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做好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安排其参加2020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今年有2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已安排支部对申请人进行跟踪考察培养。
44. 关于“党支部档案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档案管理,各党支部2019年度档案统一报机关党委审核归档。三是落实常态化督查指导机制,机关党委指定专人负责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定期开展检查指导,规范支部档案材料制作。
45. 46. 47. 关于“直属国有企业党支部长期未换届”“直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直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长期未理顺”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完成已破产、停业企业党支部党员实际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核实摸底,结合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抓紧转移已社会化管理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并撤销相应党支部。二是对粮食下属国有企业其他在职党员情况进行核实摸底。暂将下属国有企业分散的在职党员组织关系移入机关支部,规范组织生活。三是加强企业的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已有一位下属国有企业年轻业务骨干递交《入党申请书》。四是着手组建储备粮公司党支部,进一步加强企业党支部建设。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情况
48. 关于“对省委检查指出‘宁德市存在部分建设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整改未能长期坚持”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根据我委《关于落实市委部署抓好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函》(宁发改函〔2019〕113号)的要求,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组织对2018年4月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招投标事项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项目501个,发现的21个问题已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和东侨经发局核实并整改到位。根据我委“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市属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和审批(核准)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了“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在本委门户网站公开。我委还将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持续对市属政府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一季一抽查一公开”监管,并督促各级各部门把整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与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49. 关于“原市物价局存在‘未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令原市物价局驾驶员退回违规领取的2013-2015年加班补贴、行车安全奖等共计3456.3元。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坚决杜绝违规津贴补贴的开支。
50. 关于“健全长效机制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上级检查发现的资金申报、分配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收集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申报操作细则、管理办法,研究出台《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内部申报与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二是深化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巡察整改清退各类违规津补贴13.41413万元,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下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出台《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将企业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性收入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指导企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全面规范企业工资福利发放。
51. 关于“加强整改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加强对市发改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监督,适时跟进了解掌握整改措施的落实、整改成效,建章立制24项。二是对原市粮食局局长刘登寿违纪违法案件,督促市发改委党组加强案件剖析、以案示警,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135个,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筑牢纪律防线。三是2020年4月,督促市发改委出台制度汇编,并强化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巡察反馈的问题处置情况。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委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其他人员6人,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2人。
针对“违规使用备用金”问题,对市储备粮公司原经理阮海滨诫勉谈话。
(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2020年4月 ,驻委纪检监察组收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5件,正在初步核实。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未经批准发放津补贴”问题。
情况说明:对自查发现的市储备粮公司违规发放开门红及过节费问题,现余2名退休人员涉及1.12万元因生活困难等原因,尚未清退到位。
整改措施:对退休人员我委将继续做好跟踪督促,落实违规款项的清退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8月31日
2. 关于“往来账管理不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2020年3月16日至5月27日市审计局审计组对我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部分会计档案被审计组调用 。
整改措施:根据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清理审计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对其中属于会计账务处理错误的,报委党组研究后进行会计调账处理;对其他财产损失和收益部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济鉴证报告,按程序上报市财政局审批。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3. 关于“直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情况说明:原市粮食局下属市粮食总公司从2000年起无法正常经营,原闽东面粉厂于2004年改制,涉及群体性上访等历史遗留问题,撤销两个企业党支部,转移党员关系需征求本人意愿,还需党员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同意接收,转移过程中,因党员不愿转移、社区不愿接收、党员档案不完整无法接收等原因,整改工作难度大,需要相关部门帮助协调。
整改措施:根据原市粮食局下属市粮食总公司、闽东面粉厂已基本停业或改制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央有关规定,撤销两个企业党支部,争取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的支持,协调相关县(市、区)将对两个企业下岗、退休的36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就业单位或本人居住地。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经过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深化推进。市发改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巡察后续整改工作。
一是聚焦使命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担当践行使命,进一步强化斗争意识、增强斗争本领,推进发改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抓好后续整改,巩固工作成效。当前,市发改委巡察整改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性任务,下一步将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续整改难点任务攻坚和抓好长期坚持工作的落实和阶段整改成果的巩固。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跟踪抓紧落实;对需长期坚持的,突出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发挥其效用,确保问题改扎实、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持续抓巡察整改,进一步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挺纪在前,强化警示教育,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机关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83351,邮政信箱: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11层1118办公室(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电子邮箱:ndfgwgbk@126.com。
中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8月10日